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丝绸之路开辟以来,沿途往来的商贾、官员、使团绵延不绝,这条路上的消费图景在不断出土的文献记录中逐渐清晰了起来。
古人在丝路上都买了什么?他们在花钱购物方面有何讲究?历史上,各国之间贸易遵循哪些规则?这些问题都可以从一份两千多年前的“代购清单”说起。
古人花钱买什么
1990年,敦煌悬泉置遗址内出土了一封叫作《元致子方书》的信件。这封信,由汉代一个叫“元”的人写给好友“子方”。他在信中拜托子方办几件事,包括代购一双鞋和五支上好的毛笔。
这份“代购清单”中写道:敦煌鞋子少,你是知道的,也困扰我很久了。请你代我买一双一尺二寸长、“绢韦”的鞋子,而且请一定要买厚底的、方便步行的鞋子。由此可见,他需要的是一双约合45码的、绢里韦面的厚底皮鞋,这在当时是较为高级的“特码”鞋。
与此私人代购不同,还有不少“代购任务”是由跨国贸易的商团承担的。其中最活跃的,就是粟特商团。
1907年,一组“粟特文古信札”在敦煌西北一座烽燧下被发现。这些书信写于西晋晚期,由身处凉州(今甘肃武威一带)的粟特商团成员寄往撒马尔罕。信札中提及的商品包括布匹、胡椒、酒、樟脑等。信中还特别提到,他们要把麝香从敦煌运往撒马尔罕。
到唐朝时,丝绸之路上的商贸往来愈加频繁。唐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来自撒马尔罕的使者到達长安城,献上“大如鹅卵,其色如金”的黄桃,被人们赞誉为“撒马尔罕的金桃”,成为古代东西方物质文明交流的著名例证。
据史书记载,得到金桃后,皇帝“诏令植之于囿苑”,这说明当时长安城里有很多人都在专门从事移栽嫁接外来植物的工作。而随粟特商人沿丝路而来的种子,也从此扎根在中原大地。
除了植物,当时长安城里贵族青睐的猎豹、杨贵妃怀里的康国猧子,甚至能歌善舞的胡姬,都是由粟特人转运而来。
丝路上的“共享骆驼”
“代购”书信中的“元”,生活在敦煌悬泉置。西汉武帝时,这里便已是丝路上的重要驿站。
近百年来,这里出土了1.5万余枚汉代简牍。其中,《康居王使者册》记载了一次康居国使团向汉朝进贡骆驼的过程。
当时,西域各国向汉朝遣使进贡,中央政府要求沿途官员认真接待这些西域使团,并在他们入关时与使臣一起对贡品进行核验登记。骆驼是丝路上最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其价值一直不低。因此,检验流程和规范变得十分精细。
在新疆出土的魏晋时期佉卢文残卷里,有马匹、骆驼、骡子、葡萄酒等货物的交易记录。从中可知,当时于阗地区市场上的物价大概是:长达6米的精致地毯,值金钱一枚;两头骡子的价格,可以买到一匹三岁的马;而一匹骆驼加上一匹马,可以换回40匹绢。由此可见,当时丝绸之路上的纺织品价格高昂,骆驼、马匹次之。
由于骆驼价贵,很多人买不起或用不着常备,丝绸之路上便有了租用骆驼的行当,供难得远行的人使用,类似今天的“租车行”或“共享单车”。
在敦煌写本中,就有一些《雇驼契》。其中一份说的是,公元931年,董善通、张善保二人要去一趟京城,但因为他们“欠少驼畜”,便只能从驼主刘达子手上雇佣“十岁黄骆驼一头”。双方约定的租赁价,是生绢六匹、楼机绫一匹。楼机绫是用多层纺机编织而成的高级丝织品,常作为达官贵人的衣料、官员僧侣间的礼品。这说明直到10世纪,驼价依旧坚挺。
1973年,甘肃省肩水金关遗址内出土过一份《劳边使者过界中费》简册,记录了一次汉代肩水金关官吏均摊招待费的事。其中提道,使者一行人来到边塞,食用粱米八斗、粢米三石、羊两头,饮酒二石,盐、豉各一斗,一共花费1470钱;肩水金关共有吏27名,每人均摊55钱。研究表明,这次分摊发生在西汉昭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这或许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餐费“AA制”记录了。
(摘自《解放日报》 许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