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逍
摘 要: 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由石烈、抹里和瓦里三种基层单位构成,属于“部族”组织,而非“帐族”组织,有相对固定的驻牧地,不追随辽帝捺钵。在辽朝中期以前,辽帝通过建立隶属于斡鲁朵的石烈和抹里组织,削弱契丹部族势力。在辽朝中期以后,受到自然环境恶化和契丹部族势力式微等因素的影响,斡鲁朵内的石烈和抹里组织逐渐被迁离“契丹故地”,转向对奚人的镇戍。瓦里是由契丹贵族罪犯组成的基层组织,是辽帝削弱契丹贵族势力的工具。瓦里的分布地与契丹“分地”的继承制度有关。
关键词: 斡鲁朵;宫;部族组织;驻地分布
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是一种辽朝特有的部族组织。早在20世纪初日本史学家就已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其中津田左右吉、箭内亘、岛田正郎等学者对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的人户来源、分布地和功能等问题的研究,已取得了一些成果。①20世纪80年代以后杨若薇又提出了新的观点,认为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是“一个军事兼生产的集团”,为斡鲁朵主提供安保力量和经济来源,②其观点长期得到众多学者们的认同。③时至今日,随着新出土契丹文史料的逐步丰富和解读工作的进展,为进一步研讨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提供了空间。然而,因史料缺漏严重,彻底弄清斡鲁朵内的组织情况还有许多困难。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谈几点不同看法,以求对此问题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与行宫
杨若薇认为,辽代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是由契丹人户组成的“游牧集团”。这些部族组织构成了斡鲁朵。斡鲁朵是辽朝皇帝的行宫,因此,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也被称为“行宫部落”。④至今,此观点的确得到一些学者的认同。⑤但是,综合相关史料,这个问题仍然值得商榷。
第一,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与行宫有着不同的渊源和内涵。“斡鲁朵”一词源自突厥语,发音
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的初置时间,“太祖以迭剌部受禅,分本部为五院、六院,统以皇族,而亲卫缺然。乃立斡鲁朵法,裂州县,割户丁,以强干弱支”。又“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卫,
与由“正户”组成的石烈、抹里不同,瓦里的渊源与“籍没”制度有关。史载:“籍没之法,始自太祖为挞马狘沙里時,奉痕德堇可汗命,案于越释鲁遇害事,以其首恶家属没入瓦里。及淳钦皇后时析出……其后内外戚属及世官之家,犯反逆等罪,复没入焉。”可见,“籍没之法”适用于“犯反逆等罪”的皇族、后族和有世选资格的契丹贵族家族。辽朝统治者利用“籍没之法”,达到削弱契丹贵族中异己势力的目的。如耶律迭里出身三父房中的孟父房,属皇族。应天皇太后摄政时期,耶律迭里因“党附东丹王”触怒应天皇太后,被下狱处死,并“籍其家”。又萧知玄是国舅小翁帐萧阿古只的裔孙,属后族。