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实施“大科普战略”的问题与对策

2024-01-13 03:20:44魏永莲张鹏骞赵航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学传播中心
科技中国 2023年12期
关键词:科普活动科研机构科普

■文/魏永莲 张鹏骞 赵航(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学传播中心)

科研机构在国家科普体系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树立大科普理念”,“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发展格局”。《意见》进一步明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要求“科研机构要强化科普工作责任意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科普资源供给”。然而,科研机构作为重要的科技创新主体和科普社会力量,更加有效参与科普工作的机制以及方法路径还不够健全。

本研究主要聚焦公益性科研机构,即财政补助科研事业单位,选取中国科学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科研院)、北京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园科院)、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环科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以下简称市农林院)、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市社科院)等科研机构,对其科普工作现状和能力进行系统梳理,凝练科研机构实施“大科普战略”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科研机构开展科普工作基本情况

科研机构普遍拥有优质的科技资源和科普资源,在科普基础设施、科普专家队伍、科普活动开展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一)科普工作保障资源持续投入

一是专兼职科普人员队伍初具规模。科研机构积极发挥科技优势,组织和鼓励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工作。中国科学院既发动广大院士及一线科研人员参与科普,还依托庞大的研究生队伍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成立了计算机、人工智能、天文、人文等21个领域的科普队伍。市科研院加大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科普人才队伍不仅实现了数量上的增长,更实现了质量上的专业化和学科多样化,全院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科普人员占比近1/3。市园科院自建院之初就将科普工作写入机构职能,该院的9个研究所和5个中心均承担着一定的科普职责,科普人员占全院科研人员的10%左右。市农林院共有科普专兼职人员近100人,其中不乏一批科普经验丰富、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科技专家。

二是科普专用资金投入得到基本保障。近年来,科研机构科普经费投入持续增加,科普经费来源有财政拨款、科研经费、自筹以及捐赠等多种形式,主要用于科普业务支出。中国科学院2019—2020年科普项目经费达2 979万元,此外还积极争取科技部、中国科协等部委、地方政府及其他组织机构科普经费约1.25亿元。市科研院持续优化科普项目,对科普理论研究、品牌科普活动等给予稳定支持,对科普产品研发通过竞争性课题形式激发创新活力,加大财政项目及经费支持的覆盖面,鼓励和引导院属科研机构和企业提升科技资源科普化能力。市园科院的科普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市农林院2022年通过整合财政资金、院自有资金,累计投入各类科普经费700余万元。

三是科普基地成为科研机构开展科普的主要窗口。科普场馆(地)、实验室和工程中心、野外观测台站等,是科普工作开展的重要载体,科研机构依托专业优势,推动建设各类科普场馆(地)。中国科学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拥有130多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210多个野外观测台站、大量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和科研平台以及渐成规模的新闻媒体、期刊群、科普基地。市科研院依托国家自然博物馆、北京天文馆、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等3个国家科普教育基地、6个北京市科普基地,以及多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性、群众性、品牌性科普活动。市农林院依托院史馆、科研温室、小汤山精准农业技术科普展示基地以及科技推广服务基地等科普场所资源,建立面积6 000余亩的科普展示场所,2022年获批国家科普教育基地、北京市科普基地。

(二)科普活动多元化开展

一是科普活动形式多样化,增强科普活动体验。科研机构通常根据科普活动的目标、受众群体以及所要传达的科学内容来选择合适的形式,将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理念、科学精神传播给公众。较为常见的活动形式有公开讲座、专题讲座和演讲、主题活动和比赛、科学实践、科普培训、开放实验室、科普演艺、科普游戏、科普展览、在线活动、科学咨询服务、科学写作和出版物等。中国科学院实施研究生科普实践专项活动,以在读研究生为主的科普队伍为中小学提供科普服务,开展“春分工程·青少年科普专项行动”,截至2021年,该活动已举办科普报告近450场,累计线下受益超6.5万人次。市科研院持续开展“北京科技周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专区”“全国科普日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专场”等品牌活动,创新科普体验,拓展科普影响力。市农林院依托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平台为公众提供社会科普服务,开展农业科技进社区和青少年科普活动,打造了“12396热线平台”“京科惠农”“农科大讲堂”等一系列科普品牌。市环科院充分利用6月5日“世界环境日”、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月17日“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以生态保护为主题的科普活动。市园科院打造“园林科技探秘”品牌,在学生科技社团中设立园林研究课题,鼓励学生参加科技比赛;开展家庭园艺讲座,帮助社区居民获取实用的园艺知识。市社科院挖掘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故事,深入开展百姓宣讲活动。

