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旸 翟红蕾 杨成文
【摘 要】短视频平台正成为人们接收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其中出现的内容泛化、形式夸张、轻视事实的新闻,被认为是“新黄色新闻”,即“黄色新闻”的回潮。本文总结了二者在形式、内容及价值诉求方面的相似之处,认为它们都是注意力导向下诉诸感官的经济逻辑的产物。同时,分析了“新黄色新闻”得以出现的新的技术与文化背景,指出数字技术可供性对新闻内容、形式及生产逻辑的影响以及后现代文化对个体情感需求、新闻职业文化的承认与改写共同孕育了“新黄色新闻”的产生。 “新黄色新闻”是数字新闻业发展的契机,应当借此机会厘清并更新有关传统与创新、人与技术、新闻与社会等关系的新闻理念,为实现新闻业更好发展提供指引。
【关键词】新黄色新闻;数字技术;文化逻辑;数字新闻
【基金项目】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受众对数据新闻的认知与采用行为研究”(项目编号:20BXW029);2022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新文科建设背景下高校新闻传播专业‘1+4+4’型卓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22109)。
百年以前,“黄色新闻”首次出现并大行其道。它以煽情的内容、夸张的手法刺激读者,以极端迎合受众的方式达到了提振销量、谋取利益的目的。百年后的今天,短视频平台成为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人们发现许多短视频有封面鲜明、标题硕大、内容简短、话题琐碎等特点。有学者指出:这是“新黄色新闻”,“黄色新闻”正以短视频的形式卷土重来[1]。
“新黄色新闻”既是诉诸感官的经济逻辑在新环境下的回潮,又是新闻运作逻辑发生变动时的“副产品”。为什么“黄色新闻”会在时隔百年后重新出现?又表现出哪些新的特征?如何正确认识“新黄色新闻”?如何借此更新新闻理念以更好指导新闻实践?本文尝试通过对“新黄色新闻”的表层、深层逻辑进行剖析以做出回答。
一、回潮:“新黄色新闻”的前世今生
新闻史上的“黄色新闻”出现于19世纪末美国报业大亨普利策与赫斯特的商业大战,是“刺激人们的感官,给人以强烈视觉冲击,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力从而带来传媒自身经济效益的煽情新闻样式”[2]。为什么将当前短视频中的部分新闻称为“黄色新闻”的回潮?主要是由于它们在表层上存在相似之处,表现在新闻内容、新闻形式与新闻效用等方面。
(一)内容“失重”:新闻廉价化与琐事新闻化
“黄色新闻”作为新闻商业化逻辑的极端产物,其新闻价值理念主要在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因而主要报道色情、暴力等与社会重大变化无关,但便于吸引大众注意的事件,将社会话题下沉为娱乐化、廉价化的报道,从而使内容呈现“失重”状态。
“新黄色新闻”是将并不具有传统新闻价值要素的事件纳入了新闻范畴。在市场化的条件下,用户兴趣更容易影响新闻价值的大小,抓拍、搞笑事件等生活琐事被包装为新闻产品提供给用户。这些事件与反映社会重大变化无关,有些就连真实性、时新性也难以保证,但只要它们能够吸引用户注意,就可能成为新闻。 “新黄色新闻”在内容上呈现出明显的日常化、生活化,与“黄色新闻”一样陷入了“失重”状态之中。
(二)形式失格:结构“头重身轻”与要素“反客为主”
新闻是社会公共信息载体,尽管其具体形式灵活可变,但必须符合新闻“公共性”的定位。这既是衡量新闻质量的外在标准,也内化为了新闻从业者的自我约束。出现在新闻职业化前夜的“黄色新闻”缺乏内外约束,在手法上无所不用其极:运用具有煽动性的大号字体或颜色鲜艳的标题,滥用甚至伪造新闻图片,以滑稽连环画取悦大众等[3]。
