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hapley值法的“消薄飞地”收益分配方案研究

2024-01-17 11:14李学文石战强郜钏贝
中国土地科学 2023年11期
关键词:青田县飞地收益分配

李学文,石战强,郜钏贝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飞地(Enclave)是指某一行政区位于其他行政区的土地,根据其功能和目的,可以分为移民飞地、资源飞地、文化飞地等多种类型。在我国,飞地更多地服务于区域产业经济的发展,是一种以加强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协同合作、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为目的的地区合作形式。浙江省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典型的飞地经济发展先发区。早在1995年,浙江省磐安县就在金华市区建立了异地开发区(金磐开发区)。2002年,浙江省发布《关于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帮助省内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部分地区尝试使用飞地合作园区模式开展协作帮扶。2012年8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的意见》,明确将飞地产业园作为对口协作模式。山海协作政策的推出和不断升级,进一步加强了对飞地经济合作的创新和运用,产生了“反向飞地”“消薄飞地”“创新飞地”等富有创新性的飞地经济实践,为打破行政区经济,促进区域的协同发展探索了一条可能的道路。其中,“消薄飞地”是一种以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为目的的反向飞地合作。相比于一般的飞地经济模式,“消薄飞地”合作不仅包括飞入地和飞出地政府,还吸收了收入较低的村集体或个体户参与投资和分红,在拓宽了发达地区发展空间的同时,也能使收益直接惠及需要扶持的贫困户或村集体,加强飞出地飞入地的经济联系。但利益相关方的增加也使“消薄飞地”的收益分配更复杂。基于此,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消薄飞地”为分析对象,以平湖—青田“消薄飞地”为案例,运用Shapley值法,对“消薄飞地”合作的收益分配方案进行分析和优化,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

1 理论回顾与文献综述

1.1 飞地经济合作

美国著名区位和空间经济学家ISARD最早分析了飞地经济的雏形[1],到20世纪80—90年代,WEISSKOFF等[2-5]学者提出并分析了飞地经济的概念。此后,国外学者聚焦于飞地特定空间范围内的经济现象进行解读,并分析了族裔飞地经济、资源型飞地经济和FDI型飞地经济三种飞地经济类型[6-10]。

国内的飞地经济在发展实践中产生了许多独特模式。一般来说,传统的飞地经济合作模式是发达地区(飞出地)在欠发达地区(飞入地)设立经济园区,双方进行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合作,借助于合理的合作机制,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同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11-13]。反向飞地则是欠发达地区作为飞出地,借助土地指标转移,主动在发达地区设立飞地经济园区,利用发达地区的优势资源和要素,发展或孵化发展前景好、利润率较高的先进产业,为欠发达地区创造经济收益或带动本土产业升级与经济发展,主要有反向扶贫飞地和反向创新飞地两种类型[14]。

现有关于飞地的研究可分为对飞地合作的一般性分析和对特殊飞地模式的针对性研究两个方面。一般性的分析包括对飞地合作的治理逻辑和模式的分析,如李鲁奇等从国家空间重构的视角对飞地经济的空间生产和治理结构进行深入的研究[15],华子岩从府际合作治理的角度,阐述了飞地府际合作治理模式的确立及其逻辑[16];还有的学者关注了飞地经济合作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对飞地经济合作中政府之间的合作竞争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17]。对特殊飞地模式的研究以“反向飞地”和“创新飞地”两种模式为主,如丁伟伟以金磐扶贫开发区和衢州海创园为例,深入分析了反向飞地模式的优势与独特性[14];胡航军等以区域经济发展梯度转移理论为指引,分析了“创新型反向飞地”这一新的飞地经济模式产生的原因及其创新性[18]。

