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华 洪 攀 史言信
[提要]企业ESG表现是实现“双碳”目标、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对提升企业绿色创新能力甚为关键。本文基于2011-2019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样本,实证检验ESG表现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企业ESG表现能够增强企业绿色创新,对绿色实用专利创新表现出更显著的正向影响;企业ESG表现对于非国有企业绿色创新提升作用明显强于国有企业,对于成熟期企业绿色创新影响强于成长期和衰退期;ESG表现通过降低企业资金成本、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来提升企业绿色创新能力,并且ESG表现会对企业未来生产绩效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
科技创新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对于提升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发挥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我国坚持自主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企业作为经济运行微观主体,如何利用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契机,在自主创新中推进自身转型,关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企业绿色创新不仅反映其技术创新能力,也彰显组织管理变革方向,更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环保意识逐步得到增强,生态环境质量趋于改善,企业应当顺此良好发展势头,用好科技创新引领发展利器,在推进绿色创新上有所作为,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企业智慧”,为创新能力提升提供“中国方案”。然而,从实践层面看,我国依然存在绿色转型积极性不高、绿色创新能力不强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少企业仍处粗放式增长阶段,长期以来形成对传统要素投入的路径依赖,其绿色创新水平较低,短期内寻求技术上的突破显得道阻且长。再则,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需要耗费大量资金,而绿色专利技术从“结果”到最终产生效益需要较长时间的转化;经济下行时期,企业无力或者不愿进行绿色研发,中小企业更是难以承受巨大的财务压力,被迫放弃绿色发展转型策略。与之相反,在绿色创新发展道路上也涌现出一批优秀企业,它们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深度结合自身特点,立足“美丽中国”远景规划,走出一条绿色引领创新、技术催动变革的发展之路,为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环境协同发展注入新动力。
企业从事绿色创新既为提升自身竞争力之法,又为因应国家创新发展战略使然,既受企业内部治理因素影响,又与企业外部环境紧密攸关。为了反映非财务指标的投资理念,引入ESG表现来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企业ESG表现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涵括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三个维度,该指标倡导环保技术的应用,也关注社会责任的履行及公司结构的治理,将绿色转型与协同发展内嵌其中,与我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高度契合。为了促使企业重视ESG表现,政府制定市场稳定发展的操作框架,推出企业稳健经营的政策措施,形成企业履行ESG责任的良好氛围。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对企业ESG的监管和规制固然重要,而企业只有从ESG履职中获得益处,才能转变为激励企业乐于提升ESG表现的内生动力,进而实现不同市场主体“共赢”局面。ESG表现是否有助于提升企业绿色创新,二者之间存在怎样的影响机理,值得进一步探讨。
由于ESG指标意蕴多维,具有典型的综合性特征,愈来愈多的企业在关注自身ESG表现时,将其纳入企业战略规划和营运管理问题的考量。已有研究聚焦ESG表现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尤为关切ESG表现与生产经营、企业绩效、投资效率等层面,但研究结论却并非完全一致。作为生产单元的企业,受到资源约束条件的限制,履行ESG职责必然扩大对环境、社会责任的支出,不但直接增加生产成本,更对创新投资产生资源挤占效应,企业生产经营将遭受负向冲击(Atan et al,2018)[1]。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发现,企业在ESG投入帮助管理层树立良好形象,为提高企业声誉带来正向外部效应,但也增加管理层利用职务攫取利益、建立商业帝国的机会,甚至可能异化为管理层“自利”的工具(高勇强等,2012;[2]权小锋等,2015[3])。因此,在资源约束论看来,ESG被视为阻碍企业发展的因素,对ESG的投入额外地消耗了企业资源,总体上会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向影响(Broadstock et al,2020)[4]。
