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秦淮河畔夫子庙东南有座“江南贡院”。这座始创于南宋乾道四年(1168年)的科举考场,是全国现存最为完好的贡院,是明清两代江苏、安徽秀才参加乡试的地方,唐伯虎、郑板桥、陈独秀等名人曾经在此应试。
苏州也有贡院,始建的年份正好与“江南贡院”相同。不过与南京“江南贡院”不同的是,苏州贡院是督学考试的地方。而独殊常制的是,苏州贡院曾经搬到昆山,历时明清两代420多年;而且太仓也曾有过贡院。姚宪、范成大、周忱、张能麟、李鸿章、冯桂芬等名人曾经参与贡院的创建或重建,状元陆增祥还为太仓试院撰写碑记。
知府姚宪创建贡院
贡院,又称试院,因为主要是督学(又称学政、提学)举行岁试、科试的场所,故又称督学试院。它是国家科举考试选拔官员的场所,自古以来备受重视,“以故各郡城必有试院”(李鸿章语)。
那么,苏州的贡院在哪里呢?
苏州贡院在今苏州市区升平桥西南财帛司弄一带,始创于乾道四年(1168年)。在此之前,苏州没有专门的考试场所,其主要原因是参加考试的考生少。当时,苏州五个县200多个乡,“三岁诏进士举十人”(周南《平江府重修贡院记》)。宋室南渡后,许多中原人落户或寓居苏州,至绍兴间增加流寓考生,名额亦“总为十有三人”,所以郡城不设贡院。每当考试诏令颁布后,考生“则试于浮屠、近郭之虎丘;其后渐多,则试于郡、县(学);又多则郡学缠葺为屋以居之”,在府学临时搭建考棚。郡试合格的考生直接赶到京城,“试于有司者,谓之终场”。后来考生名额不断增多,知府姚宪于是创办贡院。范成大《吴郡志》云:“贡院,在西河西明泽桥北……乾道四年,郡守姚宪建。”贡院匾额,由范成大书写。
姚宪(1119—1178),字令则,浙江嵊县人。其父姚舜明,北宋宣和初,曾经担任过昆山知县;官至户部侍郎,卒赠太师。南宋乾道三年(1167年)五月,姚宪以右朝散郎直秘阁身份出任平江知府。他有魄力,做实事,当时“群盗毛鼎等出没海道,为商民害。召捕弗获”(洪武《苏州府志·人物》,下同)。朝廷命姚宪全力剿捕,“不数月,悉擒之”。他关心教育,除了创办贡院外,还曾为府学“辟正路,浚泮池,立采芹亭”。可惜,姚宪担任平江知府总共只有一年,次年五月就因捕盗有功特转朝请郎。历任朝奉大夫、两浙路转运判官,官至参知政事。后来,苏州人为了纪念这位姚太守,在虎丘云岩寺建造了“姚秘阁祠”。
随后苏州考生名额不断增多,嘉定初“增至二千几百人”,原贡院已经不足容纳,嘉定五年(1212年),在当地任职的陈芾“辟而广之”,著名文人周南应邀撰写《平江府重修贡院记》。从绍定二年(1229年)李寿朋绘刻的《平江图》上可以看到,贡院规模相当宏伟。
巡抚周忱移试院至昆山
明清时期,京城和省会的科举考场称“贡院”,而府、州的科举考场一般称“试院”。明代起,苏州是省城,当然应该有试院。然而自宣德末年起,试院迁到昆山县城玉山镇,后又与太仓州合用,这是“于常制独殊”(李鸿章语)的奇怪事。此事且与名臣周忱相关。
周忱(1381—1453),字恂如,号双崖,江西吉水县人。永乐二年(1404年)进士,曾参与纂修《永乐大典》。宣德五年(1430年),擢为工部右侍郎,奉命巡抚南直隶,总督税粮。清道光《苏州府志》(卷第二十二)载:“宣德间,巡抚侍郎周忱驻节于(昆山荐严)寺之东禅。”大概是为方便处理松江府事。宣德十年(1435年),昆山知县罗永年将荐严寺东“石湖书院”(原范成大读书处)改为巡抚行台。后来,周忱又将它改为“督学校士之署”(康熙《昆山县志稿》卷二),成为苏州、松江两地的试院。弘治十年 (1497年)设置太仓州(领嘉定、崇明、宝山三县)后,也合用这一个试院。
督学主持的校士考试,分为岁试、科试。自明万历起,每次“岁试按临则仍旧焉”(叶梦珠:《阅世编》卷二),有时则在苏州府学举行;而科试则实行“吊考”(又称调考),苏州考生要赶到江阴下江书院应试。明清交替之时,昆山试院毁于兵燹,而后荒废,茂草丛生,“每当岁、科校士,或远调江上,或权宜郡学”,以致“无复知有昆山之试署者”(张能麟:《重建昆山试院记》)。顺治十四年(1657年),张能麟重建试院,并撰写《重建昆山试院记》。