二是科普内容聚焦自身行业领域,满足特定受众需求。科研机构在所属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开展科普活动通常是从所在行业领域出发,充分利用其所在领域的专业性和特色资源,将科学知识与现实生活相结合,将复杂概念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给公众,满足受众对科学的好奇和需求,增加科普传播范围。为引领、统筹全国性科普工作,中国科学院成立了若干科普网络联盟,整合院内外科普资源,共同推动科普工作,形成了“科学与中国”院士专家巡讲团、中国科学院老科学家科普演讲团、“公众科学日”等多个科普品牌。市科研院聚焦天文和自然科学领域,组建“天文科学知识普及”和“自然科学知识普及”老党员先锋队;院属科普场馆面向青少年开展天文、自然、生态等方面的科普活动,培育他们热爱科技、向往科技的情怀。市环科院聚焦北京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观测工作,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生物多样性科普活动,并在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公众宣传北京生物多样性。市社科院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研究机构,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科普类宣讲工作,全力构建具有“北京社科”特色的科普生态。

三是科普受众结构固定,以学生、群众和专业人士为主。科研机构开展科普工作的对象除了普通公众和学生群体外,还针对专业人士的科学技能和专业知识提升开展各类培训和讲座。中国科学院既有品牌科学教育类活动如“求真科学营”“科学教育论坛”,又有“格致论道”“科学思维与决策讲座”等专业性科普活动。市科研院积极开展五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了针对老年群体的“老年膳食”互动体验沙龙、老年餐制作基地沙龙,针对青少年群体的“博物馆之夜”“环球自然日”“科学之夜”“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小小科学家”等一批具有行业特点的科普品牌活动。市园科院面向行业内的基层工作者开展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科普培训。市社科院通过组织开展理论宣讲、百姓宣讲、网络宣传,面向首都干部群众和网民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不断扩大科普覆盖面。

(三)科普工作运行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科普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加强科普活动推进和提升公众科学素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国科学院、市科研院、市农林院以及市园科院均建立了科普工作统筹管理部门(组织),并结合所属系统特点及科普工作开展需求,在统筹管理和激励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

一是探索科研机构科普统筹协调管理机制。中国科学院在2022年的机关改革中,将科普工作调整至学部工作局与学部科普统筹管理,单独成立科普学术处,以更好发挥院士群体在科普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和科研机构科技资源科普优势。市科研院在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中,设立内设机构“科学传播中心”,负责统筹组织和管理全院科普工作。市农林院建立由院长牵头的院级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由科研处牵头设立科普办公室,各所建立由所长牵头的所级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年初出台的院重点折子工程中,将科普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市园科院作为北京市唯一的市属园林绿化行业公益性科研机构,将科学普及写入单位职能,科普工作由科研管理科统筹协调,同时行业协会的秘书处也挂靠在该单位。

二是初步建立科普人员激励机制。中国科学院制定并落实科普学分制,激发在校研究生参与科普工作的兴趣以及社会责任担当意识,让学生在科普活动中得到锻炼,助力他们成长为善于同公众交流的科研工作者。市科研院完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首次将科普研究单独分类,设置专门评聘标准,激励更多科研人员投身科普工作。市农林院在职称考核和晋升方面,将科普工作列为考核条件之一;在每年度的科技推广服务表彰奖励方面,也将科普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参照科技咨询服务收入管理办法,对科普工作所得进行分配。市园科院将科普工作纳入考评制度中,并与职称评聘挂钩,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科研人员主动参与科普工作。

二、科研机构开展科普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科研机构在科普实践与探索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科普能力。但与国际先进科研机构相比,我国的科研机构科普能力还显不足,与满足社会公众对科技知识的渴望以及对科研机构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其中固然有科技体制、科研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但同时也反映出科研机构科普工作及科普能力建设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一)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顶层设计尚不完善

《意见》出台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与科普相关的国家法律还未进行相应修订,科普的法律地位还未得到有效提升。从省市区层面看,截至2023年8月,天津、重庆、河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等省市区已经出台了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浙江省根据《意见》修订了《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同等重要”写入地方法规;北京市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还未出台,开展科普项目资助、科普经费支持、科普文创转化、科普人才发展、科普工作考核、科普交流合作等缺乏政策支持依据。同时,《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也亟须根据《意见》精神和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作出修订。

