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应有摘要。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即不阅读全文就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为利于国际交流,宜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摘要的撰写应符合GB/T 6447 的规定。
摘要的内容通常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宜采用报道性摘要,也可采用报道/指示性摘要、指示性摘要。报道性摘要可采用结构式。
摘要中可以有数学式、化学式、插图、表格等,但不应含有数学式、化学式、插图、表格、参考文献等的编号,不宜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对摘要中首次出现非公知公用的简称、外文缩略语和缩写词,应给出全称、中文翻译或解释。
中文摘要的字数,原则上应与论文中的成果多少相适应,在一般情况下,报道性摘要以400 字左右、报道/指示性摘要以300 字左右、指示性摘要以150 字左右为宜。中文摘要、外文摘要内容宜对应,为利于国际交流,外文摘要可以比中文摘要包含更多信息。
摘要宜置于作者信息之后。外文摘要可置于中文摘要之后,也可置于正文部分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