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克思实践观的建立是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为基础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阐述了大量关于实践的观点。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在著作《实践论》中提出了一个认识论的重要问题即认识和实践的正确关系。在实践的哲学中,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到《实践论》是实践范畴的守正创新。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基础,继承并且具有创造性的解决了在革命斗争中的具体问题。
【关键词】马克思∣毛泽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实践论∣守正创新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系统阐明了实践的观点,把实践作为认识论的核心,指出实践是社会生活的实质。毛泽东继承发展了马克思实践观,在《实践论》中系统阐述了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毛泽东实践观指导中国革命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冲破教条主义、经验主义的束缚。从马克思的《提纲》到毛泽东的《实践论》,实现了实践范畴的守正创新。重温《提纲》中马克思的实践观与《实践论》中毛泽东的实践观,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运用其中所凝聚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纲》中马克思的实践观
在西方哲学中,关于实践的来源最早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再到对马克思影响较为深刻的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实践一词可以说是经常出现的。但是《提纲》才是马克思实践观建立的标志。而在此之前,在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那里,实践仍然是精神层面上的或者说是在某些领域中的。他们不会从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和改造这个世界,自然也就有了一定的局限性。马克思《提纲》写于1845年春,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马克思在《提纲》中大量阐述了实践的观点,它给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甚至给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增长点。也就是说,实践的观点贯穿整个《提纲》,也是整个《提纲》的灵魂。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在《提纲》中对旧的唯物论者的缺陷进行了剖析,分析了弊端,提出了真理检验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实践。接着阐明了认识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的。他得出了结论,人在实践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非常重要。他指出“人的思想有无客观性,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去证实自己思维的真理性,也就是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也就是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即实践决定认识。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提纲》提出了不同于旧唯物主义的新唯物主义的哲学纲领。他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生活的本质,科学地说明了人的社会性本质。“社会生活的本质是一种实践性的活动。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在人类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认识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无论是正确的、错误的社会意识,都是必须通过社会实践才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靠着实践向前推动,如果没有了实践,社会也会停滞止步不前。
人类在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每一个时代的人们都能在实践基础上通过自己的活动去创造现实世界,改变它而不是被它所改变。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抽象化”的认识进行了批判,认为人的本质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人既是个体的,又是社会的,也是一种社会性的人。人只要还在社会中,就一定还在进行着社会的实践,而这种实践活动也就没有停止过。
马克思在《提綱》中把“实践”作为认识论的核心,并把“实践”引入社会历史的视野,指出“实践”是社会生活的实质。实践观点是《提纲》中的精髓和魂灵,是绝对不能视而不见的东西,马克思所阐述的实践的观点,也充分表明了实践的意义重大。总而言之,《提纲》既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刻认识。
二、毛泽东《实践论》中的实践观
《实践论》是毛泽东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阐明他有关认识论观点的重要著作,写于1937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甚至可以说是遭遇了许多挫折。因为对党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观念,使党于1931-1934年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实践论》正是由毛泽东利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他解释了实践和认识之间的一种正确的关系,是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种根本原理的全面、系统的论述,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性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的一种理论结果。中共中央在紧急危难时刻召开了拯救全党的遵义会议,这才使中国革命进入了正确的轨道。因为党内存在一些思想方面的问题,当时还尚未来得及纠正,党中央到达陕北稳定后,毛泽东意识到必须找到一种新的理论,拥有坚定正确的方向,才能领导中国共产党更长远地走下去。
毛泽东对于人的认识的辩证理解,是对马克思的实践与认识的关系理论的一个重要拓展。关于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对其基本原理做了进一步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指出:“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以实践为首要,并且主张人的认识不能脱离实践,反对一切否定实践重要性、使认识脱离实践的错误理论”[3]。
毛泽东提出了两个新的观点,一方面将实践认为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基本来源”。“人类的认知活动是由社会实践活动而产生的,从客观世界得到感觉经验。一个视而不见、与客观外界根本绝缘的人,是无所谓认识的。”他将自己的实践观点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过程互相结合起来,做出了“在封建时代,不能预先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的论断,并且在此基础上强调了实践对于认识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毛泽东强调要从实践中掌握规律,对真理检验,获取真知。他再一次强调:“只有人的社会实践,才是衡量人们对外部世界认识的真实性。”毛泽东把认识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种是对“感觉思考”的感性理解,即在感知层面的理解和在印象层面的理解,认知主体因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而获得对客观事物的理解,其中“人们还没有形成深刻的概念,并得出合理的结论,这就是认知的感知水平”,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在实践中的感受,被重复了很多次,以至于在认知过程中,头脑中出现了跳跃,并形成了理解。“有概念就是要理解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整体,事物的内在联系。”在这之后,通过一些判断和推理的方法,便可以得出一个相对于合理的结论。这是认知的理性阶段。毛泽东得出结论:与外界事物的接触是认识的第一阶段,此时属于感觉的阶段。而组织和转化感官的物质,属于构思、判断和思考阶段,这是第二阶段。只有当感觉材料足够丰富并与现实相吻合(不是幻觉)时,才能从这些材料中创造出正确的概念和理论。但是,毛泽东认为,认知运动还没有达到理性认识的阶段。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要领会客观规律,并用它们动态地改变世界。因此,辩证唯物主义的认知运动便实现了再次飞跃。理论和规律的能动作用是毛泽东非常重视的,他特别指出:“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掌握了对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接着再回到对世界进行改造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对理论进行检验和发展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毛泽东还特别强调,在现实生活中,从理论到实践这一过程并不是一步到位的,他是一个具有复杂性、反复性、曲折性,是一个不断受挫、纠错、完善、进步的曲折过程,是通过实践不断地检验真理才能达到最终理想的过程。客观世界的运动变化是永无止境的,实践中的真理,人们不断地学习认识,这一认识过程也就永远不会结束。他认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三、从《提纲》到《实践论》:实践范畴的守正创新
毛泽东将注意力集中在中国革命上,将目光放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上,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论来指导中国革命的前进道路,而中国革命在此之前之所以经历了那么多的挫折坎坷,就是因为人们的认识受到了社会条件的制约,主观和客观相分离,认识和实践相脱离。
在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人类把认识不能仅仅局限在主观方面,而是要在实践中找到正确的答案。毛泽东在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有关理论进行了回顾之后,并结合中国革命的实际,对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发展过程进行了生动的阐述。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认识从实践开始,实践中得到的理论认识必须回归到实际中去。毛泽东创作这本著作的时候,就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内部存在的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等错误观念,对其进行了实际的批评,并把中国革命带上了正确的轨道。站在新征程上,我们要按照“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辩证的实践认识发展规律,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
参考文献
[1] 王雨薇,高玉婷,朱泓.《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的实践观点分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21(12):72-73.
[2] 巩瑞贤.刍议《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点睛之笔:实践观[J].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7(4):19-22.
[3] 孙迪.实践是真理的标准——重温毛泽东《实践论》[J].湘潮,2022(12):19-20.
(作者简介:刘婉芯,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