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等(3 则)

2024-01-03 09:30
浙江人大 2023年12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枫桥纠纷

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刘文郡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需要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来到“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调研,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更加突出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应围绕重点工作,持续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并将其上升为制度机制。

平台载体是解决人往哪里去、力往哪里聚、劲往哪里使等问题的重要渠道。无论是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还是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都需要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搭建好平台载体。抓住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着力点,在系统化、专业化、成果化上狠下功夫,打造一批富有凝聚力和影响力的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才能更好帮助群众解决现实难题。

继续加强社会治理,必须面向市域、乡村新领域。要围绕全周期动态治理、全方位依法治理、全要素智慧治理,加快建设人民城市,聚力打造“人民建”“为人民”的“人民之城”。北京市朝阳区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湖南省长沙市打造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广东省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等,都是有益的探索实践。可借助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等具体举措,接续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走深走实。此外,还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有力抓手,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乡村塑形铸魂,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就能不断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奖励促保护 以保护促创新

张 萍

11 月21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省共建知识产权强省推进会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大会颁发了第一届省知识产权奖。省知识产权奖是我省在全国率先设立的首个省级政府知识产权综合奖项,也是全国唯一涵盖知识产权全门类、“创运保管服”全链条的知识产权领域省政府奖。这一“首个”“唯一”奖项的设立,释放了以奖励促保护、以保护促创新的鲜明信号,有利于加快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不断凸显,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不可或缺的动能。

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认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用更具力度的举措推动全社会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是“肉眼可见”的。不久前,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要情通报会公布,浙江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为86.02 分,创历史最高水平,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成绩背后,是对保护知识产权孜孜不倦的努力。

创新人才 中新社/图

如今回看,浙江在行政保护、重点保护、源头保护、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企业的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效益等方面积极首创和完善各项制度,有效加快构建起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些新举措有效回应了新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比如,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改革,使得浙江数字经济专利近四年年均增长27.8%,增速居全国第一,有力支撑了全省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在全国率先设立并完成第一届省知识产权奖的评选,则为高价值知识产权激励再添一把火。

对创新二字的渴求,始终充盈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全过程。观察首届省知识产权奖获奖名单,会发现评选突出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创新发展,获奖者涵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个人等多类创新主体,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密切相关,与浙江三个“一号工程”紧密呼应,与浙江的产业提升规划同频共振。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浙江要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不断深入实践探索,全方位保护好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发展的关键要素,让知识产权更好地支撑创新发展,浙江要自觉地扛起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责任担当,以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更好地促进对内激发创新、对外扩大开放,才能更好地实现科技创新走在前、高质量发展走在前。

化解“加梯”纠纷让群众更安居

林楠特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深刻变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成为广大城市家庭,尤其是有老年人、婴幼儿、残疾人家庭的迫切需求。但在“加梯”过程中,邻里之间因需求和利益不同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11 月8 日联合发布了11 个涉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典型案例,明确规则,促进相关纠纷妥善化解,以法治力量保障人民幸福安居。

从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看,有的低楼层业主以影响其采光、通风、隐私、房屋安全等为由反对加装电梯,甚至对施工场所进行阻挠和破坏,从而引发纠纷;有的因协议中未对电梯运行费用、维保费用以及安全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继而产生矛盾。这些矛盾纠纷大都发生在邻里之间,且法理、情理错综复杂。

司法是解决社会争议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平衡好各方利益,妥善化解相关纠纷,不仅关系到纠纷双方的权益保障,而且关系到老弱人群的安全便利出行,也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和担当。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司法机关坚持德法融合、情理结合,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寻求加装电梯“最大公约数”的积极作为。如在一起纠纷案件中,法院找准问题解决的突破口,做好正面引导,通过多次调解解开当事人心结,促使双方重新商定施工方案,并确定对被告房屋安全进行动态监测。这种调解方式程序简单、成本低、效果好,为同类矛盾化解提供了解纷思路。

面对加装电梯可能带来的矛盾纠纷,既需要有关部门明确规则,通力协作,形成法治合力,加强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也需要社区基层组织、基层党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力量发挥作用,引导居民最大程度形成共识;还需要每位居民弘扬与邻为善等传统美德,以让为先、以和为贵,共同营造友善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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