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咏梅 吴晓亮
人类社会大规模的“农民进城”现象始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跨越的16 世纪。以英国“圈地运动”为代表的农业向工业社会跨越式的变革,推动了大规模的“农民进城”潮流。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农民进城”,一方面是农民在土地上受剥夺程度加深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城市资本雇佣劳动的需要。农民进城后获得了成为产业工人的机遇,较之前获得了人格与法律上的平等。但是,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又带来一系列新的不平等。对于“农民进城”中的不平等问题,以西尼尔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并不存在不平等,还有部分学者从经济增长、历史发展、禀赋差异、个体努力等角度为不平等进行辩解,认为不平等具有合理性和有益性。马克思指出:“无偿劳动的占有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通过这种生产方式对工人进行的剥削的基本形式。”〔1〕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才是工业化带来的不平等的根源,只有通过制度变革,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不平等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推行的“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消除了封建社会农民对土地的依附,工业产业的发展为农民进城提供了进城发展的机遇。然而,受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积贫积弱的农业基础和工业化转型过程中发展不足的制约,我国农民进城仍然面临着诸如城乡二元经济差异、福利待遇城乡不均等诸多新的问题。研究资本主义国家农民进城中的不平等问题,对我国解决好进城农民遇到的问题及推进进城农民不断走向共同富裕,都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自16 世纪开始,资本主义工业的崛起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扫清了障碍。英国工业革命引领了当时欧洲社会的进步,促使农民不断地离开土地加入城市化的进程,其身份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2〕。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剥削造成了农民进城必然面临着深刻的不平等。
1.资本主义早期“农民进城”中的不平等及其表现
“农民进城”的不平等最早出现在欧洲由农业向工业社会跨越时期。正如马克思所分析的,资本主义在14 世纪开始萌芽并逐渐发展,伴随资本的原始积累,人口城市化也逐渐形成了规模。英国的人口城市化以“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为开端,尽管它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扫除了封建制度的残余,却也以极其残酷的手段剥夺了自耕农的土地,将大量的农民驱赶到城市“血汗工厂”。农民进入工业后,“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做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3〕。在12—19 世纪以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圈地运动”中,少数“公有土地”被圈导致一般民众不得使用私有田,被驱逐的农民被迫进城成为新的产业工人。
对于英国工业革命中农民进城后遭遇的不平等,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政治经济学批判》等著作中指出,英国工业革命给农民带来了进城劳动的机遇,但他们面临着不平等待遇和深刻的绝对贫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造成两极分化,并且工业化导致机器排挤工人,加深了劳动者的不平等。“在工场手工业和手工业中,是工人利用工具,在工厂中,是工人服侍机器。”〔4〕在英国城市化进程中,工人不但工作强度大,其生存环境更加恶劣,工人忍受高患病率和高死亡率,约翰·西蒙指出,这个死亡率被大大低估了。〔5〕
根据19 世纪40 年代英国工人就业状况的调查,英国的工人阶级不同程度地忍受失业威胁,亨利·梅休认为,“一般行业的状况是三分之一的人充分就业,三分之一部分就业,还有三分之一常年失业”〔6〕。资本主义工业化加剧了工人失业状况的同时也使得工人阶级日益贫困化。英国自由放任的管理方式使得“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愈来愈严重,危机日益加深,争夺市场的斗争愈来愈疯狂,人民群众的生活愈来愈没有保障”〔7〕。
2.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农民进城”面临两种不平等困境
如今,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农民进城”面临的不平等仍在持续。尽管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发展,却始终无法消除劳动者工作的权利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权的对立关系,其农民进城遭遇不平等突出表现为以下两种典型状态:一种是农村土地私有化、规模化和集中化程度加深,造成农民失地问题严重;另一种是资本主义“去工业化”、经济虚拟化、过度金融化趋势导致城市劳动密集型工业产业的缺失。前者大多是由于土地私有化改革失败带来的农民进城困境,往往造成规模性贫困,后者则是人口城市化失败带来的就业不平等。劳动者工作的权利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权始终是对立的,两种不平等困境变得更加尖锐和突出。
困境一:农民因在土地上受剥夺程度加深而被挤出土地——巴西“农民进城”的教训
在当代资本主义私有制国家,土地完全归私人所有。土地自由买卖、规模上市和土地所有权向少数庄园主集中的趋势不断上升,使得农民土地所有权受剥夺程度近年来持续加深,失地农民人数不断递增。土地向农业资本家过度集中一方面加深了农民受剥夺程度,另一方面农民被挤出土地被迫进城——这个问题在巴西有最为突出的表现。
