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据了解,近期中央新出台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请问该办法主要的政策内容是什么? 下一步我省又有怎样的工作安排?
答: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是为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政策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创业担保贷款。是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二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是为促进形成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环境,中央财政分档对各省自主确定的1~3 个示范区进行奖补,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三是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是为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补。
关于新旧政策的变化和主要亮点方面。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创业就业力度。新版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放宽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条件、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增信等措施,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其中,新办法将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20 万元提高至30 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300 万元提高至400 万元;优化小微企业新招用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15%调整为10%,超过100 人的企业由8%调整为5%,适当放宽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条件,让更多小微企业享受政策支持;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有效解决担保基金补充来源不足问题,同时提高担保效率和专业化运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精准性。新版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范围由“所有类型贷款”缩小聚焦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聚焦“支农支小”,确保普惠金融政策精准滴灌。同时,新办法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现行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三是更加突出示范引领效应。普惠金融示范区考核指标由仅考核“增量”指标,调整为同时考核“存量”和“增量”指标,“存量”指标占30%权重,“增量”指标占70%权重。“存量”指标的增加,能够更好平衡基础良好地区与基础薄弱地区的评选结果。
最后,下一步工作安排。我们将根据中央印发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发展实际以及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具有河北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持续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我省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问:请问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制定以来,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如何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支持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效果如何?
答:今年以来,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全力推动信贷投放平稳增长,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为我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充分发挥财政激励和货币政策引导协同作用,我们主要从“政策+工具+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
一是不断优化完善金融政策体系。河北省分行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我省工业主导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乡村振兴等实体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先后出台了十余项政策文件。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了河北省金融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河北省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银政企常态化对接机制等,形成了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激励措施相匹配的金融政策体系和组织机制。
二是有效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2022 年以来,为符合要求的法人机构4 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累计释放中长期资金219 亿元。有效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作用,今年前三季度,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资金超过6 亿元,撬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增加357.8 亿元。创新“再贷款+N”机制,指导金融机构推出“再贷款+文旅、再贷款+盐碱麦、再贷款+科技”等专属产品。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普惠养老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截至9 月末,累计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发放符合再贷款条件的贷款545 亿元。
三是做好金融配套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针对重点基础设施、产融合作、绿色建筑、普惠小微、钢铁、文旅等项目主体的银企对接活动,累计向金融机构推送企业项目超过2 万个。积极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在平台为其上下游供应商应收账款融资进行确权,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今年前9 个月,在财政金融合力推动下,我省各类市场主体依托该平台实现融资305 亿元。积极推动河北省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环境建设,印发《河北省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培育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0 月末,全省债务融资工具余额达2248.3 亿元,同比增长12.6%。
整体来看,财政激励政策和货币政策叠加效果明显,助力我省实现贷款稳定和可持续增长,推动制造业、绿色产业、普惠小微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贷款高速增长。到9 月末,各项贷款增速继续保持高位,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8.6 万亿元,同比增长13.7%,高于全国3.5 个百分点,连续41 个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年初增加8982 亿元,同比多增1661 亿元。制造业贷款增速创历史新高,9 月末,制造业贷款余额1.2 万亿元,同比增长20.4%,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5547 亿元,同比增长39.4%。截至三季度,全省绿色贷款余额8247 亿元,同比增长49.2%,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2.4 个百分点。
同时,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提升服务的积极性也得到激发,在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小微和涉农等领域涌现出一大批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有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开发的“科创贷”,有针对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电e 融”,有盘活企业碳资产的金融服务平台。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用足用好各项工具,同时,强化同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好财政金融合力,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问:请问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状况如何? 在降低费率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答: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工作要求,大力建设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是指由政府出资,坚守公共定位,不以营利为目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保本微利运行,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体系功能更加完善。我省构建了以省融资担保基金为主体的“一体两翼三层”政府性担保体系,助力企业融资渠道畅通。省融资担保基金成功入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体系,开展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实现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行、省融资担保基金、直担机构2∶2∶2∶4 比例分险。省再担保机构在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绿色低碳、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等方面发力服务。以省农担公司为主体,构建了覆盖11 个设区市的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目前,全省担保余额833.5 亿元,同比增长9.2%;“总对总”批量业务规模25.25 亿元,再担保合同金额84.74亿元,农担体系在保余额51.08 亿元。
二是业务实现全域覆盖。结合我省实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台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工作指引》,推动各市建立与自身经济实力相适应,与市场需求相配套的政府性担保体系,通过出资、兼并重组等方式壮大市级核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县(市、区)入股市级政府性机构,配合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按年度动态筛选政府性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加大政策传导力度,各市积极响应,为10 家机构补充注册资本金12.04 亿元,壮大了资本实力。目前,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159 家(含分支),县区覆盖率达到76.6%;在保余额295.3 亿元,同比增长31.8%。
三是聚焦主业成效显著。引导政府性机构回归本源,立足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把精力和服务向涉及民生福祉领域倾斜,积极创新担保方式,开发出了辣椒贷、助保贷、金羊贷、图书贷、灾后重建贷等多款担保产品,启动线上、线下双窗口受理,多家政府性机构实现与合作银行2∶8 比例分险,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实现增长。目前,全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458.7 亿元,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18.5 亿元。
四是政策引导落地见效。近年来,我们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构建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良性互动发展格局。对内着重练好内功、强身健体,我省印发《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力融资畅通惠企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服务经济增长作用的通知》,着重统筹布局、系统协同和优化提升,引导融资担保行业助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对外强化使命担当、纾困解难,配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支持灾后重建货币金融10 条政策措施、财政8 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8 条措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履行社会责任。目前,融资担保机构共考察受灾主体914家,需求120973万元,已为119 家放款30604 万元。
五是政府扶持效果良好。在降低费率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件事:首先争取国家奖补资金。近几年,我们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层面奖补资金共计28754 万元,累计对全省204 家(次)融资担保机构实施保费补贴和业务奖励。其次加大省级奖补力度。出台了《河北省融资担保降费补助和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每年拿出5000 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融资担保业务进行降费奖补,对再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补偿。最后鼓励市级财政支持。号召各市建立本级降费奖补和风险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补贴”的原则,对辖区内小微融资担保业务进行奖补。经过多年政策引导,融资担保机构主动让利于客户,截至目前,全省平均融资担保费率1.28%,政府性机构降至0.94%,同比下降25.98%,双双远低于国家鼓励地方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5%的要求,减少了客户融资成本。
问: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每年什么时间组织申报评审? 如何查询获奖补情况?
答:每年年初,省财政厅在门户网站发布当年的申报通知。其中,首发债券补助、资产证券化补助、供应链融资奖励、贷款增量奖励、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奖励,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每年3 月底前省财政厅兑现奖补资金;股权投资基金奖励、金融创新奖励,由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每年5 月底前兑现奖补资金;“数字经济”重点企业或项目中长期贷款贴息、“独角兽”或“潜在独角兽”企业中长期贷款贴息、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贴,由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每年6 月底前兑现奖补资金。
为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更好了解我省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尽早享受政策红利,省财政厅编印了《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清单将财政奖补政策分别以享受主体、奖补标准、政策依据、奖补申报四个板块进行精准说明,并附政策原文。政策详情、申报通知和奖补公示可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政策法规—金融保险类”和微信公众号“河北财政—政务信息—政策解读—金融保险类”查询了解。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企业上市挂牌补助、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和再担保风险补偿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