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马路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的男子,突然间腾空而起,随后便消失在路人的视线中。直到3个小时之后,这名男子才被人发现。遗憾的是,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男子遭遇了什么?随着上海警方调查的展开,令人窒息的过程被还原……
“死神来了”:不翼而“飞”的行人
2019年12月的一天下午5时许,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条绿化带旁有一名男子躺在地上,似乎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当时,该男子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尚有微弱生命体征。民警火速将他送往医院抢救。遗憾的是,送医不久,该男子即宣告不治。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该男子多处骨折、脊椎断裂。什么样的撞击,才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从男子随身携带的相关证件中查明,该男子名叫韩树清,40余岁,是一家公司的工程师。
事发地处于闹市区,公共监控探头较多,且画面质量较高。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一个蹊跷的情况:当天下午2时许,韩树清正顺着公交车站旁边的人行道正常行走。他的前后左右都有人。马路中间,也是车水马龙,热闹如常。
下午2时30分许,意外发生了——
只见韩树清突然间飞了起来,斜斜地向空中飞去,撞向离站台约10米左右的一根电线杆之后,随即掉落在绿化带里。
因为事发太突然,现场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韩树清“飞”起来的情况。韩树清就这样在绿化带里躺了整整3个多小时。
直到下午5时许,躺在绿化带中奄奄一息的韩树清才被人发现,随后被送医。但是,因为耽误了最佳救治时间,韩树清不幸死亡。
下午6时许,办案人员通知了韩树清的妻子王玉敏。王玉敏迅速赶到医院。看着太平间丈夫冰冷的遗体,她先是难以相信,继而号啕大哭起来:“你醒醒,你醒醒呀!哪个天杀的干的?你出门上班时还好好的呀,怎么会这样子?”
王玉敏哭喊着问民警,民警极力安抚她之余,表示正在紧锣密鼓地调查此事,一定尽快将真相弄清楚,给她一个交代。
很快,民警就发现了端倪。
监控显示,就在韩树清突然飞向空中的同时,在他所在街道的另一侧,发生了一起车祸。当时,一辆面包车正在路面正常行驶。突然间,车辆发生了侧滑。伴随着刹车片刺耳的声音,整个面包车横在了马路上,而马路中间的围栏则被撞倒了一大片。
车祸吸引了街道两旁行走的人们,大家纷纷扭头望向马路中间的面包车。
只见面包车驾驶室里下来一名男子,围着汽车看,应该是在确认车子是否撞到行人或者其他车辆。
少顷,他将被撞倒的围栏扶了起来,然后上车,开车离开了车祸现场。
这起车祸发生的时间与韩树清“飞”起来的时间高度吻合,二者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尽管画面质量不高,但细心的民警还是发现,车祸发生时,面包车前面的两个车轮里似乎卷入了什么东西。
放大来看,竟是一条电缆。
看来,这条横亘在马路中间的电缆,才是导致面包车突然失控的元凶!
祸祸相连:从天而降的电缆
40多岁的谭宗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这辆面包车平时客货两用,忙时可以运原材料,闲时则带着家人溜达溜达。
12月的这天下午,谭宗像往常一样,开着自己的面包车外出办事。因为不是上下班的高峰,所以街上并不拥挤,谭宗的车速开到了每小时55公里左右,在闹市区,算得上高速了。
当汽车行驶至一个红绿灯路口时,谭宗突然感觉汽车遭遇了巨大的阻力,慌乱中他手足无措,急踩刹车的同时下意识地打了一下方向盘。
随着刹车片发出的刺耳的叫声,谭宗的面包车横了过来,将马路中间的隔离栏撞倒了一片。
惊魂未定的谭宗赶紧下车查看,发现自己的车轮竟然卷入了一根电缆。而这根电缆,又连接在东西两侧的两根电线杆上。
正是这根电缆,导致了自己车辆发生漂移。
谭宗仔细看了看汽车四周,万幸的是,除了将隔离栏撞倒了一片之外,他的面包车既没有撞到行人,也没有和其他车辆发生擦碰,自己的车也只是被刮掉了一点油漆。
谭宗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而后,他将隔离栏扶好扶正,便开车离开了现场。
办完事情回家之后,谭宗仍心有余悸,免不了向妻子吐槽:“哎,也不晓得是哪个缺德鬼,把一根电缆刮断后掉在马路中间,也不及时处理,害得我差点翻车。万幸没有碰到人哟,就是油漆破了一点,过几天到修理厂补个漆,少说也要大几百吧。真倒霉!”妻子宽慰他:“就当蚀财免灾吧。”
吐槽归吐槽,晚饭还是要吃的。就在劳累了一天的谭宗和妻子正吃着饭时,门铃响了。谭宗打开房门一看,门外赫然站着几个民警。
