关键词:社会资本;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治理;定性比较分析;组态路径
在生态治理领域,社会资本正逐步从边缘化位置跃升至关键位置,成为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的关键力量。由于资金是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的关键[1],而资金短缺常被视作该领域面临的首要难题[2-3]。目前中国生态保护修复的资金来源仍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4-7],面临资金缺口大、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期限错配,金融支持生态产业化不足等困境[5,8-9]。鉴于部分地区生态系统受损严重且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5],单纯依赖公共财政资源已显现出局限性[4-6],亟需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等多元主体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同时,《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也倡导各类资本积极参与环境治理项目的全过程。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
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对于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已有研究发现政府政策[10-11]、政府部门的财政能力[12-13]、公众环境关注[14]等对社会资本的参与决策具有显著影响。同时,社会资本参与还受项目特征的影响,如收益分配机制[15-16]、投资回报机制[17]以及参与退出程序[18]。此外,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参与也是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关键要素[19]。尽管如此,现有研究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诸多不足,特别是在社会资本如何参与和具体的参与方式上。《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社会资本可以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方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但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投入机制尚不健全[5],修复主体之间的持续张力也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的实际效果[16]。此外,现有研究虽然揭示了影响社会资本参与的若干要素,但是在具体要素作用机制和路径选择上仍存在盲点。社会资本参与实践背后的考量很难通过简单的计量模型、定性的描述分析来研究,现有研究方法的局限性限制了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深入理解。为了弥补以上不足,本文采用定性比较分析的方法,结合推拉锚定(Push-Pull-Mooring,PPM)理论框架,旨在探讨以下问题: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先决条件是什么?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典型生成路径有哪些?具体而言,本文选取20个具有代表性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作为案例样本,系统探究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前因条件及组态路径,揭示不同情境下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典型模式和内在规律,为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和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1理论分析框架
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是涉及多因素交叠效应的复杂过程。文中的社会资本是指非政府环境治理主体[16],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15]。由于生态保护修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5,7],社会资本的参与是多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PPM理论框架有助于解析多种力量的互动关系。基于此,借鉴PPM理论框架构建了“推力—拉力—锚定”分析框架(图1)。
1.1推力
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离不开政府政策压力和公众关注等外部条件的推动。首先,生态保护修复在很大程度上受政策实施的驱动[20]。政府通过施加强制性压力促使企业等社会资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生态保护,这种压力倒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等环境治理活动[21]。其次,公众关注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是政府环境治理的有效补充[14]。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环境关注平台的完善,公众关注对生态环境治理投资产生了显著社会影响力[14]。公众监督和期望对企业形成无形压力,促使其将生态保护修复纳入发展战略,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14-15,22]。公众关注引发的“群体效应”也促使地方政府采取规制措施回应公众诉求。面对来自公众关注与政府环境规制的双重压力,社会资本视社会责任行为为投资机会,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修复[23]。社会资本响应政策导向与民众诉求,其深层动机在于塑造企业形象、赢得社会赞誉以及履行社会责任[15,20,24]。
1.2拉力
拉力是指能够强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积极因素”,主要体现在政策激励和投资回报机制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主体[4],通过制定支持与激励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为社会资本提供了强有力的引导与吸引力[7]。结合当前实践,政府提供的支持政策涵盖了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及金融扶持等多个方面。另一方面,鉴于社会资本的逐利特性[13,15,25],完善的投资回报机制是吸引其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核心议题[15]。由于多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短期内难以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并且具有较长的投入周期和较高的不确定性[5,15]。因此,构建合理且有保障的投资回报机制对于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至关重要。
