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 群
(中国社会科学院 考古研究所,北京 100101)
墓地制度是墓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各类墓葬在一定区域里安葬之规定(1)杨锡璋:《商代的墓地制度》,《考古》1983年第10期。,即是关于墓群在墓地内的分布和各墓之间相对位置的规制。在墓地出现之后所逐渐形成的墓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着财产乃至社会关系。东周时期三晋地区的墓地制度是指春秋时期晋国与战国时期赵、魏、韩三国的墓地制度。晋国始封君是周成王之弟,“晋唐叔虞者,周武王子而成王弟……姓姬氏……唐叔子燮,是为晋侯”(2)《史记·晋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第1635-1636页。。晋侯是姬周贵族统治集团的重要成员,也是周王朝的肱股之臣。本文拟对春秋时期晋国的墓地制度与战国时期有了新发展的三晋墓地制度予以考察,以廓清其发展脉络,并探讨其所反映出的宗亲关系、等级结构以及政治体制等。
东周时期三晋地区的墓地主要包括山西曲沃羊舌晋侯墓地(3)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曲沃县文物局:《山西曲沃羊舌晋侯墓地发掘简报》,《文物》2009年第1期。、上马墓地(4)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上马墓地》,文物出版社,1994年。、长子县东周墓地(5)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长子县东周墓》,《考古学报》1984年第4期。、芮城东周墓地(6)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芮城东周墓》,《文物》1987年第12期。、临猗程村墓地(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临猗程村墓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年。、长治小山头墓地(8)长治市博物馆:《山西省长治市小山头春秋战国墓发掘简报》,《考古》1985年第4期。、太原晋国赵卿墓(9)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太原晋国赵卿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太原金胜村251号春秋大墓及车马坑发掘简报》,《文物》1989年第9期。、长治分水岭墓地(10)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山西长治市分水岭古墓的清理》,《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长治分水岭战国墓第二次发掘》,《考古》1964年第3期;边成修:《山西长治分水岭126号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4期;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晋东南工作组、山西省长治市博物馆:《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考古学报》1974年第2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博物院、长治市博物馆:《长治分水岭东周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万荣庙前村战国墓地(11)杨富斗:《山西万荣县庙前村的战国墓》,《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12期。