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时
【关键词】二十四节气 中华文明 文化自信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碼】A
二十四节气又称二十四气,其作为中国传统的纪时体系,诞生于以阴阳合历为特征的原始历法。阴阳合历是基于阴阳哲学及其宇宙观所建构的历法体系,其中阴历的部分是指月球绕地运行的晦、朔、弦、望周期,而阳历部分便是以地球围绕太阳公转所形成的二十四节气。事实上,二十四节气体系的形成不仅体现了先民对时间的认知,而且直接影响着中国上古的政治、宗教、哲学与科学,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鲜明的特点。
二十四节气本由两部分组成,从冬至开始,每隔一气的大寒、雨水、春分、谷雨、小满、夏至、大暑、处暑、秋分、霜降、小雪十二个叫气或中气,其余的小寒、立春、惊蛰、清明、立夏、芒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十二个叫节或节气。“节”的本义是竹节,竹节将完整的竹子分成若干段,所以借用这一概念记录时间,时间的落段也可以称节。
中华文明最早形成的知识体系是先民对空间和时间有意识地规划。对时间的规划而言,古人最早认识的时间标志便是二分二至,即春分、秋分、夏至和冬至。只是在西周晚期以前尚未形成四季的时代,二分日只叫作分,意为昼夜平分;而夏至白昼极长,故称日长至;冬至白昼极短,又称日短至。分至之名并没有与四季的名称联缀在一起。
二十四节气的基础是分至四气,也叫分至四时。最早的四时概念并不是指春、夏、秋、冬四季,而仅限指二分二至四气。《说文解字》:“时,四时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古人认为,“时”是相对固定的时间,而古人最早认识的二分二至,在使用平气的时代,其在回归年中的位置都是固定不变的,所以名之为四时。《尚书·尧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这里所讲的四时就是分至四气。
由于中国文化独有的时空关系表现为空间决定时间,所以时间的划分必须建立在空间的基础上才能完成,这意味着二分二至四气与东西南北四方具有着固定的对应关系。具体地说,正东方表现春分,正西方表现秋分,正南方表现夏至,正北方表现冬至。事实上,平分四方的结果决定了四气的长度必然相等,但四方并不是中国传统空间思想的全部,完整的空间体系是由四方观念发展形成的八方九宫,即在四方之间添加了四维。换句话说,古人不仅需要认识东、西、南、北四方,更要认识东北、西北、东南和西南四维,只有这样,空间知识才算完整。显然,如果在八方的空间背景下规划时间,那么除与四正方向对应的分至四气之外,还要建立与四维对应的时间体系,于是便形成了立春、立夏、立秋和立冬四节。古人习惯于将立春、立夏叫启,立秋、立冬叫闭,于是在分至四气的基础上又形成了分、至、启、闭八节。
平分八方所形成的八节,其长度同样是相等的。然而无论取回归年的岁实为365还是366日,八节的长度都不可能是整数日。于是古人只能在360日的基础上平分八节,每节取45日,而365日比360日多出的5日则分别归于八节中的五节,从而使八节中有三节长45日,另有五节长46日。然而,考虑到平分八方所形成的八节必须等长的事实,于是古人将46日中比45日多出的一日称作“废日”,从而至少在理论上维持了八节等分的形式。尔后人们更在八节的基础上将每节平均三分,形成了二十四节气。或又以五日为一候,形成七十二候。最初二十四节气每气的长度都是15日,这种等分二十四节气的做法就是平气。
时至隋代,天文学家刘焯发现了太阳运动的不均匀现象,冬至前后太阳运动快,而夏至前后太阳运动慢,于是唐代天文学家在编算历法的时候,便将太阳运行的黄道等分为二十四份。由于太阳运动的速度不同,因而其走完相同路程所用的时间一定不同,致使每气的长度必有差异,短者一气只有14日多,长者则可达16日,这就是定气。至此,二十四节气纪时体系终于得到了完善。
传统认为,二十四节气体系形成于战国时代,但对早期天文学成就的研究表明,其形成时间或许更早。然而周代历法以冬至所在之月为岁首,但正月却归属孟春,矛盾难以调和。因此,二十四节气最终无论如何都应是在以建寅之月为岁首的所谓夏时的基础上调整成型的。
