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辩证逻辑及时代指向

2024-01-12 14:29张旭俞相成
理论观察 2023年9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

张旭 俞相成

摘 要:共同富裕是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蕴含着物质性与精神性、真理性与价值性、规律性与能动性、总体性与差异性、阶段性与连续性的辩证关系。深入剖析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所蕴含的辩证逻辑,有助于在认知层面凝聚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价值共识,也有利于从实践层面把握复杂的社会现实,合理处理各种矛盾和冲突,确保共同富裕的稳步推进。

关键词:习近平论述;共同富裕;辩证逻辑;时代指向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3)09 — 0005 — 05

一、引言

在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1]其中的辩证思维是主体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思维之一。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结合中国反贫困实践经验,立足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以辩证思维对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等命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观点和新战略,形成了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当前,从国际上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变;从国内来看,中国虽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取得新的伟大胜利,但仍面临诸多的矛盾与风险挑战。在当前形势下,突破将共同富裕局限于简单字面理解的狭隘思维,从哲学角度对共同富裕内蕴的辩证逻辑进行深入分析,全面认识共同富裕的深刻意蕴,不仅对形成共同富裕价值共识大有裨益,还对推动马克思主义创新实践、促使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

二、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辩证逻辑

(一)物质性与精神性的辩证统一

共同富裕不仅是一个经济概念,还包含着深厚的精神意蕴,物质富裕实现离不开生产力的持续发展,而精神富裕离不开物质基础的保障。习近平指出:“只有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2]唯物史观认为,物质具有第一性,意识只有在物质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和存在,精神不是实体,最终要受制于物质。人类社会的进步与物质生产方式的演变密不可分,事实上整个社会、政治和精神生活都在不断受到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和影响。“仓廪实而知礼节”,只有当物质充足时,人才有条件和能力去探索、丰富自己的精神境界,如果脱离了物质富足,精神只能处于空虚状态。在社会生活中,个人的道德观念往往是根据其所处的阶级地位及社会经济制度而定,这种道德观念不论是自觉或不自觉

地形成,均是源于对社会现实的认知和感受,人们把这些道德准则应用到自己的行为上,从而维系着社会秩序的稳定。相反,物质贫困会导致人们的基本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无法保障,又“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3],引起道德沦丧和社会秩序不稳定。财富是人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在强调物质财富重要性的同时,马克思始终重视个人对自身本质的占有,关注着人的全面发展。他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的生产过剩和过度消费致使贫富分化,并使得物与人之间的关系扭曲,“物与物的关系”掩盖了“人与人的关系”,同时也形成了一种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反过来导致个人的存在常常被裹挟在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中,个体的存在和生活方式已经不再完全由真实需求来决定,而被展示性需求和异化性的需要堆积所影响,使得人的主体性迷失,掩盖了人的本质。人应该驾驭物质财富,把物质财富变为促进人的自由、平等和全面发展的工具,而不被物质财富支配和奴役,且这种物质丰富应面向全体人民,不应被少数人垄断和独享。

物质决定精神,精神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高水平的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内在动力。在物质基础支持下建立和完善的教育科技、法律体系、伦理道德和思想文化让主体感到精神上的满足和充实,这是物质富裕可持续的有力保障。首先,教育和科技为物质生产提供智力资源。人在接受教育和培训后可以积累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的劳动能力和创造力,从而提高物质资料生产的效率和质量;科技是推动现代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第一要素,科技不断创新可以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提高生产效率,从而为生产力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法治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首先,法治可以保障公正的财富分配,避免少数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过多财富,导致贫富分化严重。其次,法治可以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防止垄断行为的出现,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经济效益,为全体人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造财富的机会。再者,法治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其能够按照规定获得应有报酬,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从法理角度看,共同富裕在权利维度上蕴含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权力诉求,在价值维度上承载着公平正义,以违反法律为代价获取财富的行为违背了公正原则,更不可能达成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此外,先进的文化、崇高的理想和道德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兴旺不败非常重要的因素。优秀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引导着人民群众的观念与行为,进而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协调和谐的文化环境,为物质富裕朝着精神富裕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精神富裕属价值理性,物质富裕属经济理性,二者虽涵义上有区分,但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并在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中相互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真正为人带来幸福获得感,就在于这是一种全面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始终坚持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真理性与价值性的辩证统一