、潞城潞河战国墓地(12)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省晋东南地区文化局:《山西省潞城县潞河战国墓》,《文物》1986年第6期。等,还有战国时期属于三晋的郑韩故城兴弘花园与热电厂墓地(13)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韩故城兴弘花园与热电厂墓地》,文物出版社,2007年。、郑州二里冈战国墓地(14)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郑州二里冈》,科学出版社,1959年。、新郑西亚斯东周墓地(15)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郑西亚斯东周墓地》,大象出版社,2012年。、新郑双楼东周墓地(16)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新郑双楼东周墓地》,大象出版社,2016年。、陕县后川墓地(1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县东周秦汉墓》,科学出版社,1994年。等。
据历史文献记载,当时的墓地分为“公墓”与“邦墓”。春秋时期的“公墓”以山西曲沃羊舌晋侯墓地为代表;春秋时期的“邦墓”则以山西侯马上马墓地为代表。
1.春秋时期的“公墓”--曲沃羊舌晋侯墓地
关于“公墓”,文献记载:“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郑玄注曰:“图,谓画其地形及丘垄所处而藏之”。贾公彦疏云:“谓未有死者之时,先画其地之形势,豫图出其丘垄之处”(18)《周礼·春官·冢人》,见《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80年,第786页。。由是观之,“公墓”不仅有人管理,并且应有规划图。至于墓位次序,则是“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凡有功者居前”(19)《周礼·春官》,见《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80年,第786页。。既然是“先王之葬居中……凡诸侯居左右以前”,显然暗示出这里所说的诸侯所指的应是畿内诸侯,不过,同时也表明“公墓”所葬者应包括诸侯级的公室贵族。关于“各以其族”中的“族”,当指宗族。《周礼·地官·大司徒》郑注:“同宗者,生相近,死相迫”(20)《周礼注疏》卷十,见《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706页。。《白虎通·宗族》:“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21)引自《白虎通逐字索引》,(香港)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58页。。也就是说,就属性来看,“公墓”实际上是属于族葬墓地的性质。
羊舌晋侯墓地是位于山西曲沃县史村镇羊舌村南岭地上的晋国两周时期墓地(22)羊舌村位于曲沃县城东北15公里左右。,该墓地在滏河南侧岭地上,天马--曲村遗址在其西北方的滏河北侧,羊舌晋侯墓地则是与天马--曲村遗址里的北赵晋侯墓地隔河相望,直线距离4.5公里左右。在曲沃羊舌晋侯墓地发现了两周之际到春秋早期的公墓。该墓地南北长为400米、东西宽是300米,面积是12万平方米左右,包括了大型墓与中小型墓葬。大型墓位于墓地北部,已探出5座“中”字形的大墓与1座车马坑,其东部2座即Ml、M2是一组,西部3座或为一组,二者相距0.06公里左右。被发掘的Ml和M2是两座带有南北墓道的异穴并列的“中”字形竖穴土圹大墓,其方向是北略偏西。在M1、M2这组墓葬东15米左右发现一座陪葬车马坑,其长度是23.3米,宽度为11.5米,平面之形状呈东西向的长方形,面积仅稍小于北赵晋侯墓地陪葬车马坑中的最大者即M8组的车马坑Kl。