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 平,曹爱红,伊 彤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 100089)
国家实验室是大型综合性研究基地,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科学研究及战略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和大科学工程,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中国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布局建设了一批国家实验室,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在加强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的同时,中国国家实验室建设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管理运行机制,为其有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本研究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以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为研究对象,对其治理机制进行了分析总结,并据此提出对中国国家实验室管理运行的启示建议。
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以下简称“ANT 理论”)是20 世纪80 年代中期,法国社会科学家卡隆和拉图尔提出的一种科学实践分析方法,主要研究人类行动者与非人类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所形成的异质性网络[1]。它是以行动者网络视角对于不同领域内问题的一种新的定性研究和解读,最初是以实验室为研究对象,研究科学技术和知识创造过程而创立的,后来广泛应用在组织管理学、信息技术、教育、医学、发展策略等更多领域。
ANT 理论强调行动者间的多向度联系,为研究利益联盟网络的形成提供了一种新视角和新方法。该理论将行动者(actor)、转译(translation)以及网络(network)作为3 个重要因素[2]。
行动者是指在网络中发生相互作用的一切要素[3],包括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它们具有广泛性、对等性、能动性,被平等看待,在网络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行动者之间相互依赖、相互联系。ANT 理论赋予了行动者能动性,使得物像人一样具有能动性。行动者分为核心行动者和其他行动者。核心行动者一般具有强大的转译能力,是联结整个网络中所有行动者的重要力量。
转译是研究网络连接的方法[4],是每个行动者的角色、作用、地位和利益诉求在网络中被重新安排、界定的过程,包括问题呈现、利益赋予、征召和动员等环节。问题呈现是不同行动者关注的对象问题化,各行动者需要确定一个强制通行点(obligatory points of passage,OPP),这是解决各行动者面临的问题、实现各自利益的必经之点,只有所有行动者充分认可强制通行点,才能构建起稳固的利益联盟。利益赋予是对网络中各行动者的利益分配,强化其角色和职责任务的界定,本质上是利益协调机制的构建[5]。征召和动员是尽可能把不同行动者都纳入网络中来,行动者在网络中能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通过转译,各行动者之间交流、博弈与合作,最终达成各自利益,构建行动者网络。
网络不是指技术层面上或物质层面上的网络,是由行动者通过转译过程构成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具有动态性、稳定性,随着外界环境和内在机理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行动者网络理论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行动者网络
行动者网络探究通过何种方式或机制,使各行动者走向联合、达成共识,最终形成并且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状态,形成一种“1+1+1+……>N”的局面。而整个网络不断吸纳新的行动者,又以一个独立的行动者身份进入到更大网络中,最终推动整个社会进步。
ANT 理论平等地看待各异质行动者,用“行动者”来消除“人”与“非人”的二元对立,拓宽了对非人类行动者作用的理解和认识;同时,通过追随特定核心行动者的方式,清晰展示了以此行动者为中心的网络建构过程[6];通过寻找分析强制通行点,揭示了各行动者之间相互作用关系及其利益诉求的实现方式。目前,该理论已经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许多国内学者已经开始介绍并运用该理论研究与科技相关的问题。如李兵等[7]借助行动者网络理论对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制实施过程进行了研究;李峰等[8]运用行动者网络理论分析了中国闪联联盟的构建、发展和演化过程;孟宪飞等[9]采用行动者网络理论分析框架考察了国家科技奖励的评审过程等。