共同富裕的真理性支持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理论层面上,共同富裕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出发,强调了社会财富分配问题的重要性。共同富裕是对资本主义财富观的一种超越,其目标并非仅仅维护少数人或特权阶级的利益,而是以全体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旨在让所有人都能够享受财富,这是对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的肯定。全体人民应该成为社会、政治和经济决策中的重要参与者,他们的利益理应得到充分保障,因此更易获得多数人的支持和认同。从实践角度来看,中国通过积极推进减贫工作,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取得了共同富裕的阶段性胜利,充分验证了共同富裕理论真理性和現实性的高度统一,同时这一理论并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在根据实践不断调整和完善。

共同富裕体现了对人民福祉和社会公正的关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共同富裕的今天,习近平强调:“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4]若从超越纯粹经济价值的角度来看,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在于实现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双重富裕,意味着不仅要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还要关注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道德水平、心理健康等方面,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有效体现了人民意志。而反观西方式现代化,其发展只关注经济和物质繁荣,听命于资本、受控于资本、服务于资本,暴露出“技术统治”“物质奴役”等问题,导致人的发展受到限制,失去对情感、人际关系、精神世界等方面的重视。真正的共同富裕追求的是人民群众可以成为一个完整的、有尊严、有意识、精神充盈的个体,这是对西方经典现代化道路中存在的人的发展困境的超越。从价值目标来看,共同富裕通过和平手段积累财富,并非采用殖民掠夺或资本剥削,这符合中国一直以来提倡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反映了对公平、自由和正义价值的不懈追求。最后从价值内涵来看,共同富裕理念体现了对人民福祉和幸福生活的高度关注,代表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导向。其中,“共同”表明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够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和分享社会财富,这种让人民群众广泛受益的立场彰显了一种高尚的价值取向;而“富裕”则表明对物质财富的积极追求,通过解放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生产出丰裕的物质财富,从而个人不再依靠私人占有的手段谋取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人类终将达到精神和文化上的自由、平等和发展。

在真理性方面,共同富裕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科学性作为理论保证,且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并已经在实践上得到了验证。在价值性方面,共同富裕理论强调了每个人都应享有基本的人权与尊严,应以财富的公平分配保障社会稳定。这种价值观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之一,符合我们对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类尊严的普遍认同。因此,共同富裕理论既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也具有普遍的价值性,是一种既基于客观实践和历史验证,又符合人类共同价值观念的理论。

(三)规律性和能动性的辩证统一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我们不论主观上怎么想,但不能违背客观规律。”[5]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社会矛盾,不做违背经济运行一般规律的事情,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共同富裕是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的重要路径,是人类摆脱愚昧野蛮状态,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孜孜以求的最高社会理想,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共生性特点,既是社会制度的进步,也是思想意识的进步,是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生动体现。尽管原始社会以生产资料原始公社所有制为基础,但是生产力仍处于落后状态,物质和精神极度匮乏,无法谈及富裕。随着生产力发展,人类社会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虽也遵循了一定的生产发展规律,进一步创造了物质财富,但这些社会阶段都无法实现共同富裕,因为它们都是以特定阶级对其他阶级生产成果的掠夺为基础的,这种生产关系的不公正和不合理不符合客观规律和人类发展趋势。此外,这样的社会一般缺乏人民群众的参与和表达,不符合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客观规律,这些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和改善,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可持续。而实现共同富裕,保障财富更加平等公正地分配,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趋势和内在要求,适应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客观规律。

虽然人类历史的发展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但人类并不只能完全消极被动地接受这些规律,其中既有客观规律的决定性因素,也有人类自身的主动作用,二者相互作用、辩证统一。在历史上,奴隶、农民、工人等群体发生的起义,都在试图打破社会中限制他们权利和福利的规律和制度,以追求更好的生活。这些弱势者挑战了既定的社会秩序,试图创造更加平等和公正的社会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变革。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明确指出:“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6]214作为核心要素的人民群众则要积极参与和坚持自我发展,发挥更大的个体潜能和创造性,从“被帮扶”积极转变为“主动致富”;其次,政府需要积极发挥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作用,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公正,协调组织好各方利益的统筹协调;市场则需要发挥在资源配置和优化方面的作用,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广泛发動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发挥主观能动性。