该组(M1、M2)墓南部以及西南侧的15座大小不等的陪葬墓被发掘、清理。中小型墓是紧接着大型墓朝南分布,中型墓大多有随葬的车马坑。位于南部中小型墓区的一组年代和大墓相当的中型墓即Mll、M12也被发掘。中型墓M11和M12还有随葬车马坑。此外,在墓地西南边缘抢救性发掘了4座出土陶鬲等随葬品的小墓,其年代跟上述墓葬相同。羊舌墓地在年代上紧衔接北赵晋侯墓地,后者的墓向为北偏东,前者的墓向改为北偏西,其墓向正对着后者,这表明了二者之间联系密切。北赵晋侯墓地之年代大约是从西周早期到两周之际,而羊舌墓地则是北赵晋侯墓地的延续。作为一个大型的晋国墓地,羊舌墓地的墓葬分成了大、中、小三类。在墓地北部所分布的大墓中,Ml与M2这组是有车马坑以及大型祭祀活动遗迹的“中”字形土圹竖穴积石积炭墓,该组墓葬的年代大约相当于两周之际到春秋早期。该组墓葬是迄今为止在山西所发现的两周时期的最大墓葬,该组墓应是一代晋侯与夫人的合葬墓,M1的墓主或为晋文侯。
2.春秋时期的“邦墓”--侯马上马墓地
除了“公墓”之外,历史文献所载的还有“邦墓”,即“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数,使皆有私地域。凡争墓地者,听其狱讼,帅其属而巡墓厉,居其中之室以守之”(23)《周礼·春官·墓大夫》,见《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80年,第786-787页。。郑注:“古者万民墓地同处,分其地使各有区域……”(24)《周礼·春官·墓大夫》郑注,见《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80年,第787页。可见,“邦墓”的管理者是墓大夫,所谓“令国民族葬”,意为要求国民从族而葬,从而表明了“邦墓”也属于族葬墓地。从“万民墓地同处”的记载来看,“邦墓”显然属于国民之墓地。
《上马墓地》发掘报告所报道的墓葬达1373座,其中随葬青铜礼器墓有19座,除青铜礼器墓以外是陶器墓、小件日用器物及无随葬品墓等,这些墓的数量为1354座,在该墓地所发掘墓葬里所占比例约是(1354/1373)99%,而青铜礼器墓所占比例约为(19/1373)1%,由此反映出该墓地铜器墓所占比例比陶器墓、小件日用器物和无随葬品墓等所占比例低98%,充分表明了该墓地的性质是属于万民墓地,即国民之墓地。
在该墓地的很多地段里,墓葬分布得相当密集,可墓葬间的打破关系极少见,在部分的地段中仍存在空白地带,经由几处空白的地带将该墓地分成几个大群块。在各大群块里还可根据墓向、随葬品及小空隙等再分成一些小墓群;有的小墓群中,还存在一些年代相当、墓主性别或一致或不同的并列墓,这些并列墓之存在,揭示出那些小墓群中间仍有一些更小的群体,这些小群体内部存在着更加密切的关系。该墓地被发掘者划分为6个区,主要包括Ⅰ区北部墓群、Ⅱ区北部墓群、Ⅱ区南端墓群、Ⅲ区中部墓群、Ⅳ北端墓群、Ⅵ区东侧中部墓群。
在该墓地的一些地段,墓葬呈密集分布,并且多见到晚期墓葬插进早期墓的范围里埋葬之现象,可打破关系却极为罕见,1300余座墓葬存在打破关系的只有18组,表明了当时的墓葬应存在着地面标志,还有专人进行管理,对墓位予以安排,即有墓大夫“掌其禁令,正其位”。从上马墓地墓葬分布排列的情况看,那些葬于该墓地者,其生前关系的情况可相应地予以如下的划分。第一种情况,共同葬于该墓地者,其生前或存在一定之关联。第二种情况,该墓地所划分成的几大群块反映出葬于该墓地者生前当分别属于不同的群体;而葬在相同群块里的那些人之间的关系明显会比那些葬在不同群块里的相对更密切。第三种情况,各大群块内若干小墓群之存在表明了在属于同一群块的那些死者之间,其彼此的关系仍然存在着亲疏之别,显而易见的是,同葬于一个小墓群里的诸位死者生前的关系比那些只是葬于同一大群块里的更加紧密,而那些同葬于一个小墓群里的在其层面上存在着较强的延续性和稳固性,这一点反映在该种小群块里多有晚期的墓葬插进早期墓范围内埋葬的现象。第四种情况,在小墓群内的一些并列墓之存在,揭示出在同一小墓群者之间仍然存在有若干更小群体,如那些并列墓,其内部关系亦更为密切。
三晋地区战国时期的墓地主要有贵族墓地、平民墓地及陵园等,即该时期的墓地制度由贵族墓地、陵园和平民墓地所共同构成。贵族墓地以山西长治分水岭墓地为代表;平民墓地以河南郑州二里冈墓地为代表;陵园则以河南辉县固围村魏王陵等为代表。