其子萧挞不也曾受宣懿皇后事件牵连,其家族因“籍没之法”没入瓦里,萧挞不也本人被赐死于瓦里内。又乾统元年(1101)二月“诏为耶律乙辛所诬陷者,复其官爵,籍没者出之,流放者还之”。这些“籍没者”多出身有世选资格的契丹贵族家族。可见,瓦里人户并非普通部族人户,而是被“籍没”的契丹贵族罪犯。因此,行宫与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同为辽代斡鲁朵的组成部分,有着不同的渊源及内涵,二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第二,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不随同皇帝四时捺钵。杨若薇认为,诸斡鲁朵内的部族户共同组成一个“庞大的畜牧生产集团”,承担辽帝行宫安全的职能。根据游牧经济的周期性特点,斡鲁朵内的部族户需“一年四季总是处于从一个牧场到另一个牧场的迁移流动之中”,这也是影响辽帝捺钵地点选择的主要因素。辽朝契丹人被称为“契丹本户”,“多隶宫帐、部族”,有从军的义务。辽朝兵制,“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成丁,“隶兵籍”。其中,“隶宫帐”的“契丹本户”称“正户”。成丁的“正户”亦须“隶兵籍”,并组成“宫卫骑军”。如耶律高十曾于重熙十三年(1044)统领孤稳斡鲁朵军。孤稳斡鲁朵军即由孤稳斡鲁朵内的“正户”组成的“宫卫骑军”。按杨若薇观点,“宫卫骑军”由成丁的“正户”组成,应为捺钵地人户的重要组成部分。辽制“每正军一名,马三匹,打草谷、守营铺家丁各一人。……皆自备。”就斡鲁朵而言,“正军”即“宫卫骑军”,且战马需由“正户”自备。因此,捺钵地应有足够的牧场以放牧“正军”的战马。以辽道宗时期的捺钵地为例,春捺钵地“曰鸭子河泺”,夏捺钵地“多在吐儿山”,秋捺钵地“曰伏虎林”,冬捺钵地“曰广平淀”。辽道宗阿思斡鲁朵有“正丁二万,蕃汉转丁四万,骑军一万五千”。丹尼斯·塞诺认为“一片较为高产的草原,10英亩面积可供一头牲畜吃一个月”。按“每正军一名,马三匹”的标准推算,阿思斡鲁朵所属的宫卫骑军共有战马4.5万匹以上。这些战马驻牧1个月约需45万英亩“高产的草原”,折合270余万亩,即1800余平方公里。辽朝宫卫骑军的数量,根据《辽史·兵卫志》的记载,至辽道宗朝诸斡鲁朵出骑军76 000人,诸斡鲁朵常备军马就应有20万匹以上。这些军马驻牧1个月约需200万英亩“高产的草原”,折合1200余万亩,即8000余平方公里。除军马外,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人户还需放牧牛、羊等牲畜以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那么,实际需要的“高产的草原”可能会更多。然而,辽道宗时期的春捺钵地鸭子河泺,“东西二十里,南北三十里”;冬捺钵地广平淀,“东西二十余里,南北十余里”,面积不过数百平方公里。同时,在辽朝中期以后,捺钵地的自然环境逐渐恶化。当时的西辽河地区气候转向冷干,降水减少,导致荒漠化程度加剧。辽圣宗开泰九年(1020)出使辽廷的宋绶记载:“至香子山馆,前倚土山,依小河,其东北三十里,即长泊也,涉沙碛,过白马淀。……至水泊馆,度土河,亦云撞撞水,聚沙成墩,少人烟,多林木,其河边平处,国主曾于此过冬。”白马淀即广平淀,当时已“聚沙成墩”,形成连片的沙地。宋朝使臣赴捺钵地已需“涉沙碛”。至辽道宗时,广平淀“四望皆沙碛,木多榆柳。其地饶沙,冬月稍暖,牙帐多于此坐冬”,广平淀所在地已发展至“四望皆沙碛”。可见,在辽朝中期以后捺钵地荒漠化日益严重,草场的承载力下降,已非“优质牧场”,不足以满足诸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驻牧的需求。因此,杨若薇所言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追随辽帝捺钵是缺乏依据的。
