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2023年1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该办法由国家药监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组织制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03号)同时废止。
首届“中国化妆品科技大会”在北京盛大举行
2023年3月29日,由《中国化妆品》杂志社主办的首届“中国化妆品科技大会”在北京市中国科技会堂盛大举行。大会以“创新营造机遇,科技决胜未来”为主题,探索化妆品产业如何在科技变革的新阶段持续打造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这是一场盛会,聚集超30位跨界重磅嘉宾共话产业未来,500多位来自政、产、科、融、媒等顶级产业资源、学者大咖、头部品牌的跨界和行业人士代表参与本次会议,旨在推进中国美妆品牌高质量发展和国际化发展进程。
2023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成功举办
2023年5月22日,2023年全国(京津冀)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办,启动仪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北京、天津、河北省三地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共同承办。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是国家药监局打造的化妆品科普宣传品牌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5年。本届宣传周主题为“安全用妆,共治共享”,旨在以《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宣传贯彻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平表示,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化妆品领域的社会共治,实现社会共治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监管创新和科普宣传。
中国化妆品走进加勒比体验节,各国使节感受国妆之美
2023年5月27日,在中国外交部的支持下,加勒比共同体核心六国(圭亚那、巴哈马、巴巴多斯、牙买加、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于圭亚那大使馆联合举办了“2023加勒比体验节活动”。该活动以“独特的文化沉浸式体验”为主题,旨在进一步推动中加友好交流与经贸合作,增进中加友谊。《中国化妆品》杂志社受加勒比六国大使馆邀请,成为本次活动的重要合作伙伴,为驻华大使及各界来宾带来活动现场的一大亮点——“中国妆体验会”。《中国化妆品》杂志社已牵头发起“中国化妆品出海行动”,呼吁各界力量,帮助出海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对接海外资源,使中国品牌有尊严、有态度地拓展国际市场。
2023“化妆品研发和质量安全前沿学术大会”在南京召开
2023年6月16日至17日,由《中國化妆品》杂志社和中国药科大学联合举办的“2023化妆品研发和质量安全前沿学术大会”在南京召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领导莅临现场。20多位来自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的学者、专家,为全国500多名化妆品行业从业人员带来了化妆品技术应用、安全功效评价的前沿热点分享。
《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告,2023年9月1日起,《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设置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建立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9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年9月1日起,《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标准正式施行。该标准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极大地简化了商品多度包装的制定方法,在包装层数上,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对于包装内装有两种及两种以上食品或化妆品的综合商品(形成综合商品的两种及两种以上商品,必须是同为食品或同为化妆品),如属于不同净含量的同类商品,应对照单件净含量最大的产品所对应的空隙率要求判定是否合格。
“2023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开展
2023年9月14日,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23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据统计,此次行动全国共销毁侵权假冒伪劣防疫物资、食品药品、服装鞋帽、烟酒、化妆品和盗版出版物等200多个品种,重量4734.2吨,货值达8.3亿元人民币,销毁采取绿色环保、无害化方式进行。此次统一销毁的侵权假冒伪劣货物中,包含货值6000余万元人民币的化妆品。《中国化妆品》杂志社现场见证并报道统一销毁行动过程。
“美妆小镇第七届化妆品行业领袖大会”圆满举行
2023年11月17日,由《中国化妆品》杂志社全程策划筹办的“美妆小镇第七届化妆品行业领袖大会”在浙江湖州圆满举行。大会以“品质引领发展美丽共创未来”为主题,来自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国内外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及龙头企业负责人等500多位嘉宾齐聚美妆小镇,共话美妆产业发展。
围绕“未来发展、品牌建设、跨界合作、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特色植物、儿童护肤、出海机遇”等相关议题,与会嘉宾分别进行主题演讲与精彩对话,共话化妆品行业未来发展新趋势,共享跨界创新发展新机遇。本次大会正式发布了《中国化妆品高质量发展宣言》,从多方面引导提升化妆品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倡导行业同仁在全球化竞争中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聚力实现行业共同繁荣,共同奔赴美好未来。
《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12月1日起实施
2023年11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对牙膏备案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该规定旨在贯彻落实《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牙膏备案工作。该规定除明确牙膏备案相关资料要求外,还提到牙膏进行备案时,备案人应当提交产品检验报告,一般包括: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报告、毒理学试验报告、功效评价报告等。该规定特别指出,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牙膏管理。《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