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问:“苹果、微软的企业名都是从Apple和Microsoft意译过来的,那人名为什么要音译呢?”问得好,毕竟很多外国人的名字要是真意译起来可是很奇葩的,如爱因斯坦,姓氏(Einstein)在德语中意为“一块石头”,意译就是“艾一石”,确实奇怪。
音译为主,意译为辅 其实,在翻译外国人名时,我们一般遵从的原则是音译为主、意译为辅。这样做的首要好处是省事,毕竟很多外国名字选的词在千百年前就有了,要追究其意义不光得懂得这个名字自身的语言,还得去翻拉丁语、希腊语典籍,门槛也太高了点,没准连名字的主人都不知道原意是啥。相比之下音译就简单许多,《猫和老鼠》里的Tom就翻译成“汤姆”,Jerry就翻译成“杰瑞”,除一个是字母拼出的,一个是笔画写出的,读起来简直一模一样。毕竟名字的本质是代号,听懂才是王道。
既然是音译,那译名的选词就可能因地而异,毕竟不同地方发音千差万别。有段子就说,小说里的英国神探Hol-mes明明发音是ho,为什么翻译成“福尔摩斯”而不是“胡尔摩斯”呢?原来,福尔摩斯探案集最早的两位译者之一黄鼎是福建人……
而港澳台地区的译名就更有趣。我们熟知的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台湾翻译为“沙丹·胡笙”,球星贝克汉姆在香港被翻译成“碧咸”,罗纳尔多被翻译成“朗拿度”……内地球迷与香港球迷一起侃球时,说啥都想不到这是同一个人吧。地名也一样“深受其害”。我们音译的“悉尼”,臺湾人却音译成“雪梨”,不仅美丽还很好吃。
尊重历史 对于一些历史上的人名地名,翻译还要尊重历史既定事实,尽量不去修改历史。这个原则太重要了。历史上那些赫赫有名的来华传教士都起了自己的中文名,听起来也确实比音译的好听。光在明末清初就有好几位在历史上留下美名,利玛窦、汤若望、熊三拔……这些名字别说是传教士起的,就是在中国人起的名字里也毫不逊色。
到了清末,中外接触得多了,全音译的风气逐渐成为主流。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则各取一半,姓,自己挑选字为“李”;名,音译为“提摩太”,以独特的中文名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他也是早期把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著作介绍到中国的人。
与之对应的是地名。历史上有很多地名是意译或者半意译。比如美国旧金山,原本是华人淘金的热土,后来金淘得差不多了,淘金客作鸟兽散,地名却在华人中间口口相传。于是我们今天一边叫“圣弗朗西斯科”一边叫“旧金山”,后者知名度还要更高些。(据微信公众号“青青在北漂” 项天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