“请问你是谭宗吗?”民警问。谭宗点了点。“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请你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谭宗惊愕不已:“你们是说我下午被电缆缠住车轮的事吗?不就撞倒了隔离栏吗?我都扶起来了。”说归说,谭宗答应配合警方。
到了公安局后,办案人员将韩树清被弹飞的视频和他的面包车被电缆缠住的视频先后放给他看。
谭宗越看越心惊,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根横亘在马路中间的电缆,绞进了自己急速行驶的面包车的车轮里,导致了侧滑的同时,还弹飞了马路另一侧的行人,导致该行人撞向电线杆,从而惨死。
因为面包车发生侧滑并撞倒围栏和韩树清被弹飞两件事几乎同时发生,现场人们的注意力瞬间被车祸声音吸引过去,所以无人注意到被弹飞的韩树清,这也就解释了他为何3个小时之后才被人发现。
得知自己一时疏忽,导致了一个无辜路人死亡,谭宗痛悔之余,又深感委屈:“要不是那根电缆,这件事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那么,这根电缆究竟是怎么落在地上的呢?
50岁出头的袁祥是一家运输公司的专职货车司机,有20多年的驾龄,是个技术娴熟的老师傅。
那天,袁祥根据公司安排,要他开车帮客户运输一批水泥板。因为比较多,为节省空间,水泥板只能竖放。
其间,没有带测量工具的袁祥目测了一下预制板的长度之后,向客户提过疑问:“这样装,我的车该不会超高吧?”客户说:“怎么会呢?别人都是这样装的。”袁祥并不确定是否超高,当然也不想得罪客户,便拉着预制板上了路。
上午11时50分左右,经过事发地时,袁祥感觉车厢有轻微抖动。但他认为是水泥板晃动造成的,所以没有在意,而是继续往前开,一直开到目的地后,才下班回家。
谁知下班不久,袁祥就接到了交警打来的电话,称他的货车可能涉嫌肇事了,请他配合一下调查。袁祥一脸茫然:“我明明好好开车着,没有和任何车辆和行人发生碰撞呀?”但他还是积极配合民警。
当时,货车上的预制板尚未卸下。赶到公司的办案人员现场进行了测量,发现车厢本身的高度再加上预制板,该车的车高超了0.88米。
随后,交警将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放给袁祥看。监控清楚地显示,在袁祥的货车经过事发地时,那里上空有一条东西走向的电缆;但货车经过之后,那条电缆就在空中消失了。
由此可以推断,是超高的货车刮落了电缆。
得知这条被自己的货车刮落的电缆,不仅导致了另一场车祸,还让一名无辜的行人被突然绷直的电缆弹飞致死,袁祥冷汗涔涔,后悔不迭。
查明死因的同时,警方又对电缆和电线杆的所有者进行了调查。令人沮丧的是,电缆是谁的,无人知晓,属于无主电缆。不过,用于架设电缆的东西两边的两根电线杆,位于西边的那根电线杆,属于电信公司所有。
基于此,警方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重型货车超高且无主电缆线架设过低。
事故发生后,韩树清一家人陷入了悲情的海洋。他家上有两个80多岁的老人要赡养,下有两个年少的孩子在念书。孩子们不愿提及父亲意外惨死的事情,所以,他们的同学至今不知道韩家遭遇了这样的惨祸。
王玉敏更是难以接受丈夫遭遇飞来横祸的现实,一度神情恍惚。更痛苦的是,她还得向两位老人隐瞒丈夫惨死的噩耗。
法庭激辩:人人“委屈”的责任
丈夫惨死,责任在谁?王玉敏就此请教律师。律师认为,货车司机及其所属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面包车司机及其保险公司、电信公司和公路管理所均有责任,遂将这7位当事人告上法庭。
起诉状称,袁祥驾驶的重型货车装载的水泥预制板超高将架空线拉断,事后袁祥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诱发了后续惨案,袁祥应承担50%责任。事故发生时,袁祥正在执行职务行为,故其所属单位应与袁祥承担连带责任。
面包车司机谭宗驾驶车辆时未尽谨慎驾驶义务,将掉落在地上的架空线卷入车底,拉扯力致车辆横移、架空线突然绷紧,将在人行道上正常通行的韩树清弹飞至电线杆上后坠地,直接造成韩树清死亡,谭宗应承担30%的责任。
前述架空线固定在被告电信公司的权属电杆上,案发时的离地高度为447.3厘米,低于电信巡查要求的高度,电信公司在公路架设的架空线缆,不符合技术规程规定,致使线缆被车辆挂断落地,故电信公司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10%的责任。
被袁祥刮断后的电缆掉落在被告路管所的管理巡查范围内,路管所为事发路段公路行使所有权和管养工作的责任方,对该路段架空线缆不符合技术规程疏于监管,形成安全隐患,故路管所对事故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10%的责任。