其一,依靠“增长极”带动区域增长来摆脱不平等问题却导致贫困更加恶化。在“高增长”经济发展战略的宏观背景下,1960—1980 年,巴西GDP 年均增长率为7.1%,其中在1968—1974年,更是取得了10.1%的高速增长的“巴西经济奇迹”〔8〕。另一方面,为了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战略目标,巴西举借了大量外债,在20 世纪80 年代初期,巴西深陷由债务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之中,这加剧了社会矛盾,使原本就招致巴西人民不满的军政府的统治地位更加岌岌可危。
其二,农村土地改革失败导致失地农民抢地运动频繁发生。巴西自20 世纪60—80 年代实行农村土地改革,土地改革政策的多次摇摆加剧了土地向庄园主的集中程度——1%的土地所有者拥有全国46%的土地。①参见〔巴西〕韦洛索、〔巴西〕佩雷拉、〔中国〕郑秉文主编:《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巴西的经验教训》,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年,第168-175,168-175页。失地农民被挤出农耕业被迫流向大城市,聚集在城市边缘,形成城市贫民部落。尽管在数十年的时间内,巴西农民数量由1960 年的70%下降到现在的20%左右。但是,2000 年的巴西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巴西的城乡中间地带的贫民窟数量已由1991年的3188个增加到2000年的3905个,并由大城市向中等城市蔓延。②参见〔巴西〕韦洛索、〔巴西〕佩雷拉、〔中国〕郑秉文主编:《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巴西的经验教训》,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年,第168-175,168-175页。为了重新获得土地,一方面因失地而进城的农民不断向政府表达重新获得土地的诉求,另一方面进城农民贫困化现象严重,失地农民抢地事件时常发生。例如,1996 年在巴拉那州爆发了上万人参加的大规模占领土地运动。
其三,由“增长极”向福利主义转型失败对进城农民的挤压。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后,巴西政府认识到涓滴效应的想法并不切实际,于是向福利主义靠拢,如卡多佐政府时期的全国最低收入保障计划、罗塞夫政府时期的持续收益计划等。这些过度的社会福利却加重了政府债务负担。为了弥补赤字,巴西中央银行增发货币,扩大信贷规模,这样反而加剧了通胀。1987 年巴西的通胀率为365.9%,1988 年通胀率更是高达981.0%。〔9〕高通胀一方面降低了进城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致使时任巴西总统的科内尔不得不采取紧缩性经济政策,结果导致巴西经济下滑,失业率高企。同时,在“华盛顿共识”的影响下,巴西进行了一系列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如实施国企私有化、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等,加剧了两极分化,贫困发生率从1986 年的23.7%回升至1993年的30.4%(见图1)。〔10〕
图1 民主转型时期(1980—1995年)巴西主要贫困与经济指标
困境二:工业缺失使得进城农民缺少就业载体——印度“农民进城”的教训
城市工业产业缺失或经济虚拟化是农民进城所遭遇的另一个困境。资本主义国家缺少宏观调控与统一的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是灾难丛生的根源”〔11〕。
农民进城后,受资本主义无政府状态的影响,城市缺少工业产业体系提供就业岗位,失业的进城农民不断贫困化,在城乡接合部逐渐形成城市贫民窟。城市管理的碎片化、效率低下、公共服务递送不足、腐败严重等问题使得农民进城后遭遇的困境雪上加霜。印度城镇化失败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以人多地少为特征的印度农业无法为农业人口提供足够的土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长不断推动农民进城。印度农民规模性进城始于20 世纪60 年代,1961 年城市人口的比重仅为17.97%,到1991 年则上升到25.71%,2011 年又上升为31.16%〔12〕,城市化呈匀速爬坡状态。经过数十年的积累,进城农民不断增加,而城市人口承载能力极为有限,这些农村转移人口因缺少相应的工作机会和劳动载体,变为流动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形成了大城市发展与城市贫困并存的“集中性贫困”现象。
联合国发布的《印度城市贫困报告2009》的数据显示,印度处于贫困状态的城镇人口超过8000 万,4000 多万人口居住在城市贫民窟。〔13〕相较于城镇化前从事农村种植业的收益,城镇化带来的是集中的贫困。在印度经济发展过程中,因为资本积累不足,加上农业贵族在政府决策中的势力,一部分资本被抽走,工业发展因为缺乏资金而速度减慢,导致容纳劳动力能力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举步维艰。从城镇化规模来看,印度的城镇以发展孟买、新德里等大城市为主,中等城市发展停滞,小城镇则数目很少。由于大城市中工业容纳劳动力能力有限,大量的农民缺少正常就业渠道,进而成为城市新增失业人员,使得城郊贫民窟累积矛盾增多,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对于“农民进城”中的不平等问题,长期以来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西方自由主义流派产生分歧的一个焦点。在某些自由主义流派的学者看来,自由往往是高于甚至凌驾于平等之上的,平等应该附属于自由。马克思主义平等观认为,实现人类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是社会发展的高级形态,只有建立社会主义才能彻底实现人与人之间真正的平等。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研究为我们比较分析中国“农民进城”现象提供了理论启示。
1.工业化崛起过程中的“农民进城”是否存在不平等