二十四节气的名称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属天文标准,即二分二至。其实二十四节气只有二分二至可以观测得到,而其他节气都只能通过计算得出。第二类属季节标准,如启闭四立。万物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不易之道,故立春、立夏生长为启,立秋、立冬敛藏为闭。事实上,西周以前一年只有春、秋两季,所以四立的形成只能是在西周以后。第三类属物候标准,这是原始物候历的孑遗,其对七十二候的描述则更为细腻具体。雨水谓严寒已过,降雨渐多。惊蛰谓气温上升,土地解冻,春雷始鸣,蛰伏过冬的动物惊起活动。清明谓物生新发,清净明洁。谷雨谓雨量增加,利于谷物生长。小满谓冬麦之气至此小满而未熟。芒种谓其时可种有芒之谷物。小暑、大暑谓暑气渐浓。处暑谓暑气退伏。白露谓阴气渐重,秋露浓白。寒露谓露气寒凝欲结。霜降谓陨霜。小雪、大雪谓降雪由小而盛。小寒、大寒谓寒气自微至隆。在汉武帝太初改历以前,惊蛰本名启蜇,位在雨水之前,谷雨也在清明之前,至太初历才调整过来,形成了今天人们耳熟能详的二十四节气的名称和次序,其注于历法,指导民生,两千多年经久不衰。
据天文考古学的研究,古人认识分至四气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距今九千年前,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发现了属于这一时期的候气律管(图一)。律管都是采用丹顶鹤的肢骨制成,测音的结果显示,所发现的律管已备八律,这意味着中国传统的十二律在当时已经形成。史载十二律制度的起源是由黄帝的乐官伶伦模仿雄凤和雌凰的鸣叫而得,其中雄鸣为六律阳声,雌鸣为六吕阴声。这些记载与贾湖遗址所见以飞禽肢骨制作律管的事实正相暗合。
上古先贤观象授时的方法很多,其中“天效以景”是通过立表测影的方式决定时间,而“地效以响”便是律管候气。律管之所以能候气,道理即在于利用贯于地中的律管候测地气的萌动。其具体做法并不复杂,先将用以候测四气或八节的律管与相应的方位相互对应,并将律管贯埋地中,使律管的一端与地面齐平,然后取芦苇内膜,焚为灰烬填入管中,由于葭孚灰太过轻忽,萌动的地气便会将其从律管中推出,所以待天交气至的时候,相应律管中的灰就会飞出。因地气感应而飞出的灰是分散的,受人扰动而飞出的灰则是聚敛的。这种候气计时的方法,古人名之曰“律管吹灰”。
律管候气的方法虽然古老,但其精度却并不算高,常可进退于先后五日之间,这对于候测四气或八节是可以允许的误差,但对确定二十四节气则失去了意义。当然,古人很早就认识到了候气的局限,所以在候气不合的时候需要通过占卜来解决问题。贾湖遗址随葬律管的墓葬还同时出有占卜的龟甲,即是这一制度的反映。
随着天文学的进步以及天文观测精确化的要求,律管候气所存在的误差已不能被容忍,人们必须发明一种更精密的观测方法来解决他们所需要的时间问题,这就是立表测影。因此在新的计时仪器被创造出来之后,律管候气的古老做法也就随之被抛弃。
人们对于日影的认识肯定是从对自己身影的认识开始的。身影会随时间的变化而改变方向和长度,这足以使人建立起日影与时间的联系,因此,最早的测影工具就是人体自身。当然,随着测影精度的提高,人们必须为模仿人体测影发明一种专门的测影仪具,这就是表,古人最初名之曰“髀”,以石为之者则名曰“碑”,其后则名为“槷”或“祖槷”,与度圭合为一体的便名为“圭表”或“圭臬”,从计时之标准引申为一切事物的准则。
目前所见最早的碑表遗物发现于湖北秭归东门头新石器时代遗址,时代距今约八千年(图二)。如果说九千年前的候气律管因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时间精度的要求而逐渐淘汰的话,那么這一改变就是在至少八千年前被更为精确的计时仪具碑表所取代的。
这件碑表通身刻有人体测影的图像,明确证明测影碑表是为模仿人体测影而创造出来的。图像最上绘有二十三旋芒的太阳,致日必俟之于一日正午的日中时刻,其时太阳当空,所行正半,这个意义恰好通过二十三旋芒得到了表现,因为二十三为四十六的一半,而四十六则刚好就是八节的周期。这意味着八千年前的上古先民已经建立起了八节纪时体系,这与贾湖先民以律管候测八节所体现的知识体系完全相同。