ANT 理论同样可以用来分析国家实验室的治理机制。ANT 理论最初便是以实验室为研究对象,研究知识创造过程而形成的理论。运用ANT 理论的概念、研究视角和研究框架分析国家实验室的管理运行机制,可以将与国家实验室相关的人、非人要素看成网络中互相影响的个体,全面深入分析核心要素与其他要素的其互动关系、整个网络的构建和运作过程、利益联盟形成的动力机制,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控全局,描绘出国家实验室治理机制的全景图。
当前,美国拥有当前世界上最庞大、最先进的国家实验室体系,是学术界的研究重点。通过检索相关文献发现,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3 个方面:一是对单个国家实验室的案例剖析,例如李雨晨等[10]、冯泽等[11]、王戬等[12]分别分析了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斯克里普斯海洋研究所、弗雷德里克癌症研究国家实验室的组织架构、经费投入、科研设施开放、科研人员管理、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二是对一类美国国家实验室治理机制的总结凝练,例如王鹏[13]认为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的定位是围绕4 个国家使命开展科研创新;王蔚等[14]和钟少颖等[15]归纳了美国国防实验室的管理和运行模式;李霞等[16]分析了美国大学管理的国家实验室运行机制。三是对国家实验室某一具体运行方式的深入探究,例如成波等[17]总结了美国能源部、航空航天局和国防部国家实验室的科研特征;黄廷政等[18]梳理了美国能源部的国家实验室科研资源开放共享经验;何枭等[19]基于三螺旋模型测度分析了美国3 所国家实验室的协同创新态势。
可见,尽管目前对国家实验室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但鲜有研究从行动者网络角度对国家实验室管理模式和内在运行机制方面进行探讨。本文引入ANT 理论分析当今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以社会学视角分析国家实验室治理机制,可以拓展当前研究的广度与深度。
行动者网络中的行动者分为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两类。本文所指人类行动者可以是参与国家实验室的个人,也可以是由个人组成的具有一定行为能力、责任能力的组织[9]。实验室人员是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网络中个人类型的行动者,包括各层级管理人员、开展科研创新活动的科研人员和实验室运营维护人员等。政府(能源部)、大学、企业、非营利组织等是组织类型的行动者,是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承包和管理运营国家实验室。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的非人类行动者包括资金、科研项目、大科学装置和设施等组成,如表1 所示。
表1 国家实验室网络行动者构成
根据ANT 理论中广义对称原则,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地位平等,但他们所处的位置和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管理运行是由各行动者参与且相互作用的过程,各行动者的联结和互动使得国家实验室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大型综合性创新平台。
3.2.1 能源部国家实验室行动者与治理机制微观考察(1)能源部与国家实验室管理架构。美国能源部是其所辖17 个国家实验室的最高负责与宏观管理部门[20]。能源部提出战略目标和方向,责成主管能源、科学、核安全的副部长办公室和国家核安全管理局(National Nuclear Security Administration,NNSA)分别直接管理3 个能源类国家实验室、11 个国家实验室、3 个核安全类国家实验室[21],如图2 所示,重点对国家实验室提供财政资金并对其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价。实验室运营委员会(the laboratory operations board,LOB)主要成员是能源部和国家实验室高级领导,在国家实验室战略规划和运行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目的是保证能源部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与国家实验室之间的有效协调[22]。
图2 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组织架构
设立国家实验室主任委员会,协调实验室整体事项。国家实验室主任委员会(National Laboratory Directors' Council,NLDC)是一个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机构,由17 个国家实验室主任组成,讨论如何通过协同创新完成国家任务。它提供了一个同能源部之间加强信息交流、达成共识、协调影响国家实验室发展事项的接口。NLDC 设立了由4 名国家实验室主任代表组成的执委会,负责组织协调NLDC的活动,能源部部长定期与执委会会面且每年与NLDC 全体人员会面2 次[13]。NLDC 与LOB 之间保持着一种紧密的工作关系,使得国家实验室主任与能源部最高领导者之间保持战略一致性。