开庭当天,涉事多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袁祥的代理律师辩称:“我的当事人虽然将电缆刮落在地,但其本身并没有发现电缆掉地,所以他没有及时清障。如果有责任,也应当是面包车司机谭宗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于没有及时清障的路政部门以及电缆的所有人中国电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见袁祥一方将责任往自己身上推,谭宗很是气愤。他说:“当时,前面有很多车都在正常行驶,我也是正常行驶。那条电缆怎么突然就起来刮到我的车了呢?”
谭宗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则认为,此前警方已经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重型货车超高且无主电缆线架设过低,谭宗不应承担责任或只能承担次要责任。
电信公司方面则辩称:“案发路段当时正在进行整体性的施工,所以地面上的这些杆子,它用于怎样的悬挂,实际上是一个统一的行为,不是电信公司能够决定的。所以,我们也不清楚,究竟是谁把这根东西方向的电缆挂在我们杆子上的。”
被告路管所则辩称,在公路养护中,仅在应急养护中可能存在清理路障的职能,但在本案中其没有接到任何职能部门或其他组织、个人的通报,需要对涉案路段进行应急养护,故不应承担责任。
身为原告的王玉敏见被告相互推诿,十分气愤:“你们个个都说自己没有责任,那是我丈夫自己的责任吗?是他该死吗?你们难道不脸红吗?”
说着说着,王玉敏情难自已,泣不成声。7名被告集体陷入了沉默之中。
法院认为,交通事故责任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类案件审查适用的重要证据,但不是分配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唯一依据。
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划分,不能简单以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作为依据,法院会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进行审查、认定,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侵权行为要件来分配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
袁祥驾驶的货车超高,以这样的高度行驶在市区的任何一个路段,都可能发生碰撞事故,所以他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谭宗作为一名司机,有谨慎驾驶的义务,如果他的车速在合理范围内并始终对路面状况保持高度关注,是有可能避免让电缆卷入车轮中的,所以他也需承担一部分责任。
电信公司对自己的电线杆负有管理义务,需承担责任。
至于公路管理所,因为从电缆被刮落到事故发生,中间相隔不到3个小时,其间管理所未接到紧急报修电话,所以不用负责任。
2021年年初,当地法院经审理后,根据过错方过错大小、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酌定本案的赔偿责任由重货所在的运输公司承担60%(由其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优先赔付,不足部分由运输公司承担),由电信公司承担30%,由谭宗承担10%(由其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优先赔付,不足部分由谭宗承担)。
法院宣判后,货车保险公司以运输公司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有异议提起上诉。上级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历此事后,袁祥和谭宗以后开车更加小心谨慎,因为他们深知,任何一个小疏忽,都可能酿就无法挽回的大错误。
就在不久前,王玉敏拿到了此次事故的最后一笔赔偿款。那天,她特地来到了丈夫的墓前,告诉丈夫,官司打赢了,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你放心,我会像以往那样孝敬爸妈,两个孩子我也会好好培养,让他们成人成才……”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相关信息做了技术性处理。)
[以案说法]针对此案,上海法学教授叶名怡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一因多果的案件,涉事方既不是共同故意,也不是共同过失,而是各方一点小过失,巧合地集中在某一个节点,引发了一场致人死亡的大悲剧,可悲可叹。
生活中,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小错漏小过失,如果能够及时发现并给予补救,就能防止更大悲剧的发生。所以,我们切不可放任不管,而必须正视错误,把病灶进行封闭处理,真正防患于未然。
编辑/戴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