在所调研的科研机构中,中国科学院、市科研院、市社科院、市农林院、市园科院等5家单位将科学技术普及或科学传播正式作为一项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了科普专项计划、规划,有较为稳定的科普经费支持。但是科研机构开展科普工作的政策依据仍然不足,大多数是从科研业务工作延伸而来。

(二)科研人员投入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除中国科学院、市科研院、市农林院、市园科院等单位外,其他科研机构没有将科普明确作为职工岗位考核范围,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奖励激励机制。从事科普的科研人员所取得的各项科普成果,在薪酬待遇、年终考核、评奖评优和职称晋升等方面均不能得到很好体现。

大多数科研机构对科普工作的定位主要是公益和志愿,对科研人员是否投身科普,没有硬性要求和引导性评价。这与科研机构作为社会的科学技术研究与知识的传播中心,拥有大量优质科技、科普资源和大批科学家及科技工作者的特色,以及本应该为国民科普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所做出的社会贡献不相称。由于缺乏奖励激励机制,科研人员主要依靠热情、兴趣和奉献去做科普,所开展的科普工作多数无法得到相应的认可。多数科研机构在年终考核、评优、职称晋升中,普遍缺少对科普贡献的评定指标,只有少数单位在条件同等情况下,会考虑科普的成果产出,不利于提升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

(三)科研成果科普化的转化能力不足

科研机构虽然拥有大量科技工作者、科学技术成果、具备科普功能的实验室和场馆基地等丰富的科技、科普资源,但在科技成果科普转化以及转化效率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学研究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不同专业领域、行业的知识更新和技术迭代速度更快,高端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如何将高端科技成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大众理解接受,需要一支专业的科普工作者队伍。结合调研情况来看,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内容缺乏政策引导,科学研究与科学普及之间存在“两张皮”现象,缺乏有效的转化渠道。

(四)科普经费投入不足

近年来,科研机构的科普工作经费投入稳中有升,但科研机构普遍存在常态化科普专项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特别是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科研机构的科普经费投入相比较,我国科研机构科普经费投入占比相对较低。此外,部分科研机构没有常态的专项科普经费,要么是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某类品牌科普活动;要么是将科普涉及的费用融入各个部门已有的经费中。有的科研机构已有的科普场馆和基地实验室等由于参观、接待而产生的损耗、日常维护经费要从实验室建设经费中支出,甚至得从科研项目中支出科普场馆的运维经费。

三、科研机构实施“大科普战略”的建议

围绕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找准科研机构开展科普工作的着力点,更好引领社会科学认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一)持续加强科普政策顶层设计

应尽快落实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赋予科普“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政策保障,持续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等科普工作体制机制,大力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在地方法规中,进一步明确科研机构作为科技创新主体所承载的科普职责,根据科研机构所在行业、主要职责、级别规模等特征,坚持公益属性、突出特色、分级分类,加强对科研机构科普工作引导。更为主动地探索科技成果科普转化政策、人才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

(二)建立健全科普从业人员激励机制

科研机构等科技创新主体应专门建立针对科普从业人员的绩效评价体系,将科普理论研究、科普产品研发、科普活动组织等纳入薪酬待遇、评奖评优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加强对科普从业人员考核结果运用,最大程度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在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方面,注重科普工作实绩,创新评价机制,破除“四唯”倾向,突出科学传播成果运用及产生的社会效益,为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科普人才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三)大力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高层次的科研人员、优质的科技成果、先进的科研设备是科研机构宝贵的科技资源。推动科技资源向科普转化,是科研机构推动科普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科研机构应加大对科研人员的引导和培训,旗帜鲜明地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普事业;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自主或与专业科普机构合作,培养一批既具备较高科学研究能力又熟练掌握科学普及规律的复合型人才。研究制定科技成果科普转化的相关政策制度,将研究成果科普化运用情况纳入科研项目绩效考核体系。深入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让更多市民走进实验室,近距离感受科技的魅力,感知科学家精神的内涵。

(四)探索构建多元化科普投入机制

与科技创新领域投入相比,财政每年拨付的科普工作经费少之又少;同时广大公众对科普的需求日益增长,用于科普工作的财政投入较为紧张。科普是一项公益事业,建议适当扩大财政经费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力度,通过财政拨款、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调动更多科普资源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科普公益事业中来,探索建立多元化社会捐赠机制和投融资渠道,为科普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盘活科研机构科普创新资源,促进高质量科普产品研发及市场化运用,培育壮大科普产业,反哺科普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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