然而,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研究得出与之不同的结论,ESG表现会对企业未来发展产生长效的激励作用。企业履行ESG责任会产生资源“虹吸效应”,企业对环境、社会之承诺既是国家鼓励和扶持的方向,也可降低企业和银行、企业和上下游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未来发展中更易得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支持,能够在资源获取方面形成比较优势(邱牧远等,2019;[5]Anwar &Malik,2020[6])。此外,企业履行ESG责任会在行业内部形成“强监督”。相较于其他企业,那些ESG表现优异的企业总会吸引更多来自内部的关注,也常常被监管层树为行业标杆,对于企业强化信息披露、降低融资约束、提高投资效率、提升企业绩效均发挥着显著的正向作用(沈洪涛和马正彪,2014;[7]Samet &Jarboui,2017;[8]王双进等,2022[9])。
有关企业绿色创新的研究基于微观视角,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一是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现有文献通过准自然实验方法,探讨环境规制工具、强制性信息披露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潜在影响,大多围绕清洁产业政策、环境技术变革、政策不确定性等展开研究(高翔等,2021;[10]万攀兵等,2021;[11]刘兴华等,2022[12])。二是企业绿色创新的发展路径。此类研究基于资源依赖理论,从价值共创视角剖析利益相关者诉求,研判不同市场主体绿色合作及绿色产品带来的价值增值服务,进而提出企业绿色创新的演化路径(王琳等,2020)[13]。三是企业的绿色创新和绿色转型。相关研究从产业经济出发,聚焦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探究企业环保意识增强、产业链上下游整合、企业生产方式转型及企业绿色创新能力提升等(马卫等,2022;[14]郭丕斌等,2021[15])。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分别就ESG表现、企业绿色创新进行了研讨,二者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联系,或者说企业履行ESG责任与其绿色创新是否有关?如果有关,其影响程度会是如何,存在怎样的传导路径和影响机理?本文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证研究,可能的边际贡献有:拓展企业ESG的研究边界,将原有研究范围从ESG与投资效率、企业绩效之关系,扩至ESG与企业绿色创新这一细分领域,某种意义上可视为对已有研究的延伸。企业绿色创新内涵丰富,研究视角多元,本文选择企业ESG作为研究切入点,既深化企业绿色创新的内容,又对现有研究进行有益的补充。在“双碳”目标下着力建设“美丽中国”,积极推进绿色创新具有很强的现实意蕴,ESG表现能否促进企业绿色创新需要进一步加以检验。本文拟剖析企业ESG表现对绿色创新活动的影响机制,实证检验ESG表现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为相关政策措施提供理论依据,也为ESG助力企业绿色创新提供实践参考。
绿色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对塑造竞争优势、提升管理能力具有决定性作用,也是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源动力。从作用机理和传导渠道看,ESG表现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呈现纷繁复杂的关系。
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核心要义,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人力物力。企业研发具有很大的风险,为了保护自身机密和减少负外部性,企业在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时存在一定的“隐匿”倾向,加剧了企业与投资者、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导致投资者事前不能对企业创新投资活动给予客观评判,事后也难以进行合理有效监督。出于降低自身风险的考量,外部投资者会减少资金供给或寻求更高的风险溢价,其结果必然增大企业融资约束,进而对企业创新产生负面影响。基于风险规避的信息不对称演化出融资约束,对企业创新能力形成巨大桎梏(鞠晓生等,2013)[16],而且,由其引发的委托代理问题仍然制约着企业的投资活动。管理层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出的相关决策很可能会忽视股东的利益,加之有效监督的缺失致使管理层决策“随意化”,投资行为出现一定的盲目性,进而降低企业的投资效率,抑制企业的研发创新。