上古时代的测影制度以夏至致日为一年中最重要的一次,原因就在于夏至日正午的日影最短,在天地之中测影,影长只有一尺五寸,而冬至正午的影长则达一丈三尺,显然在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的远古社会,制造出测量更长日影的量天尺——土圭——并不容易,所以最方便的测影时间就是夏至。《尚书·尧典》记载了司掌分至四时的四位神灵的工作,其中夏至神的工作重点就是致日测影(图三)。这个传统已可以通过考古学研究一直追溯到八千年前。
夏代的测影槷表已制作得相当精致,目前所见的槷表实物出土于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图四)。其以漆木为长杆,上髹青、红、黑三色漆,以表现二分二至四气。中国传统的方色理论将时空与颜色协调为一体,空间可以借颜色来表现,那么时间也就同样可以借颜色表现。青色属东表现春分,红色属南表现夏至,白色属西表现秋分,黑色属北表现冬至,四方之色也就是四时之色。同时受传统阴阳观的影响,古人就生避杀,任德远刑,而四时之阴阳变化正以春、夏、冬三时成生而以秋一时丧死,所以在这些观念的影响下,槷表为避除刑杀,便不能出现表现秋分肃杀的白色。事实上这种对于时空与阴阳关系的思考,在自贾湖至夏代的五千年时间已足以完善起来。
天文学作为中国文化之源,其不仅导致了科学的诞生,更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基础。中国传统的文明观并不特别注重技术进步,而重在人的道德修养,所以传统文明观首先强调的就是人的个体文明,只有成就了个体文明,才可能实现群体的文明,进而实现社会的文明,而人的个体文明的突出标志就是以文德修心,使人通过修养道德以区别于禽兽。那么道德的核心内涵是什么?人们又是如何建立起作为成人标准的道德体系的呢?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回到先贤的观象授时工作。
古人一旦掌握了立表测影的方法,二分二至便可以测得非常准确,如果比较每天正午的影长,找到夏至就不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这当然是一年中正午日影最短的一天。然而他们很快就会发现,经过365天,夏至又会重新回归,再经过同样的周期,最短的日影又将再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年两年不算什么,十年八年也不说明问题,但是经历百年千年的观测依然如此,这个事实就足以诱发先贤的思考:人们和时间从没有约定,但它却如期而至。这使古人逐渐萌生了诚信的思想,他们认为,天不言而信,于是以诚信思想建立起道德,作为传统道德最核心的内涵,并以其修养人心,这就是中国文化所讲的文明。
对时间的长期观测不仅使先民认识了回归年,而且也产生了诚信思想,建立了道德。寒暑代序万年不爽,分至四气的交替变化也呈现出规律性的周期,这些现象都会使人自然地认识到“至信如时”的道理。事实上,上古先民对于分至四气为什么总能准确出现的真正原因并不清楚,于是他们想象,一定是有神灵在掌管着这四个时间,从而形成了分至四神的文化观念。分至四神的产生实际决定了最早的诚信思想并不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约守关系,而只能是更高层次的人与神明的约守。因此,中国古人所定义的诚信为“不欺弗知”,意即不欺瞒鬼神,后世则更发展出了儒家哲学的慎独思想。
分至四神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古人取四时定点,赋予了司理分至的四位神祇朴素的名字。据商代甲骨文可知,春分神名析,秋分神名彝,意思都是昼夜平分,而夏至神名因,意即白昼最长;冬至神名宛,意即白昼最短。《尚书·尧典》不仅保留了这些名称,而且更将四神视为羲和的四位天文官,于是又有了羲仲、羲叔、和仲、和叔的名字,将四气阴阳两分。而战国楚帛书所记的四神则被描述为伏羲和女娲的四个孩子,四神依春、夏、秋、冬以伯、仲、叔、季排行,与《尧典》一致。且以青、朱、黄、墨四色命名,又与夏代槷表装饰方色的意义相同。四神创造了世界,成为了最早的创世神祇。
