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琦
(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06)
随着智能媒体技术的革新与转型,信息的传播和共享日益呈现海量、多元、交互的态势。 大数据、个性化算法精准推荐系统与信息分发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在过滤无用信息、迎合用户“口味”、提高信息利用效率的同时也会形成“信息茧房”效应,具体表现为用户往往在习惯性关注某一特定兴趣领域的信息桎梏中逐渐走向了信息窄化,处于“固步自封”的困境中失去了认知与思辨的“自由”,导致“过滤气泡”效应,为移动媒体信息伦理治理与图书馆智慧服务带来了困难与阻碍。 2022 年3 月,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议通过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1]提出要对算法推荐下信息干预、伦理道德与安全评估进行不同程度的监督把控以期能够更高质量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进一步明确了图书馆的信息茧房治理建设目标与方向。 因此,我们应该秉持辩证思维来理性、客观地看待信息茧房的价值、功能及隐患,在智慧赋能、信息推送、阅读推广、体系建设等信息服务中探析统筹多主体、多要素的协同治理体系,从而化“危”为“机”,提升图书馆的服务效能水平。
“信息茧房”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最早来源于凯斯·桑斯坦的《信息乌托邦》一书中,用来阐述用户在信息爆炸时代只选定自己感兴趣的主题而被包裹进“私人日报”系统中的“挑食”现象。 近年来,随着5G、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等的飞速发展与广泛普及,相关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不断缩小,数据算法技术带来的信息茧房效应也日益受到产学界的探讨与关注,纵观现有议题,主要包括:
(1)信息茧房的相关基本理论研究,包括内涵与外延,形式与机制、价值与机理等。 学者莫祖英等围绕新型社交媒体中用户数据素养与虚假信息甄别能力探讨信息茧房的三种形式,包括信息窄化、群体极化与过滤气泡[2]。 学者杨林霞从技术伦理的视角对信息茧房的价值与内在逻辑进行剖析,强调其存在的信息聚合与信息偏食共存的机理特征[3]。
(2)数字时代信息茧房的生成机理与成因要素研究,包括用户信息行为与大数据算法推送机制。一方面,学者张省从技术、利益、情感三重机制入手探究信息平台与用户的博弈关系和影响因素,得出算法推荐技术是信息茧房效应产生的根源所在[4];学者李龙飞等依托信息生态理论分析信息茧房的生成机理主要涉及个性化媒介、算法技术与社群语境等层面[5]。 另一方面,学者张海等从S-O-R 理论入手搭建信息茧房成因分析模型,得出兴趣、素养、行为也是导致用户形成信息茧房现象的重要因素[6]。
(3)“破茧”对策研究,包括素养教育与优化算法等。 一方面,学者眭莉提出以知识、品德、法纪等方面的信息素养教育为依托来矫正偏激、偏执与偏见的茧房效应[7];学者郑满宁从舆情治理维度出发构建基于“出圈”、社群按摩、重建对话秩序与群际认同的社交网络“破茧”之道[8]。 另一方面,学者许天才等采取逆向思维分析零数据在破解信息茧房效应过程中的本质与策略[9]。 此外,学者赵云泽等通过引入“信息偶遇”视角提出整合资源、扩大信息接触、注重社交分享与人机协同、优化算法技术与价值观等“破茧”的具体实施路径[10]。
综上所述,当前对于信息茧房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生成机制与影响因素的分析并以此提出“破茧”路径,但在其双重价值辨析层面仍存在不足,因此本文从信息茧房正、负效应的辩证分析入手,探究图书馆服务中的信息茧房双面价值及其协同治理机制的构建,以期扬长避短,为图书馆用户服务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借鉴与启示。
表1 图书馆服务情境下信息茧房的价值功能分析
图1 信息茧房的价值析疑
3.1.1 正价值分析