1.3锚定力
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过程中,保障机制和稳定性来源对于锚定社会资本的持续参与至关重要。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公共产品及服务的有效供给的基础[18,26],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直接影响其未来偿付能力和履约能力[13]。强大的财政能力不仅能够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还能稳固项目运行的基础,减少社会资本的风险顾虑[13,15]。缺乏足够的财政支持可能增加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失败的风险[27]。因此,政府的财政能力是锚定社会资本参与的关键因素之一。此外,具有包容性的多元利益相关者参与也是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关键[19]。除了政府外,生态保护修复的利益相关者还包括企业、村集体、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28-30]。多元主体的参与不仅能提供确保项目长期可持续性的稳定结构,还能通过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形成对社会资本的持续锚定力。已有研究表明,成功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依赖于利益相关者之间有效的沟通与协作[31-32]。
2研究设计
2.1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影响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条件呈现出高度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定性比较分析(QualitativeComparativeAnalysis,QCA)能够探究不同条件组合如何共同作用于结果,与本文的研究初衷相契合。QCA的优势在于其采用整体视角进行分析,能更好地反映社会现象的相互依赖性和复杂的因果关系[33-34],它不仅揭示因果关系中的非对称性特征[35],还允许为给定结果的存在和缺失提供不对称的解决方案[36]。QCA明确指出不同因果条件的组合可以导致相同的结果[35-36],有助于识别多种路径实现同一目标的可能性。通过整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的优势,QCA提供了一个更为综合的研究框架,能够更有效地应对复杂的社会现象。
QCA常用的方法主要包括清晰集定性比较分析(csQCA)、多值集定性比较分析(mvQCA)和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其中,csQCA和mvQCA适用于处理离散类别问题,而fsQCA不仅能处理离散类别问题,还能解决条件程度变化以及部分隶属关系的问题[34]。鉴于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和前因条件的多维度特性,采用fsQCA方法更为适宜。
2.2案例选择
考虑到案例来源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本文选取的典型案例主要来源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集》《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集》《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案例(第一批)》等由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编纂的案例集。同时,还搜集了相关的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新闻报道及人民网等资料。在案例遴选环节,剔除了雷同重复以及数据获取难度较高的案例,并参考已有研究对我国生态保护修复发展阶段的划分[37],聚焦于中共十八大以来的相关案例,最终选定20个典型案例作为研究样本(表1)。这些案例涵盖了矿山修复、流域治理、湿地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等多种生态保护修复类型,其中矿山修复项目占比最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渝北区铜锣山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被归类为山水工程,但是这些项目同样涉及矿山修复。此外,“南雄市红砂岭综合治理项目”“将乐县常上湖生态保护修复示范项目”“重庆广阳岛生态修复项目”以及“枝江市金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虽然被归类为山水工程,但其各自具有独立的特性和修复重点,分别以土地综合整理、河湖流域水环境修复、江心岛综合治理及湿地修复为重点。
2.3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2.3.1结果
依据前文构建的分析框架,以研究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组态路径为研究目标,将结果设置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程度。考虑到fsQCA方法需要进行隶属度计算,借鉴已有研究的做法[38],采取0、0.33、0.67和1的四值瞄准法进行直接赋值:若项目资金完全不包含社会资本投入,则赋值为0;若项目中社会资本投资占比小于政府投资,则赋值为0.33;若项目中社会资本投资占比大于政府投资,则赋值为0.67;若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社会资本,则赋值为1。
2.3.2前因条件
(1)推力。①政策压力。为了表征政策压力,本文采用环境规制作为衡量指标。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全面反映了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力度[39]。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环保工作的阐述越全面、越具体,在执行过程中环境规制就越可能得到落实[40]。参考已有研究的做法[40],本文对案例所在地区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文本统计分析,依据环境保护相关词汇出现的频率比重,构建案例所在地区的环境规制强度。具体而言,选择案例开始时间的上一年度的环境规制情况来衡量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压力。②公众关注。公众作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利益相关者,其对生态保护修复的关注是对政府环境治理的重要补充。百度搜索引擎是公众获取环境信息、发表环境看法、实时进行监督与管理的重要途径[14]。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环境信息并表达环保诉求[41]。借鉴已有研究的做法[14,41],在百度搜索引擎中以“生态保护修复”为关键词进行检索,获取不同案例地区不同年份的搜索量,以此作为公众关注的代理变量。具体数据选择上,选取案例开始时间的上一年度该地区的搜索指数来表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公众关注度。