实行理事会决策、主任负责的运行机制。理事会是国家实验室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其成员由运营方负责提名、能源部批准,一般是作为运营方的大学、企业、非营利机构的负责人及若干同领域的杰出学术界代表、产业界代表等[23]。例如,布鲁克海文国家实验室理事会负责提供与实验室管理者地位相适应的政策管理和信用监管,全面评估承包合同执行情况,就重大科研或管理问题向实验室主任提供建议和协助[24]。实验室主任由能源部和运营方共同确定,一般由某领域内著名科学家担任,在学术界有着较高影响力,并且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25]。国家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所有日常事务[26],根据实验室的定位、年度计划和预算来安排开展科研项目研究,拥有较大的自主权支持独立研究和合作研究。国家实验室一般设置两名副主任,分别主管科研工作和运营工作。
(2)依托单位与国家实验室管理模式。国家实验室的任务导向和研究类型不同。美国能源部17 个国家实验室的任务、能力和结构各有不同,有的以科学为导向,有的以技术为导向;又根据服务的目标不同,可分为多目标科学类实验室、单项目科学类实验室、能源技术类实验室、多目标安全类实验室和多目标环境类实验室[27],具体见表2。
国家实验室采用GOCO 模式下的合同制管理。从管理运行模式来看,有16 个国家实验室采用国家所有、承包商运行(government-owned、contractoroperated,GOCO)模式进行管理,即能源部通过公开招标并签订管理运营合同(management and operating contracts,M&O 合同)的方式委托大学、企业、非营利机构或以上组织的联合体来管理运行国家实验室[28]。国家能源技术实验室是唯一采用国家所有、国家运营(government-owned、governmentoperated,GOGO)模式运行的实验室。M&O 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资助机构的政策文件规定、资助机构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承包商的绩效目标、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及吸引培育人才、更新改善研究设备、建立项目研究团队、与社会各界保持积极联系、建立开放信任的关系等承包商的权利义务。M&O 合同有效期一般为5 年,到期后能源部根据对承包商的年度绩效进行评估来决定是否更换实验室的管理运营单位,如果承包商的管理卓有成效,可以得到资助金奖励和延长合同期的奖励。
(3)国家实验室人员与人事管理。能源部国家实验室注重人才多样化,设置多层级岗位类型,主要包括八种岗位类型,具体见表3。截至2022年7 月1 日,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人员总数达到77 268 人,技术研究人员所占比例为39.1%,非管理岗位的运营支持人员占比为34.4%,是占比最高的两类人员[29]。
人力资源流动性和稳定性体现在不同岗位的人员。国家实验室科研人员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因项目组建招聘的技术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生和本科生一般是流动人员,促进了知识的溢出和传播;管理人员和运营支持人员较为稳定,有利于提高运营和研究支持工作效率。
实施灵活的人事聘用方式。GOCO 类型的国家实验室主任由能源部与承包商共同确定,授权实验室理事会来任命和聘任。高级技术研究人员的聘任主要包括任职年限制、项目合同制和公务员制等形式[30]。GOCO 类型的国家实验室对高级技术研究人员一般采用任职年限制和项目合同制的聘任形式。任职年限制类似大学教授的聘用制度,在获得终身职位前要经过若干年的任职年限序列期;在此期间需要每年对其进行考核评价,评价优秀的可提前申请终身职位;获得终身职位后,薪酬根据市场定价确定,采取年薪制或协议制。项目合同制是基于具体项目招聘人员,与其签订合同,项目结束后聘期结束,研究团队自行解散,实施“固定工资+浮动工资”的薪酬制度。GOGO 类型的国家实验室对高级技术研究人员采用公务员制的聘任形式,招聘、晋升、解雇等依照公务员制度执行,薪酬水平相当于同级别的公务员。对初级技术研究人员、博士后等,各国家实验室普遍采用限期聘用制,根据需要公开招聘人员并签订合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如果聘期内表现突出,可通过竞争获得续聘资格。
表4 能源部国家实验室R&D 经费(2021 财年) 单位:千美元
表5 2019 财年美国国家实验室运营成本及主要来源 单位:百万美元
单一目标科学类实验室相比多目标技术类实验室更加依赖政府部门的经费。费米国家加速器实验室、托马斯·杰斐逊国家加速器实验室、普林斯顿等离子体物理实验室、埃姆斯实验室四家实验室的经费高度依赖能源部,由能源部提供的科研经费占97%以上[31]、运营经费高达98%以上。因为它们是单一目标的科学类实验室,侧重基础研究,对产业所需知识和技术贡献相对较小。而桑迪亚国家实验室的占比是最低的,能源部提供了68.4%的科研经费[31]、66.9%的运营经费[21],它是多目标技术类实验室,其部分工作(SPP 项目)是通过各种合作机制为企业、非营利组织等提供使用世界级研究设施的机会,用于支持实验室的主要任务,并帮助企业将政府投资的实验室研究成果转化为创新产品推向市场[32]。
法律规定对国家实验室实施高额稳定资助。联邦采购协议规定,国家实验室接收的资金中至少70%必须来自联邦政府,没有主资助单位的同意,国家实验室不能接受来自非联邦部门的资助,这样便保证了国家实验室的战略方向[33]。由表5 可以看出,除桑迪亚国家实验室外,联邦政府资助的运营经费比例都在70%以上(桑迪亚国家实验室是68.6%,接近70%)。
