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从彬 陈思宇 廖宗霖
(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泸州 646000)
电梯是高层建筑的必备交通工具,电梯的安全状况与乘运质量不仅与电梯的制造质量、安装质量、维保质量有关[1],还与电梯的日常管理密切相关。本文根据电梯检验工作实际,对在用电梯应急救援通道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分析,从加强应急救援通道管理,优化应急救援通道设置方面提出了一些对策,希望可以给政府相关部门、电梯相关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电梯的应急救援通道既包括通往实施紧急操作位置的通道,如通往机房(机器空间)的通道或无机房电梯紧急松闸装置所在位置的通道,也包括通往层站的通道,一般指楼梯间消防通道。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对电梯应急救援通道要求如下。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第1、2、3 号修改单) (以下简称新检规)附件A 中第8.7(2) 项规定“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通畅,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2]。第2.1 项规定“机房(机器设备间)通道与通道门:(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2]。第2.8(5)项规定“无机房电梯的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从井道外接近和操作该装置;……③装置上设有永久性照明和照明开关”[2]。第3.12(2)项规定“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2]。第6.8 项规定“紧急开锁装置: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2]。其中,第8.7(2)、2.1、2.8(5)项是直接与应急救援通道相关的检验项目,第3.12(2)、6.8 项是间接与应急救援通道相关的检验项目,即如果通往相关层站的应急救援通道堵塞,便无法对该层站的紧急开锁装置进行检验或从下端站进入底坑开展检验。
1)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 号修改单)中第6.2.1 条规定“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应:a)设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以获得适当的照度;b)任何情况均能完全安全、方便地使用,而不需经过私人房间”[3]。
2)GB/T 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 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中第5.2.2 条规定“井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及相关的工作区域应是可接近的”[4]。第5.2.2.1 条规定“进入井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的任何门或活板门邻近的通道应设置永久安装的电气照明,照度至少为50 lx”[4]。第5.2.2.3 条规定“为了维护和救援,通道(例如:通往底坑、层站、机器空间和滑轮间的通道)不应经过私人空间”[4]。
部分高层建筑消防楼梯被墙体、栅栏、隔板等隔障封堵,造成了应急救援通道堵塞,见图1、图2。部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出于楼宇管理安全和管理效率的考虑,将正常使用楼层与端站非投用楼层或地下车库间的消防通道进行封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员从正常使用楼层通过消防通道进入非投用楼层或地下车库的风险,但却忽略了电梯故障后在端站“寻址”开门,乘客离开轿厢后无法从消防通道撤离,被困于非投用楼层或地下车库的重大安全隐患。
图1 地下车库消防楼梯被墙体封堵
图2 顶层消防楼梯被栅栏封堵
部分电梯层门外违规安装拉闸门、卷帘门、防盗门等各种形式的隔障,见图3 ~图5,造成救援通道堵塞。多业主使用的商业楼层站及商住两用楼商用层站,常常安装拉闸门或卷帘门,在白天营业时将门收缩或卷起以确保候梯厅的整体美观,夜间停业时将门关闭以确保营业场所自身的安全。停用的商业楼层站及商住两用楼商用层站,或停用的地下车库等其他停用层站往往在层门外安装防盗门或砌墙进行封堵,以防止乘客在相关层站进出。
图3 层门外装设拉闸门
图4 层门外装设卷帘门
图5 层门外装设防盗门
部分2017 年10 月1 日前安装的入户电梯,或者现有建筑物(2018 年7 月30 日之前已建成和2017 年10 月1日之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下同)中增设的入户电梯由于建筑结构的限制,难以通过正常消防楼梯或专用救援楼梯直接到达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常常采用经过私人房间的方式到达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见图6。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2 号修改单) 电梯救援通道相关要求的实施意见》(市监特〔2018〕37 号) 及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布的《关于明确电梯救援通道有关要求的函》(特设局函〔2019〕2 号)的规定,此类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采取可行措施,保证救援人员可通过钥匙或强制手段打开通往电梯服务层站的门窗等阻隔,及时到达实施救援的服务层站,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救援措施涉及相关业主利益的,应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使用管理单位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检验机构可以判定新检规附件A 中第8.7(2) 项符合要求。即便如此,现有建筑加装入户电梯,特别是加装无机房入户电梯后,其救援通道可接近性较差与无机房电梯固有的应急救援装置稳定性和可靠性不足的问题相叠加,经过私人房间进行应急救援的便捷性和可靠性就会大幅降低。
