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既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前提,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从区域开放的内涵、架构、主线和重点看,优化区域开放布局需要坚持“1234”的系统路径。
首先,坚持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制度型开放是我国开放经验的升华,也是对逆全球化思潮的理性回应。因此,无论是区域对外开放,还是整个国家的对外开放,都应紧扣制度型开放这一根本要求,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完善发展制度等层面,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领域,与国际前沿水平相通相融,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从根本上增强我国区域经济对全球优质企业和生产要素的吸引集聚能力。
其次,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一方面,优化区域开放布局要基于国内不同地区的发展基础、产业结构和开放水平,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对外开放战略,着力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加快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开放布局。另一方面,优化区域开放布局也要坚持国际视野,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与更多友好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鼓励国内各地依托自身比较优势,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改善、就业水平提升等多方面深度参与国家之间的合作。
再次,把握区域开发、区域合作、区域战略三大重点。第一,区域开放与区域开发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区域开放水平的提高,必然会促进区域开发进程,而区域开发进程的深入,也会助力区域开放水平的提高。因此,优化区域开放布局,要以高水平区域开发为支撑。第二,优化区域开放布局要着力推动区域合作。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目标,既要求不断提高各地区对国际市场的开放水平,也要求地区间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相互促进的格局。第三,优化区域开放布局要着力发挥区域战略的重要作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多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等,在优化区域开放布局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需要持续深入实施。
最后,用好要素流动、企业驱动、产业联动、政府互动四个抓手。破除制约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坚持企业尤其是行业头部企业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对加强地区合作和国际交流的促进作用;坚持产业链思维,加快形成产业深度联动和利益充分共享的发展格局;强化政府间多层次、多领域和多频次互动,为地区之间的多样化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