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淑萍
人们都叫他“老秀才”。因为,他在戏台上,扮的都是老秀才。
有一次,他扳着手指算他扮演过的角色,奇怪,确实扮的都是老秀才啊。即使有几个不是,也是清官大老爷或者上了年纪的良民。
他虽然老了,但眉目清秀,文质彬彬。夏天,还摇一把折扇。折扇上是他曾经的学生,现已是小有名气的一位书画家给他题的“青松夭矫老来姿,白梅清疏月下魂”。
活跃在民间的戏班子,经常来请他。这些班子知道他的脾气,来了先给他讲剧情,然后讲角色。只要是正面角色,他肯定去演。报酬不计,哪一天班子里缺了什么,他还会慷慨解囊。只是有一个要求,要带上老妻。他总是提前半个小时就候台。一上台,就一板一眼、中规中矩地演。但是,这群业余演员,越剧还好,如果是唱本地的滩簧戏,唱着唱着就胡编唱词,甚至还来几句荤的。他下台后,就批评他们:“现在什么社会了?老百姓素质都很高了,你们还那么不文明。”更多的时候,演员们下了场嘻嘻哈哈,胡侃海聊,他和老妻就笑眯眯在旁看着、听着,很少多嘴。
大伙公认,无论是唱腔还是扮相,他都可以和专业演员媲美。甚至,有老戏迷说,没想到“野鸡”里飞出了一只凤凰,然后又困惑了,怎么他年轻时没看他演过戏,他那时要是上台了,妥妥的英俊小生一个。
他年轻时画过画,种过地,当过代课老师,还办过厂,他就是不唱戏。虽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戏迷。
年轻时,他还是上过一回台的。
那年,农闲,有一外乡的草台班子来演戏,戏台搭在他家旁边的晒谷场上。演员们就在村小的教室里打地铺。一天,一位主角发烧了,昏昏沉沉的。怎么办,救场如救火,他提出他可以试试。其实,他越剧、姚剧都会唱。农村里广播每天都有戏曲,他唱词都记熟了。他那天上台,全场轰动。那出戏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草桥结拜……三载同窗”“十八相送”“楼台会”,一溜下来,他都记得滚瓜烂熟。唱到“楼台会”,那女演员眼波流转,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他怦然心动。这两个在台上生离死别,撕心裂肺,观众只觉演得真,两人居然也真动起了心思来。
他回来时,已经很晚了。妻子正在昏暗的灯光下戴着口罩纺石棉。男人在舞台上出尽风头,她却浑然不知。她每天纺到夜深,就是为了早日还清债。今天,因为等丈夫,纺得就更加晚了。女儿早就在床上甜甜睡去了。
他想起白天,他当代课老师时的一位学生来看他。那学生已经考上了美院。他说,当时,老师教他们美术和音乐,在黑板上画了一棵椰子树,还画了大海和船。从那时起,山里的孩子就憧憬起了大海,爱上了画画。现在,学生终于能走出去了。他很欣慰。妻子这时给学生泡了一杯糖开水。学生看着黑黑的显老的妻子,有些疑惑,他可能想,心中的偶像,英俊而且多才多艺的老师,怎么找了这么个不相配的妻子呢?其实,他十岁时父亲因病去世,还欠下了一大笔债。他小学毕业就辍学了,认字、画画,全靠自学。后来做代课老师,但是不久,乡里造了一所小学,村里的这个学校就停了,他只好回了家。好多姑娘中意他,但一听家境就望而止步。只有她,不顾家人反对,辫子一甩,咬牙进了门。妻子从来不让他干重活儿。有一次,他画画,画了一个灶王爷。母亲看不过去了,责备他一个大男人就知道玩,什么也不干。妻子却让他再画几张,第二天她挨家挨户去卖,居然卖掉了。于是,村里人家的灶台上,都贴着他画的灶王爷了。
“你饿不饿?我煮了老南瓜, 焖在锅里,还热着。”妻子说。
“戏班子请我吃过夜宵了,你吃吧。”他说。
“我不饿,明天当早饭吃。”妻子说。
他想起了那个旦角送他出门时,在月亮下说过的那句话:“明天我们就要到另一个村去演了,你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去?”
