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冉 杨德修 周西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深刻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为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指引和遵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地方人大处在倾听民意、反映民声、服务群众的前沿,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独特优势。新时代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全面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实践谱写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篇章。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智慧凝结,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始终放在首位。
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方向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确保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要不断健全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向地方党委汇报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制度。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各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党的组织建设推动党的决策部署有效实施。
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政治上的坚定,源自于理论上的清醒。要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在人大机关干部、人大代表中宣传党的创新理论,使其在学思践悟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度探索党建和业务融合,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创新。既要全面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又要善于找准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的切入点,促使二者同时同向发力。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研究制定落实举措同时进行,实现理论的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人大履职实践中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守正创新,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住制度之根本,又要坚持以创新增活力,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表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完善机制,以推进立法精细化为关键,提高立法质量。立法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地方立法工作要按照“立法精细化”的要求,持续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意见征求、采纳反馈、论证咨询和重大立法问题协商等工作机制,使立法工作各流程、各环节都能收到广泛的意见建议。改进立法调研,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让群众“全链条、沉浸式”参与立法,夯实地方立法的民意与实践基础。建立立法效果评估和动态维护机制,以完整可靠的制度机制保障法规有效实施,努力让每一件法规管用好用。
多措并举,以扩大群众参与度为抓手,增强监督质效。人大监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性是人大监督的基本属性。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群众反映意见、调研了解情况为基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工作建议,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邀请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进行辅助监督,凝聚监督合力。对常委会会议情况,特别是监督议题的审议情况、作出的决议决定,及时通过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增强监督工作透明度。
畅通渠道,以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为导向,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言人。要创新“双联系”工作机制,建好用好代表履职平台,常态化安排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助力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建议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着力推动代表关心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让人民群众的意愿在建议办理中落到实处。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提高代表履职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建立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始终将代表履职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四个机关”建设的本质要求是行使好国家权力,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以及能力建设等方面加以强化。
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发挥好领导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结合人大职能,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开展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融入到人大工作各领域、权力运行各方面、队伍管理各环节,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重大专题调研、专项视察报告跟踪问效机制,不断健全和严格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提升履职效能。
加强能力建设。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平台,突出数字赋能,推动“智慧人大”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代表、联系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推动数字技术与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常态化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进行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人大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与时俱进、持续提升,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理论研究,借助高校、党校等各方面力量开展人大制度相关研究,以高水平理论成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实践,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契机推动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