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迪 陈文博
摘 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基于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通过调研,以J公司供应链金融的产品体系为例,与传统供应链金融对比,对电商供应链金融的优势特征、运营效益和运营风险进行分析探讨。最后从政府、电商平台、金融机构3个方面提出了未来发展的相应策略建议,可为其他电商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经验借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政策参考。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电商平台;金融产品;风险分析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4.03.014
0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尤其是在就业创业、技术革新、制度创新等诸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截至2020年末,我国共有中小微企业单位2156万家,在全部企业中占比达到了99.8%,其创造的GDP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60%,提供城镇新增就业岗位达80%以上。但是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贷款时,往往会受到商业银行对其商业信誉、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制约,导致小微企业更依赖于民间借贷和亲友借贷(图1)。
图1 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调研比重柱状图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电商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不断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电商供应链金融便成为电商平台和互联网金融结合的产物。与此同时,由于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电商巨头、物流企业、小贷公司纷纷参与布局供应链金融,使供应链链条更加丰富完善,政府及相关金融部门也逐步重视起来,使其市场规模逐年增长(图2)。
图2 中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及增速图
资料来源:易宝研究院。
电商供应链金融模式是在传统供应链金融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衍生出现的,在融资途径和融资服务方面有较强优势。以电商平台为主导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不仅扩宽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电商企业开辟了新的发展道路,极大地推动了金融环境的改善。
1 电商平台供应链金融业务概述
1.1 电商供应链金融内涵
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出现了供应链金融相关业务,这种以银行为主体,链上企业共同发展的供应链金融称为传统的供应链金融。在此模式下,银行资金提供给供应链上有资金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使得中小微企业能够通过有效途径来获取资金。而电商供应链金融以电商平台为核心,利用平台构建新型供应链体系,使链上企业实现融资互助,交易互通的业务模式。与传统的供应链金融对比看,电商平台自身优势显而易见,借助互联网,形成“金融+科技”的现代供应链金融,对数据的处理应用,资金和信息的错配,以及对贷后的风险控制都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通过总结电商供应链金融的业务特征,可以更深入理解电商供应链金融的具体发展情况,从而形成与传统供应链金融的直观比较。
1.2 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特征
其一,智能化风控。基于专家分析决策经验与人工智能技术(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一般指人工智能打造的账户安全体系,拥有构建全方位自主学习,风险防控能力,为企业提供智能化、可视化、实时化的一站式风险管理服务。电商平台不断为供应链金融注入科技动力,形成全场景、多空域、不限时的AI机器运作系统。系统内配备了人工和智能机器两类客服,对电商企业以金融科技为驱动力,深度契合场景,提供全流程风控解决方案,贷前、贷中、贷后提供实时免费监测,为商业银行金融场景输出智能风控分析服务。
其二,个性化服务。电商供应链金融比传统供应链金融拥有更广的受众群体和服务主体。数字科技系统强大的运算能力是提供个性化服务的保障。电商金融部门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特定需求,设计出个性化融资解决方案。例如不少电商平台提供了VIP客户服务,只要用户在平台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和好评率,就会享有融资优先权。若不是平台商户,则会根据企业申请融资时间先后顺序来为其制定个性化的金融理财产品或融资方案。
传统供应链金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完善,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和传统供应链金融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具体如下表所示:
2 J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分析
2.1 J公司供应链金融主要发展优势及典型业务
J公司以电商为核心业务,布局供应链众多企业,涉及行业较广,其中涵盖了零售、数科、金融、物流等方面。在数十年的经营过程中,拥有自建的物流体系,这就成为J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与众不同的条件。例如其开发的质押融资业務,利用了AI智能化辅助系统,针对不同类别的质押物计算出相应的质押物价格,节约了融资时间。具体业务流程如下:融资企业先和J金融平台达成合作共识,之后将动产质押给平台合作的物流公司。J公司向物流公司进行信息核实,同时利用云计算技术对其质押物进行评估;对相关意向说明进行查验后,商家授权J公司金融进行动产质押;融资企业与J金融签订融资合作说明,后者按协议对融资企业放款;在归还期内,融资企业通过金融归还钱款。
