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寿贵[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
安徽省委省政府顶格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2022年,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全省全年选认科技特派员1.7 万名,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域行政村“一对一”服务全覆盖。同时,新建一批复合型科技特派团,在每个乡镇组建若干专业型科技特派团,在科技特派员“一对一”服务行政村的同时,发挥“抱团效应”,变“单打独斗”为“团队作战”,为县(区)开展三产融合发展全方位服务。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示范点,开展典型示范,从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向服务全面振兴拓展,为全省农业科技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科技人才供给。扎实推进基层农业相关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连续10 年在全国基层农业相关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评比中保持优秀等次,其中有5 年取得全国排名第一的优秀等次。建立完善对省、市、县(市、区)主推技术的遴选发布机制,每年遴选发布的主推技术达1000 余项。90 个省级项目县每年新设立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在300 个以上,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广大农技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增强其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能力。
安徽省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对应届毕业参与创新创业给予保姆式孵化和税收等政策优惠,农业科技人才年龄偏大、技术落后的问题得以缓解。2022年,全省选派2031 名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农业科技园区、部分重点企业,为农业农村工作带来新技术新模式。指导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入驻乡镇等单位,立足岗位需求,针对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开展技能培训。组织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吸纳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担任科研助理,提高实践能力。
依托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及安徽省科技特派团,安排一批科技特派团项目,强化农村科技人才服务。组建省级及各市乡村振兴学院,加大涉农人才培训力度。2022 年,全省以科技特派员工作为抓手,打破行业、地域等限制,重点从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政村等开展合作的科技人员中选认农业科技人才,实现省、市、县、乡村结合,在全省各县(区)设立科技特派团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根据平台情况给予项目支持,每个科技特派团设立一个省级资助项目,有力推广了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等农业科技成果,直接惠及全省农户,促进企业增收,带动村集体经济壮大。
开展乡村人才能力提升行动和农科生“订单式”培养计划,按照“项目+人才”模式,安徽省每年在乡镇设立一批特色产业创新团队,到2025 年覆盖所有省级“特色小镇”,示范带动市县创新团队建设。重点围绕高素质农民、青年农场主、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产业发展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依托安徽农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开设乡村振兴网校进行培训。持续开展乡村企业家人才、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乡村创客等培训。
虽然安徽省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数量短缺、结构失衡”“农业科技服务领域以一产为主、二三产较少”“农业科技人才与服务对象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农业科技人才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比例偏低”“部分县区乡镇对农业科技人才工作指导不够”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农业科技人才主责主业不突出,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多归属乡镇管理,承担政务工作较多,难以专心深入田间地头从事农业“四新”成果推广转化。同时,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多由农业科研院校选派,主要通过实施科研项目与基层合作,存在成果技术与生产实际脱节问题。
从专业领域来看,农业科技人才主要从事作物、园艺、畜牧、水产、土肥、植保、加工等农业生产、服务领域较多,而产业规划、仓储物流、电商营销、品牌推介等较少,促进乡村振兴的一揽子科技研发转化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从性别结构角度看,男女比例不平衡现象较为突出,男多女少现象比较明显。在年龄结构方面,青年农业科技人才十分匮乏,导致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存在缺乏后劲的现象。
科技部门、农业部门对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存在交叉组织领导,科技特派员队伍、农技推广机构技术人员力量缺乏整合。农业科技人才还是一个比较泛化的概念,其集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后续管理、配套政策、信息化统计服务于一体的评价认定体系工作机制尚未完善,特别是将农民职业教育纳入国家学历政策体系的机制并未实现。另外,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多元化扶持机制亦未形成。
基层农业单位少,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少。企业规模也相对较小,对农业科技要求低。基层农业实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任务落到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较少,农业科技服务需求层次不高,农业科技人员在此环境下的成长空间有限。
(1)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基层农业科技人才行政管理归属,构建符合地方实际的农业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引进、培育、管理方案。建立科研任务从生产中来、从需求中来、从市场中来,科研成果到生产中去、到农民中去、到企业中去的运行机制。
(2)进一步完善基层农业科技人才管理相关条例。将基层农业科技人才的建设提升到法律层面,健全完善基层农业科技人才法律保障体系,注重通过法律制度纠正人岗错位现象,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人才统筹管理。优化调整科技人才职称结构,让基层农业科技人才的成长得到法律保障。
(3)制定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农村农业发展布局,基层科技人才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中的具体定位和作用发挥,依托农村农业发展重点领域及核心专业,细化基层农业科技人才结构特点,精准制定详实的科技人才发展规划指标,科学提出契合农村实际的基层科技人才发展目标和具体举措,让一批职业素养极高、专业能力过硬的农业科技人才能够扎根基层,持续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人才振兴。
(4)提高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编制规模。建议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农业科技机构人员编制数量,确保农业科研单位能够持续充实科技人才资源、增设新兴学科、开拓研究领域,减少基层农业科技人才流失,提高人才引进效能,达到基层农业科研机构筑巢引凤的效果。
(1)大力培育乡村工匠。支持各地建设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设立传统技艺人才工作站,开展研习培训、示范引导、品牌培育,对获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等方式评价技能人才,对有突出贡献人员可破格评定相应技能等级。将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按规定给予培训合格者补贴。
(2)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回村。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保留身份待遇,到农村创业或从事专业技术、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大力引导原籍企业家、省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知识分子、商业人才、文化和旅游能人等群体回乡投资兴业、援建项目、开展咨询服务、助学助教。加强对在校大学生返乡创业的教育引导,举办返乡创业培训,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3)搭建一批乡村引才聚才平台。支持乡镇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加快高新技术成果在农村转化落地。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基层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在乡村设立涉农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试验试种基地等。鼓励基层依托各类园区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建设星创天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规模化农业产业基地等建设返乡下乡创业园(基地)。
(1)进一步完善偏远地区基层农业科技人才职称评聘制度。协调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建立符合乡村人才特点的职称晋升通道,探索实施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评价结果在基层单位适用并兑现相关待遇。乡镇基层单位农业、林业、水利、教育、医疗卫生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可单独分组、单独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开展服务年限可认定为基层工作服务年限,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倾斜。
(2)支持开展柔性引进农业农村人才。根据地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安排,继续开展柔性引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优先聘用地方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所需的实用性人才,并按照每人省内5 万元、省外8万元专家顾问费予以补助。
(3)支持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评定。建立健全职业农民职称评定,重点考察其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完善农业经营主体初级职称评审体系,给予获得中级和副高级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人员一定补助并纳入农业人才智库。
(1)建立区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村人才制度,保持与在乡人才、返乡人才、下乡人才密切联系。鼓励乡镇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并安排服务专员,专业技术人才在基层服务满10 年且表现优异的,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在市内优质学校优先就学,其父母在市内医院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强化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金融扶持,开发乡村创业专项信贷产品,鼓励地方适当提高对乡村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2)加大对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关注度。农业科技主管部门要善于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互联网平台,积极宣传基层农业科技发展成效等。同时,还要积极开拓创新性的宣传方式,合理开发基层农村农业休闲旅游项目,吸引各地游客实地体验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感受基层农业科技人才运用科学技术推动农村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扩大基层农业科技人才的社会影响力。[本文系2021 年度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安徽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路径研究及实证分析”(项目编号:202106f01050057)的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