对于由工业文明的崛起带来劳动者的不平等问题,西方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以西尼尔、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们认为,工业化崛起过程中要素配置遵循的是效率规则,因为“无形的手”会使资源配置趋于平衡并呈现出效率目标下的合理性,劳动力作为经济运行的要素,符合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原则。因此,一些理论家们关注的不平等问题并不存在,无需思考如何解决不平等。
对此,西尼尔进一步解释了工业化崛起过程中为什么不存在不平等问题:资本家致富是出于省吃俭用,即“节欲”的结果。对资本的存在说来,它的协助是必要的,它对利润的关系就和劳动对工资的关系一样。〔14〕亚当·斯密指出,以要素贡献为规则的收入分配是公平的,工人因工业化崛起获得更大的好处,而非获得不平等,“社会处于进步状态并日益富裕的时候,贫穷劳动者,即大多数人民,似乎最幸福、最安乐”〔15〕。哈耶克强调,平等是从自由派生出来的,“私有制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这不单是对有产者,而且对无产者也是一样”〔16〕。
马克思批判了不平等合理性的观点,对工业化崛起过程中的不平等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发现伴随资本主义财富的不断积累,工人阶级面临失业以及贫困化的趋势,这种根源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不平等是极不合理的。
2.工业化崛起过程中存在不平等,但它是否具有合理性、有益性
为了给不平等辩护,一些西方经济学的研究者认为,工业化崛起过程中存在不平等,但这种不平等是经济发展所伴生的自然现象,具有其合理性甚至是有益性。马尔萨斯、刘易斯等人认为,工业化崛起过程中存在的不平等来自劳动者个体禀赋的差异,这种不平等无需给予过多关注。进一步地,更多学者认为不平等不但对经济增长没有害处反而是有益的。
从不平等对经济增长有益的角度看,加勒等、福尔贝斯等通过研究认为,收入不平等能够带来较高的总储蓄和投资率,从而增强银行的放贷能力,促进投资活动,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17〕阿瑟·刘易斯通过建立两部门模型,提出收入不平等能够让财富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加快资本积累,实现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的转型。〔18〕圣保罗等通过研究发现,社会的收入不平等程度越高,政府加大对公共教育的投入越多,越有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和经济增长。〔19〕加勒等认为高技能工人集聚在技术进步部门,不平等的存在有利于他们提高技术进步率和经济增长率。〔20〕
从不平等是否合乎历史发展逻辑角度看,有学者认为农业向工业化转型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平等具有其合理性和历史必然性,无需探寻解决方案。例如,斯蒂格利茨指出,“上层群体的收入是当之无愧的,制止不平等和再分配的成本是更大的”〔21〕。阿马蒂亚·森认为同样的平等诉求下不平等具有动态性,因为“在某些特殊情形下,那些认为社会制度设计的中心任务应是使所有人都平等地享有一系列个人自由权项(liberties)的自由至上主义者未必会反对收入平等,但如果条件发生了变化,这些自由至上主义者仍会主张自由权(liberty)的平等而不是某些条件下的收入平等”〔22〕。
从不平等的来源及不平等的承担者角度看,有学者认为,尽管工业化过程中存在着不平等,但不平等来自个体能力的差异。马尔萨斯在其著作《人口原理》中将此归结为人口法则的作用,工资差别是人的能力和人种的体现。 罗默认为,收入不平等除了社会制度等因素外,还有个人能力、努力程度等个人主观因素。〔23〕卡佩伦等将个体因为努力的差异而产生的收入差异界定为“公平的不平等”〔24〕。阿马蒂亚·森认为不平等是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包括先天条件如禀赋、代际传递以及后天条件如教育。〔25〕
马克思通过研究指出,资本主义制度下农民进城后存在着极度不合理的不平等待遇,其根源直指资本主义私有制。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生产条件存在着深刻的矛盾,这种矛盾决定着资本主义制度存在必然灭亡的趋势。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来建立共产主义制度,才能解决工人的不平等问题。
对于农民进城中的不平等问题,尽管一些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可其合理性或必然性,但在现实中却常常引起贫富分化和社会腐化,甚至引发经济危机。近几十年来,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开始对此进行反思和探索,其中包括通过经济自身的加速增长、分配领域的平衡作用以及给弱势群体赋权等。然而这些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的改良主义观点并未触及不平等的实质。马克思站在了资产阶级的对立面,他提出要变革资本主义所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
1.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或改良主义对不平等问题的三类解决方案
近年来,资产阶级自由派和改良派经济学家们为资本主义国家“农民进城”遭遇的不平等做了大量的辩解,并在理论上探索了“农民进城”中不平等问题的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大体上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通过经济增长本身来自动消减进城农民的不平等。西方涓滴效应理论认为,经济增长具有自动消减不平等的能力,重点是要加速经济增长,新创造的财富会如水滴一样自动流向在工厂的劳动者手里。库兹涅茨认为经济的发展与不平等程度的发展呈现出倒U 型曲线,“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经济增长早期阶段迅速扩大,尔后是短暂的稳定,然后在增长的后期阶段逐渐缩小”〔26〕。然而,诸如巴西等“增长极”减少不平等策略的失败,为第一类不平等解决方案提供了有力的来自现实的反击。