第一,扎根用户、以人为本。 技术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增强人类而非技术本身。 大数据时代,从科技研发动因角度来看,虽然信息茧房作为结果导向存在很多弊端,但导致其效应的数据算法推荐技术始终是遵循着为人服务的初心与理念,致力于关注用户需求,依托系统收集到的用户自然信息与移动行为数据,对其兴趣偏好进行分层分类的个性化把控,从而精准推送,节省用户时间成本,提高服务成效。可见,信息茧房效应底层算法技术的研发动机是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带来的正价值反馈。
第二,加快信息聚合、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信息茧房虽然基于个体主观选择和偏好特质而让自身陷入到“蚕茧”的漩涡中,但也引导了信息流通、加快了信息聚合,促成了“人找信息”向“信息找人”的转变,有助于提高信息获取与利用效率。 平台允许用户基于自身的需求,按照自己的兴趣、标准、喜好来检索、筛选、浏览、选择与利用信息,并开展个性化的靶向推荐系统,使得信息聚合程度更高,呈现“千人千面”的效果,依托算法技术的逻辑体系在节约用户查找、检索、过滤信息时间的同时促进了人的解放。 因此,判断信息茧房是否加剧了思维窄化亦或提高了获取信息的效率,关键要看资源聚合平台推送的信息能否真正契合用户的需求与认知的发展。
第三,强化用户喜好,助力知识体系构建。 信息茧房将用户的关注点集中于兴趣范围内而忽略了异质类重要信息,可能会导致其知识结构的窄化与思维定势的固化。 但从相反的视角来看,网络平台通过大数据挖掘与算法分析技术生成的用户画像可能更迎合用户的信息需求标准,在强化用户喜好的过程中达到人与信息的定制匹配,帮助用户减少对冗余信息的注意力,助力其形成个人信息库并实现知识体系的构建(即便该体系也许并不周备)。
第四,推动社群交流高效运转。 互联网的进步使社会关系和产品生产日益呈现“去中心化”的形态,场景泛化、虚拟沉浸、突破时空成为移动互联时代用户社群交互的主流模式。 新媒体环境下,个体在系统的用户画像数据驱动机制下能够接触到当下感兴趣的、需求强烈的信息,易形成茧房效应,而社交平台完善的点赞、评论、转发功能又推动用户在获取、浏览信息的过程中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在情感共鸣和自身观点得到认同的刺激下方便了社群的交流与高效运转,使用户在交互中得到成长。 因此,社群交流若是基于正向的兴趣认同、学习共助便是信息茧房孕育的正价值。 但值得注意的是,长此以往社群同质化倾向日趋显著,可能会导致“群体极化”的现象,表现为社群间交流少、异质性弱,个体在自己的“小圈子”中会不由自主地过滤掉与社群舆论相反的观点,从而加剧分化。
3.1.2 负价值分析
第一,不利于用户心智模式的全面发展。 在数据算法的推动下,个体在同质化信息的包裹下深陷相对闭塞的媒介空间中,信息的获取渠道、内容与方式较为单一,用户的移动行为更加被动和失衡,危害其心智模式的全面发展。 具体表现在:首先,个体的视野与认知被固化。 平台依托推荐技术给用户提供了定制化的服务,将其感兴趣的范畴瞄准化,在此环境下,个体在“回音室”中逐渐形成“自己接触到的信息就是‘拟态环境’的全貌映射”的窄化认知,导致视野被固化在“茧房”中,思想观念、思维能力与知识结构也将受到桎梏[11]。 其次,个体的逻辑与观念偏执化。 发达的算法与内容推送机制助推信息偏食,使“标签”代替了“斟酌”,长此以往个体大脑会慢慢失去深度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沦为简单的信号处理器,对用户的逻辑推理与判断能力都构成挑战,可能导致其观念更加极端与狭隘,出现盲信与盲从。 最后,个体社会化进程受阻。 信息茧房效应将用户禁锢在密闭性空间中,使其产生排斥自身不感兴趣的内容、淡漠社会外界议题,丧失个体判断与创造能力,不利于个体健康心智模式与人格的培育,导致用户社会化属性的衰退。