1.2 地方政府合作与利益分配

地方政府合作中共同利益和地方利益博弈的困境是地方政府合作困境的一个重要方面[19]。利益是形成合作的根本原因,利益的公平分配是地方政府合作的内在激励,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地方政府合作的原动力[20]。地方政府在合作中有不同的利益和价值偏好,如何合理分配合作剩余以满足合作主体的不同需求,是地方政府合作面临的重要问题。现有的关于区域和地方政府合作收益分配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区域环境合作方面[21],通过运用Shapley值法等合作博弈理论构建合作主体间的收益分配方案,提高地方政府参与合作的有效性和积极性。如陈忠全等基于Shapely值法设计了排污权交易联盟的收益分配方法[22]。此外,Shapley值也被运用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入市[23]以及农村土地增值的收益分配的研究[24]。Shapley值是将成本或者收益按照边际贡献进行分摊,合作者所获得的收益等于其对所有合作联盟的边际贡献的期望值,体现了合作参与者对合作联盟收益的贡献程度,避免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也体现了合作者相互博弈的过程[25]。

通过上述文献回顾可以发现,现有关于飞地经济合作尤其是特殊飞地合作模式的研究缺乏对合作收益分配的分析,而飞地经济作为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公平有效的合作收益分配方式是激发合作积极性,促进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分析和优化现行飞地经济合作的收益分配方案不仅能够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而且对于推进飞地经济合作深化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在现有的多种飞地经济模式中,“消薄飞地”作为一种以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为目的的新型反向飞地合作模式,通过飞出地(欠发达地区)向飞入地(发达地区)转移土地指标,同时协调整合集体经济薄弱村出资在飞入地建设产业园,借助飞入地的优势区位和要素吸纳高端产业,为村集体创收。这种新型飞地经济合作在消薄扶贫以及推进共同富裕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推广。因此,本文选取“消薄飞地”为分析对象,采用案例研究的方式,同时引入合作博弈理论与Shapley值收益分配方法,在明确现有“消薄飞地”合作收益分配方式和问题的基础上,探索建构更加公平有效的分配方案,使“消薄飞地”合作更具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

2 案例选择与分析

本文采用案例研究的研究方式,综合考虑案例的典型性以及数据可得性等因素,选取平湖—青田“消薄飞地”为分析案例,深入分析现行“消薄飞地”收益分配方案及其优化方式。一方面,青田—平湖“消薄飞地”是较早运用反向飞地模式的山海协作结对帮扶项目之一,也是浙江省首个跨县市“消薄飞地”项目,拥有较为丰富的合作经验。自2006年起,平湖市就率先在市域内探索村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模式,并取得显著成果。2017年,平湖市在市域内“消薄飞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青田在全省率先开启跨地市“飞地抱团”精准“消薄”新模式,由青田将自己的建设用地指标转移到平湖,在平湖建设飞地产业园区,同时吸纳青田县村集体筹集资金投入园区建设,为村集体创造收益。另一方面,青田—平湖“消薄飞地”在消薄扶贫方面成效显著。2018年,青田—平湖“消薄飞地”被浙江省省委省政府联合发文进行经验推广,2020年入选浙江省精准扶贫十大案例,是浙江省“消薄飞地”合作的样板案例①平湖·青田山海协作“飞地”产业园消薄项目入选省精准扶贫十大案例.浙江政务服务网,2020年10月16日.http://www.pinghu.gov.cn/art/2020/10/ 16/art_1229395937_59019217.html。。自2017年以来,青田先后组织256个经济薄弱村共1.6万户低收入家庭广泛筹资,到平湖建设“飞地产业园”。目前该产业园已累计投资一二期项目4.65亿元,建成后参与投资的经济薄弱村年均增收12.5万元,低收入家庭每户增加1 000~2 000元,为精准消薄、精准脱贫探索了一条可能的模式①青田县创新实施跨县域“飞地消薄”项目,探索消薄工作长效机制.浙江政务服务网,2020年5月26日.http://zld.zjzwfw.gov.cn/art/2020/5/26/art_1659790_43458437.html。。