尽管企业创新能力参差不齐,创新意愿亦各不相同,已有研究试图从不同视角探讨企业创新影响机制与创新能力提升路径,但国家当前出台相关文件鼓励企业绿色创新、推动绿色转型已是不争的事实。作为未来经济发展主攻方向,企业开展绿色创新、实现创新能力提升既是响应国家政策、加强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更是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竞争力提升的关键环节。ESG是一项囊括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综合性指标,履行ESG责任意味着企业会将生产经营过程的相关信息尽可能对外界进行披露,以此向市场传递树立良好形象、提升企业声誉的积极信号。
企业履行ESG责任,本质上是企业信息披露的过程。企业为了树立良好形象,会按照监管要求对外披露相关信息,这有助于投资者通过ESG获取企业真实“画像”,减少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增强资金的可获得性(Hung et al,2013;[17]Gao et al,2016[18]),发挥ESG履职所产生的正向“声誉效应”。信号传递理论认为,自愿披露制度条件下,投资者不仅关切企业财务信息,对于企业非财务信息的关注度与日俱增。企业非财务信息表现不佳,很可能意味着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或不确定性,若不能履行ESG责任,容易被市场解读为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或公司治理层面有瑕疵,当企业不对外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极有可能意味着企业面临较高的环境规制成本,或在环保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吕峻和焦淑艳,2011)[19]。
相较于企业财务信息,ESG涵括的信息更全、覆盖面更广、指标更科学,具有多维综合的特点,包括企业发展“数量”和“质量”层级,较好地克服了传统财务信息披露忽视发展“质量”的问题。企业履行ESG责任,向外部传递着更多的非财务相关信息,便于利益相关方综合企业已有财务、非财务信息,全面系统准确地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融资决策进行评估。若外部利益相关方能够详尽掌握企业内部信息,会增加投资者的事前监督行为,降低风险感知而减少逆向选择的发生,也可强化投资者事后检查行为,削减资金成本而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与未披露ESG信息企业相比,履行ESG责任会增加企业额外的投入,但也能展示出企业更优秀的经营能力、更健全的制衡能力和更长期的发展能力(沈洪涛,2007)[20]。
从目标实施层面看,ESG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强化社会责任担当,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吻合,亦与绿色创新行为高度同源,表现为对企业长期价值的追求,两者在确保目标实现上可“同向同行”。企业履行ESG责任表明愿意为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付出更多资金和精力,理应获得产业政策扶持和政府资金补贴,也能通过吸引外部投资者来改善企业融资状况,使其获得更为灵活的财务弹性,为企业绿色创新行为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李姝和谢晓嫣,2014;[21]王竹泉等,2021[22])。从优化资源配置考虑,履职ESG所获取的政府补贴不仅为企业绿色创新带来研发资金,而且为企业绿色转型指明了发展方向(Bai et al,2019)[23],更重要的是,政府补贴可以产生“告示效应”,发放对象即为ESG表现和绿色创新被认可的企业,一旦企业被赋予优秀企业“标签”,外部资源便会源源不断地涌入,对于弥补资金缺口、推动绿色创新都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杨洋等,2015)[24]。综上,企业ESG责任能够弥补投资者信息不对称劣势,释放更多的积极信号,提升企业绿色创新能力。
H1:ESG表现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绿色创新能力。
绿色创新是企业为了保护环境而对产品、技术以及生产过程的变革,相较于一般性创新活动,绿色创新具有双重外部性:一是创新知识产权的溢出性会提高企业创新风险,增大企业创新失败的概率;二是环境负外部性会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增加企业环境治理资金(蔡乌赶和李青青,2019)[25]。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严格的环境规制与环境税将增加企业在环保和排污上的资金投放,企业为了达到监管要求需要额外付出更多的成本,一定程度上会对绿色创新投资产生“挤出效应”(Palmer et al,1995;[26]Petroni et al,2019[27])。