1.战国时期的贵族墓地--长治分水岭墓地
根据所发表的考古发掘资料(25)本文探讨长治分水岭东周墓地主要依据发表于专业刊物上的较规范的考古发掘材料。以下同。,该墓地所经过的考古发掘有四次。第一次发掘是1954~1955年,所发掘的9座东周(战国)墓中,有4座青铜礼器墓;第二次发掘是1959~1961年,所发掘的19座东周(战国)墓中,有6座青铜礼器墓;第三次发掘是1965年,发掘了1座东周(战国)时期的青铜礼器墓;第四次发掘是1972年,发掘了2座东周时期(春秋晚期)的青铜礼器墓。由此,该墓地总共发掘东周墓葬30余座,其中包括随葬青铜礼器墓十多座。故此,该墓地属于东周时期的贵族墓地。鉴于该墓地所发掘的东周墓中,战国墓的数量居于绝对优势,所以长治分水岭墓地总体上应属于战国时期的贵族墓地。
该墓地墓葬分布得十分密集,有的墓葬彼此相距在1米以内,还有的墓葬是上下重叠的。在1955年首次发掘的12座墓里,除了(汉墓)13号、17号墓是土洞墓之外,其余的均为土坑(竖穴)墓,而在10座土坑(竖穴)墓里,除了16号墓是汉墓以外,其余的皆为战国墓。其中以14号墓最具代表性,不仅墓葬的规模大,并且随葬器物上千件。这些墓没有被盗,它们有序排列,没有发现打破关系之存在。该墓地之后又经过了多次发掘,包括仅见的二座属于春秋晚期的分水岭269号和270号墓跟以前在这里发掘的14、25、26号墓等也同属一处墓地,而且东北距离126号墓只有200米左右。126号墓和14号、26号墓在同一墓地,东距26号墓只有50余米左右,墓葬形制结构也和14号、26号墓相一致。
分水岭墓地所发掘的大型墓共同存在着一个规律,即墓向皆约20度,大多呈东西并列,相互间的距离是2米至5米,年代相近,墓向基本相同,而并列的两墓里,其中的一座随葬大量装饰品却没有兵器,与之对应的另一座则皆随葬兵器却少见装饰品。前者的骨架是女性,后者骨架是男性,故此并列两墓之墓主或为夫妇关系,该葬式属于异穴并葬。由于该墓地异穴并葬者数量达十余座之多,所以该现象应为当时所流行的葬俗。该墓地的大型墓几乎皆集中于墓地西部较高的地方,而中、小型墓葬大多位于墓地东部的较低之处。结合墓葬方面的差异来考虑,该情况颇为可能的是墓地的西部最早被贵族大型墓所占用,至晚期才成为一般人的可埋葬之处。
2.战国时期的平民墓地--郑州二里冈战国墓地
该墓地所发掘的212座战国墓属于魏墓(26)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郑州二里冈》,科学出版社,195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293页。,其中有186座竖穴土坑墓与26座竖穴空心砖椁墓。这些墓葬主要位于二里冈大道支线东端以南的区域里。地势是在阳坡上,呈斜形,北高南低。墓葬最密集之处,仅在40平方米的范围里就发现了14座墓葬。墓和墓中间的平均距离是2米到4米,距离最近者为0.2米,不过却未见战国墓之间的相互打破关系,仅见汉代以后的墓葬打破战国墓的现象。墓群所在地区因处于岗脊南部,北高南低的地势,大体上位于偏北部的墓葬往往比较深;位于南部的墓葬通常较浅。该墓地战国墓一般保存得较为完整,其竖穴土坑墓一般长是2.05到3.8米,宽是1到2.87米;竖穴空心砖椁墓墓室一般长是2.3到3米,宽是0.85到1.86米。该墓地没发现随葬青铜礼器墓,主要是随葬陶器墓,还有随葬日用小件器物墓及无随葬品墓,属于平民墓地。该墓地的年代是从战国早期至战国晚期。
3.战国时期的陵园--辉县固围村魏王陵