四神的原型是为四鸟,古人素以鸟为太阳的象征,故《山海经》记有金乌负日的神话,而分至四气又是通过人对日影的测量认识的,所以鸟既可以象征太阳,又有资格充当主司时间的分至四神。甲骨文用于描述分至四气的“风”字本即写作凤鸟的 “凤”;《山海经》屡言帝俊使四鸟,意即上帝命使分至四神;而《左传·昭公十七年》载少暤氏之历正及四时八节之官皆以鸟名;成都金沙遗址出土商代太阳四鸟金箔,中刻太阳以十二芒象征十二月,而位居四方的四鸟则象征分至四神(图五)。凡此都可以印证古人以鸟作为四神原型的悠久传统。
四神从四鳥发展成为伏羲和女娲的四个孩子,这种拟人化转变至少在公元前五千纪就已完成了。属于距今约6500年的河南濮阳西水坡原始宗教遗存展现了墓主人灵魂升天的壮丽场景,而佐助升天灵魂的神祇就是分至四神。显然,分至四神既然具有佐助上帝的能力,那么其为帝佐帝臣的身份就不言自明了。事实上,《山海经》有关帝俊使四鸟的神话意味着四神的身份就是帝臣,四神作为帝庭的臣僚,往来上下于天地,成为了最早的巫官与帝使。事实很清楚,作为中国文化核心内涵的政治、宗教与哲学,其形成都深受对分至四气测量的影响。
《周易·系辞下》:“天地之大德曰生。”这个思想集中体现了中国文化的根本追求,当然,求生首先就需要对万物生养原因给出一种一般意义的解释,这就是阴阳。研究表明,阴阳作为中国传统的哲学观,至少在九千年前就已被先贤通过对四气与音律关系的理解思辨完成了。
阴阳观念形成之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表现阴阳。由于阴阳观可以用来描述一切事物,从而使其具有了高度的概括性,这意味着表现阴阳的方式一定是丰富的。事实上,阴阳思辨是解释万物生养的基础,而观象授时又是农作丰稔的基础,因此阴阳与时间在作为万物生养基础这一命题上是相通的,这决定了时间体系必然成为表现阴阳最理想的形式,从而直接导致中国传统的阴阳合历的诞生。
古人对于气的认识使他们将气与阴阳联系了起来。天地二气各属阴阳,分至四气的阴阳之分也非常清楚,冬至阴气极而阳生,夏至阳气极而阴生,四时的变化也就意味着阴阳的变化,由此发展出的八节阴阳体系也与此一致。二十四节气则是古人在对八节体系每节三分的基础上完成的,古人缘何不就八节二分,而非得将每节三分不可,原因就在于要使一年十二月中的每个月都能包含两个节气,其中一个节气,一个中气,从而形成一种新的阴阳配伍形式。
二十四节气虽然属于阴阳合历中的阳历系统,但将其自身别出阴阳仍是必要的,此于阳中更见阴阳,体现了古代先贤的超凡智慧。《逸周书·周月》记有这样的思想:“凡四时成岁,岁有春夏秋冬,各有孟仲季,以名十有二月,月有中气以著时应。春三月中气:雨水、春分、谷雨;夏三月中气:小满、夏至、大暑;秋三月中气:处暑、秋分、霜降;冬三月中气:小雪、冬至、大寒。闰无中气,斗指两辰之间。”所以决定历月性质的并不是节气,而是中气。二分二至的确定采自天阳,故属阳气,那么与分至同属一类的中气也就都具有了阳的性质。
阴阳合历虽然对于表现阴阳恰如其分,但气朔周期不能重合而必须通过添置闰月的方法加以解决,却给历法编算造成了极大麻烦。闰月究竟设于什么位置?这个问题则体现着天人合一宇宙观的思考。西汉太初历确定“无中置闰法”,即在没有中气的月份设置闰月,即见其制度宗旨。闰月无律可配,不合阴阳,况月无中气,实无阳气,故不生万物。而天子用事必求合于天时,所以古代制度于闰月不用事。《周礼·春官·大史》:“闰月,诏王居门终月。”古天子颁政,《月令》十二月分在青阳、明堂、总章、玄堂左右之位,唯闰月无所居,故居于门,于是“闰”字乃作王在门中之形。《春秋经·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朔。”其制度规划即在以王事顺应天时。然而在对此持有批判态度的人们看来,闰月不告朔则属非礼。《左传》云:“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否定的理由仍不出用事主生的思考。事实上从阴阳合天的角度讲,闰月无阳,故无阳之月不告朔,这种制度安排非常合理,完全符合天地之大德曰生及阳气主生的固有观念。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
责编/孙垚 美编/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