第二类是动用“有形的手”通过分配领域来解决农民的不平等。弗里德曼提出“负所得税”,即通过政府确定一个收入标准线,收入高于此线的人付税,低于此线的人得到转移支付。卡尔多认为国民收入分配朝着有利于资本家的方向发展,需要调整劳资收入分配关系,稳定经济增长,实行收入分配均等化。〔27〕斯蒂格利茨则主张健全税收制度,消除其存在的漏洞,“应确保上层群体所纳的税占其收入的比例至少要与较低收入者的一样大”〔28〕。皮凯蒂更是希望征收全球累进资本税,因为它“是通过民主手段控制财富爆炸性自我膨胀的唯一途径”〔29〕。然而,高度自由的市场经济导致国家经济不景气,也在事实上对第二类不平等解决方案给予了有力的否定。
第三类是赋予穷人更多的权利以实现机会平等。阿马蒂亚·森认为,不平等的根源是个人权利的缺失。他在《贫困与饥荒》一书中认为饥荒的原因是缺少粮食的所有权,其中社会、制度、国家等是主要影响因素。对此,他提出在法律上给穷人赋权,以解决社会对穷人的不公待遇。艾德勒认为,只有权利平等才有公正,“只有人在他们所提出的有关条件的平等或结果的不平等问题上,才有正义与不正义”〔30〕。罗尔斯则把平等当作正义原则的基本规定,“所有的社会基本善都应平等分配,除非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在这里,“基本善”是指“自由和平等的人(如这种政治观念所阐明的那样)作为公民所需要的那些东西”〔31〕。德沃金认为实现平等的根本途径是资源平等,“资源平等就是在个人私有的无论什么资源方面的平等”〔32〕。尽管阿马蒂亚·森等经济学家的理论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这样高的荣誉,但在他们长期从事调查研究的非洲地区的穷人至今仍苦苦挣扎在不平等的泥潭。
综上,尽管资产阶级自由派和改良派经济学家们为农民进城遭遇的不平等问题作了大量的思考和辩解,同时,为解决不平等问题作了一系列的理论探索,却被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不平等的现实彻底地否定了。
2.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不平等问题的思辨及解决不平等问题的路径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不平等导致了劳资阶级间的收入和权力不平等。如前所述,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不平等来源于穷人拥有更少的权利,但是“不仅要关注所有权模式和交换权利,还要关注隐藏在它们背后的因素”〔33〕。然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并没有要改变私有制,而是站在改良的视角,把法律上的平等等同于全部的平等,这种偏激的平等观注定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首先,马克思研究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制造工人不平等的根源。马克思主张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用劳动主权替代资本主权,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马克思在提出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提出“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34〕。
其次,马克思认为,制度变革的根本动力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物质生产从根本上决定了整个社会及其制度的发展。“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5〕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重要的反作用,并服务于社会经济基础,“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36〕。“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产生了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力的必然结果。”〔37〕
再次,推动制度变革的阶级力量只能是无产阶级。马克思所说的人是社会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8〕。因此,马克思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认为有意义的并非个人利益,而是阶级利益。阶级社会制度变革的主体是阶级,并且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阶级方,即无产阶级。阶级之间的斗争直接导致了制度变革,阶级之间的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表现。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是对抗性的,必须通过阶级斗争来解决。对于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主张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特别是一贯强调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39〕。
英国“圈地运动”产生的不平等问题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影响并未消除,资本主义国家农民进城面临的不平等困境较之以往更为典型和集中。那些资产阶级自由派和改良派经济学家开出的“药方”并不能根治不平等痼疾。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一直为消除不平等进行着不懈的努力,一方面以实现耕者有其田为特征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建立,从制度层面切断了不平等的根源;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城市工业产业的崛起,造就了中国进城农民城乡双向无障碍流动的独特性特征。当然,受限于中国城乡二元经济差异及产业发展非均衡的制约,我国进城农民也会面临诸如福利保障不平等的问题,因此,研究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的这些矛盾和问题,对我国农民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及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较大的启示。