二、斡鲁朵内部族组织的结构特征
辽代的斡鲁朵,除了“赤实得本斡鲁朵”外,只有践位的皇帝和摄政皇太后才可设置,其内部组织结构也不同于一般的契丹人社会组织。为管理斡鲁朵内的部族,契丹统治者设有一套严密的组织序列。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杨若薇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她认为,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与“辽内四部族”一样,属于“帐族”组织,是“聚族而居的小的游牧集团”。显然,这一观点是将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与辽内四部族等同,并将其归于帐族组织系列。当然,就斡鲁朵内部族组织的生产、生活来讲,认为其属于小的游牧集团是有道理的,但认为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也是帐族组织就不准确了。
辽代契丹人的社会组织可分为“部族”和“帐族”两种形式。其中,“部族”是由游牧人户组成的地缘性组织。这些游牧人户多为契丹人,此外还包含一些北方游牧民族。契丹“部族”始见于涅里时期。“契丹之初,草居野次,靡有定所。至涅里始制部族,各有分地”。“部落曰部,氏族曰族。契丹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处”。契丹人以游牧为生,早期逐水草而居,因此“靡有定所”。至涅里以后契丹社会“始制部族”,并与“分地”相结合,通过“各有分地”的方式划分驻牧地,使得契丹人“分地而居,合族而处”。可见涅里改革的目的是将契丹人固定在特定的驻牧地上放牧,并以此设置了具备地缘性特征的社会组织,在史籍中被称为“部族”。
另外,杨若薇提到的辽朝“帐族”,事实上是由契丹上層贵族组成的血缘组织,与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不同。耶律阿保机在“变家为国”的过程中,将契丹人户重新整合为新的“部族”,即“二十部”,“至于辽太祖,析九帐、三房之族,更列二十部”。同时,辽太祖保留了“九帐、三房之族”等部分氏族形式的血缘组织,这些组织被称为“帐族”“族帐”或“帐分”。这些血缘组织以“升帐”的形式,获得了成为“帐族”的特权,不再是契丹“部族”的组成部分。如耶律阿保机原本设置有“太祖二十部”,后因“二国舅升帐分”,原二十部“止十八部”。二国舅帐“升帐分”后,已不再属于“部族”。辽代“帐族”由遥辇九帐族、横帐三父房族、国舅帐拔里、乙室已族和国舅别部组成。这些帐族本是契丹社会中地位显赫的氏族。如耶律阿保机即位之初,为优待遥辇氏贵族,“诏皇族承遥辇氏九帐为第十帐”,并“尊九帐于御营之上”。“御营”即“皇族帐”。遥辇氏九帐“升帐分”后居于皇族帐之上,在辽朝享有尊贵的地位。在“诸弟之乱”中,“有司上诸帐族与谋逆者三百余人罪状,皆弃市”。经历这次“构乱”后,“府之名族多罹其祸”。构成“帐族”的氏族皆“名族”,非“部族”可比拟。可见,“帐族”是以“族”作为血缘纽带而形成的契丹贵族氏族组织,具有显著的血缘性特征,《辽史·营卫志》谓其“族而不部者”。因此,与地缘性组织的“部族”不同,“帐族”以血缘为依据划分其成员。“帐族”平时需追随辽帝迁徙。如辽帝在捺钵地驻营时,“御帐东向,遥辇九帐南向,皇族三父帐北向”。因此,“帐族”的驻牧地多分布于捺钵地。如位于南京道漷阴县的延芳淀是辽朝的冬捺钵地,“国主、皇族、群臣各有分地”。应当指出的是,“帐族”中的某些成员可能会成为斡鲁朵内的部族成员,而“帐族”本身却不是斡鲁朵内的部族。