2.1 合作机制

平湖—青田“消薄飞地”实行双方共同谋划、共同保障、共同获益的开发机制。双方通过采取跨区域“飞地”模式在平湖建设产业园,产业园建设由青田县国资公司负责,吸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青田县农村集体经济联合发展公司,由村集体共同出资在平湖落地建设,产业园产权归青田农村集体经济联合发展公司所有。平湖市在飞地产业园一期工程建成验收之日起,前5年采用包租固定回报的方法,平均每年给予青田县农村集体经济联合发展公司实际投资总额的10%作为投资固定收益;后5年,采用租金收益加税收分成的方法,厂房租金收益由青田县农村集体经济联合发展公司收取,园区企业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50%奖补给青田县农村集体经济联合发展公司。在土地指标的供给方面,平湖和青田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长期有偿交易合作机制。青田县大力实施高等别垦造耕地项目,每年有限调剂给平湖市使用,全力为平湖市项目建设提供耕地占补平衡保障,飞地产业园区所占用的建设用地指标由青田县的土地指标进行补偿(图1)。

图1 平湖—青田“消薄飞地”合作机制Fig.1 The cooperative mechanism of the “povertyreducing enclave” between Pinghu and Qingtian

2.2 合作成本与收益分配

平湖—青田“消薄飞地”的合作主体包括飞入地政府(平湖市)、飞出地政府(青田县)和参与投资的村集体三方(表1)。从对合作的贡献来看,平湖市作为飞入地不仅贡献了自身的资源要素与区位优势,也承担了园区的公共服务、招商引资等管理业务以及一半的投资建设成本;青田县作为飞出地贡献了土地指标,同时承担了合作的协调沟通工作;村集体在合作中的贡献是承担了飞地产业园投资建设的一半成本。此外,飞出地和飞入地政府间的合作过程中还会产生交易成本,包括订立协议、谈判以及保障协议执行所产生的成本。交易中的有限理性、投机主义和资产专用性是交易成本的主要来源[26]。从案例来看,合作中的交易成本主要来自合作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一方面,平湖和青田结对合作的时间较长且合作范围广泛,彼此间的了解度和信任度较高,且双方在合作中的需求偏好较为明确,因此信息不对称以及投机主义对交易成本的影响较小。另一方面,飞地合作的关键要素如土地指标以及建设资金都是可以流转的,因此资产专用性不会显著增加合作的交易成本。由于双方合作协议的有效性时间较长,合作中的有限理性、合作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后续管理上的复杂性等潜在风险造成双方合作契约的不完全性,会增加订立协议时的议价成本以及后续合作维护与协议变更的成本。

表1 “消薄飞地”合作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构成Tab.1 The cost-benefit composition of different cooperative subjects in the “poverty-reducing enclave”

从合作主体获得的收益来看,产业园产生的税收和租金这些直接性的经济收益由飞入地政府和村集体享有,飞出地政府并没有得到直接经济收益的分成。除了直接性的经济收益,飞入地政府还能够通过合作项目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资源和要素的价值,带动地方GDP的增长。同时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还会对周边地区的发展产生一定的溢出效应,如园区周边工业用地的升值等。村集体除了税收和租金的分成,还享有飞地产业园区的所有权,因此长期来看村集体还会获得园区固定资产升值带来的收益。飞出地政府能够获得收益极为有限,其收益主要来自产业园区可能带来的高端产业回流。

3 基于合作博弈Shapley值的收益分配

3.1 平湖—青田“消薄飞地”合作联盟及其收益函数构建

合作博弈 Shapley 值是一种多方合作博弈的收益分配比例的测算方法,是以各主体对合作联盟的边际贡献为依据的关于合作博弈收益分配的解,能够有效解决合作联盟收益的公平分配问题[27]。从 Shapley 值模型的定义出发,设定平湖—青田“消薄飞地”合作收益的分配主体分别为飞入地政府(i=G)、飞出地政府(i=J)、参与投资的村集体(i=N),三个利益主体将组成 7 种联盟,分别是独自参与情况下的G,J和N,两方合作参与的(G,J)、(G,N)和(J,N),三方合作的(G,J,N),则各个子集所能获取的纯收益分别为V(G)、V(J)、V(N)、V(G,J)、V(G,N)、V(J,N)和V(G,J,N)。Shapley的计算需要获得各个子集的纯收益,因此需要分别分析7种联盟的收益情况。

