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荣
(中国社会科学院 古代史研究所,北京 100086)
近代以来,西方政客和知识精英大肆鼓吹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博爱乃西方专属,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也无法孕育出这些现代元素。这一论调既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歪曲,不符合中国历史实际,也是对世界现代化发展道路的片面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强调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治国理政智慧。正确认识中国传统文化中孕育的现代元素,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博爱等,是不同文明在各自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共通性理念。中国传统社会的母体中,不仅孕育出了具有这些价值观念的思想元素,而且成功转化为制度实践。
中国文献中的“自由”强调通过社会整体和谐来实现个体自由,注重个体精神与道德。儒家主张通过反躬自省的道德自律来实现自由,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1)《论语·为政篇第二》,陈晓芬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12页。。道家追求超越现实既定境遇的精神感受,最具代表性的是庄子“逍遥”理论。在制度实践中,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申诉与上书的自由。如《周礼》所载百姓不分远近老幼均可在肺石上发表诉求。二是结社自由。比如春秋时期的孔子私学、墨者集团,宋代书院,明代复社等。三是宗教自由。典型的有魏晋以来的儒、释、道三教合流,唐代外来宗教的自由传播,以及蒙元的宗教平等和信仰自由等。
中国文献中的“民主”大多指“民之主”,强调统治者的权力源于民众,要建立或遵循合理的政治制度。《尚书·皋陶谟》载:“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2)《尚书·皋陶谟》,顾迁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41页。,即是说执政者必须遵循天意和民意。唐宋以后更注重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落实民主理念。司马光所谓“君为元首,臣为股肱,上下相维,内外相制”(3)(宋)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8《君道门·政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69页。,提出了决策、行政的民主性和分权的原则。民主元素在历代均有体现。比如以集体议事、决策为主要表现的中枢决策机制。先秦的“君主-诸侯共和制”,唐代的三省六部制,明代的内阁制,清代的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议政王大臣会议等。再如建立高度发达、职权分明的官僚系统。又如重视监察制度、舆论对君权和官员行政的制约与监督。
中国文献中的“平等”早在先秦时期就出现了丰富的内涵。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4)《论语·季氏篇第十六》,陈晓芬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220页。,是经济上赋役均平的平等。孟子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5)《孟子译注》卷12《告子章句下》,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2010年,第255页。,是人性论上的平等。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6)(宋)郑樵:《通志》卷99《列传第十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363页。,是法治上的平等。墨子提出“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7)《墨子·尚贤上》,方勇译注,中华书局,2015年,第52页。,是民众等级上的平等。平等元素在中国古代有着令人瞩目的实践。首先是经济上的“均平”思想。西汉董仲舒提出限田制,主张“限民名田,以澹不足”(8)《汉书》卷24上《食货志第四上》,中华书局,1962年,第1137页。。北魏孝文帝“下诏均给天下人田”(9)(唐)杜佑《通典》卷1《食货一》,王文锦等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第17页。,施行均田制。明清的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也都是为了解决民户负担不平衡的问题。其次是选官制度上的平等思想。秦汉时期就已经打破了“世卿世禄”,开始实行察举制以访求贤才。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开创了以考试为主要手段选拔人才的模式。
中国古代具有现代法治的基本元素,最为显著的是依托罪刑法定原则,成文法典自成体系,以典、律、令、例等多种法律形式,涵盖了政治、经济、刑事、民事、军政、文教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法治元素在中国传统中与国家制度建设紧密联系,主要表现为执行机构日益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完善、执法流程日益完善,以及设置监察体系。从国家治理的角度上看,“法治”实践内容非常丰富,突显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理性。
