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海,蒋海燕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合肥 230036)
由于农村改革时的平均主义倾向,承包地块细碎化从最初就是中国农业家庭经营的一个重要特征(万广华等,1996;谭淑豪等,2003)。大量研究显示,地块细碎导致土地浪费、通勤时间增加和其他投入增加(吴大磊等,2021),不利于土地的有效利用(罗必良等,2019),影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扩散与采用(卢华等,2015),阻碍了农机具购置和农机作业等外包服务的购买(罗明忠等,2019),减少了农户非农劳动时间供给和限制农业劳动力转移(Lu 等,2017)并最终影响农业生产(技术)效率(史常亮等,2019)。随着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加剧,地块细碎化的弊端将会愈发凸显(纪月清等,2016)。
农用地细碎化是许多其他转型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的土地特征(Blarel 等,1992;Ciaian 等,2018),但是国内外的治理模式却有明显不同。从全球来看,土地整理是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的最常用措施,大量针对非洲和中东欧国家的证实研究说明了该措施的有效性(King 等,1982;Looga 等,2018);在中国政府现行的政策中,土地流转是克服细碎化问题的最主要举措,大量研究认为通过土地流转可克服土地使用上的细碎化问题(纪月清等,2016)。研究主张给农民以可交易的土地产权,通过市场化的产权交易从根本上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谭淑豪等,2003),有观点认为通过土地整治与地块互换相结合的方式可推进农户土地经营的连片化(罗必良等,2019),还有学者主张通过赋予村集体在村社内调整土地的权利来推进土地整治(孙新华等,2020)。
目前国内学界对于土地细碎化有效治理措施未形成统一意见。土地整理虽然是政府坚持多年的工作,但对缓解土地细碎化作用十分有限(文高辉等,2016);中国土地细碎化实质上是土地权属的细碎化,土地流转未能从根本上整合细碎化的土地产权(邱书钦,2017),会导致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权不稳定;通过村集体定期调整土地来解决土地细碎化的主张与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政策和制度演化导向相背离,缺乏可行性。为了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一些地方在保持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出诸如“一户一块田”“互换并地”“按户连片耕种”“一组一田”等行政主导式的治理模式,取得了一些成效(刘吉双等,2019;高啸等,2019)。尽管有研究显示农户之间自发互换具有交换链条过长、交易费用高等特点(钟甫宁等,2010),但随着农村农业要素条件的改变,农户承包地自主互换现象很常见。农民自发的制度创新和地方实践很快得到农业决策者的认可,土地互换逐步被纳入农业政策视野。
土地互换作为一种新型细碎化治理模式,具有较大的政策潜力,可在多个方面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支持。首先,土地互换可帮助农户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其次,土地互换在实际实践中不断积累着经验和教训,政府可根据土地互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如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保障农民权益、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等,进一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最后,土地互换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其不仅与政府的农村土地政策密切相关,还与保障农民的权益和促进农民自我发展紧密相连。