新中国的土地改革使得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截至1952年冬,在建设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进程中,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3 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4600 万公顷土地和大批的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消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350亿公斤粮食地租的重负。〔40〕从1949 年到1952 年,粮食产量增长了44.79%,农业产值增长了49.00%。〔41〕由于当时生产力的局限性,土地改革尽管并未消除贫困问题,但是广大贫苦农民因为土地改革而获得了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翻身。
新中国进城农民改变了其身份与地位。在20世纪50 年代初期,我国开始了以“优先发展重化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化进程,为新中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基础。通过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城镇化经历了不同阶段的发展。伴随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我国城镇化过程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起步阶段(1949—1965 年)、停滞阶段(1966—1977 年)、稳步发展阶段(1978—1994 年)、快速推进阶段(1995 年至今)。农民在这四个阶段进入城市并成为新增产业工人。
自20 世纪50 年代开始,中国农民开始由农业向工业产业转移。在1960年前的城镇化进步阶段,中国劳动力流动和人口迁徙是自由的,没有实施严格的户籍制度,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迎来了一个较积极的发展期。我国城镇化率由1949 年的10.64%增长到1960 年的19.75%。农民进城获得了市民身份,有效缓解了农业生产力不足给农民带来的困扰。20 世纪70 年代前后,受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以及城市资源短缺的影响,我国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农民进城增幅大大下降,城镇化处于停滞阶段。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加快,对农民劳动力的需求不断上升,尤其是1995年后,中国逐步成为制造业大国,对劳动力需求的急剧增加极大地吸引了农民进城(见图2)。
图2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经历了一个先由农民变成农民工,再由农民工变为市民的过程,在这一阶段中,农民不断实现由摆脱贫困向共同富裕目标的跨越。〔42〕截至2021 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9251 万人,比上年增加691 万人,增长2.4%。其中,外出农民工17172 万人,比上年增加213万人,增长1.3%。2021 年末在城镇居住的进城农民工13309 万人,比上年增加208 万人,增长1.6%(见图3)。
图3 中国农民工总数增加情况
近年来,中国进城农民生活状况和收入大幅度提升,一方面得益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使农民耕者有其田,另一方面得益于我国工业化的发展为进城农民提供了足够多的就业岗位。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工业产业链条完整的国家,农民进城后,有健全的工业产业体系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工业产业为其提供了良好的就业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工业化过程可以分成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消费资料工业在制造业中占统治地位;第二阶段为生产资料工业增长高于消费资料工业增长;第三阶段为消费资料工业所占比重与资本资料工业比重相同;第四阶段为资本资料工业所占比重大于消费资料工业。我国基本上已经跨过了前两个阶段,进入到了工业化的中后期。随着农业向工业的转移过程中速度与质量的共同提升,将会有更多的农民不断进入城市,成为新增产业工人。
解决我国农民进城中的不平等问题,首先要通过工业产业的优化与升级,刺激产生有效的“做蛋糕”效应,为进城农民“分蛋糕”,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其中,通过发展高科技、人工智能,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高层次的就业岗位。
其次,通过科技创新提升工业产业增长质量,提升进城农民工资收入水平,增加进城农民的生活和工作福利,通过发展科学技术为工业产业质量的提升注入新的驱动力,培育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推动农民工的可持续就业。
最后,印度和巴西城镇化模式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工业化的发展与农村的发展有密切联系,城乡融合与联动对解决进城农民的不平等问题具有良好的推进作用。一方面,工业化的发展为进城农民提供了足够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工业化为提高农业生产力、推进农村规模经营发展提供了技术条件。因此,必须科学处理城镇化进程中工业化与农村发展的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具有双向城乡流动特征的进城农民遇到的不平等问题。