共同富裕作为现实的行动,是人们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相统一的过程。一方面,必须理解并坚持按照规律办事,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状况,合理规划和安排工作,避免“一刀切”或搞超越现实条件的所谓“共同富裕”;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创新思路,发挥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协同性,以形成多元合力完成更大规模的财富创造和积累。

(四)总体性与差异性的辩证统一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各地区及个人的发展不可能完全一致,必须把握好总体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不同的发展阶段,具体的实际情况也各有差异,需要在同一个总体目标下采取差异化的发展方式。

在时间上,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存在先富后富、政策施行顺序方面的问题。首先,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最终一同富裕,这是符合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对所有人平均分配生产资料,以此实现了资源的公有化和平等分配,但最终削弱了群众生产积极性,导致极大程度的浪费和无效的分配,带来了落后和贫穷。让有条件的先富起来,拒绝平均主义,虽然出现了暂时性的贫富差距拉大,但相应地,国家也通过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调节和规制,脱贫攻坚战也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总体上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其次,在政策制定和施行方面,政府注重平衡各个地区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实践中尽可能避免了“一刀切”的做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张“共同富裕”的路线图——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而后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最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东中西部依次发展,以东部、中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带动西部地区的发展。在这样的政策指导下,中国迈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实步伐,进入了全面小康社会的新阶段。

从空间维度上看,共同富裕的推进需要在总体发展进步和空间差异之间寻求平衡。共同富裕涉及东中西部地区发展协调问题,区域间以及区域内部各地区自然条件、政策条件和发展基础的不同会使得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式和程度也存在差异。同时,为了确保共同富裕的推进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持续进行,需要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来衡量这种差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小差距。此外,城乡二元结构一直是制约共同富裕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较大的经济、教育、文化以及社会发展差异,包括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也存在差异。针对城市,需要优化城市规划,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对于农村,需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促进农村产业优质发展,并时刻注重促进城乡交流合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从受益对象的角度来看,尽管共同富裕的受益对象是全体人民,但由于个人的先天条件和后天环境等因素不同,例如不同行业、不同民族或群体之间可能存在着收入、教育、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差距,各个对象在实际享有成果时可能存在差异。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统筹兼顾,协调处理好彼此之间的关系,最大程度地缩小各个受益对象之间的差距,让每个人都能够合理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因此,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平衡,既要保证公平和包容,不能让任何个体掉队,还要充分激发整个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警惕平均主义。历史告诫我们,过度平均易导致个体失去动力,从而削弱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和创造力。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我们需要避免陷入平均主义的误区,采取更灵活的方式来分配资源和财富,使得公平和效率两者之间保持恰当的张力,以激发整个社会的创造力和生产力。

哲学角度来说,总体性指的是整个系统或局面的总体趋势、总体布局和总体进程,而不是同一性和单一性,而对待差异性,则要全面认识并充分利用系统中的各元素,进而更好地推动事物发展和进步。共同富裕不能简单地采取平均主义或者“劫富济贫”的方式,也不能要求所有人同时富裕,既要考虑社会的整体发展趋势,也要充分尊重和发挥个体的多样性和差异性。

(五)阶段性与连续性的辩证统一

习近平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7]一切物质都处于不断运动中,都有其发展的特定阶段,这个阶段具有相对稳定的特征和规律,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向更高阶段发展。共同富裕是一个持续推进的累积过程,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现实实践过程的长期性要求我们必须遵循客观规律,不能超越当前历史条件而“蛮干”、“瞎干”或“不切实际地干”。不同阶段的发展状况决定着迈向共同富裕相应的阶段性目标。事物运动的阶段性,要求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在一定时期内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共同富裕。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基本国情,不做超越阶段的事,据此,党中央确定的阶段性目标是: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2050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再到未来“全面实现共同富裕”[8]。达成阶段性目标要做到立足现实、统筹考虑、稳步实施,需清醒认识到,在时间上,共同富裕并非全体人民都同时富裕,而是先富群体带动后富群体;在空间上,共同富裕并非全部地区同一时间达到同样富裕,存在先后顺序;在程度上,共同富裕并非全体人民都无差别的同等富裕,而是不同人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因此,共同富裕不可能齐头并进、一蹴而就,必须要循序渐进、分阶段稳步推进。