因此,通过进一步研究、探索和推广土地互换的相关实践和经验,政府可更好地制定和实施土地互换政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政府也注意到这种自发性现象的发展前景和现实价值,相继推出一系列鼓励农户开展土地互换政策。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鼓励和引导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块实现连片耕种”,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尽管承包地互换现象已十分常见,且政策有明确支持,但国内学界对此问题缺乏关注,除了对“一户一块田”等行政调整模式案例研究外,关于农户承包地自主互换的研究十分少见。当然,由于存在产权交易,土地互换并不是国外农经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文献所及的少数研究主要聚焦于日本和越南的案例,研究普遍认为土地互换可提高农业部门的生产效率(Arimoto等,2010)。本文利用山东和安徽两省的农户调查数据,总结农户自发性土地互换可能的影响因素,为推动农户土地互换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土地互换的目的是在不改变承包地面积的前提下,减少承包地地块数,实现地块规模与经营规模同步增长,进一步达成规模经营。其作用机制在于改善农户的人地关系,降低小农户的亩均成本。当农户意识到在当前土地细碎化背景下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无法实现地块规模与经营规模的同步增长从而达到规模经营,而通过将分散的农地进行互换得以解决地块分散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时,农户就产生了将自家分散的不邻近地块与同村集体中相邻地块的农户进行互换的需求,期望通过与同村集体的农户之间的联合达到将地块归整的目的。但与此同时,进行土地互换时需要农户双方或多方的协同,交易链条存在过长的可能,存在农户寻求合作的成本以及互换后违约的可能。只有当土地互换预期的便利度以及预期带来的收益高于土地互换带来的成本时,农户才会进行土地互换。
采用成本收益方法,设定农户土地互换行为的表达式为:SWAP=I-C。其中,SWAP为土地互换的英文,I为农户土地互换的收益,主要包括相关可变成本的减少(实现单位面积耕种的成本、生产的社会化服务成本等),同时劳动力边际效益得以增加。此外减少了土地撂荒的可能。土地互换的预期效益主要在于节省劳动力的投入进而使农户有更富裕的劳动力以便提高家庭收入。C为农户选择土地互换需要付出的成本,主要包括互换时的交易成本以及互换后的经营成本。同时也包括互换到禀赋条件较差土地时优化互换土地的费用,或互换到较优土地时给予与之互换农户的补偿费用。只有当收益大于互换所需成本时,农户才会选择土地互换,否则不会互换。
农户只有对土地互换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后,才会做出是否进行土地互换行为的决定。而农户当前参与成本与当前农业经营收益是可视化的,仅在互换后预期效益方面,农户的农业劳动力投入减少,进而外出兼业的机会成本减少,农户的农业劳动边际效益增加,农户农业收入与家庭总收入得以提高进而影响互换后的收益难以确定,这取决于农户自身基本影响因素以及所处区位环境的影响。
对于哪种农户会自主进行土地互换,缺乏实证研究。本文以相关论文中关于农户土地流转的驱动因素为讨论基础,将影响农户土地互换行为决策的主要驱动因素分为以下四组:
第一,经营者禀赋特征。农业经营者的个体特征主要是指经营者的年龄、性别、受教育年限、身体健康状态、农业经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等。理论上,受教育年限越长,文化程度越高,从事非农部门工作获得的收入高于农业,此类农户可能选择互换减少劳动时间进行外出务工。关于年龄、性别,理论上而言,对农户参与土地互换行为指代不明。因为一般而言,在农村,农业经营者的性别、年龄分别与受教育年限呈较明显的负相关特征,年龄越大从事非农部门工作的几率越低,对农业的依赖性越强,越不愿意承担互换后违约的风险,采取土地互换的愿望较低;另一方面,农业经营者的年龄越大,自身的精力和劳动力质量受到了约束,采取土地互换的可能性更高,将土地连片以达到减少劳动力需求便于耕种的目的。而农户主要收入来源的指向不明确,主要收入来源于农业,采取土地互换极大程度减少农业生产中的可变成本,实现规模经营;而主要收入来源于务工收入,采取土地互换减少劳动力投入,优化兼业时间配置。从其他村户了解过土地互换,显然对土地互换的收益与风险均可知,观察到互换的效益后其采取土地互换的可能增加。