企业履行ESG责任需要承受更多的环境改善支出,受融资约束限制必然挤占绿色创新投入,并且此项支出具有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对于企业捉襟见肘的财力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企业创新技术从投产应用到产生节能减排效果,再到提升经营绩效,需要经历较长时间;可是企业履行ESG责任又要面临巨大的业绩压力,两相权衡可能导致企业放弃高投入、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的绿色创新项目。在此过程中,政府对环境的监管甚为重要,适度的环境监管能够增强企业创新,过度的环境监管易使创新收益无法抵减环境监管带来的成本,进而抑制企业创新能力(Zhao &Sun,2016)[28]。此外,履行ESG责任会使企业生产经营持续承压,削弱了绿色创新的积极性。政府制定严格的环保措施,其初衷是为了增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也会增大企业获取政府补贴的难度,削弱政府补贴对于企业绿色创新的正向激励作用(Féres &Reynaud,2012)[29]。企业将资金倾注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项目,短期经营压力不断加大,但其最终效果需要历经较长时间才能显现,因此,长期的资金压力上升会导致企业为满足环保标准削减生产,对企业绿色创新仍然会形成阻碍(李玲等,2012)[30]。
从管理层自利动机视角看,企业公布ESG相关信息并非真正出于履行环境、社会责任之义务,而是为了实现其他目的而被迫采用的一种“粉饰工具”,这非但不能促进绿色创新,相反还会产生不利影响。首先,企业可能会将自己塑造成履行ESG责任的“优质企业”形象,以此粉饰生产经营过程存在的诸多问题。企业履行ESG责任,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来满足绿色研发和环境技术设备条件,极有可能牺牲短期生产效率,而象征性地选择承担ESG责任不但为企业赢得良好口碑,还能以最小的环境支出收获更高的效益(邹洁等,2015)[31]。其次,在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履行ESG责任呈现出典型的非线性特征。受限于环境和社会责任等层面的投资压力,只有当企业经营稳定、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才会有能力、有动力去承担ESG责任;企业进入高速成长阶段,资金需求量大,技术处于瓶颈期,其绿色研发创新面临内生动力不强的问题。最后,部分企业履行ESG责任是出于外界压力而非自身积极主动作为。当前,环境保护、绿色转型成为经济发展主基调,有的企业履行ESG责任并非出于自身发展转型考量,而是迫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及相关媒体舆论的压力,企业寄望于通过履行ESG责任来达到塑造口碑、引导宣传的效果。综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2:ESG表现会抑制企业绿色创新。
本文主要研究履行ESG责任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企业ESG表现来自彭博数据中心,企业创新数据来自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室平台(CNRDS),该平台公布了A股上市公司绿色发明专利、绿色实用新型专利信息,笔者将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专利绿色分类清单”进行匹配,主要关注绿色发明专利和绿色实用新型专利两个细分种类。
其余微观企业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以A股上市非金融企业为样本,时间跨度为2011-2019年,并进行如下处理:剔除数据缺失、异常值、不连续的企业样本;剔除B股、H股及当年IPO上市企业样本;剔除ST企业、PT企业样本。宏观经济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并对所有宏微观数据进行缩尾处理。
1.被解释变量。本文选取被解释变量基于以下两个维度:一是总量维度,参考黎文靖等(2016)[32],选取企业绿色专利(ZLZS)为总量维度的被解释变量。二是结构维度,在三种类型专利中,外观设计为产品的美感设计,而发明、实用新型为产品层面的新技术方案,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甚大,故选取绿色发明专利(FMZL)、绿色实用新型专利(SYZL)为结构维度的被解释变量,分别指向企业绿色创新的“质”与“量”。虑及绿色专利、绿色发明专利、绿色实用新型专利存在数量为0的情形,对上述三项指标加1并进行对数化处理。
2.解释变量。本文的解释变量为企业ESG评分,为了降低数据偏态影响,在实证分析时对该指标进行对数化处理。
3.控制变量。企业绿色创新不仅与公司治理结构紧密联系,还与其所处外部环境密切相关。为了控制其他因素的影响,借鉴温素彬等(2008)[33]、王波等(2022)[34],本文选取以下微观企业和宏观经济的控制变量,变量含义及其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
为了研究ESG责任对于企业绿色创新是否产生影响,本文建立如下基准模型:
Patenti,t=β0+β1ESGi,t-1+β2Xi,t+IND+YEAR+εi,t
(1)
