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敏,吴 昕
(郑州大学 a.汉字传承传播与教育研究中心;b.文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古今字”是传统的训诂学术语,从其学史研究链条看,自汉至清,其内涵义传承稳定,但不同阶段各有特点。自汉至唐,大都认为“古今字”以解决文献阅读障碍为目的;宋以后的大型字典辞书中,“古今字”开始突破具体语境义,进入对用字现象的类聚整理;清代学者的“古今字”研究有了更明确的理论意识,开始关注一般用字规律的探求。到了近现代,特别是当代,“古今字”研究有关问题讨论之热烈,是清代以前任何时代都无法比拟的,主要集中在“古今字”的性质内涵和相关概念辨析两个方面。其中有关其“性质内涵义”出现了“同名异实”现象:一类传承古代的“古今字”观念,认为其内涵义为“记录同一词义的古今不同用字”①,主要以陆锡兴、裘锡圭、詹鄞鑫、杨润陆等学者为代表,可以称之为“用字观”;另一类则认为自清代王筠起,“古今字”研究已发生转向,“古今字”是文字学术语,讨论文字的孳乳和分化问题,此类观点以洪成玉为代表,认为清代“古今字的含义开始渐趋一致,定位于分别字”,可以称之为“造字观”[1]94。
在“古今字”内涵流变的轨迹中,民国时期的“古今字”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以章太炎、黄侃、杨树达、胡吉宣、林义光等为代表。章太炎、黄侃继承清代朴学的优良传统,人称“乾嘉以来小学的集大成者”“传统语言文字学的承前启后人”。其学术既是传统“小学”独立于经学的“终结”,也为现代语言文字学拉开序幕。他们的语言文字学观点对后人影响深远,今人对其“古今字”观曾有评述,本文以此为参照,以杨树达、胡吉宣的“古今字”为对象,结合现代学者对晚清民国时期学者“古今字”观的评价,进一步考察民国时期中国语言学史上这一承前启后的历史阶段中“古今字”术语的真正内涵及其对现代的影响。
有关杨树达的“古今字”,学界目前主要有以下看法。
胡培俊(1988):“杨树达先生着重探讨了‘加旁字’的特点。这些都使我们对古今字概念有了新的认识。”[2]
洪成玉(2009):“古今字中的今字,也是通常所说的后起字或后制字,即以古字的形体为基础后造的字。因此,清代以来,在论及古今字时,也常常称之为后制字或后起字……杨树达的《积微居小学述林》,其中有一篇专门讨论后起字的,一连举了五十一组例字。”[1]99
卞仁海(2007):“杨树达有明确的古今字观念……‘初文’和‘后起加旁字’、‘后起形声字’就是古今字的关系……杨氏发现并利用的古今字在《文字初义不属初形属后起字考》和《文字中的加旁字》中有较为系统的总结。”[3]
上述各家均认为杨树达的“后起字”“加旁字”反映了其“古今字”的观念,杨树达在《积微居小学述林全编》有“后起字”“加旁字”的专题著述,对“古今字”无具体阐释,下文从语料出发,对杨树达“后起字”“加旁字”“古今字”术语的旨意关系进行分析。
杨树达一般将“后起字”与“初文”对应,在《文字初义不属初形属后起字考》中共列举51 组,选举数例。
(3) 《正部》云:“正,是也……”王静安云:“正以征行为本义,许训是,盖引申之义。”树达按王说是也……延延征皆正之后起加形旁字,却皆据有征行之初义,而正但为邪正之正矣。[4]283
(4) 《止部》云:“止,下基也……”按……趾为止之后起加形旁字,乃俨然据有止之本义,而止仅为行止终止诸义矣。[4]282
例(1)中“各”为初形,初义为“来”,但初形“各”表“各自”,而初义由后起字“”“徦”承担。故“各”和“”“徦”表义各有不同。例(2)中“異”为初形,“戴乃異之加旁字”,占据初义“戴物”,而異专为“异同”之义。例(3)中“正”本义“征行”,但后起加旁字“延延征”表初义“征行”,而“正”表“邪正”。例(4)和例(3)的情况类似。总的来说,初形和后起字所记义项不同。