国家实验室的经费管理形成了从预算、审批到应用、评估的闭环管理体系。国家实验室根据任务使命制定预算方案,提交能源部和联邦预算管理局,再由能源部提交国会审议。国会参众两院经过一系列流程后形成拨款法案,由总统签署生效,为国家实验室提供资金保障。能源部根据科技计划,以非竞争性的稳定支持方式向国家实验室下拨经费,包括运营费和科研费的固定项目经费[34];并监管国家实验室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确保符合本部门任务需求。承包商依据M&O 合同细化资金使用,确保实验室按照预算完成指派任务。国家实验室获得资金开展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活动,高效完成使命任务。国会在每3 年的预算周期结束后,委托审计署对国家实验室的绩效进行外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下一个预算周期的拨款额度,保持对实验室的正向激励。各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相互配合,形成一个闭环有机整体。
(5)国家实验室项目与项目管理。瞄准国家战略需求,能源部部署跨领域、跨部门重大项目。这些重大科研项目主要来自能源部科学办公室项目、化石能源办公室、核能办公室、环境管理办公室、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办公室、国家核安全管理局等6 个办公室的项目,可分为年度定向项目和竞争类项目[35]。年度定向项目一般只面向国家实验室申报,由能源部各项目办公室和项目经理负责规划项目研究方向及参与的实验室,项目大部分由多个项目办公室共同推动、需要多个国家实验室共同实施。竞争类项目一般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项目,鼓励国家实验室与高校、企业、非营利组织等开展合作。
实验室主导的研发项目,开展前瞻性自由探索。实验室主导的研发项目(laboratory directe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LDRD)是国会授权国家实验室资助一类体量较小的前瞻性研究项目,支持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的自由探索。LDRD 还作为研发中新概念的试验场,增强实验室应对当前和未来能源部任务的能力。LDRD 资金总额不能超过实验室总预算的6%[36],但由实验室自行支配;项目通过同行审议在竞争的基础上筛选确定,实施灵活度较高。
(6)国家实验室科研设施与管理。大科学装置和设施的开放共享是国家实验室的重要特征。大科学装置和设施具有功能强大、建设运营成本高贵的特点,对维持美国在科学方面的优势至关重要,被各国家实验室定义为用户设施[37]。在2019 财年,国内外近3.5 万名研究人员使用了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的用户设施[21],如图3 所示。2019 财年的用户数量仍比2015 财年增长了40%[21]以上。
图3 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用户设施的用户数量(2012—2019 年)
从国家法律到政府部门政策都规定国家实验室的科研仪器设施对外开放共享。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法》规定,使用联邦政府经费购置的科研仪器设施,项目承担方在不妨碍项目进行的条件下有义务向联邦政府部门的其他研究项目开放。能源部文件《设备管理指南》《2014—2018 年战略计划》要求科研仪器设施应向政府部门、学术界、产业界及相关社区开放[18]。
采取区别管理不同用户、公开项目优先、严格审批涉密装置的使用等多种开放共享方式。为提高设施利用率、促进科学研究,各国家实验室对外界开放大科学装置和设施的主要做法有[38]:一是通过评审普通用户提交研究计划的科学价值、可行性、安全性等,在竞争的基础上确定其使用时间。而合作用户能够提供更多资金和科研力量,通过协商合作用户可获得更多使用时间。二是对同意公开发表研究结果的用户,一般只收取运营和消耗品费用,而对不公开研究结果的项目,采用全额收回成本的方式对其开放,使用时间也受到一定限制。三是对涉密装置和设施的使用,采取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外部用户需要签署用户合同,并经能源部批准后方能使用。
一致性检验:λmax =(7×0.142)+(2.33×0.429)+(2.33×0.429)=3.00 CI2=0, 则 CR2=0< 0.1,表明该判断矩阵的计算结果通过一致性检验。
3.2.2 能源部国家实验室行动者网络转译
根据ANT 理论,各行动者的利益诉求在网络中得以实现,必须经过一个强制通行点(OPP)。各行动者的问题通过强制通行点后得以解决,利益诉求得以实现,便比较容易被征召、动员加入网络中。
政府的问题是通过部署国家实验室,能否实现科学研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能源部关心国家实验室能否完成国家使命和战略任务,是否使得美国科技保持领先优势。国家实验室在能源部的“放权”下,管理上实施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在获得能源部为其提供长期稳定、数量巨大的科研运营经费及尖端科研设备等资源后,瞄准国家需求开展了跨领域重大项目和前瞻探索科研项目,完成了与国家战略目标相关的科研任务,提高了国家科技竞争力。