张能麟(1617—1703),字玉甲,号西山,顺天大兴(今北京)人。清顺治四年(1647年)进士。顺治十四年(1657年),任江南提学道按察司佥事。到任后,他以恢复试院为己任,亲自“经画规模”,带头并倡导府、县守令捐俸,苏州、松江士绅踊跃捐赠,“自丁酉初夏经始,孟秋告成”,仅用三个月时间就重新建成昆山试院,从此“诸士可无远涉之艰”。
重建后的试院,东西石牌坊二座,“辕门、班房、鼓亭,俱如制;大门、仪门各五楹”。仪门外是土地祠三间,祭祀范成大,“示不忘本也”;府县厅三间,“执簿呼名,以恤劳也”。轩三间,大堂五间,“前后轩敞高亮”,穿堂三间,后堂五间。东侧建有小屋八间,“为吏胥书写”处;向后有公门,门内则公衙“明三暗五”,明三间为衡鉴堂,暗五间为息偃地。两侧构厢房数椽,也可作休息处。最后是大楼“旭升楼”,“制九楹,正五旁,四环抱桷然。楼东有余地,筑小斋五间,种植竹木,“可以节劳小憩焉”。
顺治十六年(1659年),学政胡在恪又建东西号厂(即考棚)28间。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松江府自建试院考棚后,昆山试院应考的只有苏州府及太仓州所属各县。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重新修葺。雍正二年(1724年)为加强赋税监管,析长洲县地置元和县,析常熟县地置昭文县,析昆山县地置新阳县,析吴江县地置震泽县。同时,太仓升格为直隶州,并析太仓县地置镇洋县,析嘉定县置宝山县。至此,昆山试院成为苏州府所属吴县、长洲、元和、常熟、昭文、昆山、新阳、吴江、震泽以及太仓州所属太仓、镇洋、崇明、宝山一府一州十三县考生的院试考场。雍正十三年(1735年)、乾隆六年(1741年)又有修葺、扩建。至乾隆八年(1743年),昆山试院拥有“坐号一千六百”(光绪《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三)。当时,试院条件相当简陋,东、西、北三面围墙均是土墙。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学使胡高望檄苏州府、太仓州“两属州、县捐俸,改筑砖墙,石为基”。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苏地诸生汪溥等“以号舍、桌凳薄劣易坏,捐资改树以石,用松木为桌面”,椅子也改得宽润坚厚。
昆山试院曾经激发并带动当地经济的活力,试院旁边有条“集通街”(又称集街市),每逢岁、科两试,“士子麇至,百货骈集”(光绪《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八);集通街桥以西“列肆鬻弓箭”,专门卖武科考试工具,人称“弓箭集”。
咸丰十年(1860年),昆山试院毁于兵燹,不过光绪《昆新两县续修合志》的编纂者在志中绘有《督学试院旧图》,让后人得以见到试院概貌。
李鸿章重建苏州试院
同治二年(1863年)苏州克复后,苏州重建试院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在昆山恢复试院,还是在苏州重建试院,一时议论纷纷。
有人主张在昆山恢复试院,认为“试院本巡抚行台,明宣德中,以巡抚无事驻昆,移以校士”,其间虽废而还是重建,“遂仍旧贯”,“取其道里适均”(李鸿章:《重建苏州试院记》,下同)。有人以为这是“不考沿革臆度之说”,苏州、松江两地合用昆山试院,本来就有点不合常理,“何适均之有”?再说昆山试院中途废坏时,苏州考生除了调赴江阴外,大都是借“郡学明伦堂两庑试之”,则说明“集试苏州乃故事也”。当时还涉及太仓,雍正三年(1725年)升为直隶州,有人认为“太仓本隶苏州,固宜合。(然而)既升直隶州则为越境,非体也”;于是提出“今同一重建,不如各于府、州治建之为便”,在苏州府、太仓州治所各建试院。李鸿章不同意(“余韪之”),坚持在苏州城里重建一所试院,奏报朝廷并得到批准同意。