《文字初义不属初形属后起字考》,顾名思义,即文字初义不属初形而被后起字承担,形成“后起字据初义,初形表他义”的形义交错关系。文中“后起字”聚合51 组,如“丞拯”“甚媅”“豈鼓”“啚鄙”等皆属此类。其中“初形”义和“后起字”记录的词义不同,研究的是词义变化和形体孳乳变易的关系。
“加旁字”是从汉字形体内部结构的角度,即文字的结构层面分析形义之间的关系。杨树达说:
凡字加形旁,往往犯重复之病……一曰同字:如……或已从口,國又从囗;困已从木,梱复从木……二曰同义:如……叜穼二字已从又,探复从手,又手同义;三曰义近:如啬已从来,穑复从禾,禾与来义近。……至于会意形声字加形旁不犯重复者仍有之,如……圭加玉旁为珪,辱加木旁金旁为槈鎒……盖犯复者其常,而不犯者为偶也……加旁字盖六书以外独特之一种字矣。[4]317-318
文中“重复”指原字已具表义构件又累增“同字”(或國)、“同义”(叜)或“近义”(啬穑)构件构成新字,和今人所言的“累增字”相似;“不重复”指增加原字所没有的部件构成新字,如“圭珪”“辱槈鎒”等。
杨树达没有对“古今字”进行集中阐释,我们只能从少数以“古文某”“古字”“今作某”等术语表述之例或他对其他学者的按语中归纳,而且其具体论述中常常是“古字”“后起加旁字”并存,可资比较,如:
俞樾以“古文”“古字”指认了“困—梱”具有“古今字”关系,其“古今字”为“异时同词”之内涵,并用“以某为某”“困梱之为一字”表述“文献用字”及“同词”的观念。杨氏以“俞说是也”赞同其说,而“后起加旁”术语关注的是“困”与“梱”所记意义不同,分别记录“困顿”“门限”之义。
《日部》云:“晋,进也……”树达按许说此字形义皆误。晋字……《魏三字石经》古文作……据字形及字音合考之,晋即箭之初文也……《仪礼·大射仪》云:“幎用锡若絺,缀诸箭。”郑注云:“古文箭作晋。”《周礼·夏官·职方氏》云:“扬州,其利金锡竹箭。”郑注云:“故书箭为晋。”《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云“晋竹十廋”,此皆用晋字本义者。而杜子春注《周礼》,乃曰“晋当为箭”,已不知晋即箭字矣。晋为初字,箭其初义,箭为后起之形声字,占有晋字之初义,而晋皆用为他义矣。[4]297-298
郑玄以“古文某作某”“故书某为某”指认“晋箭”的“古今字”关系,杨氏引之并辅之以文献用例,隐含其“古今字”观与郑玄同。同时说明“晋箭”的“初字和后起字”之关系:“箭”占有初义,而“晋”表他义,初字和后起字是异用关系。
《水部》云:“㳬,囘泉也,从水,旋省声。”今字作漩,通语所谓漩涡也。[4]304
《卩部》云:“卩,瑞信也,象相合之形。”今按以字之形音求之,卩乃厀之初文也。厀下云:“胫头节也。从卩,桼声。”字今作膝[4]301。
以“今作”表明“㳬漩”“厀膝”的古今“同词”关系。
可见,杨树达的“后起字”“加旁字”和其“古今字”并不完全等同。其“古今字”表示“同一意义”,和传统的“古今字”观一致。“后起字”常与“初文”对应,二者记录的不一定是“同词”,而是“后起字据初义,初文表他义”,有时和初文记录同一意义,也主要关注词义和文字形体演变的关系。“加旁字”以汉字的内部结构为立足点,考察文字的形义关系。总之,杨树达的“初文”“后起字”“加旁字”与“古文某”“今作某”类术语并用,“初文”“后起字”“加旁字”等意在阐明文字孳乳关系,与传统术语“古今字”内涵并不完全对应。
胡吉宣在《玉篇校释》中对“古今字”并没有直接论述,为客观理解其“古今字”观,只能通过字例来探求。下文针对当今“古今字”观念的主要关注点,从“是否记录同一义项”“形体是否关联”“‘古今字’和‘分别文’的关系”进行考察。
罗薇《〈玉篇校释〉古今字研究》中整理了《玉篇校释》中古今字1197 组,并对该书中古字今字的形体关系、意义关系、声音关系进行了考察。例如《玉篇校释·木部》“柢”下云:
柢,根也,《切韵》同。《说文》“柢,木根也”,《尔雅》《释言》“柢,本也”,郭注“谓根本”……《诗·节南山》“维周之氐”,毛传“氐,本也”……本书部首“氐”,本也。案,氐柢古今字。(12.2374)②
《氐部》“氐”下云:
《说文》“氐,至也”,《切韵》同……《诗·节南山》“维周之氐”,毛传“氐,本也”,《说文》同。《释言》“氐,本也”,《广雅·释言》“氐,柢也”,《切韵》“柢,根也,亦作氐”。本书木部(166)“柢,根也”。氐柢古今字。(21.4144)
罗薇《〈玉篇校释〉古今字研究》曰:
案:《汉语大词典》对“氐”字的说解为:1.树根。马王堆汉墓帛书乙本《老子·德经》:“是胃﹝深﹞根固氐,长生久视之道也。”2.本,根本。《诗·小雅·节南山》:“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由此可以看出“氐”字本义就是木根。因木根以引申出根本义,后来用增加木旁的“柢”来表示木根的意义,承担了“氐”字的本义。[5]25
罗薇认为“氐”字由本义“木根”引申出“根本”义,后来用增加木旁的“柢”来表示“木根”的意义,承担了“氐”字的本义。“氐”“柢”分别记录“根本”“木根”义,作为一种语言事实的学理分析是没有问题的,但把它作为胡吉宣“古今字”中“今字承担古字的本义”一类可能有失胡氏“古今字”本意。从“柢”下“氐”下“氐柢古今字”的论述可知,胡氏“古今字”中古字今字记录同一义项“树根”。又如《玉篇校释·阜部》“隊”下云:
《尔雅》“隊,落也”,《说文》“隊,从高堕也”,《广雅》“失也”条亦作墜……隊墜古今字。(22.4367)
《土部》“墜”下云:
落也者,字本作“隊”。(2.276)
罗薇《〈玉篇校释〉古今字研究》曰:
“隊”从阜,本义当为从高处落下。……后“隊”又表“百人也”,“落下”义便由“墜”字承担。“墜”记录了“隊”的本义[5]25。
同理,“隊”表“百人”,“墜”表示“坠落”,这是一种客观的学理分析,但将其放在“《玉篇校释》古今字形音义关系”研究中,“隊”“墜”分别表示“百人”“高堕”义恐非胡氏的“古今字”本意。胡氏说解中:“‘隊,落也’亦作墜”“墜,落也,字本作‘隊’”都说明胡氏“隊墜古今字”指“隊墜”记录“坠落”同一义项。
《玉篇校释》中表明“古今字”关系的术语比较复杂,有“某某古今字”的指认形式,也有单举“古”或“今”如“古字”“今字”“本作”“古(今)作”“古某字”等术语。依上述术语为标记词,下面我们据罗薇附录“古今字”字组1197 例对胡吉宣的“古今字”进行考察。汉字记词有本用和借用,相应汉字的使用属性就是本字和借字。胡吉宣指认的“古今字”之间的关系也不外乎本字与本字、本字与借字、借字与借字的关系[6]。
1. 本字与本字
即古字与今字都是记录同词的本字。如:
(1) 夨—侧
《夨部》“夨”下云:“‘倾头也’者,引《说文》文,《切韵》同。……《人部》‘侧’,傍也……《说文》‘夨’从大,象形,甲文作‘’,‘’于头倾之状尤显……夨侧古今字。”(21.4125-4126)
《人部》“侧”下云:“‘傍也’者,《说文》‘侧,旁也’,《广雅·释言》同,《切韵》‘侧,傍侧’。本书‘旁,犹侧也’。夨部曰‘倾头也,今作侧’。……案:夨侧古今字,夨为古文指事,象人倾仄其首。”(3.436)
“夨”“侧”古今字,都是“旁侧”的本字,属于异构本字,其中前者为指事字,后者为形声字。
(2) 誋—忌
《言部》“誋”下云:“誋,渠記反。《礼记》:‘敬誋罔有,择言在躬。’郑玄曰:‘誋之言诫也。’《广雅》:‘誋,告也。’亦为忌字,在心部……引《礼记》为《表记》文,今作忌……《说文》:‘諅,忌也’。今典籍‘誋’皆为‘忌’。”(9.1808)
《说文》:“諅,忌也。从言,其声。《周书》曰:‘上不諅于凶德。’”段注:“諅今书作忌。按宋本《说文》《篇》《韵》皆作‘上不諅于凶德’。”段玉裁指认“諅—忌”是古今字关系。胡吉宣以“今作”指认“誋—忌”为古今字,又以典籍使用情况相呼应,显见其“古今字”观是“用字”观念,今字用形体简单之字形。
(3) 㤅—愛