图6 现有建筑物增设入户电梯连廊
电梯机房或无机房紧急操作通道,或层门外通道被锁闭、堵塞时,一旦电梯停电或故障停梯时,救援人员无法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处开展应急救援,严重影响被困人员的出行安全。
电梯层门外通道装设门等隔障进行封堵后,一旦乘客走出轿厢突遇停电或故障停梯,或电梯故障后“寻址”运行到该层站而该层站内外呼功能取消时,乘客将无法返回轿厢,被困于层门外狭小空间内,且无法通过轿厢紧急报警装置向值班室发出求救信息。被困人员如果没有携带手机或手机信号不良,将很难被他人发现,其生命健康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笔者曾在定期检验中了解到某小区违规用砖墙封堵了下端站-2 层车库至-1 层之间的消防通道后,1 年内曾出现2 起电梯故障后“寻址”运行至-2层开门,乘客走出轿厢后被困于-2层未投用车库的事件;一个商业综合体出现一起一名酒后男士被困于电梯层门与层门外卷帘门之间狭小空间,被夜间保安发现后获救的事件。2022 年8 月19 日,杭州一名6 岁男孩被困于层门外加装的防盗门夹缝中3 h后获救[5],再次引起了电梯行业和公众对电梯层门外应急救援通道安全的警醒和关注。
机房、紧急操作位置、层站被阻隔后,一方面电梯维保人员、检验检测人员无法到达机房、无机房松闸装置、轿顶、底坑等位置进行维保和检验检测,使用管理人员也无法进入机房进行日常管理。另一方面从电梯年度自检和检验检测结果来说,机房、紧急操作位置、层站被阻隔后,按新检规附件A 进行检验,不仅与应急救援通道直接相关的检验项目如第8.7(2)、2.1、2.8(5)项检验结果为“不符合”,而且与应急救援通道间接相关的检验项目如第3.12(2)、6.8 项等也无法开展检验或检验结果为“不符合”,电梯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使用管理单位应依法停止电梯运行,严重影响电梯的正常使用秩序。
对于原本满足新检规附件A 中8.7(2)要求,通往紧急操作的位置和服务层站的通道被人为封闭的,应严格按照新检规、GB 7588—2003(含第1 号修改单)或GB/T 7588.1—2020 的要求,撤除影响应急救援的拉闸门、卷帘门、防盗门、临时墙体等隔障,时刻保持建筑物内救援通道的通畅,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处。对于与电梯层站出口相连的未投用或临时建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不能只考虑防止乘客进入未投用建筑或临时建筑带来的风险,应保持每一层站(包括非正常服务楼层)消防通道的畅通,防止电梯“寻址”运行至非正常服务楼层时乘客进入未投用建筑或临时建筑内被困,甚至遭受其他更为严重的二次伤害。
2017 年10 月1 日前安装的或现有建筑中增设的入户电梯,虽然可以采用使用管理单位采取可行措施,保证救援人员可通过钥匙或强制手段打开通往电梯服务层站的方式进行救援,但为避免后续纠纷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救援通道问题不能仅仅依靠管理手段解决,而应尽可能采用优化救援通道设置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措施进行整改[6]。
1)设置专门的应急救援通道进行救援。对于多业主使用电梯入户商用楼,为了保证电梯应急救援通道的畅通和相关业主所在楼层建筑内财产安全,可以在入户电梯建筑内电梯层门和消防楼梯之间隔离出专门的救援通道进行救援。
2)设置井道救援门,配合轿厢救援门进行救援。如果入户电梯井道紧靠消防楼梯,且消防楼梯平层或转角处没有正对电梯对重侧井道壁,可以在消防楼梯平层或转角处设置井道救援门配合轿厢救援门开展救援,被困人员从轿厢依次通过轿厢救援门地坎、井道救援门地坎后直接进入消防楼梯平层或转角处公共区域,彻底避免了从入户房间开展救援的问题[6]。需要注意的是,拟设置井道救援门的井道壁区域应为非承重结构,否则不能设置井道救援门。
3)缩小隔障门与层门间距,防止乘客被困。对于极少数电梯井道与消防楼梯相距较远,甚至其候梯厅贯穿整个建筑空间,隔离出专门的救援通道确有困难,且不具备通过增设井道救援门配合轿厢救援门进行救援的入户电梯,在保证任何情况下其相邻可紧急开锁的层门地坎的间距不大于11 m 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不拆除相关层站隔障门的情况下缩小隔障门与层门间距以防止乘客被困。具体做法为:除端站和基站外,在距离层门外不超过150 mm 距离内装设平行于层门的隔障门,以防止乘客走出轿厢后被困于狭小空间。隔障门在白天营业时打开,夜间停业时锁闭,以保障部分商用楼层财产安全。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在按照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进行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应加强对电梯应急救援通道的管理,严禁违法封堵、锁闭消防通道,严禁在电梯层门外违规装设隔障等造成应急救援通道堵塞[7]。入户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还应加强应急救援通道管理,加强应急救援风险防控。在业主入住或业主变更时,务必在物业服务协议或小区管理公约等书面材料中告知并确认入户电梯的应急救援风险和注意事项。相关业主应书面同意或授权使用管理单位在电梯困人时,允许救援人员通过业主上交的钥匙或强制手段打开通往电梯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服务层站的门窗等阻隔开展救援。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根据电梯和建筑物的具体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1 次救援演练。应急救援演练应尽可能召集所有相关业主参加,主动宣传入户电梯应急救援的流程、风险和注意事项。在实际救援中,在确保安全和效率的情况下,为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不必要的纠纷,应优先考虑通过有业主在家的楼层实施救援。同时,相关业主应主动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实时更新自己的联系方式,以提高应急救援沟通的有效性。
本文通过对电梯应急救援通道常见问题进行风险分析,提出了拆除隔障、优化救援通道设置、加强应急救援通道管理的对策,以期在电梯应急救援通道环节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希望能够给政府相关部门、电梯相关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在电梯应急救援通道的管理方面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