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主要由石烈、抹里和瓦里三种形式的基层组织构成。其中,石烈和抹里由“正户”组成。
抹里又称弥里、没里,是契丹人社会的基层组织。抹里一词本意指河流。“没里者,河也”。作为游牧民族,牲畜的繁衍生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驻牧地草场的质量。而草原上的诸河流域往往是优质驻牧地。“金初,因辽诸抹而置群牧,抹之为言无蚊蚋、美水草之地也”。“抹”即抹里,意“无蚊蚋、美水草之地”,为“优质的驻牧地”。
因此,契丹人往往选择在河流流域内的水草丰美之地放牧。辽太宗会同二年(939)十月,“以乌古部水草肥美,诏北、南院徙三石烈户居之”。
可见,抹里的本意是一种特殊的地域。契丹人本无姓氏,“惟各以所居地名呼之”。如耶律阿保机家族“以其所居横帐地名为姓,曰世里”。耶律阿保机姓氏中的“世里”一词取自耶律阿保机家族所居“世里没里(抹里)”,即“世里河”流域。由此可知,耶律阿保机出身的“世里没里(抹里)”得名于“世里河”,其家族在世里河流域内相对固定的驻牧地上放牧。则“世里没里(抹里)”应是依据“世里河”流域驻牧地形成的社会组织。因此,部族抹里属于地域性的“部族”组织。斡鲁朵内抹里的本意同样是一种特殊的地域。如辽世宗耶鲁盌斡鲁朵中有女古抹里。“女古”一词是契丹语,“袅罗个没里,复名女古没里者,又其一也,源出饶州西南平地松林,直东流,华言所谓潢河是也”。其中,“女古没里(抹里)”即“潢河”之意。斡鲁朵内抹里亦得名于流经其驻牧地河流的名称。与部族抹里不同的是,斡鲁朵内抹里的构成人户源自“析部族”。斡鲁朵主将析分自契丹诸部的人户,迁置于斡鲁朵内抹里所在的地域内,构建属于其斡鲁朵的抹里组织。因此,斡鲁朵内的抹里不是自然聚落,但二者均是以地域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部族”组织。
石烈是抹里的上级组织。每个石烈下辖数个抹里。如迭剌部温纳何剌石烈即下辖钵与隋两个弥里(抹里)。部族石烈在命名方式上与抹里不同,并不皆以其驻牧地的地名命名。如辽圣宗时“取诸宫及横帐大族奴隶”置稍瓦和曷术石烈。其中“稍瓦”意为鹰坊;“曷术”意为铁。但部族石烈同样分布在相对固定的地域内。如世里抹里之名出自世里河。今阿鲁科尔沁旗境内的哈黑尔河在辽朝以都庵山为界,其北段称世里河。契丹人有归葬的习俗。据考古发现,耶律阿保机懿祖子孙墓葬多沿哈黑尔河分布。作为耶律阿保机懿祖一族发祥地的霞濑益石烈位于今哈黑尔河流域内。由此推知,世里抹里同样位于霞濑益石烈所在地的地域内。因此,部族石烈作为抹里的上级机构,其位置由其下辖抹里的位置决定。同时,都庵山作为世里河的界山,同样位于霞濑益石烈的地域内。“奇首”是耶律阿保机家族的始祖,“奇首生都庵山”。因此,在涅里“始制部族”时,他自然将其始祖出生之地的都庵山一带划分到霞濑益石烈的地域内。辽太祖七年(913)六月辛巳,耶律阿保机在平定“诸弟之乱”过程中,“至榆岭,以辖赖县人扫古非法残民,磔之”。甲申,耶律阿保机“登都庵山,抚其先世奇首可汗遗迹”。辖赖县即耶律阿保机出身的霞濑益石烈。辛巳至甲申不过三日,其间耶律阿保机还处置了“非法残民”的扫古,由此推测,此时的都庵山很可能仍位于霞濑益石烈境内。可见石烈作为一定地域内抹里的上级组织,其所在地位置较为固定,因此,部族石烈本身也应属于地缘性组织。与斡鲁朵内的抹里一样,斡鲁朵内的石烈并非自然聚落,而是由斡鲁朵主以析分自契丹诸部的人户设置。所以斡鲁朵内的石烈在设置之初,其位置就已经被确定下来。如耶律阿保机算斡鲁朵内有速鲁石烈。“速鲁”一词得名于速鲁河。特里特勉部“侦候落马河及速鲁河侧,置二十详稳”。速鲁河的方位史无详载。据考证,落马河即今赤峰东英金河。由此推知,速鲁河同样应位于辽上京道境内。国阿辇斡鲁朵与蒲速盌斡鲁朵内皆有北女古石烈,则二石烈应位于“潢河”以北。可见,斡鲁朵内石烈的本意是一种特殊的地域。承天皇太后孤稳斡鲁朵内有石烈名里,同时其斡鲁朵内有抹里名铁里乖稳里,二者名称中有相同的词素“里”。有学者指出这种现象反映了辽朝对草场的细致划分,将整片的草场分割为若干块。由此推测,斡鲁朵内的抹里的驻牧地应源自对石烈所在地的进一步划分。因此,与部族石烈不同,斡鲁朵内的石烈的位置决定了其下辖抹里的位置。然而二者作为地缘组织抹里的上级机构,其分布地均较为固定,应属于“部族”组织。