模型(1)中,i表示企业,t表示时间,Patenti,t包含企业的总量绿色专利(ZLZS)、绿色发明专利(FMZL)、绿色实用新型专利(SYZL)三项内容;ESGi,t-1为企业ESG表现,回归中采用滞后一期进行处理;Xi,t为控制变量集合,为了缓解变量遗漏问题,在模型中加入行业和年份两类虚拟变量IND、YEAR;需着重关注回归系数β1,若β1>0,表明企业履行ESG责任能够显著增强企业绿色创新能力。
本文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ZLZS最大值为5.407,最小值为0,均值为1.318,说明不同企业的绿色专利数量存在一定差距;FMZL最大值为4.977,最小值为0,SYZL最大值为4.533,最小值为0,不同企业的绿色发明专利、绿色实用新型专利之间的差距明显。企业ESG评分最大值为3.798,最小值为2.335,企业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维度履职指标的差距不大。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为了验证ESG责任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的影响,对模型(1)进行回归,表3报告了相应的回归结果。表3列(1)-(3)显示,无论企业绿色专利(ZLZS),还是绿色实用新型专利(SYZL),ESG表现的回归结果均显著为正,且系数分别为0.167和0.196,对绿色发明专利(FMZL)的回归结果为正但不显著,表明企业履行ESG责任可以显著提升绿色专利、绿色实用新型专利的研发能力,由于绿色发明专利研发难度大、周期长,企业履行ESG责任对其影响相对较小,综上研究基本验证了假设1。此外,企业规模、货币资金的系数显著为正,企业规模越大能汇聚更强的研发队伍,货币性资金越多愈有利于提供研发资金,两者叠加影响致使研发力量剧增,造就了利好企业绿色创新的基本条件。
表3 ESG与企业绿色创新回归结果
为了保证研究结论稳健可靠,本文采用以下方法考察履行ESG责任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
为了避免核心结论受反向因果关系的干扰,本文选取同一行业、同一年度企业ESG表现的均值(ESGM)和ESG表现滞后两期(ESG(-2))作为工具变量,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结果见表4。两种工具变量法的结果均表明,第一阶段的估计结果均显著为正,且通过弱工具变量检验(F值均大于20);第二阶段中ESG(-1)估计结果在ZLZS和SYZL中依然显著为正,在FMZL中则不显著,基于工具变量法的研究很好地验证了履行ESG责任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促进作用的结论。
表4 ESG与企业绿色创新回归结果(工具变量法)
为了减少潜在遗漏变量的影响,在稳健性检验中增加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履行ESG责任对企业绿色专利、绿色实用新型专利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结论依然稳健可靠。
表5 ESG与企业绿色创新回归结果(个体固定效应)
在稳健性检验中,采用更换解释变量的做法,使用润灵数据库披露的ESG评分,对模型进行回归,结果见表6,企业ESG表现仍然对企业绿色专利、绿色实用新型专利显著为正,本文分析结果具有很强的稳健性。
表6 ESG与企业绿色创新回归结果(替换解释变量)
2015年,我国开始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项外生冲击,新《环境保护法》对于企业ESG相关投资和绿色创新行为均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将企业样本以2015年为界进行划分,对比《环境保护法》实施前后的回归结果,以排除相关政策的干扰,具体结果见表7。不难看出,《环境保护法》实施前后,ESG表现对企业绿色创新(ZLZS、SYZL)的影响显著为正,且实施后回归系数的绝对值更大,说明《环境保护法》对于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故子样本回归结果支持了前述研究结论。
表7 ESG与企业绿色创新回归结果(子样本)
不同的企业或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一样的经营目标,其创新动机也存在差别。为了检验企业ESG表现对绿色创新影响是否存在产权异质性,以企业绿色创新为被解释变量,将企业ESG表现与企业性质Soe交互项引入模型,当企业性质为国企则Soe取值为1,否则为0,回归结果见表8。由表8可以看出,ESG(-1)*Soe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表明ESG表现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提升作用在国有企业表现较弱,在非国有企业则表现更强。
表8 ESG与企业绿色创新回归结果(产权异质性)
究其原因,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履行ESG责任具有不同的内在动因。非国有企业具有强烈的盈利动机,试图通过ESG表现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藉此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能力,获取更持续稳定的经济回报;国有企业则较为关注社会影响,履行ESG责任的主要目的并非经济绩效,而更倾向于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在政策动因中开展实践,考量能否在环境、社会责任方面产生影响。ESG实践最终目标的差异性使得非国有企业履行ESG责任对绿色创新发挥更为显著的正向激励作用。