该墓地的范围相当大,长、宽600米左右,其东面、北面和南面这三面都是断崖古路,中间隆起而成为了平台式的高地,东西距离为150米,南北距离是135米,稍呈长方形。这块平台状的高地高出了2米多,周围是断崖。间或发现残存的版筑遗迹,似乎像一座城的基址,不过其实这里是一座略经人工修建的回字形的陵园,而该陵园正是以岗坡为基地的。从位于墓地中央的高处望向四周,北面是方山,东面是黄花山,西面是苏门山,卫河从百门泉往下流,远远从西面与南面绕过,经过了新乡流向东北,形成了一处幅员30多里的大片旷野,这样的山环水抱之地,在古代宜于做墓地。在该墓地中心发现了三座大墓,呈东西并列状,其方围形的墓口皆是以卵石或者石板砌成的,墓室在墓口下。这3座墓之建造次序是先建造西墓,再建造中墓,最后建造东墓。因此,从西向东,依序命名为第1、第2和第3号墓 。位于中间的2号墓最大,其石基亦是最宽,南北长度与东西宽度都是27.5米;在西边的1号墓较小,南北长度是18.8米,东西宽度为17.7米;东边的3号墓近似等同于西边的墓,长宽皆为19米。在1号大墓的附近离西壁大约5米处,又发掘了二座小墓,是第5号及第6号墓,其内涵跟三座大墓的时代相同,似乎是属于大墓之附葬墓。该陵园是一处战国中期(27)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辉县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5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292页。的魏国王室墓地,即魏王陵。详见表一
表一 辉县固围村魏王陵简表(28)参见印群:《论燕下都战国大墓的埋葬特点--与齐国战国大墓等比较》,《东方考古》第16集,科学出版社,2019年。
三晋地区较为典型的陵园除了河南辉县固围村魏王陵外,还有河北邯郸赵王陵(29)河北省文管处、邯郸地区文保所、邯郸市文保所:《河北邯郸赵王陵》,《考古》1982年第6期。,但后者的考古材料基本上属于考古调查资料。另外,以中原文化因素为主的与魏王陵等相似的战国时期中山王陵园中(30)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省平山县战国时期中山国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1期。,出土了一块“兆域图”铜板。该“兆域图”出自中山王1号墓。考古发掘者认为平山中山王陵的葬制与中原基本相同。中山王陵所出土的铜、陶器基本组合跟三晋墓一致(3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296页。。中山王1号墓椁室里所出土的“兆域图”铜板是其最重要随葬品,因经过了火烧已变形。该铜板长0.94米、宽0.48米、厚约0.01米。在一面发现了一对铺首,另一面发现了一幅以金银镶错的所谓“兆域”,亦即葬域之平面示意图。中山国最终灭于赵,此后中山国成为赵国的组成部分。
1.春秋时期的“公墓”与战国时期的贵族墓地及陵园的对比
(1)春秋时期“公墓”与战国时期贵族墓地之对比
前文已述,作为族葬墓地之一的 “公墓”,它不仅是贵族墓地,而且其中还应有诸侯级的公室贵族大墓。以曲沃羊舌墓地为例,该墓地的墓葬有大、中、小三类,而大墓中的Ml和M2不但是随葬有车马坑的“中”字形土圹竖穴积石积炭墓,并且还是一代晋侯跟夫人的异穴并列的合葬墓,该晋侯或是晋文侯。根据《周礼·春官》所载的墓位排列,“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这充分反映出在“公墓”中,由等级结构的顶端到底部依次是诸侯(32)如果是畿内诸侯,那么等级结构的顶端则应是先王。、卿大夫、士级贵族。这样的等级结构使得“公墓”明显有别于其它墓地。见下图一。
图一 曲沃羊舌晋侯墓地平面示意图(33)《山西曲沃羊舌晋侯墓地发掘简报》图一,《文物》2009年第1期,第4页。
战国时期的贵族墓地没有国君墓,更没有形成以一位国君及其夫人墓为中心的分布格局。以战国时期贵族墓地之代表的长治分水岭墓地为例,该墓地虽然发掘了10余座随葬青铜礼器墓,但未见诸侯级大墓。不仅如此,尽管该墓地战国墓也分为不同的规模,但作为该墓地大型墓的青铜礼器墓之中并没有形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多级塔式等级构成。若仅从墓主的等级构成来看,战国贵族墓地似乎像是从春秋时期“公墓”里将其卿大夫、士级贵族墓等分离出来而形成的。见下图二。
图二 山西长治分水岭墓地战国墓葬分布图(34)采自《山西长治分水岭战国墓第二次发掘》图一。
(2)与三晋地区的陵园之对比