第二,隐私保护与信息公平问题。 一方面,信息茧房形成的底层逻辑离不开数据挖掘技术,这是一种从大量数据中揭示隐藏规律与关联关系的工具与方法。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用户的实体行为轨迹与虚拟移动网络行为都以数据的形式被记录与整合,从而预测其喜好,提供多种精准推送服务,但这时个体属性信息与行为数据时常处于暴露状态,隐私信息变得透明而易被发现与滥用,这就导致公共与个人隐私的界限逐渐模糊,数据的多维价值与用户的隐私保护之间存在矛盾,个人信息保护风险变高[12]。 另一方面,信息茧房形成的核心即网络平台基于用户画像进行精准投放与内容分配,在个体接触信息的过程中反复投放同质化内容,使信息传播渠道变窄,消弭了用户接受多元异质信息的可能性,进而限制了其自由、公平获取与享有信息与资源的机会与权利,导致信息公平失衡。 此外,从数据层面来看,样本量的不全面性与可伪造性也可能使用户产生选择偏见、从众偏见而影响信息公平;UGC 时代虽然可以让用户自由发声,但事实上在算法的“马太效应”下,只有少数“网红大V”的信息能够进入公众视野,加剧了信息的垄断与话语权的不平等。
第三,群体极化出现、社会黏性削弱。 “群体极化”通常指在群体决策中,成员讨论往往会比个体决策更倾向于极端(或冒险或保守),从而与最佳决策背道而驰的现象。 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了便捷的交流空间,个体依托兴趣、知识背景、价值观与社会关系分化聚类连接形成社群,在其内部个体的言论经过“回音”而得到反复的强化与认同,此时若群体中的意见领袖观点错误,而持不同观点的成员选择从众趋同与“沉默的螺旋”,整个社群的立场可能会趋向极端化[13],易产生狭隘、偏执、盲目自信等心理与行为,使群体更加封闭与外界的交流,长期沉浸在成员间的话语体系中并排斥异质的观点,出现脱离社会的倾向与对群体外事件的淡漠情绪,进而导致社会黏性的削弱,影响媒介环境、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
2.培训手段问题。成校培训比较注重资料积累、出勤签到,讲究过程管理,注重留下培训痕迹,而文化礼堂的活动方式相对随意宽松,这就是“阳春白雪”和“阿里巴巴”的矛盾,不少时候社区居民对成校培训“不感冒”,这就要求打破成校程式化的供给,满足居民百姓不拘一格的接受方式。
在大数据时代,算法推荐使用户普遍面临间接被剥夺自由选择、获取知识与信息权利的风险,信息茧房效应不仅存在于新媒体平台、新闻推送客户端,还广泛存在于很多机构的信息资源服务中,例如图书馆依托数据挖掘、大数据架构与分析技术捕获读者活动轨迹与线上移动行为数据构建用户画像以谋求精准服务,但由于图书馆获得用户数据与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的双重局限性,导致读者接收推荐信息日益趋向收敛而加重信息孤岛[14]。 因此,本文欲从“人—技关系”“图书馆端服务”与“用户端体验”三个角度出发恰当分析图书馆服务情境下信息茧房的价值和功能意义,以期能有效为后续的“破茧”提供基础与参考。
3.2.1 “人—技关系”角度
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科技的发展与人的进步是互相促进而又密不可分的,机器与现代科学技术作为工具极大提高了生产率,推进了人的解放与社会的进步,使人们间的交互、共享更加方便快捷,然而,如果我们盲目地过度依赖所谓“拓展”人类器官功能的技术,就会慢慢失去进化的方向而沦为机器的“奴隶”。 在智慧化时代高质量发展的今天,图书馆、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均紧跟科技机遇,依托算法推荐帮助各自受众节约检索、筛选知识与信息的时间,提高工作与服务效能,迎合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的市场新潮流,满足用户对不同信息服务的新期待,但与此同时,伴随着信息推荐技术对用户喜好计算的越发精准,受众深陷的“茧房”不断强化,“易沉迷”“常依赖”“趋窄化”成为人与技术关系下互联网对用户普遍控制与统治的基本特征与标志,从而论证了信息茧房在图书馆等社会文献信息资源服务中的消极价值。
3.2.2 “图书馆端服务”角度
从供给端的用户服务角度来看,图书馆可以利用智能算法技术构建同质场域[15],通过挖掘用户行为数据与馆内各类资源间的关联度实时接收反馈信息以调试隐形逻辑模型,从技术与设备层面搭建平台,为用户提供个性化、主动化的资源与服务,成为解决不同读者需求差异的有效途径,但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不确定性的挑战。 首先,从内容来看,对用户感兴趣资源不加价值取向与限制的推送可能会产生不当服务,例如图书馆在为青少年学生群体提供资源推荐时会根据其历史借阅记录推送相关同类小说,可能导致自控力较弱的学生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沉迷其中而影响学业进步与心智健康成熟发展。