2.2 J公司供应链金融主要特点
其一,服务主体多样化。J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中对平台用户,上游供应商,以及相关金融机构都有所服务。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使用J白条无息消费使得其存货周期减少,满足消费者消费期望。上游供应商也可以在商品在售期间获得J提供的生产资金,以供生产使用。大量的客户群体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提供了资金源泉,提高了资金利用率。随着J公司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宽,链上参与主体和服务主体将趋于多元化。
其二,融资流程较便捷。电商平台对互联网具有极强的依赖性,促进J供应链金融线上操作快速发展。融资流程没有繁杂的信用审核,资产审查,信息数据库中的个人资料在有需求时被调出,能极速生成融资额度,还款期限。不需要第三方机构作为担保,和传统供应链金融相比,减少了大量人工操作,提高了贷款效率。还款时,只需将资金提前转到平台,到时平台会统一收取,降低了时间成本。平台在还款方式、还款期限、授信额度等方面给予了借方很大的选择空间,借款期限可长可短,授信额度动态更新。
3 J公司供应链金融运营效益及风险分析
3.1 供应链金融运营效益分析
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核心企业的还款来源于整个供应链上企业贸易产生的资金流,资金具有一定的流动性,而链上节点企业的交易活动会对整个供应链产生影响。
其一,服务类收入提高较大。通过调研统计,其营业收入主要包括线上销售收入和其他服务类收入。J公司供应链金融获取的利差,对上下游企业收取的服务费,相关去留监管费用,都属于服务类收入。服务收入增长率直观反映了企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带来的影响,也体现了企业的获利能力。据相关财报统计,2020年全年其净服务收入达到9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从2013到2020年的7年间,J公司的净服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70%。说明了J公司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企业营收作出了重要贡献,服务效益增长性较强。
其二,现金流量总体上平稳。现金流量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对企业筹资决策、企业资信、企业价值都有很大的影响。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2020年J公司经营现金流增长至425亿元人民币,自由现金流增长至349亿元人民币;从表3中可以看出其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融资活动都保持稳定增长。J公司供应链金融在融资时不断和上下游企业之间增进合作密切程度,从而使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趋向增长,同时为J公司融资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渠道使其现金流更加充足。
其三,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壮大也需要耗费J公司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建立链上企业相配套的管理系统,供应链金融在便利链上企业合作交流,扩展融资渠道的同时,也是对J公司自身的一大挑战。调研显示,在众多电商企业中,J公司的毛利率是最低的,其影响因素主要是电商企业性质和供应链体系的完善,造成运营成本较高。J公司自营不同于其他电商模式,平台在线直销会有大量的存货占据库房,使得存货成本较大;其次,亚洲物流仓库的搭建及与相关物流平台的深入合作,如与微信平台上专门开放J公司的直接链接入口等,使得成本上升,而毛利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其四,资产负债率保持高位。资产负债率是企业总负债与总资产的比值,是反映公司使用债权人资金开展经营业务能力的指标。行业性质的差异会对资产负债率的高低产生极大影响,一般来说,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左右较为适合,达到70%时则风险较高。通过对J公司近年来资产负债率汇总整理,可以看出J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在过去的几年里居高不下,特别是在2016—2017年之间,J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达到了743%和7154%,超出了70%的预警水平。主要是因为其电商行业性质的影响,商品通过物流公司储存于仓库中,形成存货,J公司在商品出售3个月内将货款打给商家。在这3个月内,J公司可利用该资金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形成J公司的应付账款和票据较多;此外,由于加强了互联网金融的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在企业内部的广泛应用,也导致J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高位水平。
3.2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其一,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虽有清偿债务的能力,但由于无法及时获得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2018—2020年,J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应收账款周转率是用于衡量企业应收账款流动程度的指标。通常来说,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平均收账期越短,说明應收账款的收回越快。否则,许多企业经营资金流量将会积压在企业应收账款上,对资金的流转使用产生一定的影响。应收账款账期对企业有很大的影响,较长的账期在给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会损害其他商家的利益,加剧恶性竞争,流动性风险不仅会造成核心企业融资成本升高以及资产价值受贬,还有可能导致企业运营的流动性危机,进一步引发企业破产结算或清盘。