他没回答。
“明天早上,八点,如果你愿意,就来。不愿意,就算。”旦角那双眼睛,就像台上一样勾魂。
那晚,他想了很久。
第二天,他没去。
现在,曾经最贫困的人家成了殷实之家,两个孩子都很聪俊,像凤凰一样飞了出去,夫妻俩有钱又有闲。还是一年农闲时,他出钱让班子来演戏。自己客串了一个老秀才。老妻在底下看,乐成了一朵花。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经常请了。现在,那些班子再来演戏时,还专挑有老生的,如果没有,就会稍稍改编一下,一定要加一个老秀才。
侯大碗
我常常光顾这家馄饨店。这里的馄饨皮薄馅儿美。猪肉、牛肉、白菜、韭菜、荠菜、芹菜、香菇冬笋、虾仁,甚至连干贝、蟹黄馅儿都有。一大份,几年来都是十六元,没涨过价。我每次都换馅儿吃,有时还点一个“十全十美”,各种馅儿的组合。
店名叫“侯大碗”,想来老板姓侯。大碗,确实是,那碗是专门定制的,青花瓷的,很精美。碗大量足,而且汤汁也异常鲜美。有时候我让干捞打包,老板就问要不要香菜、蒜泥,然后在里面放一小盒老陈醋,醋里有姜末、葱花。“侯大碗”在细节上就是这么讲究。
这家店是夫妻店,这两夫妻都长得周正。男人很勤快,很周到,也没有小生意人的油滑。而女人呢,有点矜持,很少主动招呼客人。生意火爆時,透过帘子,看两夫妻都在灶前忙,只是,丈夫又是烧,又是端,忙得像陀螺。而空闲时,基本上就是男人一个人在忙。有天中午我进店去,去早了,还没其他人。听到帘内两夫妻在拌嘴,女的很生气,大概说那么忙为什么不雇个人,男人说已经习惯了,觉察到外面有人,立马噤声。
我总觉得这家的女人有点“作”。想那男人,辛苦忙碌,她不太帮忙就算了,还没个好脸色。
有一天,小店挂出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如果要柚子,批发价可以面谈”,大概是帮人代销或者店主在推销自家物产。那一手粉笔字写得非常清秀,这手字,恐怕连一些专业书法家也未必能写到这种程度。我吃了一惊,心想,可能是有人代他们写的。
又一天,小黑板中写着“荠菜冬笋鲜肉馄饨已经售罄”。这一次,我想,这字应该是他们自己写的。
终于,我按捺不住好奇心,想问个明白。我说:“这黑板上的字是谁写的?”
男人说:“我老婆写的。”
我说:“写得真好!”
男人指了指楼上,说:“我老婆喜欢练毛笔字。”
我说:“你们家的馄饨很好吃。”
男人说:“我们自己也喜欢吃馄饨。我和我老婆就是在馄饨店里认识的。”
我想起恋爱时,我说喜欢吃馄饨,我的男友给我一口气点了三碗,还说“那你就拼命吃馄饨吧”。他用三碗馄饨俘获了我,成了我丈夫。
我想,这男人是不是很爱这个女人,因为她喜欢吃馄饨,他就开始做馄饨,而且换着各种馅儿让她尝。后来,两人干脆就开起了馄饨店。
当然还有N种可能,我在心里给他们编故事。
一次,我跟同事说起了“侯大碗”。一位同事说:“侯大碗呀,这是我的两位老乡开的。女的是我们村里的高中生。那年代,考上大学的人少,高中生也是凤毛麟角了。他们家开着馄饨铺,她是独生女儿,老两口视若掌上明珠的,还让人教她写字、画画呢。女孩想到大城市闯,老两口死活不肯,还提出要招个女婿入赘。男的是初中生,家里条件不错,有哥儿俩,是种柚子的。一天,去了馄饨店,看到女的写的价目表上的字,就认定了她,不管父母反对,做了上门女婿。”
“他们在我们这儿开店已经十多年了吧?”我说。
同事继续说:“他们也去过其他城市,但他老婆喜欢吃海鲜,就留在这儿了。你可别小看他们,在外地还有几家连锁店呢。但他们就是没老板的样子,天天守着这个店。”
我突然脑海里闪过“侯大碗”那三个招牌字,问:“他老婆姓侯?”
“是的,他老婆以前经常在村里给人写春联和寿联。那店名可不是电脑集字,是她自己题的。”
选自《鸭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