中共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促进机会公平,凸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平等性原则。解决进城农民起点、过程与终点的不平等,正是未来实现机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已经开启了以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强国的新阶段,在这样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更加注重机会公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新的发展理念更是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将劳动者放在了更为重要位置的特点。当前,中国进城农民总数已经高达三亿人,他们正成为新的现代化建设中产业大军的重要成员,更加注重其机会公平是解决进城农民权益不平等的重要保障。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人民”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到“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再到“让现代化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深刻的民生情怀与为民初心。“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机会公平”的理念是解决中国进城农民不平等问题的根本保障。
在我国进城农民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实现机会公平,首先,要解决好起点公平,尤其是要解决好农民农闲时进城“就业难”问题,政策导向应该更加注重为农民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其次,要落实进城农民劳动过程中的公平,鼓励承载进城农民工就业的工业产业不断做大做强,通过产业优化升级和增加职业技能培训等,为进城农民提供更多的增加收入和选择工作的机会。最后,要以工业现代化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使进城农民在进城打工以及中途返乡中实现城乡之间无障碍流动,为城乡双向流动的农民带来城乡双重收益和工农业双重收益。总之,解决进城农民起点、过程与终点的不平等,正是我国推进机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使我国农民掌握了土地等生产资料,解决了私有制条件下的权利的不平等。然而,受制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足及财富创造的有限性,我国仍然具有显著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进城农民也面临着权益不平等的障碍。尽管我国在2020 年底已经彻底消除了绝对贫困,但进城农民还存在着相对贫困,诸如能力贫困、精神贫困、福利贫困等都需要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来解决。我国农民进城的不平等,是来自城乡二元经济分割带来的城乡保障权益的不平等。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并不彻底,出现了“半城镇化”现象,即农业转移劳动力既不能享受城市市民待遇,又不能阻断同乡村落后性的联系。近年来,我国进城农民遇到了新的保障权益不平等的障碍,尤其是进城农民“求职难”与企业“招工难”的矛盾突出,导致农民工就业极不稳定,非正规就业现象突出,随时面临找不到工作返回家乡的风险。
对此,要发挥出社会主义制度解决农民进城不平等的制度优势。资本主义私有制无法克服劳资对立矛盾,而我国不平等更多来自生产力不发达的“分蛋糕”效应,可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来消除。
土地集体所有、农民互助合作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提出解决进城农民不平等问题的根本路径。关于在社会主义阶段农村土地如何经营生产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提出了集体劳动的组织形式,农业实行国营农场和合作社经营。对于改造小农的立场和原则,恩格斯还提出,不能强行剥夺农民财产,加入合作社应采取自愿原则,国家要给予合作社以经济帮助。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所有制贯穿着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全程,是党和国家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所探索出的土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从根本上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当然,我国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在实践中存在集体的主体不明晰等问题,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导致集体所有制被错误地解读,进城农民合法权益无法得到落实,这严重影响了进城农民自身的复位。
马克思的不平等理论对我国农民进城的道路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尽管马克思的理论主要关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对立和经济不平等,但其基本分析框架和思考方式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中国农民进城的动力和挑战。在中国,农民进城是一个从农村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复杂过程,涉及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变化,在进城过程中出现的不平等问题会影响进城后的生活和发展机会。对此,政府应该关注农民工的权益和福利,采取措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应该努力缩小城乡二元差距,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进城农民走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