其二,法律性风险。法律性风险是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因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条款缺乏造成的风险,当前,供应链金融所依据主要法律为《合同法》《担保法》及《物权法》,但是这些法律已经滞后于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在处理供应链金融有关问题时无法保证有法可依,从而增加法律性风险发生的概率。《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指导意见已经发布众多,但宏观层面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仍未出台。要进一步清除供应链金融发展道路上的障碍,发挥其助力中小企业融资优势,法律支持必须持续跟进。
其三,操作性风险。操作性风险是指由于信息传递过程和体系内控设施设置出错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首先,J公司供应链金融凭借强大的信息处理系统来解决供应链金融问题,其内部信息系统包括业务处理、应用架构、数据模型以及技术支持,系统运行中要能够及时排查出技术故障以及业务流程中的不合规之处,确保交易信息能够实时被捕捉,达到可视化运营效果。电商平台的日常运营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维护,如果出现管理和维护不及时或者操作失误就可能造成平台系统瘫痪,对供应链金融运营过程中的稳定性有一定的影响。其次,由于链上企业的类别不同,其资金需求,业务需求不同相关的融资协议会依据其自身特征加以单独定制,因人而异,个性化服务。供应链金融链条衍生较多节点,链条企业较多,整个供应链体系信息传递的准确率会降低,业务流程的失误率也将提高,使其操作风险大大提高。
4 电商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基于政府层面的主要对策建议
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填补现有法律對供应链金融监管的漏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应当在宏观层面上出台支持其发展的产业政策,增强各主体进入供应链市场的积极性。首先,立法机关和相关监管机构应当修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法律空缺问题。规划供应链金融业务边界,为供应链金融长期发展作引导,落实法律保护和政策指导,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应积极推进和规划供应链金融发展,扩充供应链产业链规模,同时,对服务型产业链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使其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相关政府部门也应及时通过税收优惠、绿色通道给予政策支持。
4.2 基于电商平台层面的主要对策建议
首先,转变业务主体,扩宽融资渠道。资金在供应链金融发展历程中是不可或缺的。由于电商企业主营业务并非供应链金融,布局的物流,支付体系等需要花费大量资金。面对融资困难的困境,电商平台可以利用ABS(Asset-Backed Security)证券化的方式获得资金。例如J公司将白条产品打包出售给券商机构获取资金。ABS证券打包使得资产的周转速度有所提高,拓宽了信贷来源。其次,企业之间可以建立相关产业基金,积极引导资源集聚。对发展较为缓慢的供应链金融企业进行资金支持,实现良性发展。
其次,加强各方合作,构建信息平台。链上企业之间应提高合作意识,各类企业合作的加强能够有效地促进交易便捷化、利润最大化以及风险最低化。在资金交易,商品质押等方面,电商平台、商业银行、物流公司要加强分工合作。一方面共建共享链上数据信息平台,J公司向银行开放自身数据池,银行将授信系统向J公司开放,使得链上企业的信用情况、交易记录及质押物物流动态信息能够在信息平台中实时显示,方便了银行和电商平台对中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另一方面,加强商品流通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物流信息共享平台,让电商平台能够及时了解质押商品的有效信息,从而为智能化生成融资金额额度提供依据。
最后,推进技术革新,完善风控体系。平台可以从技术层面,利用物联网、5G、区块链等技术,使供应链上企业在交易融资过程中更加方便快捷,打通各环节信息屏障,提高供应链金融运作效率。J公司将自身掌握的IT科技与目前先进的5G技术、雷达传感技术相结合,打造精准、及时、高效的一体化物流网络,从而能够及时监督、追踪、更新货物信息。例如可以进一步开发区块链底层平台产品,在有关供应链金融应用、数字货币、金融交易信息等诸多业务情景中发挥一定促进作用。促使平台为企业赋予区块链能力,助力企业构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网络体系,确保交易信息不可篡改;同时,帮助相关监管部门追查信息源头,并对数据流向实时追寻。因此,供应链金融与区块链技术的有效融合将是电商平台未来加强建设的方向。
4.3 基于金融机构层面的主要对策建议
由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进一步多样化,金融机构作用举足轻重。金融监管机构应对供应链金融交易过程进行信息监测,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和核心企业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企业的收益状况、商誉情况及市场规模加以监管。通常来说,资产规模大、财务状况好、信用表现优的大型企业风险较低。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在链条内部设立办事处,能够真实地对业务往来进行监管,提升安全率。金融监管机构要及时对相关金融优惠政策进行核实,保证信贷资金准时收回。搭建风控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对整个供应链金融体系整体违约能力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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