(1)当s=(G)时,即飞入地政府在本地独自进行投资生产。在没有外来土地指标调剂的情况下,飞入地进行产业园区的开发必须通过土地复垦等方式获取建设用地的土地指标。假设飞入地通过土地复垦获取产业园区的建设用地指标,则其收入为飞入地工业园区10年内的亩均税收收益V(t)(地方所得部分)乘以土地指标数量V(k),加上园区厂房租金总收益V(r),记为V(a),再扣除飞入地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成本V(c4)和土地复垦成本V(c6)。收益特征函数为:V(G)=V(a)-V(c4)-V(c6)。

(2)当s=(J)时,即飞出地政府独自建设产业园创收,其收入为10年内飞出地工业园区亩均税收收益V(c1)乘以土地指标数量V(k),加上园区厂房租金总收益V(r),记为V(b),再扣除建设投资成本V(c2)和飞出地土地复垦成本V(c5)。收益特征函数为:V(J)=V(b)-V(c2)-V(c5)。

(3)当s=(N)时,是由集体经济薄弱村独自筹集资金进行相关的投资营利活动,其获取的收益为固定资本投资和部分经营性收益,记为V(y),收益特征函数为:V(N)=V(y)。

(4)当s=(G,J)时,是指飞入地政府与飞出地政府进行合作投资,即飞出地政府转移土地指标在飞入地建设相关产业园,两地进行租金或税收的分成。此时园区建设资金由飞入地和飞出地政府承担,同时,由于飞地园区建设所转移的土地指标主要来自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需要承担土地复垦的成本。因此其收入为V(a),再减去投资开发成本V(c3)和飞出地土地复垦成本V(c5)。收益特征函数为:V(G,J)=V(a)-V(c3)-V(c5)。

(5)当s=(G,N)时,飞入地政府与村集体进行合作,由于飞入地政府的需求偏好为建设用地指标,而村集体在合作中所贡献的生产资料为投资资金,无法贡献土地指标,且在没有飞出地政府协调整合与支持的情况下,两者单独寻求合作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其收益特征函数值设定为0。

(6)当s=(J,N)时,由飞出地政府和当地集体经济薄弱村在本地进行合作生产。此时可以由飞出地政府自身通过土地整合和复垦的方式获取土地指标,村集体可提供建设投资资金,在本地经济工业区或经济开发区建设产业园为村集体创收。此时合作收入为V(b),再减去投资开发成本V(c2)和飞出地土地复垦成本V(c5)。收益特征函数为:V(J,N)=V(b)-V(c2)-V(c5)。

(7)当s=(G,J,N)时,飞入地政府、飞出地政府和村集体三方共同进行“消薄飞地”合作,其收益应当为10年内飞地产业园区的亩均税收收益V(d)乘以园区占地面积V(k),加上园区厂房租金总收益V(r),记为V(c),再减去投资开发成本V(c3)和飞出地土地复垦成本V(c5)。收益特征函数为:V(G,J,N)=V(c)-V(c3)-V(c5)。

3.2 变量取值

本文的研究案例为平湖—青田“消薄飞地”一期合作项目,由于其现有的合作协议对收益分配的规定适用期为一期工业园建成运营后10年。因此,本文在数据的计算中将各收益变量的取值为一年值的10倍(表2)。

表2 各变量取值Tab.2 The value of each variable

V(c1):飞出地工业园区亩均税收收益。指青田县工业园区亩均税收收益的10年累计值,这里采用青田县人民政府2022年发布的《青田县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公布的数据①《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田县开发区(园区) 整合提升方案的通知》。,其中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收益为35万元/年。10年累计每亩350万元,50亩土地指标10年共计可创造1.75亿元税收收益。

V(c2):飞出地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成本。指飞出地即青田县将土地指标用于本地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在进行建设开发中(包括土地平整,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所耗费的成本。这里参考青田县三溪口街道东岱工业园区开发工程的投资水平①《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青田县2019年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2019年)。,平均每亩投资190万元,50亩面积预计投资9 494万元。