《心部》“㤅”下云:“攵部:‘愛,仁爱也。’《说文》作‘,行貌’,以㤅为。,息也。《说文》云:‘古文㤅。’《尔雅·释诂》:‘惠,爱也。’本书叀部,‘惠,爱也,仁也。’㤅以隶变写之可作。愛本一字。《说文》泥于偏旁,以从攵而说为行貌,实非也。金文像人张口及伸手之状……伸手者抚揗之也。皆以表爱护之意。小篆讹变手形为心,古文人像或有足形,随分化为愛,见攵部。”(8.1731)
愛,许慎释义为“行貌”,段玉裁、刘心源、马叙伦说法皆类此。胡吉宣不同意《说文》的解释,认为“㤅—愛”一字,都是“仁爱”的本字,“心”“攵”等部件可能是象形的遗留成分。其他如“凵—坎”“舀—搯”“予—抒”“云—雲”,皆属此类。
2. 本字与借字
(1) 覝—廉
《见部》“覝”下云:“覝,陵兼切,察视也。今作廉。”(4.872)
《广部》“廉”下云:“《说文》以廉视为覝字,在见部。”(14.4237)胡吉宣指认了“覝—廉”的古今字关系。《说文·见部》:“覝,察视也。”段注:“密察之视也。《高帝纪》‘廉问’,师古注曰:‘廉,察也。字本作覝。其音同耳。’按:史所谓‘廉察’皆当作‘覝’。廉行而覝废矣。”此字组属于“古今字”类型中的“本字—通假字”,即今字非为本字,反用假借字。其他如“讼—颂”记录“歌赞”、“颂—容”记录“面容”、“湡—虞”记录“湡水”、“宓—密”记录“静安”皆为此类。
《页部》“顷”下云:“‘田百畝为顷’者,古止为畦。后起专字为‘’。田部(50),‘百亩为’,今作‘顷’。《广韵》‘顷’,田百亩也……《说文》‘顷’,头不正也。顷倾古今字。畦亦古今字。顷为‘田百亩者’假借字也。人部(101)‘倾’,《说文》云‘仄也’。”(4.750)
胡吉宣在此例中一共指认了4 组古今字,分别是“畦—顷”“畦—”记录{田百亩}、“—顷”记录“田百亩”、“顷—倾”记录“头不正”,“古今字”记录同一词项。其中“畦—顷”并无形体关联,“—顷”今字并非增换偏旁,而是简省偏旁。其他如“蝕—食”“仂—力”“佼—交”“䢒—交”“材—才”“偝—背”皆类此。
《人部》“倾”下云:“《慧琳》六十·十,郑注《礼记》‘倾,不正也’(《曲礼·倾则奸》),顾野王云‘低邪也’,《字书》‘倾’亦‘隤’也,《说文》从阜作‘’,即本书原文。又引《古今正字》‘倾,仄也’,《考声》‘侧也’。案《说文》以顷倾为古今字(顷,头不正也),为分别文……故头不正为顷,人不正为倾,山隤衺为,屋侧邪为庼。”(3.436)
胡吉宣古今字和分别文同行并用,“顷倾为古今字”指二者记录同词“头不正、倾斜”;而用分别文指称“顷”“倾”“”“庼”,指的是增旁别义现象,关键是所记义项不同。
可见,胡吉宣“古今字”术语常与“今典籍皆以某为之”“今典籍多作某”“某某本一字”连用,说明其“古今字”以“音义相同”为基准,与自汉至清的“同词异字”观一致;其“古今字”和“分别文”各有所指,内涵不同,而与当今有些学者所持的“今字”产生以“分担”古字的本义、引申义、假借义的“分化”观不合。在形体关系上,今字简省偏旁属常例,和现代有些学者所持的“今字增改偏旁”观点不同。
章太炎提出“语言文字之学”标志着现代语言文字学的开端。民国时期的“古今字”研究以章太炎、黄侃、杨树达、胡吉宣、林义光为代表。蒋志远、温敏考察了章太炎、黄侃的“古今字”观念,认为他们与汉代郑玄、郑众以及段玉裁等乾嘉先贤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③。但民国时期在传承“古今字”观念的传统内涵外,开始关注形随义变的语言文字现象,杨树达的“后起字”、胡吉宣的“分别字”、林义光“后出字”皆属此类。学术史是客观的,从材料考察看,杨树达、胡吉宣的“古今字”不是“后起字”“分别文”,它们并行不悖,分别标记不同的语言文字现象:“古今字”记录同词异字,以“异时”为标准,古字今字不一定具有形体关联;“后起字”“分别文”记录的是“变形别义”的文字孳乳现象,记录的是“异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