瓦里是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中特有的基层单位。与石烈、抹里一样,瓦里以其驻牧地的地名命名。如辽道宗阿思斡鲁朵内有瓦里名阿厮、耶鲁,与其斡鲁朵内的阿厮、耶鲁二石烈同名。辽太宗国阿辇斡鲁朵内有瓦里名母,与其斡鲁朵内的母抹里同名。辽世宗耶鲁盌斡鲁朵与应天皇太后蒲速盌斡鲁朵内有瓦里名潭马。承天皇太后孤稳斡鲁朵与辽景宗监母斡鲁朵内有抹里和瓦里名潭马。孝文皇太弟赤寔得本斡鲁朵内有瓦里名大潭马、小潭马,有抹里名潭马抹乖。辽世宗耶鲁盌斡鲁朵内有抹里名潭马忒。因此,瓦里的本义同样为一种特殊的地域。与“正户”组织不同,瓦里的人户源自被“籍没”的契丹贵族罪犯。这些贵族人户在进入瓦里前多属“帐族”。“遥辇痕德堇可汗以蒲古只等三族害于越室鲁,家属没入瓦里。应天皇太后知国政,析出之,以为著帐郎君、娘子,每加矜恤”。可见,这些被“籍没”的人户,是以“族”为单位没入瓦里之中的。同时,被“籍没”入瓦里后,这些人户的身份也随之发生改变。如耶律涤鲁在与辽圣宗奏对时曾言:“‘臣富贵逾分,不敢他望。惟臣叔先朝优遇,身殁之后,不肖子坐罪籍没,四时之荐享,诸孙中得赦一人以主祭,臣愿毕矣。’诏免籍,复其产。”因此,被“籍沒”入瓦里者与瓦里主人存在人身依附关系,须经瓦里主人同意才能“免籍”。同时,瓦里人户的财产也会被“籍没”。在契丹社会中,“分地”是契丹人家族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瓦里人户失去“分地”后,成为瓦里主的私人奴隶,被安置在瓦里地域内从事牧业生产。由此可见,瓦里同样以驻牧地为依据划分其组织成员。因此,瓦里可被视为一种特殊的“部族”组织。
三、斡鲁朵内部族组织的分布
由前文所述可知,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是以契丹人为主体的地缘性组织,具有相对固定的驻牧地点。在辽代的历史发展中,因受到不同时期政局变动的影响,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驻牧地的分布也具有阶段性特征。在辽朝中期以前,斡鲁朵内“正户”组织的驻牧地多分布于“契丹故地”。“契丹故地”位于辽上京道的西喇木伦河和老哈河一带,是契丹人的传统游牧区。如前文提到的隶属算斡鲁朵的速鲁石烈所在的辽上京道地区,是“契丹故地”的核心区域。又国阿辇斡鲁朵与蒲速盌斡鲁朵内皆有石烈名北女古。“女古”即今日的西喇木伦河。由石烈名推断,北女古石烈应分布于西喇木伦河北岸的牧场上,则二石烈同样分布于“契丹故地”。这种分布特征与辽朝前期的政治局势有关。在“诸弟之乱”中,以耶律剌葛为首的迭剌部势力对耶律阿保机的统治权发起了挑战。在叛乱被平定后,对初掌契丹政权的耶律阿保机来说,以迭剌部为代表的“强大难治”的部族势力仍对其统治构成威胁。为提防部族内异己势力对皇权的觊觎,耶律阿保机及其后继者利用行政手段,将迭剌部逐步迁出其驻牧地,使其部族人户与其传统“分地”相分离。在辽朝早期,由契丹迭剌部析分出的五院部、六院部的驻牧地本来分布于潢河和土河流域的“契丹故地”,后来才有了比较明显的变化。辽太宗会同二年(939)十月,“以乌古部水草肥美,诏北、南院徙三石烈户居之”。会同三年(940)八月,又“诏以于谐里河、胪朐河之近地,给赐南院欧堇突吕、乙斯勃,北院温纳何剌三石烈人为农田”。乌古部的驻牧地位于今呼伦贝尔地区。可见,辽太宗在位期间,迭剌部诸石烈已开始由“契丹故地”逐步外迁至呼伦湖沿岸地区。而迭剌部原有的“分地”逐渐被诸斡鲁朵占据,用以安置斡鲁朵下辖的“正户”组织。