V(c3):飞地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成本。指平湖—青田“消薄飞地”一期项目投资成本。由合作协议内容可知,共计1.95亿元。

V(c4):飞入地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成本。指平湖市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建设投资所消耗的资金成本。参考嘉兴市2018年政府性投资项目中相关工业园区的建设投资成本,选定亩均建设投资成本为193万元②《关于编报2018年嘉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财政资金计划的通知》(2017年)。,50亩土地共计需要9 650万元。

V(c5):飞出地土地复垦成本。参考青田县2020年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投资,建设用地复垦75亩共计投资488万元③《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青田县2020年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2020年)。,平均每亩约6.5万元,50亩土地预计需要投资325万元。

V(c6):飞入地土地复垦成本。参考2022年《平湖市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意见》中的旱地复垦补助费用,设定为8万元/亩④《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意见》(2022年)。,50亩土地共计400万元。

V(d):消薄飞地产业园亩均税收收益。2021年青田—平湖“消薄飞地”产业园区亩均税收107万元,10年累计每亩1 070万元,50亩土地指标10年共计创造5.35亿元税收收益。

V(r):厂房租金总收益。参考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租金为每平方米25元/月,“消薄飞地”一期合作项目50亩土地共建设4.18万m2标准厂房,10年租金收益为1.25亿元。

V(y):村集体自行投资收益。自中共十九大以来,“消薄”就成为浙江省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⑤《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2017年)。。在基层治理中,政治任务伴随着较大的政治压力,往往被地方政府作为中心工作,通过政治压力和权威动员下级政府,调配各种资源以满足任务要求甚至超额完成任务[27]。如青田县参与“消薄工作”的村集体和乡镇干部承担着每年创收15万~20万元的任务指标。即使没有飞地合作,地方政府依然会通过其它途径满足村集体创收的要求。因此可以认为村集体在自行投资创收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获得与飞地合作大致相当的收益⑥青田县创新实施跨县域“飞地消薄”项目,探索消薄工作长效机制.浙江政务服务网,2020年5月26日.http://zld.zjzwfw.gov.cn/art/2020/5/26/art_1659790_43458437.html。,即每年每村7万元,共256个村集体参与合作,10年收益大约为1.79亿元。

V(t):飞入地产业园区亩均税收收益。在此应当取为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亩均税收的10年累计值。从相关报道中可知,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亩均税收为57万元⑦十三五纪事 历史性发展: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新华社客户端,2020年9月30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9216918149698983&wfr=spider&for=pc。,10年累计每亩570万元,50亩土地10年共计创造2.85亿元税收收益。

V(k):流转的土地指标面积。由于飞地合作产业园建设所需建设用地全部由青田县负责补偿调剂,因此一期流转的土地指标应当与飞地产业园区建设用地规模相同,为50亩。

3.3 合作联盟中各主体收益分配额度

依据Shapley值的定义,合作联盟中成员i从合作收益V中应当分得的收益为[28]:

式(1)中:|S|表示联盟S包含的成员个数;(|S|-1)!表示成员i参与联盟S时的排序个数,其余(n-|S|)个成员有(n-|S|)!种排序,S{i}表示集合S中除去{i}后的集合,(|S|-1)!(n-|S|)!/n!表示成员i在合作中应得收益的权重,设定为ω(|S|);V(S)-V(S{i})对应为主体i在集合S中做出的边际贡献[22]。

由表3可知飞入地政府、飞出地政府和村集体在合作种所获得的收益分别为:

表3 合作主体收益分配Tab.3 Revenue distribution among cooperative subjects

计算可得:φG(V)≈17 815万元;φJ(V)≈22 543万元;φN(V)≈5 858万元。

4 分配方案的比较分析与优化对策

4.1 Shapley值方案与现行分配方案比较分析

经过对合作主体的Shapley值的计算可知:在实际直接收益为4.62亿元时,飞入地应当获得的收益约为1.78亿元,约占总收入比重为38.5%;飞出地政府应当获得约2.25亿元,约占总收入比重为48.8%;村集体应当获得约0.59亿元,约占总收入比重的12.7%。这与不同主体对合作的边际贡献是大致相符的。飞入地政府贡献了自身的优势区位条件和要素资源,在提升飞地产业园的发展效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飞出地政府在整个飞地合作的达成和推进过程中发挥了主体性的作用,不仅是土地指标转移调剂的主体,也是两地沟通协调的主体,对“消薄飞地”合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其中土地指标作为两地政府达成合作的核心要素,是两地合作建设产业园的基础;而村集体在整个合作的过程中仅仅承担了产业园投资建设的成本,且这一合作贡献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其在合作联盟以及不同子联盟中的边际贡献是较低的。

但这一计算结果与现行收益分配结构有很大的差异。就直接性经济收益来看,合作产生的直接性经济收益包括园区厂房租金和税收,园区固定资产以及投资固定收益返还等。根据合作协议,飞入地政府能够获得园区前5年租金税收收入的全部以及后五年税收收入的一半;村集体不仅拥有园区固定资产所有权,同时享有50%的投资固定收益返还以及后5年租金与50%税收收益。因此,在不考虑成本的情况下,合作产生的直接性经济收益主要在飞入地政府和村集体之间分配,飞入地政府获取收益约为4.640亿元,占比约48.7%;村集体获取收益约为4.890亿元,占比约51.3%。

相比之下,现实中的收益分配方案凸显了“消薄飞地”的扶贫消薄功能,收益的分配明显偏重于村集体这一弱势者。但从合作博弈的角度看,这种分配方案显然是不公平且无效率的,合作主体所获得的收益分配比重与其边际贡献严重不匹配:村集体的边际贡献最低却获得了最多的合作收益,而飞出地政府作为重要的贡献者并未享有直接性经济收益分成。这种扭曲的分配方案不利于合作主体积极性的提高以及合作产出的增长,而高效且可持续的合作是实现“消薄飞地”消薄扶贫功能的重要基础,因此有必要对现行“消薄飞地”的收益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当然,上述计算结果和分析只考虑了显性的经济成本和收益,对于合作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产业园区的溢出效应、飞入地提供的公共服务成本等隐性的成本和收益,由于难以准确测算,并没有纳入计算。在研究中,有必要分析这些隐形成本和收益对最终的收益分配结果的影响。

首先,飞地合作中的交易成本主要来自合作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但这并未对合作产生显著的影响。虽然双方的合作契约是不完全的,合作的潜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双方在订立协议时并未对此制定针对性的合作变更条款,目前青田—平湖“消薄飞地”的合作一直遵循2019年签订的协议内容,合作规则一直没有改变。其次,“消薄飞地”不同于“创新飞地”,主要以创收为目的,产业孵化并不是园区的主要功能,通过产业回流带动青田产业发展的可能性较小。对于飞入地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由于飞地园区落地于平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相关服务设施较为成熟完备,需要额外增加的公共服务或基础设施投入较少,且公共服务成本也能够从园区的溢出效应中得到弥补,因此其对分配结果的影响并不显著。

而产业园区产生的溢出效应,虽难以准确测量,但却是“消薄飞地”合作中飞入地收益的重要部分。飞入地正是通过“消薄飞地”产业园的建设拓展发展空间,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不仅会带动周边土地价格的上升,还能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提升平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效益。因此,产业园的建设为平湖市所带来的潜在效益是显著的。

总的来说,现实中“消薄飞地”的收益分配与各合作主体的边际贡献不匹配。村集体享受了远超边际贡献的收益;而飞入地政府不仅能够获得园区直接性经济收益的分成,同时还是间接性收益的主要获益者,因此在收益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但飞出地政府作为合作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难以从飞地合作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收益中获益。因此,现行的“消薄飞地”的收益分配方案并不满足公平和效率的要求。促进“消薄飞地”合作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对现行收益分配方式进行优化。