其次,从方式来看,基于算法技术的图书馆服务方式虽然能够满足用户的即时需求,但效能欠缺,忽略了对读者属性、需求、习惯、兴趣方向等完整信息链条的跟踪预测与更新挖掘,缺少结构性设计,不同时空推送信息或堆积重复、或断裂破碎,从而使服务的高精度性大大降低,例如以往研究对某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推送服务进行调研时发现其连续5 次推送存在重复内容超过70%的情况[16]。 最后,图书馆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茧房效应是一把双刃剑,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针对读者数据隐私性保护的技术应对、制度标准尚不完备,用户的数字身份与合法权益可能会遭到侵害。
3.2.3 “用户端体验”角度
从用户端情感体验的满意度角度来看,智能推荐技术不仅可以及时满足用户个性化信息需求,提高信息获取、传播与利用效率,也可以帮助用户填补知识空缺、链接知识体系,实现信息的高效迁移,还能依托资源推送、阅读推广服务等方式带动其利用图书馆的积极性,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服务体系。 例如甘肃省图书馆近年来始终围绕数字孪生、5G、大数据等技术打造智慧综合管理平台,不仅实时呈现馆内环境与运营数据、讲座与展览活动,还根据用户画像实现针对群体与个人的信息定向投送,引领休闲文化体验,给读者带来积极的情绪价值。但同时也存在负面效应,如信息推荐的碎片化同质化可能会加剧用户的浅阅读倾向,影响心智模式的健康发展,造成认知失衡、情感偏激、知识结构单一、思维钝化等消极价值功能;长期沉迷于抓取仅是与自身兴趣相关的“窄化”书籍与资讯,就可能逐渐会陷入安于现状、固步自封的圈套而失去了探索辨析的正向体验。
信息茧房效应的形成关系着信息主体(包括信息提供者与接收者)、信息客体(内容)、信息技术、信息环境等多方因素。 因此,图书馆可以从自身服务、用户素养、技术工具与社会环境等层面构建打破信息茧房困境的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如图2 所示),以图书馆为核心完善自身平台功能与服务、重视馆员培训,与企业等相关技术提供者合作改进算法研发、构建健康信息环境,加强用户的信息素养教育、在主观层面“破茧”,多管齐下抑制图书馆信息服务中信息茧房带来的负效应,形成良性闭环以提升正价值。
图2 图书馆用户服务中信息茧房效应的协同治理体系建构
与传统图书馆相比,新时代算法赋能背景下的数字图书馆、智慧图书馆在资源、设备、平台与服务方面都有很大提升,日益突出品质化、高效能与可持续发展的特征。 面对当今网络环境下信息茧房的负效应问题,图书馆可以从自身出发完善信息分发模式与读者获取资源的渠道,引导其在不同移动终端、网站、媒体平台等信息环境中构建“信息偶遇”与“人行道”模式,从而扩大浏览、打破可能存在的信息茧房[17]。 具体来说,首先,图书馆应推进自身平台、服务与项目的完善,在拓展功能的基础上优化图书馆网站、数字平台、移动终端APP 等模块布局,依托信息资源整合优势适当提供“跨站搜索端口”,给用户更多信息选择权利的同时也能从更多角度进行画像,从而打破封闭状态,提升图书馆服务与空间的优质氛围。 其次,图书馆可以通过积极引入诸如AI、云计算、脑机接口、虚拟交互、元宇宙等新型技术,改善用户的沉浸体验,促进其开发与获取异质信息的兴趣与意图。 最后,新时代的图书馆信息服务离不开一批具有信息素养、数字素养与智能素养的高素质馆员团队,其前沿的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直接关系到“破茧”的效果。 因此,应在重视引导馆员坚定责任信念与价值观的基础上通过专项培训、外派研学等方式提升其技术的操作能力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素养,发挥馆员在用户社群中的引领作用,即时有效控制舆情方向,促进群体良性互动与积极氛围的打造,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准。
