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新时代防灾减灾高素质人才

2024-01-20 05:14张军红
经济 2024年1期
关键词:救灾防灾减灾

张军红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70%以上城市、50%以上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灾害高风险区,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00亿元以上。与此同时,各类极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也暴露出我国在防汛防洪和救灾应急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专业应急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较多短板弱项,亟待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基层防灾避险能力。本期受访嘉宾为防灾科技学院科研处处长姜纪沂、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处长周振海、防灾科技学院应急管理学院院长唐彦东。

专业起步晚,人才缺口大

《经济》: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我国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才结构和需求是怎样的?还有哪些缺口?

姜纪沂: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我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才队伍蓬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狠抓落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特别是党中央深化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组建应急管理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灾害风险综合会商研判、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救援队伍提前预置、扁平化指挥协调等机制进一步健全,专业应急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得到强化,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将会有一定的强化,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防灾减灾救灾人才是监测地球脉动的“守夜人”、穿行灾害现场的“逆行者”。作为“守夜人”要恪尽职守,用匠心守护生命;作为“逆行者”要本领高强,用忠诚书写担当。因此,防灾减灾救灾人才不仅要求默默无闻、扎实做好各项灾前准备,还要求面对急难险重从容应对,彰显中流砥柱的职业素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才培养,是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也是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必然要求。

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缺口依然很大,亟须提质增量,亟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防灾减灾救灾专门人才培养起步晚,亟须培养适应“多灾种、大应急”的应用型和实战型人才。面对极端自然力产生的大灾巨灾,各级政府和整个社会还缺乏强有力的专业人才队伍的技术支持。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专业技术人才更加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防灾减灾救灾的一系列基础性、应急性工作。当前,在应急管理及相关涉灾部门、基层村镇社区,亟须广泛开展短平快式的实用防灾减灾救灾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防灾减灾救灾复合型人才,做到懂应急、会应急、能应急,尽快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经济》:我国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学科建设情况如何?

姜纪沂:我国防灾减灾救灾类专业设置起步较晚。2018年以来,经教育部批准,先后增设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应急管理、应急技术与管理和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等特设本科专业。目前,申请开设以上一个和多个专业高等学校有60多所,因开设时间短、培养规模小,培养效果还未显现。

学科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平台。目前,与防灾减灾相关学科仅土木工程下的二级学科——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没有涵盖如灾害学、灾害应急指挥救援、应急装备技术等重要领域。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是土木工程下的二级学科,拥有该学位授权点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96所,其中博士点单位55所,硕士点单位92所,同时具备硕博点的单位51所。2020年该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数为268人,在校生数为1057人;硕士研究生招生数为1318人,在校生数为3910人。这个学科仅涉及土木工程防灾减灾领域。

我国现有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中,除了冠以“减灾”“防灾”等关键词的学科专业外,还有很多行业类高校开办的一些常规专业,同样培养防灾减灾救灾类人才,主要涉及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矿业类、土木类、水利类、气象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类等学科专业。这些高校开设了一些涉灾研究方向,如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但都是非主流学科方向,防灾减灾被边缘化,缺乏系统、持续科学研究和培养人才的能力。

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立职业技术标准

《经济》:作为我国防震减灾基础人才培养核心基地,防灾科技学院都采用了哪些培养方式?在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哪些素质的培养?

周振海: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防震减灾行业,将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共融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灵魂和努力追求的价值目标,对标国家“全灾种、大应急”应急管理体系,坚持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大力培养符合新时代防灾减灾教育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致力成为中国防震减灾和应急管理基础人才培养的核心基地、科技创新中心、文化辐射中心、信息交流中心。