“新黄色新闻”呈现类似特点。短视频封面取代了文字标题,成为了激发用户新闻消费行为的第一道关卡。由此,原发于“黄色新闻”的“标题党”作风嬗变为了短视频新闻的“封面党”作风。不同的是,短视频新闻呈现出“标题党”与“封面党”合流的趋势[4]:短视频封面可以文字、图片、视频结合的方式对用户注意造成影响,新闻生产者可以将最具刺激性的内容摆在封面,直接呈现在用户眼前。与封面相对应,“新黄色新闻”的内容本身较为“空心化”:该类新闻报道的事件大多冲突明了、逻辑简单,缺乏深度挖掘与广度拓展的空间。
以字幕、表情包等简易加工图像刺激视觉,以调动情绪的背景音乐和“罐头音效”刺激听觉等,这使得“新黄色新闻”整体呈现出重封面轻内容、重感官轻内涵的畸形结构。放大要素来夺人眼球的作风在新闻业中正被合理化,“新闻内容本身的魅力为新闻修辞的魅力所取代[5]”,“新黄色新闻”呈现出“反客为主”的态势。
(三)效用失衡:情绪的升值与事实的贬值
新闻价值一方面来自事实本身,即新闻的本原价值;一方面来自能够满足主体信息需要,即新闻的延伸价值。但在价值实现上,新闻的本原价值优先于延伸价值。[6]“黄色新闻”选择性报道甚至编造事实,越过新闻的本原价值,把新闻化用为刺激读者情感以牟利的工具,使得新闻商品性与公共性的天平完全失衡。错配的价值实现路径招致了抵制,会加速“黄色新闻”自身的消亡。
新闻文本通过其话语、结构的“外形式”能够反映出报道者对事实的内在认知[7]。从“新黄色新闻”的畸形结构得以窥见,该类新闻主要想传达的不是事实,而是事实所能引发的用户情绪,因为新闻所能调动情绪的强度与其所能带来的经济价值直接挂钩。因此,报道内容真实与否不再重要,事件成为情绪的载体。
鲍德里亚以“拟像”精准预言了人们以符号对“真实”进行重塑并最终取而代之的境况。人们身边充斥的不再是准确的信息,而是以“真實”为对象仿造出来真假难辨的“超真实”。“新黄色新闻”正呈现将生活“拟像化”的倾向:模板化、段子化的信息产品被当作了新闻。长此以往,新闻业公信力将不断下滑,人们对于新闻事实的信任将逐渐瓦解,甚至令“真实”走向虚无主义——“真实本身也在超真实中沉默了”[8]。
二、剧变:“新黄色新闻”的技术-文化逻辑
作为数字新闻新形态的“新黄色新闻”,其在技术上的数字性与文化上的新闻性是两大本质属性[9]。可以说,“新黄色新闻”正是数字技术普及与社会文化转向的共同合力引发新闻生产剧变的产物。
(一)技术逻辑:数字技术可供性增强的重塑效应
1.主体泛化与日常生活社会化
数字技术在信息生产方面的可供性是“新黄色新闻”出现的起点。在互联网架构下,对信息进行编辑、扩展不再是新闻工作者的特权,新闻生产主体的身份也不再是垄断性的,普通用户发布新闻成为可能。 “什么是新闻”“选择新闻的价值判断”不再由新闻工作者主观决定,而是需要在不同传播语境中重新酌定。在算法推荐新闻中,用户最为看重的是趣味性,并非重要性、真实性等传统新闻价值[10],这导致了“新黄色新闻”内容的“失重”倾向:大量不符合以往传统新闻价值的话题,却引发了用户的热烈参与便为其明证。
数字时代,社会不同主体的多样日常生活都因被数字化而具有了可见性, “新闻生产”成为了一种日常生活方式。用户完全以其自主意愿参与进来,数字技术又极大增强了他们对信息的捕捉、表现能力,使得他们的新闻生产传播实践既是即兴的,也是即时的,具有偶发性与碎片性。 “新黄色新闻”中存在大量由用户生产的信息,它们以主观视角及情感叙事对用户日常生活进行展现。琐碎的日常生活以信息形式大量涌入公共空间,使得它们也具备了新闻的部分价值特性,[11]私人生活得以升格为社会话题,引发其他社会主体的关注与共鸣。
2.感官转向与新闻产品社交化
大众传播时代,信息渠道由媒体机构把控并实现一对多式的传播。而在当下,吸引用户注意、迎合用户需求、鼓动用户互动以提升自身经济价值是平台的运作逻辑。平台的运作逻辑正在侵入原本的新闻生产逻辑。
首先是新闻形式的“平台化”,表现为新闻的感官转向。如今,用户得以也必须通过手机等工具将“信息与其物质载体分离并引入数字空间”[12],捏合成文字、影像、声音等多种数字元素的叠合物后才能在平台流通[13],给其他用户造成感官冲击,从而吸引用户注意力。短视频平台移动化、碎片化的使用逻辑也决定了有限时长中表现的内容无法引发用户的深度思考。这些都导致了“新黄色新闻”呈现偏重封面而轻视内容的畸形结构。