(2)拉力。①多样化的政策支持。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明确了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及金融扶持5类核心支持政策。为了反映案例获得的多样化政策支持情况,并便于隶属度计算,采用四值瞄准法进行赋值:若案例未获得上述任何一项政策支持,则赋值为0;若案例获得任意一项或两项政策支持,则赋值为0.33;若案例获得了三项政策支持,则赋值为0.67;而若案例受益于4项及以上政策支持,则赋值为1。②投资回报机制。结合《意见》和所选案例情况,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主要投资回报形式包括资本金注入、生态保护修复与产业导入相结合、碳汇交易以及资源综合利用收益。为了量化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机制,并便于隶属度计算,采用四值瞄准法进行赋值:若案例项目资金中没有社会资本的投入,则赋值为0;若案例中社会资本获得上述任何一种回报机制,则赋值为0.33;若案例中社会资本获得上述任意两项回报机制,则赋值为0.67;而若案例中社会资本受益于三项及以上回报机制,则赋值为1。
(3)锚定力。①地方财政能力。地方财政能力是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的重要指标,影响其在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投入和支持程度。参考已有研究[42],以单位GDP的财政支出来衡量地方财政能力,计算方法为财政支出与当年GDP的比值。数据主要来源于案例所在地区的统计年鉴。具体数据选择上,本文选取案例开始时间的上一年度的数据来表征地方财政能力,以更准确反映地方政府在项目启动时的财政状况。②多元主体参与。结合选取的案例实际,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村集体(或社区)、科研机构(或高校)、当地群众、合作社、金融机构、基金会、社会团体(协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必然涉及以企业为主的社会资本、当地群众以及地方政府[43]。为了量化多元主体参与情况,并便于隶属度计算,采用四值瞄准法进行赋值:若案例的参与主体少于三方,则赋值为0;若案例的参与主体为3方,则赋值为0.33;若案例的参与主体为4方,则赋值为0.67;而若案例的参与主体为5方及以上,则赋值为1。
2.4校准
QCA主要用于探究因果关系型集合关系,因此需要对前因条件和结果进行校准以保证其解释力。校准方法主要有直接校准和间接校准两种[44],参考已有研究,针对连续性条件,借鉴杜运周等的做法,采用直接校准法并选取完全隶属值(75%)、交叉点(50%)和完全不隶属值(25%)三个锚定点[45],利用fsQCA4.1软件进行校准。为了避免在前因条件的案例隶属度恰好为0.50的组态归属问题,将0.5隶属度减去0.001常数[46]。
环境规制、公众关注和地方财政能力的完全隶属点、交叉点、完全不隶属点分别为75%分位数、中位数、25%分位数;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支持、投资回报机制、多元参与主体的完全隶属点、交叉点、完全不隶属点1、0.67、0.33(表2)。
3结果与分析
3.1单个前因条件的必要性分析
为识别影响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特定必要条件,首先检验单个条件是否构成社会资本参与的必要条件。在fsQCA分析中,一致性指标是评估条件必要性的关键标准。根据SchneiderandWagemann建议的阈值,当一致性大于0.9时,可认为该条件是结果的必要条件[44]。
由表3可知,各单项前因条件的一致性均小于0.9,这意味着环境规制、公众关注、政策支持、投资回报机制、地方财政能力和多元参与主体等单一条件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解释力较弱,不足以单独作为必要条件。这一结果表明,“推力—拉力—锚定”三个维度的前因条件与社会资本参与之间存在复杂的协同关系。因此,需要进一步探究不同条件组合的联动协同效应,以揭示上述条件如何共同作用于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3.2前因组态的充分性分析
与必要性分析不同的是,组态分析主要揭示的是多条件组合引致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充分性,每种组合代表一种因果路径。通过fsQCA4.1软件对校准后的数据构建真值表进行组态分析,并参考已有研究,设置一致性阈值为0.80、频数阈值为1,PRI一致性为0.75[47]。通过对选定的条件进行充分性分析后,得到复杂解、中间解和简约解三种结果形式,其中中间解通常被认为是诠释结果的首选。本文共识别出6条具有显著解释效力的条件组态(表4)。
由表5可知,模型总体解的一致性指数为0.932,6条条件组态的一致性指标均大于0.8的理论阈值,表明这些组态均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有效充分条件。模型总体解的覆盖度为0.696,意味着生成的条件组态能够解释69.6%的案例。为进一步比对不同组态路径的差异性,以核心变量为主要参照,归纳出经济效益导向型、环境规制驱动型和复合条件协同型三类组态路径。
3.2.1经济效益导向型(组态1a、1b、1c)
经济效益导向型指的是投资回报机制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中发挥主导作用。组态1a表明,即使缺乏多样化政策支持和地方政府财政能力较弱的背景下,凭借完善的投资回报机制,社会资本仍会选择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组态1b、1c反映出在缺少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的情况下,政策支持和地方财政能力等作为边缘条件发挥作用,而完善的投资回报机制依然是社会资本参与的关键驱动力。就核心条件来看,这三条组态均强调了投资回报机制的重要性,表明在具有明晰的投资回报机制的情况下,社会资本受经济利益驱动,结合生态保护修复的市场前景选择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投资与经营[15,2(0]图2)。