第二,家庭禀赋特征。家庭特征主要指农户兼业程度以及代际传承的可能。一般农户家庭总收入、农业纯收入以及农业收入占比反映了农户兼业的程度。子代耕地确定了代际传承的可能。从理论上讲,兼业化程度对农业经营者采取土地互换行为的指代不明。兼业化程度较高的农户为了减少农业劳动力投入可能选择土地互换;兼业化程度较低的农户对土地的黏性越强,期望通过农业生产获得较高收益的愿望强烈,当土地互换的预期收益大于成本时,此类农户也有参与土地互换的可能。此外,理论上子代选择耕地,父代为了传承的完整,不愿意承担互换后对方毁约丧失承包地的可能,因此选择土地互换的可能较低。
第三,土地资源禀赋。一般农户的经营规模反映在农户经营地面积上,而经营地地块数反映了耕地的分散程度。从理论上讲,经营规模越大,所需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就越高,包括劳动力成本、化肥、机械作业等。而土地互换使得经营连片,对经营过程中成本的降低显著,因而参与土地互换的可能更高。从理论上看,耕地细碎化程度越深,土地整治的需求越迫切,更可能采取土地互换。此外,主要种植作物类型对农户采取土地互换的影响指向不明。经济作物为劳动密集型作物,需要投入大量劳动力,土地互换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劳动力投入,但粮食作物的机械设施在规模连片的土地上作业率得以提高,土地互换实现粮食作物的规模经济。
第四,农业经营者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及区位特征。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农户所在地受经济辐射程度的远近显然会影响其参与土地互换的行为。从理论上而言,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于非农部门,呈现出规模小、兼业化程度高、经营多样化的特征。土地互换后连片经营对于此类农户效益可能较低;另一方面,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收入一般以农业收入为主,且在同一村集体中,农户生产经营的同质性相对较强,因而土地互换的交易链条较短,且农户土地互换的积极性相较于经济较发达地区更高。另一方面,村庄同意村民进行土地互换,表明村委对土地互换这一政策越支持,越会鼓励农户土地互换,并保障互换后农户应有的权益,农户在村委的保障下有可能土地互换。此外,由于丘陵、山区的耕地资源质量相对平原地区较差,且耕地相对零散、地势崎岖,此类农户更可能进行土地互换,以减轻由于地势关注过多时间成本的问题。
根据上述分析,将农户参与土地互换行为的驱动因素总结为基本影响因素和差别影响因素两大块四个方面(见图1)。
本文数据来自于课题组2020年1~2月、2021年2~3月和2022年7~8月分别在山东和安徽两省开展的调查。山东和安徽均是农业大省,地形地貌多样,农业经营形态丰富。安徽位于南北气候过渡带,耕作制度多样。此外,山东和安徽分处东部和中部地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不同地区农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因此,两省农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中国小规模农业经济形态的基本特征,具有较强代表性。根据新闻报道和相关研究,两省均存在一些土地互换典型案例,便于开展此项探索性研究。调查按照分层抽样的方法开展,先分别在两省抽取13个地市,再从抽取的每个地市中抽取5个县,每个县抽取2个村,每个村抽取5个农户进行调查。剔除村庄和农户户匹配样本小于2的样本村及关键变量缺失、模糊、异常的数据,整理后得有效样本村242份、农户样本845份。调查问卷分成村庄调查和受访者调查两部分,村庄调查主要面向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一个村只需调查一次,受访者调查主要针对农业经营决策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村庄信息、受访者家庭信息、农业决策者信息和其他相关问题。
(1)被解释变量。本文被解释变量为农户是否参与过土地互换,即受访者在被访问前是否与其他农户进行过土地互换;若互换过土地,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