其次是新闻逻辑的“平台化”,表现为新闻的社交产品化。新闻作为数码物出现在社交平台,自然需要适应平台本身的社交化倾向。平台借助算法等技术与用户之间开展相互驯化,这使得平台上的新闻尽管看上去各不相同,但最终都是服务平台谋利。此外,作为各种屏幕统合的手机屏幕天然具有“夸张倾向”[14],新闻作为“反常变化的反映”的特性被进一步放大,“标题党”“封面党”作风盛行,煽动情绪的失实新闻屡见不鲜。
3.全时生产与新闻制作功利化
即时通讯技术介入新闻生产后带来了三大改变。首先是“即时性”转向“实时性”。传播原本是存在时空差异的双方通过媒介建立联系的活动,互联网让事件发生与新闻的生产、传播成为了同时性的过程。其次是“有限性”转向“无限性”。数字时代前的新闻生产以事件发生及受众活动时间为周期,以“线性结构时间”镶嵌在社会生活中。互联网则使新闻成为可以随时更改、持续更新的动态文本,新闻生产转变为全天候作业,为用户营造同步性、共时感[15]。最后是“在地性”转向“脱域性”。传统新闻生产以记者亲临现场获取一手信息的“在地性”换取新闻真实的合法性。互联网时代的新闻生产则是线上的,技术突破了信息采集的空间限制,新闻工作者在互联网空间中开展信息的获取、生产与传播,表现出吉登斯所言的“脱域性”[16]。
三大改变造成了新闻全行业的加速运转,短期效益在新闻生产动机中的地位凸显,这为“新黄色新闻”的出现埋下了伏笔。二十四小时新闻环境带来的压力“拉长”了重大新闻事件的间隙。为了提供不间断信息流以完成点击、阅读、转发等量化指标,大量原本不具备新闻要素的事件被包装成为新闻产品填补其中。新闻生产的线上化也加重了这一趋势:持续更新的要求催促新闻从业者尽可能多地制成新闻,这导致了对互联网,尤其是社交平台用户内容的高度依赖,为“新黄色新闻”的出现放开了限制。而多样化的新闻来源更是加大了事实核查的难度与成本,对于软新闻这些即便失察也影响轻微的内容而言,“查证”就沦为了一种选择而非必需[17],这加速了了“新黄色新闻”生产。此外,竞争性的媒体环境及算法的引入使得形式上追求感官刺激的新闻在传播力上获得了天然加权[18],贴近生活趣味的内容更容易与平台根据用户行为拟定的“量化自我”形成匹配,这导致新闻从业者更偏向于选择撇开事实,以诉诸用户情绪的方式作为获取注意、换取流量的捷径[19]。“新黄色新闻”成为数字技术环境下经济逻辑在新闻生产上的反映。
(二)文化逻辑:宏观与微观文化内涵的双重转向
新闻作为以人为主体开展的实践活动,其发展、变化同样会受到来自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黄色新闻”出现于工业时代,在短时间内产出大量新闻以满足需求,是标准化生产方式在新闻业中的反映。上世纪中后期以来,后现代主义思潮逐渐造成巨大影响,要求对自身主体性的承认与最终实现[20]。“新黄色新闻”便是受到后现代文化影响的人作为主体对技术创造性使用的结果。
1.个体情感需求的涌现与正当化
有学者认为,新闻从静态、独白式的“事实”转向了动态、互动式的“体验”[21], “情感”成为了理解用户新闻生产、消费、传播行为的关键钥匙。后现代思潮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个性,人们开始正当化自己的情感,主动地开展自我表达,从而满足自身情感诉求。当下,人人都可以借助数字工具对日常生活开展不间断、高強度的自我展示,以实现一种“重塑自我的强烈意志”[22]。由此,原本作为私人情绪“延伸”的海量信息与新闻的界限被混淆,并在以其为中心的互动中伴随点击量、评论数等指标增长而获得进一步的可见性,从而吸引用户甚至新闻从业者的注意力,最终升格为新闻,其中的一部分则沦为“新黄色新闻”。