大学、企业、非营利组织等依托单位,他们关心通过承包和管理运营能源部国家实验室,是否能够提高自身实力和价值。国家实验室实施多样化人才岗位设置和灵活的人事聘用机制,可以招聘博士后、研究生、本科生参与科研工作,推动了大学与国家实验室之间进行科技人才交流,大学实现了以多样方式培养人才,提高人才质量的目的。通过与实验室联合开展科研工作,大学还获得数额较大的科研资金和先进的科研设施,有助于提高自身科研实力和提升在学校间的竞争力[39]。实验室可接受企业的资助资金,企业与国家实验室通过开展科技项目合作、使用实验室独特的科研设施,获得了实验室的智力资源、技术支持、可转化为新产品的技术成果等,达到了提升企业科研人员研发能力、提高在同行业中技术领先位置、提高市场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的目的。非营利组织也实现了自身科研实力和学术声誉提升的目的。
各层级科研人员和运营支持人员是国家实验室的核心力量。实验室人员关心的是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如薪酬待遇、研究条件和研究机会等;一方面希望在国家实验室开展的科研工作、运营维护工作能够被认可,以期实现个人社会价值;另一方面希望获得较高的薪酬待遇,使自己生活质量得以保障。显然,能源部国家实验室以获得118 个诺贝尔奖、发现元素周期表上22 种元素的成绩为代表,充分体现了实验室人员的社会价值。不同科研岗位的不同薪酬激励制度和运营岗位的稳定性,也为实验室人员提供了生活上的物质保障。
大科学时代背景下,科学研究范式发生了转变,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变革越来越依靠大科学团队集体攻关,这就需要部署重大科研项目,需要大量经费支持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条件。国家实验室使用大量科研资金开展跨领域重大项目研究,实施大科学装置和设施开放共享使用机制,服务于内外部科研用户,使得项目、经费和科研设施等行动者在国家实验室取得原创科研成果、培养和凝聚人才、促进国际科技合作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这些行动者的存在意义得以实现。
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管理运行采取了多元化治理机制,主要是政府(能源部)宏观管理与实验室自主管理相结合,采用国家所有但由依托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管理实验室事务的机制,实验室人员岗位设置多样、人员聘用激励机制灵活,法律保障经费稳定且经费管理闭环有序,科研项目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前瞻性布局设置,科研设施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开放共享利用。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网络的OPP 是多元化治理机制。在国家实验室实施了多元化治理机制后,网络中各行动者相互联结为一个整体,且利益诉求得到了实现,并形成了稳定的利益联盟,最终达成通过多元治理的方式来推动国家实验室不断创新发展的目的,如图4 所示。
图4 国家实验室网络OPP 分析
当前,中国正在加快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其管理运行机制还在进一步探索中。以行动者网络视角对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治理机制的深入分析,可为中国国家实验室的管理运行提供经验借鉴。
能源部国家实验室在建设初期,政府扮演推动者的角色,是国家实验室网络的核心行动者;而到了发展成熟阶段,实验室人员成为了网络中的核心行动者,与其他行动者如政府部门、依托单位、经费、项目和设施等进行互动和联结。实验室主任由能源部和依托单位任命,执行主要由政府部门和依托单位成员组成的理事会的决策,在管理国家实验室过程中,转译了政府部门、依托单位的利益诉求。科研人员使用科研经费、大科学装置和设施,开展科研项目研究,转译了资金、项目和科研设备的利益诉求。运营支持人员既是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者,又是后续运行过程中的运营维护者,转译了科研设施的利益诉求。
因此,要充分发挥实验室人员的核心行动者功能,须完善实验室人员的引进、选聘、激励机制。关于实验室主任,选聘具有丰富学术知识和管理经验、在业界具有相当学术权威的高层次人才,任命其为国家实验室主任;对国家实验室主任充分放权,授权其管理国家实验室日常事务。关于科研人员和运营人员,建设多样化创新人才队伍,设置多层次岗位吸引、招募、保留创新人才,配备结构合理的人才体系;建立健全灵活的人才聘用机制,采取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相结合的岗位设置方式,维持国家实验室人力资源的平衡与稳定;完善人才激励制度,针对不同人才实施合理的绩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以往其他研究更多关注人类的作用。而ANT 理论赋予了非人类行动者能动性,使其像人一样具有能动性。根据广义对称原则,所有行动者都是平等的,各行动者存在差异和不同作用,除了人类行动者,国家实验室网络中的资金、科研项目、大科学装置和设施等看似离得比较遥远的非人类行动者都应该被重视,只有充分发挥各类行动者的作用才能使得国家实验室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国内某国家实验室反映国家建设资金使用完毕之后,曾遇到没有及时获得后续资金支持的状况。另外,目前中国大科学装置和设施主要集中在中国科学院、部分高校等,国家实验室的大科学装置和设施相对数量较少,不利于开展面向学科前沿的基础性研究。借鉴美国国家实验室经费纳入法律保障的经验,建议适时在国家法律层面对国家实验室运行资金由财政经费予以保障作出明确规定。加强中国国家实验室科学设施建设,新的大科学装置和设施的建设和实施应向国家实验室倾斜,不断强化科学平台作用,通过开放共享增强吸引科技资源的能力。