(2)解释变量。本文解释变量包括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土地特征及村庄特征中可能影响农户选择土地互换的因素,共涉及25个指标。从个体特征来看,选取户主的年龄、性别、受教育年限、身体健康状态、主要收入来源,以及从其他村户那了解过土地互换这6个指标,其中对于主要收入来源的定义,本文将农户纯务农、纯务农且有时给种植大户打工、以务农为主有时做农业以外的工作这3类农户定义为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将外出务工,一年基本不回家务农或外出务工但农忙兼顾农地这2类农户定义为主要收入来源为非农业。从家庭特征来看,选取劳动力人数、家庭需要抚养老人的人数、子代耕地、家庭总收入、农业纯收入、农业收入占比以及拥有农机固定资产这7个指标。从土地特征来看,选取经营地面积、承包地面积、经营地地块数和主要种植作物的类型这4 个指标。此外,本次调查的地区涉及山东和安徽两省242个村庄。从村庄特征来看,选取从村庄乘车到最近县(区)时间、村庄土地流转费用、村庄中有外来村户流转(租赁)本村村民耕地进行规模经营、本村是否有地市或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本村是否同意互换、村庄附近是否有可供农户就业的企业、村庄地形以及村庄是否存在撂荒这8个指标。
基于上述农户进行承包地自主互换行为主要因素的假设,本文将驱动农户自主参与土地互换行为的因素设定为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土地禀赋以及村庄层面4个方面。模型中涉及的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1 描述性统计
土地互换有利于促进地块规模经营和优化农地配置效率。探究山东与安徽土地互换实际情形,采用Probit和SNP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检验驱动农户土地互换的因素。具体模型如下:
(1)Probit模型。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探究农户参与土地互换行为的影响因素。此处农户面临一个二元选择问题,即在以前的农业经营活动中是否参与过土地互换,有“是的,参与过”与“从未参与过”两种选择。因此,采用probit模型对农户土地互换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其中若参与过土地互换则被解释变量赋值为1,没有参与过土地互换则赋值为0,解释变量分别为上述的25个变量。
模型的表达式如下:
模型中,y为被解释变量,表示农户是否参与过土地互换;βi为所选取的21个指标的估计系数,符号的正负反映了农户参与土地互换的倾向;xi为解释变量,表示影响农户参与土地互换行为的20个指标。
(2)半非参数回归模型SNP。考虑到离散选择模型的参数通过最大似然估计,通常是在对潜在误差项的分布施加假设后,如果正确指定了分布假设,那么参数估计量一致且渐进有效;然而,正如研究此类问题的学者讨论,偏离分布假设可能会导致不一致的估计(Gallant 等,1987)时;考虑到这个问题,本文效仿Gallant等(1987)所采用的半非参数(SNP)方法。半非参数回归模型一般表达式如下:
本文从农户视角出发,基于上文的模型设定与问卷所得数据,利用stata15 估计式(1)和式(2)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其中,在未控制村庄特征和控制村庄特征的情况下,卡方检验分别为14.724 和15.045,均在1%水平上拒绝原假设,表明Probit与SNP之间的偏差程度较大,因此选择SNP进行实证分析的效果更优。可知,无论是否控制村庄变量,影响农户自发选择进行土地互换的因素无明显差异。总体而言,农户采取土地互换行为主要受性别、经营地总面积、家庭承包地面积、经营地地块数、拥有农机等固定资产、从其他村户了解过土地互换、村庄乘车到最近县(区)时间以及村庄中有外来村户租赁本村村民耕地进行规模经营这8个指标的影响(见表2)。
表2 影响农户承包地自主互换的因素
个体特征中的性别和从其他村户了解过土地互换均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中,性别对农户参与土地互换的影响为负相关,这表明,女性作为农业生产的决策者或者家庭中缺乏男性劳动力时,参加土地互换的可能性更大。原因可能在于,女性的劳动力质量对比男性而言相对较低,且女性还要处理繁杂的家庭琐事,因此,越是女性越有可能土地互换,以期换地后进行连片经营,节约劳动力。听说过村里其他村户进行过土地互换并了解土地互换这一指标,在1%水平下显著,这表明土地互换的了解程度越深,农户受其他村民影响进行土地互换的可能性就越大。可能的解释是,听说其他村民进行土地互换,不仅是得到土地互换相关信息的有效途径,也是使农户更加了解土地互换以及互换成效的重要来源,使农户对土地互换的了解程度加深。因此农户越了解土地互换的优势,越可能参与土地互换。