迄今所发掘的三晋地区陵园是战国中期新出现的,是以一位诸侯国君为中心的。在固围村魏王室陵园中心所发现的东西并列的三座大墓,以位居中间的2号墓规模最大。其墓主很可能是一位魏国国君与两位夫人异穴并葬。这座位于山环水抱之地的陵园当是以一位国君为中心的陵园。
该陵园中有两座小墓即5号墓与6号墓,它们位于1号大墓附近,距其墓室西壁5米左右,这两座小墓在内涵上与三座大墓的时代相一致,应是后者的附葬墓。既然该陵园内除了居于中心位置的国君墓与夫人墓之外,只有两座小墓附葬,那么当然未能形成“公墓”内的那种多层级的塔式等级序列,使得这样的陵园里位居中心之国君墓那唯我独尊的氛围更加浓厚。见下图三。
图三 固围村3号墓平面复原图(35)采自《辉县发掘报告》图一一八。
2.春秋时期的“邦墓”与战国时期的平民墓地的对比
(1)上马春秋墓地与二里冈战国墓地的墓葬分区及分组之对比
春秋时期的“邦墓”上马墓地被分成了6个区,主要墓群分布于Ⅰ、Ⅱ、Ⅲ、Ⅳ、Ⅵ区,有Ⅰ区的北部墓群、Ⅱ区的北部及南端墓群、Ⅲ区的中部墓群、Ⅳ区的北端墓群、Ⅵ区的东侧中部墓群。
Ⅰ区北部墓群:该墓群北到Ⅰ区北部边缘,南以M1025、M1026、M1027、M1228等为界,包括30余座墓,皆是南北向墓,整个墓地的青铜礼器墓也集中于该墓群(36)该墓地发掘报告《上马墓地》里的19座青铜器墓中,有13座在该墓群,约占青铜器墓的70%。(图四)。该墓群分别形成了以M1010与M4094为主的二个中心,前者附近主要是第三、四、五期墓,后者周围主要是西侧为早期墓,东、南、北侧为晚期墓。Ⅱ区北部墓群:包括了7座墓,皆是南北向的墓葬,头朝北。该墓群按照从南至北,从早到晚的顺序埋葬(37)该墓地有些墓群可以合并,如Ⅰ区北部墓群与Ⅱ区北部墓群。二者原应相连,而发掘者据以将其隔开的界线是一条现存泄水沟(“明时沟”)。这两个墓群墓向相同,据墓葬分期,二者在铜、陶器墓分布上也互补。Ⅱ区北部墓群中占主体的四期8段之陶器墓是Ⅰ区北部墓群所缺少的,后者除四期8段外,其余各段均为铜陶器墓共存,而四期8段的只有两座铜器墓。加上前者,后者四期8段的墓型即完整,故二者应同属一个大墓群(印群:《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东周墓葬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45-46页)。。Ⅱ区南端墓群:西北以M2214、M2215等为界,其东北及南部皆是空白地带,该墓群包括了墓葬13座,都是南北向的墓,头朝北。该墓群之埋葬顺序为从早到晚、从北至南。Ⅲ区中部墓群:其西部是和Ⅴ区相隔的空白地带。该墓群里有37座墓,包括21座南北向的墓(头朝北)和16座东西向的墓(15座头朝东,1座头朝西)。该墓群中,墓葬的总体分布规律是四周的年代早,中间的年代晚。Ⅳ区北端墓群:该墓群的北、东、西侧都没有墓葬。有13座墓葬,皆是东西向的墓,头都朝东。该墓群的墓葬排列规整,自西朝东被分成6排。该墓群的整体埋葬顺序是自西朝东、从早到晚。Ⅵ区东侧中部墓群:该墓群的西侧与北侧皆存在着空白地带,东部则是该墓地的发掘范围之边缘。该墓群一共有36座墓,都是东西向的墓葬,头都朝东。
图四 上马Ⅰ区北部墓群墓位分布图(38)采自《上马墓地》图一八一,第290页。
Ⅵ区东侧中部墓群之埋葬顺序主要是较早期的墓在中间,稍晚的墓位于其周围,再晚的墓基本上位于墓群的边缘,而春秋晚期墓(已接近于最晚的墓)是在早期墓之间穿插埋葬,也就是在中间的年代早,位于四周的年代晚。不仅Ⅵ区东侧中部墓群的埋葬顺序是这样,在上述的埋葬顺序里,皆程度不同地有晚期墓葬由于本墓群的边缘地带已经没有空地,或者和另外的墓群产生接触,而返至本墓群的早期墓葬地段内穿插着予以埋葬之现象。
二里冈战国墓地里未见上马墓地那样较为明确的分区,也没有发现其所分布的大群块和大群块内的小墓群以及小墓群中的并列墓,而上马墓地在分区的大群块内又分为一些小墓群,小墓群里还有多组并列墓。见下图五
图五 郑州二里冈战国墓葬位置图(39)采自《郑州二里冈》插图二十,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45页。
(2)上马春秋墓地与二里冈战国墓地的墓葬分布密度之对比
