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科创金融领域的探索与实践

2023-12-29 00:00:00张文武
清华金融评论 2023年11期

党的二十大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并就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出战略部署。2023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强调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做好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既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应有之义,也是适应市场变化、提升经营质效的顺势之为。

科创企业特征对商业银行科创金融实践提出更高要求

科创企业的“一轻五高”特点

不同于传统行业的成熟型客户,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普遍具备“一轻五高”的共性特点。轻资产:科创企业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为主,有形资产比重普遍较低。高技术:科创企业具有强创新基因,技术、模式、业态创新多,产品升级和技术迭代快、进程短,且须持续投入、持久创新。高成长:与传统行业多以线性增长不同,部分赛道的科创企业在跨入成长期后营收呈指数级增长。高投入:科创企业的前期研发、人力资本投入大,后期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也需要资金持续支持。高风险:科创企业投入大、盈利周期长,从研发到成果产业化的不确定性高,单个企业经营风险大,平均生存期不超过3年。高收益:创业成功后往往可形成专利和技术壁垒,带来较高估值和盈利回报。

科创金融需求的多元化、差异化特征

科创企业的差异化发展特征,使其金融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对商业银行投行和信贷服务两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对投行需求旺盛,需要全生命周期服务。科创企业融资需求与股权性资金更为匹配。科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产品的持续研发与创新,需要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资本投入。相较于债权资金,从天使轮、A轮到Pre-IPO(上市前)轮的股权融资也是满足科创企业资金需求的重要手段。

科创企业的投行顾问服务需求不断增加。除资金需求外,科创企业在股权融资、并购、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存在信息对接、尽职调查、融资解决方案等多样化的投行咨询服务需求。同时,科创企业群体范围广泛,在行业、规模、经营模式等方面差异较大,需要更精准有效的顾问服务。

科创企业服务需要更加深入的产业链投研分析。科创企业所处产业链上下游关系较为复杂,需要深入分析细分产业,明确产业链链主,加强对科创企业供应链上下游提供融资服务与金融信息服务。

第二,对信贷灵活性和持续性要求高,但风险缓释措施少。从融资产品看,更倾向信用贷款。科创企业的核心资产是知识产权与研发团队,厂房等传统信贷的抵押增信资产不足,科创企业仅靠自身实力难以获得足额担保,信贷融资主要采取信用方式办理。

从融资期限看,更需要长期性资金。科创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较高、资金投入回报周期较长,对覆盖技术研发全周期的长期性资金需求较大。

从融资服务看,对融资的响应速度要求较高。科创企业所处行业的更迭瞬息万变,经营生存压力较大,资金周转效率较高,需要相匹配的融资响应速度。

从融资目的看,科创企业的资金用途更加多样,需求变化更快。科创企业成长速度快,企业形态、所处阶段变化速度快,资金用途需求多样。除经营研发、固定资产购置等经营用途外,并购、人才激励等用途的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出现。

国有大行的“投行+商行”科创金融实践

打造投行“两大支柱”,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需求

围绕科创企业旺盛的投行需求,发挥投行专业能力和价值发现的优势,打造投行科创金融的两大支柱,支持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支柱:科创“123”基础设施

首先,转型升级,要确立一套思维模式。针对科创企业特征及金融需求,要运用投行思维,从“旧三看”看资产、看利润、看股东,转变为“新三看”看成长、看技术、看团队,加强产品创新、能力建设和制度设计,以投行工具对信贷进行补充,陪伴科创企业共同发展。

其次,聚焦价值,强化“行研+估值”二轮驱动。一是要加强股权估值驱动,发挥商业银行在并购重组和一级市场股权投融资等权益性业务中积累的经验优势,形成适配自身特色的企业股权估值标准,为科创企业强链补链、科创金融价值判断提供参照。二是要加强行业研究驱动,持续推进立体化投研体系建设,打造区域画像、行业画像,深化产业链研究,洞悉行业发展趋势,为战略制定、经营决策、业务运作提供理论分析和研究参考。

最后,夯实根基,建设三类科创资源库。要打造具备估值逻辑和行研优势的股权项目库:专注于价值成长、专精特新产业链,面向全市场开展一级市场股权交易撮合,打通科创企业股权融资堵点。构建全方位解决客户需求的资金库:整合商业银行子公司、境内外投资机构等各类资金,根据风险偏好与投向特点,形成全市场解决客户股权与非标债权需求的资金库,丰富科创企业融资渠道。创建覆盖科创企业知识产权的资产库:针对科创企业所拥有的软件、技术、数据等无形资产,联合专业协会平台,着力盘活科创企业知识产权资产。

第二支柱:科创“456”业务架构

第一,协心聚力,推动四类业务联动。首先,股债联动,通过投行股权业务深化对科创企业的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引入各类商行服务,提升投行价值贡献。通过商行信贷业务扩宽客户基础,择优开展投行股权业务,深化商业银行与科创企业之间的血脉联系;其次,行司联动,统筹协调集团和子公司在服务科创企业方面的差异化优势,在保证监管合规前提下,完善行司联动顶层设计,在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组织推动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提升服务科创企业的广度和深度;再次,公私联动,整合对公条线和零售条线资源,通过公私联动方式,为科创企业中任高管的私银客户群,制定专属化服务,满足科创企业在“人、企、家”层面的多元化需求;最后,内外联动,积极拓展外部资源,借助项目库和资金库,面向全市场参与金融资源配置,同时联合科研院所、投资机构、金融同业等外部机构,共建服务科创企业生态圈,助力科创金融发展。