2021 年6 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 年)》指出提升信息素养与科学素质是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布局[18]。在图书馆的移动服务中,用户的认知、有意或无意的信息选择行为、辨识能力是影响信息茧房效应价值的主观要素,因此,作为承担全社会教育与服务职能的图书馆应注重完善提升用户的数智素养与逻辑思辨能力的现实路径,训练其元认知能力。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方面,在意识和认知层面,帮助用户正确理解算法技术与信息推荐间的关系,引导其有意识地拓宽信息获取面而非仅沉陷于数据算法编织“牢笼”下的同质化信息内容当中,形成让技术“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而非被动迎合的状态。 另一方面,在能力层面,图书馆可针对不同细分主体的属性、知识背景与需求习惯创新设计不同方向、针对不同能力提升的教育方式与内容,如专题培训讲座、社交艺术活动、困惑咨询、游戏化推广等,助力用户的信息检索、批判、处理与使用能力的提升,使其能够在跳出“阅读舒适圈”的基础上广泛涉猎不同主题与观点信息,减少同质化与片面化认知,进而有效破除信息茧房效应带来的个体视野窄化、思维定势固化等消极作用。 因此,完善用户数智素养提升路径,培育其理性认知,提升应对不同场域信息的辨识能力,有利于从用户层面基于优化其使用体验来探寻协同治理体系。
社会多元力量合作参与业务建设与服务效能提升已是图书馆界的共识。 IFLA 在《公共图书馆宣言》[19]也指出:“要与有关合作伙伴进行地方、区域、全国甚至国际性的合作。”合理规制图书馆用户服务下的信息茧房负价值不仅需要其自身与读者的努力,还应联合数据库开发者、信息技术供应商来优化算法透明与公共信息权重,从而维持信息生态的良性运作。 具体来说,一方面,图书馆可以在用户与算法技术研发者之间扮演“桥梁”的作用,基于自身较完善的用户信息需求与反馈渠道研判其需求走向,进而传达给技术工作者,为其改进算法、突破单一推荐模式、增加优质内容的推送权重、提高服务的精准度提供参考。 另一方面,图书馆可以与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积极研发在信息推荐中添加插件以引入“劝导”机制的实现路径,在高校图书馆试点运行,以帮助用户适时审视、反观自己的信息行为、梳理阅读偏好,用“第三视角”对自身兴趣定位与浏览历史有主观的认识,从而清醒“破茧”。
随着“大数据+”日渐融入图书馆信息服务,新业态、新应用不断涌现,也加剧了隐私泄露的风险,平衡好用户信息权益与合理使用数据之间的关系成为我们需要直面的问题。 为此,我国相继出台了《网络安全法》[20]、《民法典》[21]、《个人信息保护法》[22]等监督制度体系,但可操作性欠佳,且较少涉及图书馆层面的用户权益保护,缺乏相应的指导与规范。因此,一方面,图书馆行业应承担责任、积极作为,进行技术伦理与法律制度的转向,依托现实发展完善法律配套措施与行业规则,抵制信息茧房效应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树立图书馆客观、中立的正面形象。 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加强网络监管,监督信息供给侧在法律许可与用户知情的双重条件下合理采集数据并为其推送既合“口味”又高质量的信息产品,设立筛选算法,及时剔除不良信息,打击网络犯罪,以期促进用户的全面发展,营造多元开放、安全高效的社会信息环境,构筑读者信息安全立体防护网络。
发展数字经济,我国在很多层面已是领跑者,但伴随算法推荐出现的信息茧房也给图书馆治理提出新考题。 客观来讲,信息茧房兼具加快知识聚合、提高信息利用效率、推动社群交流高效运转等正价值与不利于用户心智模式的全面发展、易侵害个人隐私保护与信息公平失衡等负价值的双重功能效应。“破茧”之路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会一蹴而就,图书馆应在探索中奋进,理性辨析其在信息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茧房效应,多方合作构建协同治理体系,推进图书馆自身服务效能建设,完善用户数智素养提升路径,营造健康网络环境,从而化“危”为“机”,行稳致远走好图书馆“赶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