此外,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相较之下,非国有企业没有此种天然优势,需要披露更多财务与非财务信息以获取银行资金,履行ESG责任恰好能够获取政府、银行及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和支持,履行ESG责任对于非国有企业提升绿色创新的效果更加明显。在外界看来,国有企业本身就必须要承担更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市场主体对于国有企业履行ESG责任存在较高的预期,而非国有企业则不然,通过履行ESG责任会给非国企塑造更好的社会形象。因此,国有企业提升ESG责任对于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显然低于非国有企业。
企业履行ESG责任与进行绿色创新,均要以一定的资金技术为支撑,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企业具有不同的组织经营特征,面临的融资约束也各不相同,在成长期阶段,企业的融资约束最为严厉(黄宏斌等,2016)[35],因此,ESG表现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在不同生命周期就会存在差异。借鉴Dickinson(2011)[36],本文将企业生命周期分为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三个阶段,分别对处于不同阶段的样本进行回归,以探究企业ESG表现对绿色创新影响在生命周期上的异质性,结果如表9所示。
表9 ESG与企业绿色创新回归结果(生命周期异质性)
表9(1)-(9)列显示,企业ESG表现对于成长期、衰退期的绿色创新影响较弱,对于成熟期的绿色创新则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企业的绿色研发创新本身兼具风险和不确定性,需要耗费较多的资金投入,成长期企业自身面临资金短缺境况,履行ESG责任会对企业研发创新形成“挤出”,即使履行ESG责任能产生良好的声誉效应,仍然很难改变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故回归结果并不显著。成熟期企业拥有稳定的现金流,自身面临的融资约束较低,能为绿色研发奠定良好的经济基础,况且企业绿色创新既能得到产业政策的扶持,使企业在长时间保持竞争力,履行ESG责任还能为企业贴上环保绿色“标签”,良好的声誉对企业生产经营、绿色创新发展都会带来诸多益处,成熟期企业有能力进行ESG投资,也理应享受到ESG表现对绿色创新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衰退期企业市场萎缩,生产经营规模不断缩小,自身面临的融资约束较大,虽然前期生产经营为企业累积了部分现金流,但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使得企业缺乏进行ESG投资的内在动机,因此,衰退期企业ESG责任对绿色创新影响并不明显。
如前所述,履行ESG责任能够产生明显的声誉效应,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来增强企业绿色创新。为了检验融资约束在企业ESG责任与绿色创新之间的渠道效应,借鉴温忠麟等(2004)[37],建立以下模型:
Mi,t=β0+β1ESGi,t-1+β2Xi,t+IND+YEAR+εi,t
(2)
Patenti,t=β0+β1ESGi,t-1+β2Mi,t+β3Xi,t+IND+YEAR+εi,t
(3)
其中,Mi,t代表中介变量,本文主要从两方面选取企业融资约束代理变量:一是参考余明桂等(2019)[38],采用传统的SA指数来衡量企业融资约束;二是由于企业将资金用于ESG项目会产生正向声誉效应,同时ESG责任能够获得更多的政策性扶持,变相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借鉴陈汉文和周中胜(2014)[39],采用利息支出与企业债务总额之比(Loan_int)衡量企业债务资金成本,Xi,t为控制变量集合,同时在模型中加入行业和年份虚拟变量IND、YEAR。
由表10可知,在列(1)和列(5)中,ESG对SA指数、Loan_int的影响显著为负,表明企业ESG表现能够显著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融资约束。结合列(2)-(4)和列(6)-(8),ESG表现能够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进而推动企业绿色专利和绿色新型实用专利的提升,对于绿色发明专利的影响则相对有限,这与前述基准回归结果也相互吻合。显然,中介效应检验进一步佐证了ESG表现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通过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推动企业绿色创新的传导路径。
表10 ESG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渠道检验