用户新闻实践中的情感不断涌现,最终迎来业界认可乃至迎合。传统新闻学建立在理性主义哲学基础之上,情感被遮蔽在以客观、理性为中心的传统新闻伦理框架下。当下情感的正当化也非内生于新闻业,而是数字化新闻实践使得用户大量涌入的结果。用户对现有新闻的消费与传播一定程度上是受其情感需求驱使并得到满足的过程。由此,用户情感共鸣点成为了新闻生产所瞄准的目标,新闻生产者会有意捕捉、迎合流行情绪从而为其新闻产品谋求更高的流量,“新黄色新闻”作为“按需生产”的信息工业产品就此出现。
2.新闻职业文化的改写与涣散化
以往的新闻从业者把向公众提供重大信息,实现公众与现实世界的连接作为一项崇高的使命。他们以此定义新闻,确证新闻在社会中的定位,使得新闻业获得了其权威性与合法性。同时,它也作为职业认同与规范将零散的新闻实践主体统合起来,成为了新闻业实现自我“再生产”的精神资源[23]。
数字技术助力了新闻从业者身份的“泛化”,使新闻职业性逐渐衰退的同时也加剧了新闻业的竞争。一方面,以用户注意力为导向这一商品逻辑攻城拔寨,以内容为导向的传统新闻生产者的生存空间被压缩殆尽,迫使其中一部分人不得不放弃传统新闻职业规范,转而以“流量优先”的产品化观念定位、生产、传播新闻,为“新黄色新闻”的出现留出了缝隙。另一方面,新闻从业者对自身身份的定位正在转化,从背负社会使命的“守望者”转变为信息内容的“提供者”,新闻生产转向了“服务模式”,致力于将大量新闻形式的信息快速散播在多个平台。此外,高强度新闻运作机制以及加速状态下的新闻工作,令新闻从业者难以提供高质量的新闻,降低了他们的职业身份认同。新闻职业文化的涣散若继续下去,将导致信息生态的进一步恶化,加剧社会对新闻业的不信任感。
三、启示:新闻业应处理好的几大范畴
如何看待“新黄色新闻”,先需要厘清几对关系。
第一是传统与创新的关系。当前,新闻实践与理念发生了变动,基于传统新闻实践的解释框架效力不再,新闻业新旧交替造成了价值观念上的模糊,“新黄色新闻”为其产物。数字环境对传统新闻业造成的“破坏式创新”要求新闻业既需坚持服务公共利益的总体价值,守住维系新闻本质的价值观念,也要适应媒介技术与社会文化的变动,探索出能够满足用户情感需要的合理新闻形式。
第二是技术与人的关系。技术为新闻释放了前所未有的潜力,但也带来了复杂后果,新闻成为随时按需生产的商品,迫使从业者在无限生产中草草了事,“新黄色新闻”正为其注解。技术广泛参与下的数字新闻业应审慎思考技术与人的关系,协调好新闻实践中技术与人的关系:人对技术的使用,最终都应回归到人、社会与技术的和谐共生上来,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相得益彰。
第三是个人、新闻与社会的关系。新闻需要满足的究竟是公众“需要”还是公众“想要”?新闻在社会发挥何等作用?否认新闻商品性无法成为解决“黄色新闻化”的治本之策。关键在于新闻业需要明确:新闻具有商品性,但绝不能是纯粹的商品。新闻观察社会、告知变动、提供方向的社会功能不会被颠覆,这与新闻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理应并行不悖。在尊重实然、坚持应然之上,推动满足多样需求与实现社会功能的较好融合,才能实现新闻业更好地发展。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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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朝旸,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新媒体;翟红蕾,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学理论、新媒体传播等;杨成文,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博士,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学教育)
责编:刘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