事物的发展是连续的,因而要把习近平共同富裕观的哲学方法论与创新性启示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持续强化顶层设计,做好长远规划。一方面,从战略目标来看,共同富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动态发展过程。我们党确定的各个阶段的共同富裕目标是符合“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的规律的。习近平强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急不得,也等不得,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9]急不得,就要实事求是,不能“冒进”;等不得,就要有所作为,不能“躺平”,“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6]214,踏实完成阶段性任务,稳步推进共同富裕。另一方面,从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举措来看,新征程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也是一个长期连续的过程。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不仅取决于各種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还受到经济发展模式以及体制的影响。要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不断健全制度框架,在分配制度、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多方面不断推进深化改革。改革“停摆”会导致经济增长速度下滑和共享程度降低,务必继续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向着既定的目标砥砺前行,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不竭动能。

在阶段性方面,社会的发展可以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一阶段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规律,共同富裕的目标也随之而异。在工业化早期,共同富裕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总量。而在现代化阶段,共同富裕的重点则更多地放在提升民生水平和人民福祉上。然而,这些阶段并不是完全孤立的,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和连续性。每个阶段的发展都必须建立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并为下一阶段做好准备。如果前一阶段没有解决好贫困问题、教育问题等根本性问题,那么即使进入到下一阶段,也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同时,下一阶段的发展也应该积极借鉴前一阶段的经验,避免重复错误。总之,共同富裕理论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是辩证统一的,要注意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将二者贯通衔接。

三、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时代指向

(一)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实现愿意富与能够富的有机统一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明确指出,若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的繁荣与人民的福祉就只是无谓的口号罢了。“愿意富”是指个人有致富的欲望和追求,而“能够富”则需要个体的能力和社会创造的适当机会,实践中要处理好愿望和能力之间的辩证关系。政府外力的帮扶固然可以快速帮助贫困人口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但考虑长远发展还是要激发群众的“愿意富”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劳动者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创新创业创造,并在教育、医疗、金融方面进行配套支持提高其“能够富”的能力,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的统一,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良性互动

马克思曾科学地预测了共同富裕的图景——生产发展到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并在公有制基础上实现了“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要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坚定不移地维护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新时期,实现“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良性互动,既要经济高质量发展,也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需要完善各种分配方式,正确处理收入差距和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等问题,积极探索三次分配制度的合理设计,推动构建中等收入群体占主体的橄榄型分配结构,稳步迈向共同富裕。

(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现管得好与管得少的整体契合

依据共同富裕目标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在统筹管得好与管得少之间找到辩证的统一关系。在落实“管得好”上,政府应该通过优化宏观调控、健全组织结构等措施,拓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扩展群众获得福利范围,对人民负责;在落实“管的少”上,政府的职责并非万能,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和兜底性的民生保障建设,坚持量力而行,谨防陷入福利主义陷阱。实现管得好与管得少的整体契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应该发挥积极的引导和调节作用,社会各界要加强合作,个人也应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从而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四)坚持循序渐进,实现等不得与急不得的辩证统一

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实现共同富裕也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方面不能消极等待,无所作为,要同时进行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这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不能急于求成。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认识到共同富裕的过程“急不得”。习近平一直强调要平衡质变飞跃和量变积累,领导干部也应该正确认识事物发展阶段的特點,统筹考虑需求和可能性,不能只在意质变,不关注量变。很多发达国家也未能解决共同富裕问题,因此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制定可行的考核指标和行动计划,踏实地践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以党的领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33.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153.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8.

[4]习近平.携手同行现代化之路[N].人民日报,2023-03-16(002).

[5]习近平.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67.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214.

[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143.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21:417.

[9]习近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确保“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 开 好 局起好步[N].人民日报,2021-01-30(01).

〔责任编辑:秋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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