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资源约束下东北国有林区木材加工企业转型策略研究*

2024-01-11 14:36卢宏亮郑宇飞王乐媛龙子衿陈美璇
林业经济问题 2023年4期
关键词:木材进口加工

卢宏亮,郑宇飞,王乐媛,龙子衿,陈美璇

(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

在全面停伐背景下,东北国有林区木材供应严重不足,木材加工企业生产受到极大制约[1]。林区积极寻求转型,在木材供应、技术改造、自主创新、人才培养、拓展新兴市场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转型措施[2-6]。为应对木材原料紧缺局面,木材加工企业开始转向国外进口、集体林、个人林采购与回收利用碎木屑以及废品木等获取木材供应[7-9],其中国外进口成为拓宽木材供给渠道、解决中国木材供求缺口的主要途径[10]。2015—2022年,东北国有林区原木和锯材的进口市场集中度过高[11-12],进口市场以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和新西兰为主,俄材占东北地区总进口木材额的四成左右。同时,随着国际木质林产品贸易摩擦、各国对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增强[13-16],俄罗斯、土耳其、印度等国家通过关税与非关税措施对中国进口木材资源进行限制[17-19]。20世纪80—90年代,东北国有林区木材加工企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曾尝试过抓牢内贸、出口创汇、规模经济[20]、产品质量、对接市场[21]、自动化生产[22]等发展路径。随着国家生态保护力度加强,以及消费者对于绿色环保产品需求的加大,企业更加重视人力资源管理[23]、综合经营[24]、绿色发展[25]等方面的转型升级。但是,木材资源约束导致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不容乐观,不同类型的木材加工企业,尤其是国资控股的木材加工企业面临经营不善甚至破产的情况,东北国有林区木材加工企业亟需分类探索转型策略,而理论界对此研究尚不充分,缺少全面实地调研与系统性分析。因此,本研究深入东北国有林区木材加工企业与部分林业局,采用扎根理论归纳总结并分析出企业与政府不同主体、不同发展层次的转型路径,助力企业降低经营成本与经营风险,破解进口木材资源约束难题。

1 数据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根据东北三省地域划分与民资、国资控股的木材加工企业资本性质,将研究对象划分为六大类。考虑到样本的典型性、可获取性及分层抽样等因素,在选定的调查样本中随机抽取,通过访谈了解民资与国资控股的木材加工企业基本现状,结合问卷统计国资控股的木材加工企业与政府管理层面的主要情况。2022年对伊春市光明家具集团、伊春市福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华鹤集团、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双叶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等大型木制家具加工企业,森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东盟木材有限责任公司、信桦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星顺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华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综合性木材加工企业,以及铁力林业局进行半结构式访谈;2023年7至9月对伊春森工林业局、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局、七台河林草局、牡丹江林草局及其下属的大六林场与三道林场,就森林抚育剩余物是否流入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再加工的问题开展调研。

1.2 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以访谈和问卷调查的结果为主,以统计年鉴与海关的数据为辅。研究采取跨周期、多层次调查方法,调查涵盖2022年、2023年2个年份,跨越政府与市场2个层次,采用半结构式访谈与问卷收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第一阶段,于2022年对目标企业与林业局进行半结构式访谈;第二阶段,于2023年围绕进口资源约束下东北国有林区木材加工企业转型策略,采取访谈收集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掣肘问题、破解要点、转型方向等进行调研。2023年7—9月,向选定的调研单位发放问卷92份,其中伊春森工32份、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44份、黑龙江省七台河林草局与牡丹江林草局下属林场16份。删去与主题关联度不高的废卷后,共获取有效问卷76份,问卷回收率为82.6%。采用半结构式方式访谈,获取20段访谈音频,每段时长在15~30分钟,访谈对象107人。其中,男性93人,女性14人;26~35岁22人,36~49岁76人,50岁以上9人;干部及管理人员92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林业局工人8人;研究生10人,本科生86人,高中及以下学历11人。

国家统计局编制的《中国统计年鉴(2015—2021)》以及2015—2022年海关总署统计的东北三省进口原木(HS4403)、锯材(HS4406、HS4407、HS4409)的相关数据[26]。

1.3 数据处理

问卷数据与访谈资料共同为研究提供数据支持。将访谈过程中所获音频转化为文字资料,基于扎根编码理论用Nvivo12.0系统整理后形成三级编码[27-30]用于描述性分析。经过编码处理,共获取673个开放式编码,进一步提炼形成65个初始概念(以A1,……,An作为初始概念进行命名),经过整合获得9个子范畴(以B1,……,Bm作为子范畴进行命名),按照逻辑关系上升到抽象概念,经主轴编码分类成3个主范畴(以C1,……,Cj作为主范畴命名),最终经选择性编码汇总为资源约束、成本控制、转型策略3个核心范畴(表1)。