如耶律阿保机出身的霞濑益石烈的所在地本为迭剌部的“分地”。迭剌部被析分为五院部和六院部后,霞濑益石烈归属六院部。此后除被迁往乌古地的温纳何剌石烈外,六院部被逐步南迁“以镇南境”,此即所谓的“分镇边圉,谓之部族”。原属霞濑益石烈的驻牧地被辽世宗耶鲁盌斡鲁朵占据,并于此设置兮腊石烈。除迭剌部外,其余契丹部族原有的“分地”也逐渐被斡鲁朵占据。史载:“玄祖为狠德所害,后嫠居,恐不免,命四子往依邻家耶律台押,乃获安。”耶律台押系耶律欲稳的先祖,“耶律欲稳,字辖剌干,突吕不部人。祖台押,遥辇时为北边拽剌。简献皇后与诸子之罹难也,尝倚之以免”。耶律台押出身突吕不部,其家族与出身迭剌部的耶律阿保机玄祖相邻而居。辽朝建立以前,突吕不部应与迭剌部共同放牧于“契丹故地”。辽朝建立以后,突吕不部先是被迁移至长春州境内,“(突吕不部)司徒居长春州西”,后又被西移至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部的黄河东岸一带,远离“契丹故地”。突吕不部下辖的南须石烈原本位于“须”地。突吕不部被外迁后,“须”地被辽穆宗夺里本斡鲁朵占据,并于其地置须石烈。可见,在辽朝中期以前,辽帝通过行政手段,将包括迭剌部在内的契丹部族逐步迁离“契丹故地”,并在这些被迁出部族的“分地”上安置其自己斡鲁朵中的“正户”组织。
在辽朝中期以后,“正户”组织的驻牧地分布较前期已有了明显的变化,部分斡鲁朵内“正户”组织被迁出原驻牧地。元修《辽史·营卫志》的内容取材于耶律俨的《皇朝实录》,《皇朝实录》的史源出自辽道宗大安元年(1085)以前三次修撰的《实录》。因此,《辽史·营卫志》记载的斡鲁朵的所在地,应反映其在辽道宗朝的分布情况。斡鲁朵石烈以其初置地命名,因此,斡鲁朵内石烈名应反映该斡鲁朵初置时的分布地。如应天皇太后蒲速盌斡鲁朵内有石烈名北女古。“女古”即潢河,可知该石烈的初置地应位于潢河以北。应天皇太后出身契丹右大部,“仪坤州,启圣军,节度。本契丹右大部地。应天皇后建州。回鹘糯思居之,至四世孙容我梅里,生应天皇后述律氏,适太祖”。可见应天皇太后出身于“右大部”的“分地”位于潢河以北,今克什克腾旗一带。由此推测,蒲速盌斡鲁朵下辖的石烈最初应位于右大部的“分地”上。据《辽史·营卫志》记载,蒲速盌斡鲁朵位于高州。高州属中京道,位于今赤峰市东北部老哈河下游地区。又如辽世宗耶鲁盌斡鲁朵下的兮腊石烈位于原霞濑益石烈的驻牧地内。据考,霞濑益石烈位于今阿鲁科尔沁旗境内的哈黑尔河流域。由此推测,耶鲁盌斡鲁朵初置时应位于辽上京东北。然而据《辽史·营卫志》记载,耶鲁盌斡鲁朵位于土河东(今老哈河)。可见,蒲速盌斡鲁朵和耶鲁盌斡鲁朵内的“正户”组织经历了南迁的过程。
导致斡鲁朵内的“正户”组织外迁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契丹人以游牧为生,需要足够的草场蓄养牲畜。在辽朝中期以后,“契丹故地”气候转干变冷,土地沙化严重,植被明显稀疏。“契丹故地”的自然环境已无力承载更大规模的游牧活动。同时,随着斡鲁朵内的“正户”组织人户的蕃息,突破了“契丹故地”所能承载的人口上限。在自然环境恶化与人口过载等因素的制约下,辽朝前期设置的斡鲁朵被迁出“契丹故地”,其后设置的斡鲁朵如承天皇太后孤稳斡鲁朵、辽兴宗窝笃盌斡鲁朵等已位于辽中京道地界内。其二,随着辽朝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日趋成熟和完备,君主集权得到进一步强化,部族势力已无力对皇权构成有效的威胁。斡鲁朵作为强化皇权工具的职能日趋弱化,导致其内部的部族组织的结构和职能发生转变。土河上游的中京道地区本为奚人“旧地”。辽圣宗统和二十年(1002)十二月,“奚王府五帐六节度献七金山土河川地,赐金币”。在辽代的斡鲁朵中,应天皇太后蒲速盌斡鲁朵、辽兴宗窝笃盌斡鲁朵皆位于中京道高州附近,辽世宗耶鲁盌斡鲁朵、承天皇太后孤稳斡鲁朵位于土河流域。高井康典行认为,辽朝布置这些斡鲁朵的目的应当是加强对奚人的控制,“既可屏蔽边界,维护自身安全,亦可伺机主动出击,对敌对方构成压力,起到震慑或制衡作用”。可见,在辽朝中期以后,斡鲁朵内“正户”组织的职能已由削弱契丹部族势力转向对奚人的镇戍。