发挥重大科技项目的突破和带动作用,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国家实验室实施一批跨领域、跨学科重大科研项目,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卡脖子”问题及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问题,巩固实验室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地位。允许国家实验室以部分资金设立自由探索项目,在未来急需开展研究的领域加强前沿探索和前瞻布局,维持国家实验室科技竞争力。
由于中国新建的国家实验室是独立事业法人性质的单位,并不像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依托大学、企业、非营利组织等管理。因此,应团结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国家实验室网络,聚集产学研创新资源和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与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组织的交流合作,形成功能互补、良性互动的格局。
通过网络强制通行点,各行动者在国家实验室网络中被有效联结,自身利益得以实现,结成了稳定的网络。中国国家实验室须实施多元化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以内生力量聚集资源促进发展。
4.3.1 在管理体制上,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与实验室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架构
实行政府部门宏观管理和调控机制。主管实验室的部门为其提供长期稳定的财政经费投入,以绩效考核的方式对其进行监督评价;通过与其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国家实验室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包括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开展科研和技术创新、培养吸引人才、加强对外开放合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和实施激励措施等。
构建国家实验室自我管理体制。政府将具体管理权限下放给国家实验室,推动国家实验室建立理事会制度,由实验室主任全面管理具体工作和事务,为国家实验室提供管理和运营方面最大的灵活性。推动建立国家实验室主任委员会。目前,中国在不同省市布局建设了9 家国家实验室,随着实验室的不断发展壮大,适时建立由实验室主任组成的国家实验室委员会,促进国家实验室之间加强交流与合作,协同完成国家任务。
4.3.2 在运行机制上,建立健全科研资金、项目和设施管理机制
科研资金方面,建立政府财政资金投为主、其他资金为辅的投入体系。政府财政资金应是国家实验室的主要经费来源,允许实验室接受其他来源的资金,根据实验室的研究类型控制其他来源资金的比例,以保证实验室聚焦国家战略需求进行研究工作;同时,创新国家实验室经费从预算、审批到应用、评估的管理机制,形成闭环管理体系。
科研项目方面,健全国家部署重大科技项目和实验室开展自由探索项目的管理机制。完善跨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机制,采取国家实验室独立或联合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其他国家实验室等不同优势科研力量的方式,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其次,以部分资金设立的自由探索项目,通过竞争性方式进行遴选,由实验室内部人员申请,实验室主任决定经费分配,对具有潜在价值的高风险新兴领域进行布局。
科研设施方面,建立多样化的开放共享机制。国家实验室的科研仪器和设施应增加使用场景和使用频率,提高设施使用效益,吸引国内外科研组织和优秀人才聚集到国家实验室进行研发合作,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同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在相同条件下,中国科学院、高校的科研设施开放使用优先向国家实验室倾斜。
本文运用ANT 理论,从社会学角度阐释了国家实验室多元化治理过程中行动者相互作用的实践过程,为深入研究国家实验室网络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和理论平台。尽管本文运用ANT 理论对国家实验室网络进行了初步研究和探索,但由于篇幅所限,还有一些行动者如美国国会、审计署、各类法律政策等并未纳入分析研究。这是本文的不足,也是后续进一步研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