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2024-01-06 20:42汪卓锐吴策思赵常琼李圆圆
云南农业科技 2023年5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用地农业

张 平,汪卓锐,吴策思,赵常琼,李圆圆

(1. 云南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云南 昆明 650233;2.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云南 昆明 650031)

1 云南省农业企业发展情况

1.1 农业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

2021 年,全省农业企业达74983 户,同比增长7.95%;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6394 户,同比增长13.67%。2021 年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13505 户,超额完成了2021 年度的农业市场主体培育任务。

1.2 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021 年,全省龙头企业5221 户,同比增长17.59%,销售收入3712 亿元,同比增长11%。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58 户,居全国17 位,已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021 户(数量位居西南5 省第1 位)。

1.3 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取得积极进展

2020 年底,全省农业科技贡献率60%,达全国平均水平;龙头企业拥有农业科技人员1.18 万人(户均3 人),科技研发投入8.11 亿元。如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托科研院校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省农科院花卉研究所等科研院校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品种选育、良种培育、成果转化、林下经济、栽培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合作,先后承担省部级科技项目10 余项,取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20 余项、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10 个。

1.4 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持续巩固扩大烟草、茶叶、花卉、蔬菜(含食用菌)、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畜牧业等产业规模优势,花卉、蔬菜、肉牛等优势特色产业纳入国家产业集群重点建设项目,茶叶全产业链重点链进入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建设名单。云花已形成科研、生产、加工、交易和社会化配套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体系,斗南花卉市场已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大花卉交易中心,是亚洲乃至世界鲜切花的风向标。

2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1 龙头企业带动不强

云南省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0 亿元以上、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只有39 户和468 户,不到全省龙头企业总数的1/100 和1/10,只有四川省的64%和78%。

2.2 农业企业退出新设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省农业企业退出新设比49 ∶100,高于全省同期企业退出新设比40 ∶100。据农业民营企业问卷调查,606 家受访农业民营企业中,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成本增加、融资成本和用工成本上升等原因,522 家企业反映经营成本上升,占比86.14%;287 家企业用工规模有所下降,占比47.36%;部分企业由于订单客户流失、现金流紧张、合同面临违约风险不能正常履行等原因,生产经营困难。

2.3 资源要素瓶颈依然存在

一是用地难。各地均反映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项目用地指标不足。山东金锣集团于2020 年4 月在红河弥勒开工建设年屠宰200 万头生猪、年出栏30 万头生猪养殖及肉制品深加工项目,但至今未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无法办理建设规划、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书。二是融资难。受信贷管理体制及抵押担保等“门槛”的制约,农业企业有效抵押资产少,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老大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治,制约企业发展。三是缺人才。企业普遍反映,农业企业人才流动大,多数农业企业好不容易培养了一批农业人员,可经营几年后能留住的很少。部分企业反映,随着企业经营规模扩大,最缺的就是农业经营管理型人才。

3 对策建议

3.1 深入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一是建立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结合2021 年各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际,从省级、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等四级逐级分解任务目标,细化对策措施;二是强化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监测和调度机制,建立全省农业企业“一张图”,清晰掌握农业企业的数量、地域和产业分布,及时了解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深入分析农业企业退出新设比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原因,采取对应措施,推进“个转企”“小升规”。

3.2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围绕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和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建立高水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瞄准国内外高端市场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共性关键性技术研发,组织实施营养功能成分提取技术研究,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功能性食品。搭建农产品加工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信息咨询服务平台,促进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科技研发与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有效对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3.3 继续做好政策性减费和奖补为农企减负

一是继续加大对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冷藏初加工、冷链物流和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支持政策力度;二是研究适当降低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获得政策奖补所需要的投资门槛,以便一些投资额度不大,但前景好的优质项目得到支持;三是严格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研究扩大执行农产品加工优惠电价的企业名单,切实降低农业企业的实际经营负担。

3.4 强化对农业企业金融支持

加强与省金融办、云南银保监督局和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建机制、搭平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农业企业信贷投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支持正常经营的企业融资周转“无缝对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推广运用“一部手机云企贷”。“十四五”期间,每年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签署支持农林龙头企业专项贷款金融服务书,涉农企业贷款每年不低于300 亿元。

3.5 保障农业企业用地需求

按照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要求,落实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农业产业的企业发展用地政策。完善农业企业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年度指标优先安排。盘活农村存量土地,允许通过村庄整治、闲置宅基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复垦整理等措施,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腾退的集体建设用地支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优先发展。

3.6 强化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服务

提高企业的科技运用水平。组织云南省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农业部的区域经济合作洽谈会和技术对接活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采取院企共建科技研发中心,加大研发队伍及研发投入,提升加工技术水平和适用技术应用水平。

3.7 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把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抓手,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向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链“链主”集聚,发挥其资本优势、经营优势和品牌优势,建立集聚、集合优势,助力重点产业集群化发展壮大。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等涉农相关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业全产业重点链所在县(市)、乡(镇)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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