组态1a对应的典型案例有潍坊市齐鲁酒地小镇区域废弃矿坑生态修复、唐山迁安市金岭矿山生态修复、山东青岛莱西市矿山生态修复及开发利用等。以潍坊市齐鲁酒地小镇为例,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GDP的10.1%,且缺乏金融扶持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通过引入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22亿元对8000多亩废弃矿坑进行了生态修复治理。该项目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建造了地下藏酒窖和田园景观水系,并通过调土造地建成玫瑰花和薰衣草种植产业园,实现了存量矿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生态修复与产业导入的有机结合,确保了社会资本获得投资回报。组态1b对应的典型案例是上海嘉北郊野公园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地方政府强有力的财政能力和多样化的政策支持背景下,该项目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核心内容,运用增减挂钩、土地供应等多种政策工具,吸引疁景公司、中国人寿、国寿集团等多家企业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组态1c对应的典型案例是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矿山公园生态修复项目。在规划管控、资源利用、产权激励等政策支持下,按照“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理念,将不同矿山分别改造为公园、花园和果园,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到修复、管护和运营中。通过合理配置建设用地布局与绿色空间,降低企业拿地成本和投资风险,加快收益回报速度,激发了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3.2.2环境规制驱动型(组态2a、2b)
环境规制驱动型指的是环境规制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中发挥主要驱动作用。组态2a、2b表明,在公众关注度不高的情况下,政府高强度的环境规制能够促使社会资本选择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相较于组态2a,组态2b不仅有政府财政能力作为边缘条件发挥作用,还有多样化的政策支持、完善的投资回报机制和多元参与主体共同辅助。这两条组态的核心条件均强调了环境规制在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生态保护修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策要求和政府投资驱动的[20]。具体来看,当环境规制强度较低时,企业等社会资本享受较为宽松的制度约束,由于其逐利性和投机性,通常不会主动选择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因为这类项目利润水平低且回报周期长[5,15]。然而,在高强度的环境规制情境中,生态保护修复是政府关注的重点,政府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其参与。出于理性考虑,企业等社会资本会加强对生态保护修复的关注,从而促成了社会资本参与行为的出现(图3)。
组态2a对应的典型案例是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望仙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16年上饶市和广信区的政府工作报告分别强调要“坚持生态立市,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切实做好治山、治水、治气和治土四篇文章”,为社会资本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保障。当地政府引入九牛文旅集团作为修复治理主体,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企业困难,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组态2b对应的典型案例是湖北嘉鱼县官桥镇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18年咸宁市和嘉鱼县的政府工作报告分别指出“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把生态保护修复放在压倒性位置”。在高度的政策压力下,嘉鱼县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整合多部门资金共计4.5亿元投入项目区。该项目不仅有政府资本金的注入,还吸引了包括政府、企业(田野集团)、合作社和农户等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
3.2.3复合条件协同型(组态3a、3b)
复合条件驱动型指的是环境规制、公众关注和投资回报机制的协同作用能够驱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组态3a中,环境规制、公众关注和投资回报机制的存在,以及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缺失是核心条件,多样化的政策支持和多元参与主体是辅助条件。组态3b反映了6个条件同时发挥核心作用,其中环境规制、公众关注和投资回报机制存在,而多样化政策支持、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和多元主体参与缺失。组态3a和3b揭示了即使缺乏其他支持条件,严格的环境规制、高度的公众关注和明确的投资回报机制也能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在这类组态下,政府与社会公众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形成“认同聚合”。具体来说,政府自上而下的压力传递和社会公众利用信息扩散形塑出双重压力,促使企业等社会资本重视并积极响应生态保护修复,以树立良好形象并获得社会信誉[15,20,24]。资本金注入、与产业导入相结合、碳汇交易以及资源综合利用收益等机制,确保社会资本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图4)。
组态3a对应的典型案例是枝江市金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2018年,宜昌市和枝江市政府在其工作报告中均强调了“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和“全力推进环境修复与生态治理”的重要性。自2016年起,枝江市发布了《金湖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金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强环境规制力度。并通过智慧监管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在投资回报方面,政府资本金注入、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生态修复+”等方式为社会资本提供了合理的投资回报路径。组态3b对应的典型案例是唐山市东湖片区生态修复项目。2018年8月,唐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该区域实施生态环境深度治理,开平区迅速完成规划设计与公开招标,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工作。通过媒体宣传和公众参与活动,提高了社会各界的认知和支持度。社会资本方如中国中铁、中铁投资、中铁一局等企业通过政府资本金注入、千顷花海、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心等产业导入项目获得投资回报,展示了在有限条件下通过合理规划和多方协作实现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可能性。