从家庭特征来看,农户是否拥有农机等固定资产这个指标对农户参与土地互换有显著影响。拥有农机等固定资产在1%置信水平上通过正向显著性检验。表明拥有1千元以上农机的农户,更可能进行土地互换。原因可能是,农户的耕地面积偏小,但耕地块数却过多时,不利于农机具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导致物力与人力的浪费,此时,农户参与土地互换的可能性加大,以使互换后在较连片的土地上耕作,提高中农机的利用率和耕作效率。
耕地特征中的农户家庭经营地面积、承包地面积以及农户经营地地块数这3个指标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中,家庭经营地面积在1%水平上显著且呈正相关,家庭承包地面积在5%置信水平下显著且呈负相关,经营地地块数在10%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表明家庭经营地面积越多,农户选择互换的可能性越大;家庭承包地面积越小越可能进行互换;经营地地块数越多农户采取互换的可能性就越大。可能的解释是,经营地面积越大,说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以农业经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可能性就越大,租入的土地分布不均且地块数较多,此时即使选择换地会花费一定的时间和协调成本,农户仍可能选择互换,将经营地连片耕种。而承包地面积小,一定程度上说明家庭总人口数少且家庭结构多为老龄化,该类农户劳动力质量下降,土地是收入主要来源,互换节省耕种成本同时也可节省劳动力,选择互换是该类农户更可能的选择;其中,调查数据也表明耕地面积不大于3亩时,农户家庭总人口数为4人的占不大于3亩总人数的68%左右,且年龄偏大。经营地地块数在10%水平上显著呈正相关,表明地块数越多的农户越可能通过与其他农户土地互换,以期互换后地块数量减少便于规模经营,破除田埂增加土地面积,进而增加收益。
在村庄层面中,村庄乘车到最近县(区)时间和村庄中有外来村户租赁本村村民耕地进行规模经营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中,村庄乘车到最近县(区)时间在5%置信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意味着乘私家车或公交车去最近县(区)需要的时间越长,农户选择土地互换的可能性越大。乘车到最近县的时间越长,表明该村受到县城或区经济辐射影响越小,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土地为务农人员保障生活水平的效用大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村庄,农户更可能选择互换以便节约成本和连片耕种。村庄有外来村户租赁本村村民耕地进行规模经营这一指标在1%置信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表明当存在外村户租赁村庄土地且目的是规模经营时,会促进农户选择互换。可能的解释是,农地财产属性凸显,农户进行互换后土地连片集中,外来村户为了选择连片的土地愿意付出较高的租金,农户考虑到互换后租金水平上升,采取互换的可能性更高。
SNP(半非参数随机模型)是一个概率回归模型,与Probit和Logit相似,使用该模型,能够以形成的联合预测因子或预测概率为分析指标,建立ROC曲线。ROC曲线有评估模型预测效果的功能,并给出有效的阈值以便模型进一步的预测与判断。参照陈卫中(2007)关于Logistic 回归模型在ROC分析中的应用,进而讨论SNP在ROC模型中的应用,使得对农户土地互换的行为分析更加真实。
以SNP回归的各样本的预测概率作为检验变量,以土地互换行为的实际结果作为状态变量,通过基准回归模型预测ROC曲线下面积的差异,并运行出ROC曲线进行分析。表3表明曲线与坐标围成的面积AUC均大于0.7,其中SNP模型AUC值最大为0.774,且当置信度为95%时,控制村庄变量的AUC置信区间为(0.739,0.808),表明使用SNP进行检验的效果优于使用Probit模型,预测结果良好。
表3 ROC曲线下的面积