斡鲁朵内瓦里组织驻牧地的分布具有阶段性特征。在辽朝中期以前,斡鲁朵主的家族出身是影响瓦里分布的重要因素。不同斡鲁朵内存在同名或同名异写的瓦里。如耶律阿保机算斡鲁朵、应天皇太后蒲速盌斡鲁朵、辽世宗耶鲁盌斡鲁朵内皆有瓦里名合不。辽太宗国阿辇斡鲁朵内有瓦里名合李只,辽穆宗夺里本斡鲁朵内有瓦里名合里直,二者应为同一瓦里名的异写,可视为同名。因此,这些同名瓦里之间应存在一定的关系。考虑到瓦里属于地缘性组织,其组织名称以其驻牧地的地名命名,推测这些同名瓦里应分布于同一片牧场上。由此推知,原斡鲁朵下辖瓦里的驻牧地应由拥有同名瓦里的斡鲁朵主所继承,并于此设置隶属其斡鲁朵的新瓦里。因此,不同斡鲁朵内瓦里的驻牧地存在继承关系。如耶律阿保机算斡鲁朵内有四瓦里,分别是:合不、挞撒、慢押、虎池;在应天皇太后蒲速盌斡鲁朵内有六瓦里,分别是:合不、达撒、慢押、浑只、潭马、耶里只。其中浑只应为虎池的异写。在应天皇太后蒲速盌斡鲁朵内的六瓦里中,前四个瓦里与算斡鲁朵内的瓦里同名,则其驻牧地应继承自算斡鲁朵。循此线索,辽世宗耶鲁盌斡鲁朵内的合不、达撒、慢押、耶里直等瓦里的驻牧地应源自应天皇太后蒲速盌斡鲁朵,而非辽太宗国阿辇斡鲁朵。辽世宗驾崩后,帝位由辽太宗之子辽穆宗继任,其夺里本斡鲁朵内的瓦里的主体部分由抹骨古等、兀没、合里直组成。这些瓦里的驻牧地应承自其父辽太宗国阿辇斡鲁朵,而非其前任辽世宗耶鲁盌斡鲁朵。可见,在辽朝中期以前斡鲁朵内的瓦里的驻牧地应分布于瓦里主人的家族“分地”内。
这种分布特征与瓦里人户的性质有关。瓦里的形成早于斡鲁朵。耶律阿保机任挞马狘沙里时,曾奉痕德堇可汗命审理于越释鲁遇害之事,将谋害于越释鲁的“蒲古只等三族”没入瓦里。这是文献中有关瓦里的最早记载,然而并未言其归属。与之相关的文献还有,“太祖时,坐叔祖台哂谋杀于越释鲁,没入弘义宫”。萧台哂是萧塔剌葛的祖父,是谋害于越释鲁的“蒲古只等三族”的成员。由此可知,这些瓦里应归耶律阿保机所有,此后成为算斡魯朵内四瓦里的来源。然而此时斡鲁朵制度尚未建立,因此这些瓦里应分布在耶律阿保机家族的“分地”上。斡鲁朵法颁行后,瓦里人户是“著帐”的主要来源。“著帐为近侍”,由著帐郎君和著帐户组成,是斡鲁朵主身边的执役之人。“著帐”源自被析出的瓦里人户。如前文提到被籍没入瓦里的“蒲古只等三族”,经应天皇太后宽宥,得以从瓦里中析出,成为著帐郎君。因此,在新斡鲁朵建立时,其主会从已有瓦里中析分出部分人户,以此建立隶属其斡鲁朵的瓦里,作为其本人“著帐”的来源。如皇帝即位时举行“爇节仪”,其继承的财产中即包含“犯罪没官户”,并“设官治其事”。而这些人户作为斡鲁朵主的私产,应循前例被安置在其家族的“分地”上。
在辽朝中期以后,“瓦里”组织的驻牧地分布较前期有了明显的变化。新置斡鲁朵内瓦里的驻牧地分布不仅仅限于斡鲁朵主家族“分地”。如在辽景宗监母斡鲁朵下辖的诸瓦里中,蛮雅葛(慢押)瓦里的驻牧地承自耶律阿保机算斡鲁朵,潭马瓦里的驻牧地承自应天皇太后蒲速盌斡鲁朵,埃合里直(合李只)瓦里的驻牧地承自辽太宗国阿辇斡鲁朵,奚烈(吸烈)瓦里所在的驻牧地承自辽世宗耶鲁盌斡鲁朵。这种现象与辽朝“分地”继承制度的转变有关,辽穆宗驾崩后无子嗣,导致辽太宗家族的政治势力式微,其家族“分地”由景宗继承,此后瓦里所在“分地”的选择不再受到斡鲁朵主出身家族因素的影响。
结 语