李鸿章将筹建苏州试院的事交给了冯桂芬和薛书常,经过一番勘察,最终“相地得定慧寺东废址,旧为民居,广袤二百余椽,计椽给值,凡白金(银子)四百两有奇”。工程于同治三年(1864年)七月动工,至当年十月落成。试院门庭、堂寝、廪庖,“高庳广狭多寡,一准松江式”,全部按照松江试院标准规格建造;而在东西两庑增加了30椽;“试桌仍其尺寸,而改十二人之坐为八人之坐,皆两君所经画也”。
建成后的苏州试院,东侧是双塔,西侧是辟疆小筑、苏公祠和定慧寺,“凡为屋百六十余椽”,共计花费“官钱一万八千缗有奇”。李鸿章为试院大堂起名“景范堂”,希望培养出范仲淹那样的人才。以此,“凡学使者岁、科校士驻郡城焉”,苏州的考生可免路途之劳。
同治四年(1865年)十月,太仓州奏准在太仓城厢镇另建试院,以方便一州四县(太仓州、镇洋县、崇明县、嘉定县、宝山县)的考生。次年五月落成,“为屋八十余楹,东西号舍三十楹”(《太仓试院碑记》)。状元陆增祥撰书《太仓试院碑》,碑阴刻有《试院图》。
督学主持的院试严格按中央政府规定的名额录取,考生录取比例仅百分之一二,竞争十分激烈。《清朝野史大观》有一则资料,生动描写了考生参加院试时的苦况:
院试入场之时,使差役遍身搜索,如罪犯入监狱然……童子应县试,分已冠、未冠,其实皆童子也。已冠之题目多割文裂义,必欲窘作者之心思,塞作者之耳目,使之不成一字而后快。未冠题目稍为平易,所考十五岁以下之童子,稍长皆不得与焉。然应试者每避难而趋易,虽中年以上亦乐就未冠,久试不第者尤甚。有某叟年五十余,应县试考三十次,尚考未冠……
院试“其尤惨无人理者……迫之以功令,监之以吏卒,促之以时刻,虐之搜索,困之以饥渴”,考生无不“视(为)文场为畏途”。
苏州试院建成后,除了督学院试外,还用作苏州府试以及郡城元和、长洲、吴三县试考场。此前,苏州府、县试考生可以自备桌椅,由此产生之弊:“酬厚值者得善地,寒不蔽风雨”,考生“深苦之”,怨声载道。为了消除弊端,李鸿章“檄视松江法,郡、县正场复试皆于试院举行,永以为例”。近代著名作家包天笑曾在试院参加过县试和院试,他所著的《钏影楼回忆录》中有篇《考市》,他写道:
苏州有一个考场,称之为贡院,在葑门内双塔寺前(一名定慧寺巷),双塔细而高,正像两枝笔,这是吴下文风称盛的象征……这个考场很宽大,里面可以坐数千人。有头门、二门,进去中间一条通道,两边都是考棚,一直到大堂;大堂后来,还有二堂以及其它厅事、房舍等等。
历代文献记载县试的资料甚少,光绪二十年(1894年)上海《申报》刊登了一则苏州吴县、长洲、元和三县在苏州试院考试的报道:
十月二十日,为苏州府属县试之期。五鼓时,长、元、吴三县宰呵殿至贡院三炮既毕,升座点名,旋即扃门出题,所有题目照录于下:长洲(县)已冠题是“谓弃之至克”;未冠题“畏而去之”,二题“孰能一之”;诗题“将军三箭定天山”,得“三”字。元和(县)已冠题“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未冠题“王请勿疑”,二题“察邻国之政”;诗题“义勇冠三军”,得“军”字。吴县已冠题“而天下治武王”;未冠题“则何以哉,子路率尔”,二题“可使制梃以秦楚之坚甲利兵矣”;诗题“指挥若定失萧曹”,得“挥”字。是日,与试文童长洲约五百人,元和四百余人,吴县三百六七十人。今年恭逢皇太后六旬万寿,特恩广额,闻长洲广七名,元和广五名,吴县广三名。(《申报》1894年11月26日第3版)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改设提学使,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太仓五地优拔生及举贡生员,曾于苏州试院举行考试。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巡抚陈启泰考试存古学堂及法政学堂的诸生,首场便都是在苏州试院举行的。
此后,苏州试院便被废弃,逐渐鲜为人知。20世纪90年代,文物工作者在苏州试院旧址发现了厅堂、房舍遗址以及李鸿章《重建苏州试院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