表 1 三级编码的类属分析

通过饱和度分析对其中3份访谈资料进行新一轮的编码提炼。提炼结果与基于扎根编码理论的处理结果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没有出现新的编码与概念。因此,可以判断研究得到的分析模型达到理论饱和,可以构建理论模型(图1)。

图 1 进口资源约束视角下东北国有林区木材加工企业转型影响因素理论模型Figure 1 Theoretical model of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wood processing enterprises in the state-owned forest areas of Northeast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mport resource constraints

2 结果与分析

2.1 木材资源约束程度加深

从访谈的结果来看,“A3贸易壁垒”“B2进口资源约束”高频出现,分别被提到9次与55次。随着近些年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贸易壁垒层出不穷,来自木材资源进口国的政策与法律限制持续加大,东北国有林区木材加工企业进口木材资源约束程度逐渐提高(表2)。

作为木材出口大国,俄罗斯每年的木材出口规模大约3000万m3,占全球木材出口份额的10%以上。俄罗斯对中国东北地区主要出口松木、冷杉、云杉、其他针叶木木材等,其中松木、冷杉以及云杉占比达到六七成,多用于建筑、造纸及木质燃料生产,而这正迎合了东北重工业发展的需求,因此两国长期保持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2022年访谈结果显示,所有受访的东北木材加工企业均从绥芬河或满洲里等贸易口岸进口俄罗斯木材,且绝大多数企业从俄罗斯进口的木材占进口木材总额的一半左右。近些年,俄罗斯不断颁布政策限制对外木材出口,但是根据海关总署数据分析得出,2015—2022年中国东北地区从俄罗斯进口的木材占进口木材总额的四成左右并趋于稳定,于2021年达到历史高峰,2018年和2020年从俄罗斯进口的木材占进口木材总额的比例均达到48%。由此可见,中国东北地区对俄罗斯木材的进口保持高度依赖,因此需要重视国家木材资源安全问题。

表 2 2010年至今中国受到进口木材主要国家的部分政策与法律限制

尽管俄罗斯在2023年发文提振对中国出口木材的信心,即使是在俄罗斯通过中国、土耳其等国家间接出口木材到欧盟市场的前提下,中国东北地区从俄罗斯进口木材1.83亿美元,同比下降23.1%;俄罗斯出口中国东北地区的木材在中国东北地区进口木材市场的占比还是同比下降了2.62个百分点。虽然这一部分市场被法国、德国、新西兰等国家分得,但从俄罗斯进口木材的量仍占中国东北地区进口木材总量的四成左右。根据2015—2022年中国东北地区对俄罗斯木材的进口额及其变化趋势表明,东北国有林区木材加工企业对外木材资源进口的约束程度并未明显降低(图2)。总体而言,中国东北地区对俄罗斯木材资源进口的依赖度持续提高。

注: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图 2 2015—2022年东北地区对俄罗斯木材进口额与增速变化趋势Figure 2 Volume and growth rate of timber imports from Russia in Northeast China from 2015 to 2022

2.2 木材采购成本增加

在访谈过程中,共提到14次木制产品“价格上涨”的问题,而“A1木材短缺”被提到63次,是访谈中出现频度最高的内容。停伐后东北木材市场供应不足,森工集团木材加工企业转向从国外进口,以及从国内个人林、集体林、废材再循环等渠道寻求林木资源支持,木材资源供不应求,木材供应商议价能力强,这种“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木材进出口形势使得国内木材买价高,异地运输又打破了就近取材的局面,进一步增加木材加工企业的成本。

本次调查是在伍姓湖站和张留庄站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洪痕调查及高程测量结果可靠,将调查成果与实测水文资料进行分析对比后未见冲突且相互衔接,可认为本次调查成果合理。

2.3 企业仓储费用增加

在访谈过程中,共提到19次“A4运输成本提高”,民营木材加工企业强调的次数远超森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异地港口仓储导致木材加工企业入库前的仓储成本上涨,木材行业的平均储存成本是每立方米20~25元/月,时间越长储存成本越高,木材霉烂变质的几率也越高。这就造成木制产品的高价劣势与质量问题,从而导致市场需求跳水,木材加工企业计划供应量锐减,甚至由于消费者对价格敏感程度过高导致商品积压等情况。此状况进一步增加入库后的仓储费用,从会计角度将该成本计入期间费用,无法转化为木制产品的最终价格,削弱了企业利润,木材加工企业面临原料与市场双重挤压。

2.4 资金链危机

在访谈调查样本中,所有的森工集团木材加工企业都认为,停伐后资金主要来源于造林和森林抚育的补贴以及开展林下采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多种经营活动的收入,只能维持职工生活与企业运营,没有闲余资金反哺木材加工企业。有55.6%的民营木材加工企业认为,贷款资质不全、贷款渠道受限、贷款成本高是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阻滞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2.5 转型路径