第二,各取所长,统筹五类金融牌照资源。一是债转股牌照:通过债转股投资方式支持科创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并在试点范围内设立科创投资基金,积极探索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二是理财牌照:通过“组合式基金为主、股权直投为辅”的方式,发行私募权益类产品为有发展潜力的科创企业提供股权资金;三是保险牌照:以自有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科创企业发展壮大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四是境内外券商牌照:发挥投行牌照功能优势,帮助科创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实现跨越式发展;五是公募基金牌照:通过设立混合型、股票型、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简称FOF)型等公募基金产品,投资科创企业二级市场股票。

第三,多管齐下,打造专属产品。国有大行应积极发挥投行作为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纽带作用,聚焦股权和债权之间超万亿元的混合性融资需求,统筹拓展“股债融合”融资和顾问服务,为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支持服务。一是加大并购贷款对科创领域的支持力度,丰富科创应用场景,打造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并购融资+并购顾问+并购投资”服务;二是拓展与股权融资联动的科创信贷模式,针对科创企业在特定生命周期缺乏稳定现金流的问题,探索以后续轮次股权融资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新型科创信贷产品,帮助科创企业获得阶段性低成本流动资金,缓解科创企业经营压力;三是试点个人持股计划融资,针对科创企业实施个人持股计划面临的激励对象认购难、缺乏融资渠道的痛点,探索通过“表内+表外”方式创新产品,为科创企业家和技术骨干提供合规的资金支持;四是推广股权估值顾问服务,为科创企业、投资人、地方政府等提供估值、交易策略及安排、市值管理等咨询服务;五是为产业基金提供“资金+咨询+资讯”全流程顾问服务,并延伸服务被投科创企业,满足科创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六是探索认股权顾问,解决商业银行以传统信贷产品服务科创企业面临的风险与收益错配问题,建立银行与企业共同成长、红利共享的机制,促进银行与科创企业互利共赢。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满足科创企业特色金融需求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可以围绕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系统规划、空间布局、创新主体、重大项目等内容,通过扩总量、创产品、优布局、建机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金融服务的适应性、精准性、可得性,促进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

第一,做强专营机构,巩固科创金融前沿。以工商银行为例,针对科创产业集群特征,持续优化科创活跃区域的科创中心、特色支行、科创网点三级专营机构建设,开展科创授信模型和授信方式创新。

第二,深化专项行动,攻克科创金融堵点。要聚焦重大科技项目和“卡脖子”专门领域,通过加强资源配套,加大规模倾斜,灵活定价授权,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为重大专项名单内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第三,创新专属产品,丰富科创金融工具。例如,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打造科技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优化知识产权评估和信贷业务办理模式,设立科创专利贷、科技人才贷、研发贷等专属产品;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创新积分,试点创新积分贷;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推广科创保。

第四,强化专门风控,构筑科创金融护城河。围绕科创企业技术、人才、商业模式等核心资产创设专属评级模型,要组织行业专家开展技术先进性评审,做好科创企业风险防控。同时,探索科创金融容错机制,优化科创企业尽职免责机制,给予科创略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水平的风险容忍度。

第五,强化专属保障,培育科创金融土壤。对科创企业信贷业务给予经济资本计量、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unds Transfer Pricing,简称FTP)等相关优惠支持,为科创企业设置独立的信贷计划和收费减免机制,并加大对科创金融服务专项费用和专属激励的倾斜力度。

探索更适配科创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架构

基于科创企业特征,结合商业银行科创金融实践,打造更适配科创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须从服务拓面、产品创新、平台赋能、科技助力、科学风控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

完善“专属化”科创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提升科创金融区域、产业覆盖广度,强化对科创产业集群、高新园区等高技术产业聚集地的专业化金融服务。二是提高对科创企业遴选的精度,关注细分行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等科技生产力新鲜力量,深化投贷联动服务模式。三是加强前瞻研判与投资决策的准度,由强调企业信贷抵质押向关注企业综合发展评价转变。

加快“创新型”科创金融产品研发推广

加强科创金融信息建设,打通银、企、政数据共享,利用科创企业基础信息、信用信息、生产运营信息,以及实验室建设、获取政府奖补、参与标准制定、人才认证及企业研发等多维度信息,持续开发科创金融专属产品,并加强产品推广。

发挥“平台性”为科创企业赋能

商业银行可发挥“表内+表外”“商行+子公司”“一级+二级”“境内+境外”“直投+基金”“融资+融智”的多维度、多层次交易平台优势,协助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科创企业对接全市场适配资金、资源、资本,加速价值成长。

提升“技术性”金融科技服务输出

现代商业银行既是金融机构,也是科技企业,可发挥技术、资源、经验、数据、模型优势,为科创企业提供研发、经营、管理、风控等领域的金融科技解决方案。

健全“科学性”科创金融风险防控模式

受产业周期、技术进程、企业发展等多因素影响,部分科创企业在成果转化、规模增长等方面存在潜在风险,商业银行在服务科创企业的过程中要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锤炼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从客户准入、贷后管理等多个环节防控风险。

(张文武为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本文编辑/孙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