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属于地缘性组织,具有相对固定的驻牧地点,不追随辽帝捺钵。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由石烈、抹里、瓦里三种基层组织构成,这些组织在辽朝不同时期经历了明显的“历时性”变化。其中石烈与抹里属于“正户”组织,主要由析分自契丹诸部的游牧人户组成。在辽朝中期以前,辽帝通过“析分”契丹部族人户,将之纳入其本人的斡鲁朵。同时,辽帝利用君主的行政权力,将契丹部族迁离辽朝政治中心——“契丹故地”,占有其部族“分地”,以安置斡鲁朵内的“正户”,达到削弱契丹部族势力的目的。在辽朝中期以后,斡鲁朵内的“正户”组织在驻牧地分布上有了明显的变化。一方面是因为“契丹故地”自然环境的恶化,导致草场的承载力下降;另一方面是因为契丹部族势力已无法对皇权构成有效的威胁,“正户”组织的职能转向对奚人的镇戍。瓦里人户是“犯反逆等罪”的契丹贵族。辽帝通过“籍没之法”,将其“没入”瓦里,剥夺其贵族身份与家族“分地”,使其无法对皇权构成威胁。在辽朝中期以前,瓦里多分布于斡鲁朵主家族的“分地”上。在辽朝中期以后,随着辽太宗家族政治势力的式微,瓦里的分布不再受到斡鲁朵主家族因素的影响。斡鲁朵内的部族组织是辽朝君主强化个人统治地位的工具,其经历的流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契丹社会由贵族政治向王朝政治过渡的过程。
A Study of the Tribal Organization of Ordo in Liao Dynasty
YANG Xiao
(School of History,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Abstract:The tribal organization within Ordo was composed of three basic units called Shilie(石烈), Moli(抹里)and Wali(瓦里). It belonged to a ‘tribal’ organization rather than a “clan”organization, and had relatively fixed grazing areas rather than following Liao Emperor NaBo(捺钵). Prior to middle Liao Dynasty, Liao Emperor weakened the power of Khitan aristocracy by establishing Shilie and Moli organizations under Ordo. After middle Liao Dynasty, due to factors such as the deterioration of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and decline of Khitan tribal power, Shilie and Moli organizations within Ordo were gradually relocated away from “Khitan’s former territory” and shifted towards governing Xi(奚)people. Wali(瓦里)was grassroots organization composed of criminals from the Khitan aristocracy, and was a tool used by Liao Emperor to weaken the power of Khitan aristocrats. The distribution of Wali was related to the inheritance system of Khitan “Fendi”(分地).
Key words: Ordo; Gong(宮); tribal organization; residence distrib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