2.5.1 多元化发展路径

有68.4%的调查对象表示,木材短缺是阻碍木材加工企业发展的最根本因素,应打造“国外进口+本地购进+异地移送+循环利用”的多元化木材来源渠道,从源头解决进口资源约束现状。针对访谈中提到的企业进口原木受他国政策或法律限制问题,应调整木材进口来源,减少对高风险国家的进口依赖,转向对具备稳定的木材供应和稳定的木材贸易政策的出口国适度进口,成立木材进口企业协会提升中国木材进口议价权,拓宽木材进口来源;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培养高端科技人才,建设木材培育基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与批量供给优质木材的能力。根据访谈得知,部分东北木材加工企业为破解出口国政策与法律约束而选择从南方地区采购木材,故应缩小南北林木资源信息差,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电商平台沟通供求信息,打造一站式交易平台,实现木材加工企业规模化,以大规模交易取代零散交易,降低木材购买成本与运输成本等企业经营成本。此外,还应打通工业废物循环渠道,加强对碎木屑、废品木再生产再利用,提倡木材节约代用。

在访谈过程中,共提到10次“B9多样化经营”。为达到多样化经营目标,森工集团木材加工企业应开展国有森工企业和所辖林场撤并,国有森工企业在分类基础上实现继续分层[31-32],区分公益类国有企业与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市场职能分层而治[33],提高管理效率,节省资金流。其次,公益类国有企业在精简队伍的基础上提高政府资金利用率,积极承担国家下派的森林抚育、森林管护等任务获取补贴,形成类似于“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承包户”的多样化合作经营模式[34],提升国有林区民生水平;商业类国有木材加工企业应向资本多元化方向拓展,积极融合市场资本,激发国有企业市场活力与创造力,以林下经营承包、第三产业等多样化经营带动主业发展,引导非林资本介入,引入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关键技术,增加企业发展活力与内驱动力。

2.5.2 数字化发展路径

在访谈过程中,共提到15次“A12集聚效应”,这是访谈样本中民营木材加工企业的热门议题。应由龙头企业收购兼并中小型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优化市场配置。对企业生产流程、工艺进行改造,整合优化生产能力,集资源、增产能、提效率、降成本,形成集群优势。企业应优化产品结构,以核心产品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引导企业结构化、聚集化发展。

2.5.3 市场化发展路径

在访谈过程中,共提到19次“B7品牌效应”,且近八成采访的企业负责对接市场的人员表示,在产品质量过关的基础上消费者愿意负担品牌溢价。因此,应提升木制产品原料及加工的品质,重视企业形象,立足长远发展,增强品牌效应,增加产品附加值;应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企业管理者应根据地域文化与城市等级制定差异化的合理的O2O木制家具购物营销策略[35],打造市场化品牌,加快库存流通,降低仓储成本,提高企业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形成完整的危废品处理链条,成立绿色部门生产环保原料辅料,在此基础上结合第三产业设立开放型工厂,向消费者展示其绿色、环保、低碳的生产工艺流程,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环保认可度,提高客户对绿色溢价与品牌溢价的接受度,提高木制产品附加值。

“A10市场化”在访谈中被提到33次,63.2%的问卷调查对象认为木制加工是个高度市场化的环节。应从用户思维出发,将智能制造融入木制家具等木制品加工企业,促使实木家具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由手工向机械化和智能化转变,提升产品自身价值,适应客户多方面需求,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疏通宣传渠道;建立木材进口市场预测分析机制,辅助木材进口企业研判市场发展趋势[36],放眼国际木材加工业市场,密切观察国际市场动态,建立完善的市场反馈机制,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停伐带来的进口资源约束对东北国有林区木材加工企业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巨大的,引发从原料供应到技术革新,再到市场开拓等一系列问题,仅采用从国外进口木材的办法无法彻底解决问题。进口资源约束在客观上通过提高木材加工企业的经营成本倒逼转型。

3.2 建议

为了摆脱对木材进口的高度依赖,最大程度消除贸易壁垒的不利影响,要从根本上解决木材来源问题,还要根据不同木材加工企业类型、企业市场化程度及集聚程度制定差异化转型策略,破解集聚化水平低、设备陈旧、数字化程度低、资金缺乏等方面的问题。具体来说,第一,严重依赖木材进口的木材加工企业应在口岸附近建立加工厂与销售分拨中心,以节省运输成本;东北三省在逆向就业浪潮下吸引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更强,可在东北三省设置研究总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与可持续发展。第二,国有木材加工企业应以林下经营承包、发展第三产业等多样化经营带动主业,引导非林资本介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第三,小规模木材加工企业应形成产业集聚,提高产品质量,形成市场化品牌,畅通宣传渠道,提高产品附加值。第四,锯材、木片、单板加工企业应注重提高集聚程度,统一生产标准,发挥集群优势;人造板加工企业与木制品加工企业应采用数字化手段融合智能制造,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重视绿色环保认证。第五,民营木材加工企业应立足大众需求,找准市场定位,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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