在上述分析中,农户经营地面积显著驱动了农户土地互换,农户经营地规模越大,采取土地互换的可能性越高。然而规模经营的农户并非属于同质的群体,性别、区位地形以及经营地地块数的不同对规模经营农户采取土地互换的反应存在差异。因此,本文将性别、地形及经营地地块数与经营地面积的交叉项放入SNP模型中,考察经营规模户采取土地互换的异质性。表4的结果显示,经营地面积与性别的交叉项显著为负,表明经营规模的农户采取土地互换的可能性会因为决策者为女性而降低。可能的原因是,女性作为农业决策者进行规模经营,选择互换的交易方存在困难,且交易方毁约的可能性高于男性决策者,因此,女性决策者进行规模经营时采取土地互换的可能性降低。经营地面积与地形的交叉项显著为正,表明经营规模的农户采取土地互换的可能性会因为村庄地形为平原地区而强化。可能的解释是,山区或丘陵地带,农机使用便利性低、地势崎岖、耕地质量较差,规模经营的成本较高,而在平原地区,规模户通过土地互换将耕地连片经营,机械作业率高,规模经营的成本显著低于丘陵地区。经营地面积与经营地地块数的交叉项显著为负,表明经营规模的农户采取土地互换的可能性会因为经营地地块数越多而减弱。可能的解释是,地块数越多,农户选择互换需要进行交易的链条越长,互换成本较高,此时对规模户而言互换的预期收益可能低于互换成本。
表4 异质性分析
本文利用山东和安徽2省242个村庄共845份微观数据,采用Probit回归模型和非半参模型(SNP),分析了农户自愿土地互换这一行为的影响因素,并分析了不同地区农户参与土地互换影响因素的异质性,得出以下结论:
(1)在调查的845份样本中,自主互换土地的受访者共196户,未参与过土地互换但愿意互换的样本有489份。土地互换的推广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土地特征以及村庄特征对农户土地互换行为有显著影响。具体而言,农业经营者性别为女性、农户经营地规模越大、农户的承包地面积越小、经营地块数越多、拥有农机等固定资产、从其他村户了解过土地互换制度、该村乘车到最近县(区)时间越长以及村庄中有外来村户流转(租赁)本村村民耕地进行规模经营,其采取土地互换制度的可能性更强。
(3)进行规模经营的农户并非属于同质的群体,性别、区位地形以及经营地地块数的不同对规模经营农户采取土地互换的反应存在差异。由异质性分析可知,经营规模的农户采取土地互换的可能性会因为决策者为女性而降低,会因为村庄地形为平原地区而强化。同时经营规模的农户采取土地互换的可能性会因为经营地地块数越多而减弱。
政府注意到土地互换制度的发展前景与现实意义,鼓励农户土地互换,主要政策目的在于缓解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鼓励农户实现连片耕作。进一步的土地互换制度在不改变原有土地规模的前提下,节省了劳动力投入进而使得农户有更富裕的劳动力从而提高家庭收入。土地互换制度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细碎化、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农户收入、提升土地价值、提高务农动力,且对大型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大有裨益。因此,政府加大对土地互换的宣传,鼓励农户自发进行土地互换是必要的。
基于以上的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加强土地互换政策的宣传和注重农户交流平台搭建,提高农户对土地互换的认知水平。实证结果表明,农户听说过其他农户土地互换,且越了解土地互换,越可能参与到该项目中。因此,政府有必要采取多元化方法,如通过开村委大会或鼓励农户进行土地互换,加大农户对土地互换的了解程度并促进村户之间交流频率增加,通过少数土地互换农户的示范作用,增加其他农户采取土地互换的积极性,以减少村庄土地撂荒的可能性。此外,为了促成互换的成功,互换双方需要做到相对公平,如互换到禀赋条件较差或地块面积小于未换前的耕地时,另一方通过给予协商后的补偿费用以保证满足双方的意愿。
第二,完善土地互换后续土地经营权更换工作。由于农户自发性换地基本发生在亲戚或邻里熟人之间,互换农户之间由于关系问题,签订土地互换合同以避免纠纷的可能性相对较少,因此土地互换可能存在后续纠纷问题。农户自发性换地的后续工作中,村委要切实保障每一位村民的切身利益,调解村民之间因为土地互换而造成的纠纷,鼓励村民之间自发进行地块互换,然后到村委备案,最后向乡镇和县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以实现减少农户经营的地块数量、促进土地归整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