学校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立足地震灾害,面向地质灾害,辐射自然灾害,努力构建由优势突出的核心类专业、实力较为雄厚的支撑类专业和特色明显的拓展类专业组成的专业体系;按灾害的自然属性、工程属性和社会属性,形成满足“灾前”“灾中”和“灾后”全链条一体化教育和科技需求的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理论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环境适应快,并具有崇高理想信念、强烈社会责任感、主动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學校不断建立健全以防灾减灾特色学科专业为核心的学科专业圈层结构,以及基于该结构的人才培养模式。瞄准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未来人才的能力需求,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教学、科研、培训和管理体系,建立了以“专业牵动、能力驱动、产教联动”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以能力为导向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办学理念、培养模式、队伍建设、评价标准等各方面的改革与创新。经过几十年建设与发展,构建了“长”于行业特色、“宽”于专业口径、“高”于创新能力的“长宽高”人才培养体系。以宽口径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基础,从教学内容、实践能力和校园文化多层面对接行业需求,支撑行业高校立足行业、服务社会的人才培养定位。

学校坚持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统筹行业资源建立健全协同育人平台,构建了“政策引领、学校牵头、行业协同”的全行业合作办学机制,形成了以学校为主体、局属单位协同,人力和技术资源共享的合作教育模式,实施“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效果”的人才培养工程。不断深入推进“校所合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学校与局属研究所(院)联动机制,以学科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为着力点,通过科教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学科建设协同、科技创新协同、人才培养协同,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培养符合新时代防灾减灾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经济》:在实际培养和学科教学中,防灾科技学院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周振海:由于防灾减灾救灾还没有入职标准和要求,各校基本上是依托本校相关的优势学科和专业,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大相径庭,培养质量存在隐患,亟须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出台或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的职业技术标准,亟待组织相关高校之间的充分交流、组织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交流合作,逐步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在人才培养实践过程中不断聚焦、凝练防灾减灾救灾类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能力和素质要求,加强科教融合、产学合作。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统筹灾害管理、统筹综合减灾,对防灾减灾救灾学科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就要求我们设置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工程、技术和与灾害应急相关的文管、社会类学科方向,开展硕、博士等高层次学术人才培养,引领和支持防灾减灾救灾的基础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持续支撑防灾减灾救灾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

重视救援人员权益,引导社会有序参与

《经济》:灾害应急救援职业专业性强、风险性高,应在哪些方面进行保障?目前保障情况如何?

唐彦东:灾难事故发生后,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主要在遇难者和被困者身上。对灾难事故中的遇难者,政府、社会、不同人群通过各种途径和救助手段对其救助。但是,随着灾害和事件的频发,应急救援人员也在不断增加。抢险救灾人员为维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而使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害,抢险救灾人员这一群体的利益不容忽视,需要在安全、心理、法律等多个方面提供保障。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工伤保险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从不同的立法目的和不同角度对抢险救灾人员伤亡救助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当由于受“重事态平息,轻事后处理”思想的影响,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问题,以及发生救援伤亡时如何保障伤亡救援人员权益,在实践中常常被忽视。

《经济》:社会应急力量量大面广,在多数情况下是应急事件的第一响应人。在您看来,应如何管理、引导并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唐彦东: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考察时就曾强调,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发展。

为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优化资金保障,规范自身管理,引导有序救援。

一是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相关政策制度。从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出发,出台相关指导性政策制度,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在制度层面界定好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和方式方法,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将更多精力倾注于日常和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建立枢纽型社会应急力量协调机制。推动相关地区建立枢纽型社会应急力量协调机制,发挥好协调机制在组织指导、管理和服务社会应急力量等方面的作用;灾害发生时,枢纽型社会应急力量承担起社会应急力量与现场指挥部的协调联络工作,接受和分配救援救灾任务,保障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救灾救援行动。

三是优化社会应急力量服务保障。健全社会应急力量资金保障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相关补助补偿政策,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标准,以及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人工、交通、物资和装备损耗补助和补偿的范围,内容和标准等。建立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制度,充分調研社会应急力量的保险需求,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开发符合社会应急力量自身特点的应急救援救灾类保险产品,有效分担社会应急力量抢险救援风险。

四是强化社会应急力量自身管理。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队伍建设、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统计管理,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立健全人员备勤、装备维护、资产管理、训练演练和培训学习等工作制度;指导社会应急力量明确关键岗位职责,强化社会应急力量专业骨干人员管理;建立系统全面的社会应急力量统计体系,动态了解掌握队伍人员、装备、资金、保障等信息,支持社会力量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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