3.3进一步分析
不同地区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差异性导致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存在三种差异化组态路径,即经济效益导向型、环境规制驱动型、复合条件协同型。这三种路径在条件组合方式和强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有必要进行对比分析(表5)。政府财政能力作为既定条件,在短期内难以发生决定性改变,对社会资本参与的影响较弱,这是因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多发生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或生态脆弱的地区[48],这些地区的财政能力普遍受限。相比之下,环境规制、公众关注、政策支持、投资回报机制和多元参与主体则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特征进行匹配和调整。
从可调整条件来看,相较于政策支持和公众关注,投资回报机制、环境规制和多元主体参与对社会资本参与具有更大作用。这三个条件是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的关键条件,具体表现为:其一,投资回报机制至关重要,因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入周期长、不确定性和资金风险较高[5],没有明晰的投资回报机制,即使公众高度关注且有政策支持,也难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其二,政府施加的强制性压力促使企业等社会资本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缺乏这种压力,可能导致部分社会资本不会选择参与;其三,多元主体参与表明生态保护修复的利益相关者形成共识,对于促进社会资本参与极为重要。此外,由表5可知,投资回报机制和环境规制是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普遍性重要条件。
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组态路径具有不同的适用情境。经济效益导向型适用于具有明确投资回报机制的项目,强调投资回报机制的关键作用,并辅以环境规制、公众关注和政策支持。环境规制驱动型适用于政府规制力度较大且以政府为主导的项目,重点在于严格的环境规制,同时需要多样化政策支持、多元主体参与或明确投资回报机制。复合条件协同型适用于受政府与公众双重压力,拥有完善投资回报机制的项目,突出多元主体参与、投资回报机制和环境规制的协同联动作用,需要政府采取多种政策支持以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4结论与启示
4.1研究结论
基于推拉锚定理论构建的推力—拉力—锚定多条件联动的分析框架,以20个典型案例为研究样本,运用fsQCA系统分析了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前因条件和多元组态路径。
(1)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并不遵循单一的线性因果逻辑,而是多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而言,环境规制、公众关注度、政策支持、退出机制、地方财政能力和多元参与主体这6个条件中任何单一条件都无法单独构成社会资本参与的必要条件。
(2)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组态路径可以归纳为经济效益导向型、环境规制驱动型和复合条件协同型三类。差异化的组态路径具有不同的适用情境,经济效益导向型作为主要路径,适用于具有明确投资回报机制的项目。环境规制驱动型作为重要的补充路径,适用于政府规制力度较大且以政府为主导的项目。复合条件协同型则适用于同时受到政府与公众双重压力,并拥有完善投资回报机制的项目。
(3)投资回报机制和环境规制是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普遍性重要条件。从组态路径的横向对比来看,环境规制和投资回报机制这两个条件在所有组态类型中均出现了两次。前者反映出社会资本对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效益考量和利益追求,后者则反映出当前生态保护修复主要由政府主导和驱动。
4.2政策启示
结合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前因条件和组态路径的分析,为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得出以下启示。
(1)经济效益导向型组态路径表明投资回报机制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主要条件。因此,政府应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确保社会资本能够获得合理的收益预期,包括但不限于资本金注入、生态保护修复与产业导入相结合、碳汇交易以及资源综合利用收益等。同时,建立透明公开的投资回报评估体系,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该领域,并制定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社会资本退出机制,保障社会资本既能获得合理回报,又能通过风险预警和应对策略控制风险。
(2)环境规制驱动型组态路径表明高强度的环境规制能够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由此,一方面政府应强化环境规制的强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的标准和要求,并通过定期检查和抽查,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环境监管;另一方面强化政府监管,可以成立专门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地区内项目的实施,并建立定期评估和反馈机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策,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3)复合条件协同型组态路径表明,在地方财政能力较弱、缺少多样化政策支持的情况下,环境规制、公众关注和投资回报机制的互动协同也能驱动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应强化环境规制的作用,发挥政策压力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并完善投资回报机制,拉动社会资本参与的需求。同时,发挥公众关注的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生态保护修复的关注度,形成来自公众关注与政府环境规制的双重压力和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通过上述措施,利用环境规制、公众关注和投资回报机制的互动协同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共同致力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