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制度改革举措,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政府采购业务逐渐融入到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重点在于将政府采购完全融入到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三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相应优化建议,希望可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预算管理的不断发展。
随着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政策的实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能够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供保障。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运行情况来看,尽管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能够遵守预算法及采购法等相关的规章制度,但从单位治理、财政资金利用率的角度来看,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方面依旧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一、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现状
(一)采购机制不断完善
随着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不断落实,政府采购机制逐步完善,《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发布,明确了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总体目标和原则。健全和完善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有效地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业务的开展,提高了政府采购水平,提升了财政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率。但也要看到,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手段亟待加强。
(二)预算编制重视度提高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之前,政府采购预算是以资金预算为主,政府采购平台与预算一体化系统脱节,采购程序和采购预算、支付相脱离;预算管理改革之后,一体化的作用愈发凸显,政府采购平台与预算一体化系统挂钩,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需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纳入到部门预算进行统一编制,且涵盖部门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确保应编尽编,对于年初未编入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不予下拔资金。从采购人员的主体责任、代理机构的受托责任、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制度、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管责任入手,强化和压实了各方责任,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三)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之前,政府采购系统在预算执行阶段较为松散,按照政府采购标准的规定,采购只需通过政府采购系统进行申请,经本级财政备案即可进行采购,预算执行阶段无法得到合理监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变了这一现状,按照“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要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经审核、批准后,即为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请的依据,进一步规范了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审核时间过长、采购流程不够规范等一系列问题。
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低
行政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对采购预算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低,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多数单位负责人对于政府采购工作不够重视,认为采购业务单纯属于某一时间点的工作,加之采购执行涉及的业务部门不参与采购预算编制,使得政府采购预算与执行脱离。与此同时,采购预算不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列支,只涉及单纯资金预算,导致在上报年度采购预算时,预算编制人员不明确单位年度采购工作计划,各预算执行的业务部门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责任划分不清晰、信息不对称,导致财务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采购预算时不依靠实际情况盲目编制采购预算。预算与计划的较大差距不仅不能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还会影响单位本年度采购工作,导致单位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二)预算编制不合理
2016年开始,部分地市开始推行零基预算改革,但由于采购预算未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列示,各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的过程中常常受到传统观念影响,依旧采取“基数+增长”的模式,合理性差,对于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很多单位直接由单位领导商议决定,存在因对相关数据的预测及分析不細致以及对实际需求的评估出现偏差等而导致报表粗糙的情况。与此同时,业务部门在上报年度采购预算时,为了多申请财政资金存在虚增预算的情况,直接导致财务部门在汇总上报本年度部门预算时整体虚增,使得预算编制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出预算编制的真正作用,这些都制约了预算编制规范性的提升。
(三)预算执行不到位
从单位自身角度分析,预算执行不到位的原因并不单一:一是政府采购流程较长。政府采购流程经历从预算单位发起、资金科室初审、预算科室审核、采购科室复核备案、国库发送采购直接支付,最终用于采购拨付。部门普遍反映采购周期较长,导致很多应采用政府采购流程的业务搁置,直接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二是缺乏完善的采购计划。从目前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来看,易出现预算编制中已列报政府采购预算,但实际工作中不再执行,导致预算执行不到位,出现资金浪费的情况。
(四)预算监督不严谨
监管体系不严谨的问题体现在很多方面: 一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重购买轻验收的问题。预算单位只注重预算采购与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在采购平台进行的流程,对于合同签订以后后续验收工作不重视,导致预算资金支付不及时等问题出现。二是缺乏专业性的监督管理。虽然目前采购流程越来越严格,但不乏出现在采购流程开始之前各采购单位已经确定好供货商“先上车后补票”的情况,政府采购具体实施过程中没有与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直接挂钩的监管流程,从而导致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相应的风险点。
(五)政府采购人员专业性不强
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成功展开在于预算编制人员、预算执行人员、预算监督人员等全流程所有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但由于目前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单位人手有限,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参与相关人员往往存在专业性不够,责任心不强的问题。部分单位存在财务工作者兼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人员,政府采购专业知识薄弱,相关政策掌握不够,为日后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留下了安全隐患。
三、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明确政府采购对于预算体系整体发展的重要作用,改变以往对于政府采购的粗浅认识是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有序展开的前提条件。要改变目前现状,需要从政府采购全面预算管理的政策宣讲入手,上至单位领导、下至采购预算全流程所有参与人员都需认识到政府采购预算全面管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从而促进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与此同时,加强采购预算管理全流程各环节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做到全员参与预算管理全程,使相关业务科室树立参与预算管理的主人翁意识,人人都是预算编制、执行过程的监督人,建设完善的预算管理系统,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等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衡。
(二)优化预算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仅需要着眼于当年的年度预算目标,还需要分析单位未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对采购预算进行科学谋划,合理安排。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政府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预算编制的重要作用,树立起“无预算不采购,先预算后采购”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观念,同时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编制预算,拒绝编制超标准预算,避免出现违规问题;其次,应該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过程中调动相关业务部门参与预算编制,明确责任划分,确保每一项采购项目的责任能够得到落实;最后,单位可以依据自身采购业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算制度,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细则,确保采购预算编制能够有规可依,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精细化。
(三)规范预算执行
针对目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出现的问题,应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和完善,确保预算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应与财政采购管理部门及时沟通,制定“预采购”制度,解决部门预算未正式下达以前无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问题,推行“预采购”模式,通过“先动快招”打出时间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针对政府采购执行率不到位导致资金浪费的问题,可以严格执行通报机制,对于一些持续性支出的服务项目,要求预算执行部门依照采购项目周期制订预算执行计划,在每个周期结束时,对计划执行与实际执行差异进行分析,不达标的予以通报,年末预算执行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年度重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按比例扣减业务部门下年度预算额度。
(四)健全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内部监督主要设立对应的监督科室或监督工作小组,对采购的合理性、合法性与真实性进行监督,避免出现贪污腐败的情况;外部监督主要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预算审核以及群众的舆论监督等。各预算单位还可以与监管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加强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除此之外,建立健全履约验收制度,在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过程中,一方面严格按照履约验收规定执行,对于资料缺失的及时完善,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严查整改,不能使验收程序流于形式;另一方面要求监管部门人员、财务人员全程参与验收工作,确保履约验收工作严谨性。
(五)提高人员素质
鉴于政府采购预算工作的复杂性,单位领导层应加强对采购工作的重视,加大对专业人员的培养。一方面加大对于相关采购政策的宣传力度,定期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学习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掌握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从预算编制到预算监督评价整个环节的具体流程;另一方面,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合理设置政府采购岗位,坚持不相容原则,避免一人多岗现象的出现。
随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一体化制度不断深入,预算管理越来越精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重要性越发明显。在此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明确政府采购预算全面管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一体化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重点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两方面的工作。同时也要做好事后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培训提升采购预算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从而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作者单位:西安工程大学)
作者简介:赵嘉宁,女,1997年7月出生,汉族,陕西省宝鸡市人,硕士在读,助理会计师。研究方向: 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