已有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对于改善企业财务绩效具有显著影响,本文前述研究亦证实企业履行ESG责任能够增强企业绿色创新能力,但是否会对企业未来财务绩效产生影响以及产生怎样影响值得深究。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的方法很多,本文参照叶陈刚等(2016)[40],剔除盈余管理之后,以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UnEBIT)和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企业财务绩效的衡量指标,分别对其进行回归,结果如表11所示。
表11 ESG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经济效果检验
由表11可知,ESG表现对不同时期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表现为:ESG表现对当期企业财务绩效的改善作用不够明显,采用UnEBIT指标,ESG回归系数为0.0003,产生较小的改善效应;若改用ROE指标,ESG回归系数为-0.0004,产生微弱的恶化效应,概因履行ESG职责“挤出”其他投资活动,致使企业当期盈利状况出现下滑。但是,从第二期开始,ESG对UnEBIT的回归系数升至0.008,ESG表现所产生的激励作用开始逐步显现,对企业财务绩效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到第三期,此种影响就愈加强烈,ESG对UnEBIT的回归系数为0.102,对ROE的回归系数则由负变正。因此,短期内,企业ESG表现可能对生产经营产生负向作用,主要体现在ESG投资会挤占其他资金支出,但从长远看,ESG投资对于企业经济绩效提升会产生正向促进作用,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持续深远的影响。
企业绿色创新是现代企业转型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意义重大。ESG表现作为一项综合性指标,在助力企业绿色创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着积极作用。本文以2011-2019年A股上市非金融企业为样本,实证检验了ESG表现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ESG表现能够推动企业绿色创新,并且对绿色实用新型专利的影响更为显著。ESG表现对不同类型企业以及处于不同生命周期企业的影响呈现异质性特征,企业ESG表现对于非国有企业绿色创新提升作用明显强于国有企业,对于成熟期企业绿色创新影响强于成长期和衰退期。企业ESG表现提升能够显著降低企业资金成本、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进而提升企业的绿色创新能力;拓展性研究表明,履行ESG责任能够对企业未来财务绩效产生持续稳定的正向影响。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是积极践行ESG责任担当,充分发挥ESG对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企业是经济运行微观主体,承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企业应将自身发展与责任担当统一起来,认真践行ESG责任,努力提升ESG表现。良好的ESG表现可以降低企业资金成本、缓解融资约束,促进企业绿色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在生产经营、产品研发、项目投资中始终将ESG理念贯彻其中,树立环境保护理念意识,勇担绿色发展社会责任,打造创新发展、绿色崛起的企业文化。
二是着力做好ESG顶层设计,健全完善企业ESG评价制度体系。发挥ESG指挥棒作用,依据企业ESG表现建立相应的奖励或惩罚制度,通过设立红黑名单、ESG责任清单乃至推出奖惩措施,完善现行的ESG评价制度体系。对于认真履职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贷款优惠以及其他方面的奖励;对于履职不力的企业,则从财税、金融、惩处层面多措并举,加大企业的环境治理和社会责任成本。此外,还要合理引导、积极带动企业自觉、自愿和认真履行ESG信息披露义务,为外部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作出有效决策打开“方便之门”。
三是适度引入市场监督力量,不断强化外部投资者的监督功能。对企业而言,外部投资者是ESG信息披露的推动者,企业ESG表现向外界传递出非财务信息,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便于投资者合理分析和决策。传统信息披露强调财务信息,对企业非财务信息的关注不够,媒体和分析师等市场力量在引导投资决策上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双碳”和“美丽中国”建设背景下,投资者应履行外部监督智能,督促企业重视ESG理念,在对投资对象进行抉择时,既要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也要将环境、社会责任纳入考核范围,推动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重塑经营管理体系,合理控制财务风险,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