从上马春秋墓地至二里冈战国墓地,墓葬的地面标识以及墓地的管理人应一直都存在。上马墓地“墓葬分布十分密集,间距一般在1~2米,最密者仅为0.1~0.2米。墓葬间互相叠压打破的现象较少,只有18组打破关系”(40)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上马墓地》,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17页。。这反映出该墓地有细致的规划和严格的管理,并应有专门的人负责,该墓地的墓葬还应有地面标识。二里冈战国墓地“墓葬最稠密的地方,在40平方米范围内,就有14座。墓与墓中间平均的距离为2至4米,相距最近的有0.2米的;但没有发现战国墓的互相打破关系”(41)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郑州二里冈》,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44页。。由此可看出,二里冈墓地战国墓的地面标识是相当明确的,是经过了严格的规划并有具体的责任人进行管理,否则不会出现该墓地212座战国墓从战国早期到晚期竟没出现打破关系,况且该墓地墓葬分布密度相当大,以至于在40平方米的范围里即发现了14座墓葬,墓葬之间距离最近者只有0.2米。二里冈战国墓地所代表的战国时期平民墓地的地面标识应是既明显又宜于识别的。当时在二里冈战国墓地或已出现坟丘。虽然上马春秋墓地与二里冈战国墓地的墓葬分布密度都较大,但前者毕竟还发现了少量的打破关系,而后者竟完全未见打破关系之存在,其重要原因颇为可能的是后者的墓葬地面标识更为明确。
“公墓”之中,由诸侯、卿大夫、士级贵族墓构成了多层级的塔式等级结构,这种等级结构是“公墓”的重要属性。战国时期的贵族墓地未见国君的陵墓,更不会形成“凡诸侯居左右以前”的墓葬分布格局。作为战国时期贵族墓地之代表的分水岭墓地不但未见国君墓,而且,该墓地的大型墓(青铜礼器墓)里也并不存在“公墓”之中那样严格的多层级贵族等级序列。所以,春秋时期的“公墓”与战国时期的贵族墓地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作为三晋地区春秋时期“邦墓”之代表的上马墓地不仅有六个分区,而且其墓地分区里的那些群组划分所反映的是亲族关系甚至宗亲关系的分级程度,是墓主生前族群内部结构的再现。二里冈战国墓地不仅没发现上马墓地那样的分区,其内部也未见与之相似的群、组结构,似反映出其墓主生前的亲族关系乃至族群内部构成与上马春秋墓地相比,族群内部构成的分级程度相对弱化,亲族关系以及族群内部结构明显不够紧密。也就是说,上马墓地所代表的春秋时期的“邦墓”与二里冈战国墓地所代表的战国时期平民墓地相比,后者的墓地制度暗示出其亲族关系似出现了淡化的迹象。
战国初年,地处三晋地区的赵、魏、韩各国,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封建政体已经建立起来了。三晋地区陵园制的出现,是当时封建君主专制强化到了一定程度的产物,也是墓葬制度对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封建政体的一种折射。
墓地制度从属于墓葬制度,而墓葬制度属于社会意识范畴,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因此,三晋地区以一位国君为中心之陵园制的出现当晚于该地区战国初期封建君主专制政体的建立。到战国中期,三晋地区已出现了以一位国君为中心的陵园制。陵园里除居于核心位置的国君墓与夫人墓外,仅有个别的附葬墓,这样的陵园已非族葬墓地,而突出了国君墓的地位。陵园制虽然没有形成“公墓”那种“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的多层级的贵族等级序列,却使得位居陵园中心的国君墓那唯我独尊的氛围更加浓厚了,而这恰是与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的封建政体相适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