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成莲
(腾冲市地热火山风景自然公园管理中心,云南腾冲 679100)
我国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整合与优化自然保护区。通过对腾冲市生态保护空间和现有自然保护区的系统综述和分析,将土地空间规划与生态红线联系起来。按照自然资源部〔2020〕71 号文要求,有系统地处理腾冲市现有自然保护区的问题,整合、优化和消除重叠的自然保护区,并完善自然保护区制度。
根据生态红线(2022 年腾冲市最新生态保护红线)的初步结果,确定了腾冲市生态红线范围为54857.1hm2,占国土面积9.39%。按照腾冲市最新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库,腾冲市内公益林面积为48204.11hm2(包含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其占全国土地面积的8.25%。
涵盖腾冲市现有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和生态公益林的数据显示,大部分现有保护区与生态红线和非商业林重叠。据统计,生态公益林与腾冲市域最新数据库中的最新生态红线数据相交的地区面积为46169.74hm2,占国土面积的7.90%。
腾冲市现有自然保护地6 个,面积83669.99h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31%;实际矢量数据为83707.36h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32%。腾冲市现有自然保护地统计如表1 所示。
表1 腾冲市现有自然保护地统计
3.1.1 交叉重叠问题
现有的自然保护区有5 个重叠案例(只有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存在重叠现象),对于2 个或3 个自然保护区之间的重叠,重叠数占自然保护区总数的83.33%。受保护交叉重叠区域的总矢量面积为10568.86hm2,占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2.63%,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81%。
3.1.2 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问题
在腾冲市现有的6 个自然保护区中,5 个拥有920.25hm2的基本农田,占连平县自然保护区矢量总面积的1.11%。保护区基本农田以条状或零散斑块为主,其影响到保护区的持续完整性,尤其是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内涉及的基本农田面积最大,为499.2hm2,其次是云南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为460.9hm2。
3.1.3 人工商品林
据统计,腾冲市自然保护地内人工商品林总面积约13452.78hm2,占腾冲自然保护区矢量生物总面积的16.07%。
3.1.4 村庄和人口问题
据统计,有4 个涉及村庄和人口的自然保护区,其中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和云南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涉及11 个乡镇(街道),46 个村、社区,14000户农户。
3.1.5 设施建筑问题
其主要关系到合法的水利水电设施、人文景观建筑、村庄等,6 个自个自然保护地中有5 个自然保护地涉及。
3.1.6 基本农田外用地
其他农用地(耕地、一般农用地等)、人工经济林(茶园、果树、果园等)、建设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公路用地、特殊用地等),水域,面积合计3481.82hm2,占连平县自然保护区总补助面积的4.15%和占自然保护区矢量总面积的4.16%。其中,农业用地面积为1772.05hm2,经济林面积为213.8hm2,以果树林、茶园为主,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128.14hm2,水域367.83hm2。
3.2.1 整体优化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
解决了云南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腾冲地热、火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云南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云南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的重叠问题,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规程,将与云南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的云南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整合至云南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将与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重叠的腾冲地热、火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云南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和云南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的鸡素洼片区整合至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并将中缅边境森林资源丰富,保护价值高的国有林划入云南来凤山森林公园范围,新纳入森林公园面积20955.5hm2,占整合后云南来凤山森林公园面积的84.52%。针对原自然保护区边界不清、居住用地存在、三次领土调整行政区划与原行政区划存在差异等问题,修订了各自然保护区的分区。整合优化后腾冲共设4 个自然保护地,面积82042.82h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36%。腾冲市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统计如表2 所示。
表2 腾冲市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统计
3.2.2 解决基本农田问题
整合优化后,腾冲市从原自然保护区范围调出基本农田面积为510.00hm2,调出范围主要为云南腾冲北海湿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
3.2.3 解决矛盾冲突问题
腾冲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从全市自然保护地调出空间12516.75hm2。主要包括耕地2103.73hm2、人工商品林6248.38hm2、矿业权1409.77hm2、城镇38hm2、村庄252.73hm2、项目设施用地127.55hm2,调出各类矛盾冲突空间连带产生的破碎地块、边界优化等2331.59hm2。通过整合优化调整,解决了自然保护地内历史遗留矛盾冲突问题。
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在自然保护区外面,开展“应保护与不保护”区域的评价论证。以最新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公益林数据为重要参考,根据土地利用、森林类型、优势树种、土地权属、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等数据进行综合评价。除现有自然保护区外,“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公益林重叠区”为重点区域,上述非重叠区作为第二优先区域[1]。与此同时,基于腾冲市目前的生态资源状况,现有自然保护区周围的一些森林生态系统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建议考虑将其纳入现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同时,自然保护区的碎片化程度可以降到最低。对腾冲市现有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与非商业林交叉点的分析表明,腾冲市现有自然保护区外“应保护与不保护”示范区分布相对分散,连片较少。根据腾冲市现有自然保护区的空间分布,主要位于腾冲市的中部和东部,腾冲市北部地区存在一定的保障缺口,“应保与未保”的综合评估应从该地区开展。在对拟议的新增区域进行评估和统计后,腾冲市将21421.06hm2森林生态空间按“应保未保”调入自然保护地。新增的“应保护但未保护”区域主要是陆域保护森林生态红线较好与生态公益林相交的区域[2]。调入地块主要是与狼牙山相连的滇滩镇、明光镇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国有林场管辖区域,区域内大片原始林、次生林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包含大量的重点植物及重点动物物种,基本将整个腾冲市典型的生态系统、珍稀动植物分布带纳入自然保护地的范围,对于整个腾冲市的生态保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是为了保持自然保护区的完整性,避免自然保护区斑块的分离,减少破碎化[3]。
腾冲市经过对全市自然保护区的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区数量由原来的6 个减少到4 个,2 个自然保护区,国家级1 个,地方级1 个;有两个自然公园保护区,均为原保留原有的自然公园,只是整合了其他交叉重叠的自然公园,并对有保护价值的范围新纳入自然公园范围,分别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 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 个。对腾冲市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进行了整合和优化,总面积为82042.82hm2。与优化前相比,腾冲市自然保护区的矢量总面积减少了1664.54hm2。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虽然减少了1664.54hm2,但去除交叉重叠的范围后,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占地范围比整合优化前扩大8904.32hm2,占全市自然保护地范围的10.85%。综合优化的自然保护区占腾冲市土地总面积的14.04%。其中自然保护区面积为44114.61hm2,占保护地总面积的53.77%,相比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区批复面积之和45566.26hm2减少了1451.65hm2;自然公园面积为37928.21hm2,占保护地总面积的46.23%,相比整合优化前腾冲市自然公园批复面积之和(38169.93hm2)减少了241.72hm2。腾冲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后对比如表3 所示。
表3 腾冲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后对比
经过整合优化,城市基本形成了“2 类2 等级4 单元”的腾中自然保护区结构。确保腾冲市主要生态屏障包括高黎贡山、来凤山、中缅边境、北海湿地和主要自然遗迹地热、火山等得到保护。经过整合优化,城市自然保护区空间分布更加均衡合理,保护区类型多种多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填补保护空白,实现“应保护的都保护”[4]。
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与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三区四带”生态功能区格局更趋一致,有利于全面保护重要生态区域和典型自然生态系统、促进山、林、湖、草、沙的综合保护和系统管理,有利于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5]。
生态建设主要是要保护好自然保护区,因此推进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并建立以国家公园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可以有效的解决保护地内所存在的突出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从而更好的实现和完善自然保护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