4.2 收益分配理念与优化对策

“消薄飞地”是以消薄扶贫,推进共同富裕为目的的反向飞地合作,合作的目的和功能决定了其收益分配应当兼顾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29]。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要素,也是“消薄飞地”实现其目的和功能的重要条件。发展性要求收益分配有利于合作总体效率的提高和产出的增加,这也是维持合作稳定发展的基础;共享性要求收益分配要满足平等、公平等正义价值,既要保障合作主体的自我所有权,又要保障弱势群体的最大利益与可行能力,缩小收益分配差距;可持续性要求收益分配能够保障发展和共享的可持续,能够激发合作主体的积极性,实现合作产出的稳定增加与合理共享。因此,“消薄飞地”的收益分配方案应当是在各主体边际贡献基础上的共享性调整,既要通过以边际贡献为基础的差异化分配激发合作主体的积极性,增加合作的产出和各主体的福利水平;又要加强对村集体这一弱势者收入的补充和保障,应当在不损害合作整体效益的情况下,遵循平等性和共享性的理念,将合作收益适当向村集体进行倾斜。

对“消薄飞地”合作收益分配的优化可以从直接性经济收益和间接性经济收益两个方面入手。在直接性经济收益方面,应当适当给予飞出地政府一定的税收租金收益分成,降低飞出地政府和村集体的分成比例。同时也可以通过调整园区固定资产的归属和转移地土地指标数量等方式,平衡飞出地政府与飞入地政府的合作成本与收益,或在飞入地政府和飞出地政府的其他合作项目中对飞出地予以利益补偿,从而保持合作主体的合作积极性。在间接性经济收益方面,可以借鉴创新型反向飞地的合作模式,在保证“消薄飞地”产业园区一定的创收功能的同时,在后期合作中加强园区的产业孵化和培育的功能。在引进高端产业创收的同时,建设相应的科创中心或产业孵化平台,加强两地在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衔接,利用飞入地高端生产要素集聚的优势,为飞出地培育优势产业,促进当地产业升级和跨越式发展,完善当地产业链条,使“消薄飞地”在为村集体创收的同时也能够满足飞出地政府和飞入地政府的需要,从而促进“消薄飞地”合作模式的推广和发展。

5 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消薄飞地”这一新的反向飞地模式的收益分配为分析对象,借助合作博弈的收益分配理论,分析了“消薄飞地”合作在收益分配上存在的问题,并运用合作博弈Shapley值法对相应的收益分配方案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指出,现有的“消薄飞地”合作中合作主体的收益与边际贡献不匹配,不利于合作效率的提升,本文还考虑了交易成本、溢出效应、公共服务成本等隐性因素对收益分配结果的影响,发现产业园区的溢出效应能够显著增加飞入地从合作中获取的隐性收益。随着“消薄飞地”实践的不断拓展,未来的研究可以对合作中的各项收益和成本进行更加精确的衡量,并对研究对象进行拓展,从而增强结论的稳健性和可靠性。“消薄飞地”作为一种利用飞地合作的形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创新实践,可以为缩小区域和城乡差距,推进区域和城乡经济一体化提供一种可行的路径。但飞地经济合作本身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消薄飞地”的推广和应用,不仅需要各地结合实际,构建合理有效的合作方式,也需要加强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支持。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消薄飞地”合作涉及多个行政区域和多个利益主体,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和引导合作行为。比如,畅通飞出地和飞入地的建设用地指标的流转,加强对村集体的资金扶持,建立健全飞地经济监管机制等。

二是促进合作主体间的信任和协调。“消薄飞地”合作需要各方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实现互利共赢。因此,需要加强合作主体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解决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分歧等。

三是注重产业转移和升级。“消薄飞地”合作有利于实现产业优化配置和区域协同发展。需要根据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产业类型,避免产业同质化竞争,推动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等。

四是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消薄飞地”合作中存在着直接性经济收益和间接性经济收益两种类型,目前只有直接性经济收益有明确的分配规则,而间接性经济收益则没有纳入考虑。因此,需要建立一个综合考虑两种收益的分配机制,使各合作主体能够根据自身的边际贡献和成本获得合理的收益,同时也要考虑到村集体的扶贫消薄需求,适当给予其一定的收益倾斜,实现收益分配的公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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