中国文献中的“博爱”代表统治者治理国家的一种深厚情感,如《春秋繁露》曰:“先之以博爱,教以仁也。”(10)(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为人者天第四十一》,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中华书局,2012年,第401页。儒家讲求“仁爱”以爱人,并生发出“民吾同胞”的泛爱思想。墨家强调“兼爱”,以达到人人“以相爱生”的社会环境。道教的人无贫贱之别与佛教的慈悲之心,也都是博爱的体现。博爱元素在国家、社会和个人层面广泛践行。从国家层面来说,历代都设有救助职能的国家机构,如唐宋时期的悲田养病坊等慈善机构,明清时期的孤贫机构养济院等。社会层面,宗族社会内部具有互助传统,包括赈济贫困,提倡孝友文化,建立义仓、社仓等。个人层面,古代士人有着浓厚的家国情怀,包括忠义观念、节义思想和经世情怀等。
总之,自由、民主等现代元素的核心理念早已蕴含在先秦思想中,并发展形成丰富多彩的思想元素和制度实践。由于中国与西方有着不同的地理环境及思想渊源,双方在具体的价值观上必然会有不同的侧重,但在人类价值观念的普遍追求上却有着共通之处,不能片面地通过西方的现代价值体系来否定现代元素的中国文化土壤。
植根于中国土壤的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博爱等现代元素,对于当下中国的发展乃至世界的进步都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
第一,是坚定文化自信的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抛弃了或者背叛了自己历史文化的民族,不仅不可能发展起来,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幕幕历史悲剧。”(11)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2016年11月30日)》,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6页。坚定文化自信的关键,就是要充分理清传统文化的真实面貌,找到可资现代化建设所利用的元素。正确认识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的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博爱等现代元素,是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目标和基石。尤其是在“西方中心论”者大力鼓吹现代理念完全是西方独有的情况下,更应当坚持研究和宣传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现代元素,为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和国家振兴寻找出更具持久性的内生动力。
第二,是塑造中国式现代价值观念的根脉。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需要与之相符合的现代价值观念。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博爱等现代元素在中国古代经历了从思想孕生到制度实践的发展过程,它们既塑造了辉煌灿烂的古代中华文明,也具有贯通性和“超前性”,正源源不断地转化为新时代的制度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12)习近平:《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55页。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现代元素正是这种既具有稳定性,又不断与时俱进的理念,是塑造中国式现代价值观念的文化根脉。
第三,增强了世界文化发展的多样性。中华文明孕育出的现代元素,与西方文明相比既有共同性,又有互补性和超越性。西方传统强调个体权利的自由,中国则强调个体精神与道德的自由,二者各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且可以互补。西方传统的“民主”实践是封建社会多元势力制衡,中国传统则是民意协商与高效行政之间的和谐共存。古典希腊在平等公民观之下并没有给予个人平等地位,中国古代则是在不平等社会实践了分配正义与平等观念。西方是在邦国林立中形成“法律至上”的诉求,中国则是形成大一统社会的“礼法共治”传统。西方传统的博爱是一种抽象的道德情感和义务,中国的博爱则是一种道德追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现代元素充分展现了中华文明体系有别于西方的独特性,展现出构建现代价值观念的中国文化方案。
第四,为人类进步提供了中国式的新道路。从传统走向现代,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追求。西方国家率先实现了现代化,但这并不能说明人类现代化已经走到了顶峰和终点,也绝不意味着世界各国只能走西方道路。西方国家意识形态提倡的“现代性因素”是局限于资本主义世界历史中的。事实证明,西方模式的现代价值观不一定会推动非西方社会的现代转型,反而会因西方资本主义市场剥削的本质,而造成其现代转型的失败,乃至解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和平发展的世界应该承载不同形态的文明,必须兼容走向现代化的多样道路。民主不是哪个国家的专利,而是各国人民的权利。”(13)习近平:《坚定信心 共克时艰 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2021年9月21日)》,《人民日报》2021年9月22日第2版。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利用中华文明孕育出的自信包容、兼收并蓄、强调个体与国家统一的现代元素,克服了西方语境下现代元素的历史局限性和虚伪性,从而为人类社会进入现代化提供了中国式的解决方案。
实践证明,中华文明可以孕育出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博爱等现代元素,也有这样的文化自觉,这些观念并非像一些“西方中心论”者所说完全是西方的“舶来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现代元素,与西方语境下的现代价值观念既有相通之处,又具有互补性和超越性。在马克思主义的激活下,这些传统文化因素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脉,也为世界文化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