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清丰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抗日战争时期是冀鲁豫边区的中心区,在其境内发现的卫河县第三区抗日建国儿童团印章,保留着抗日儿童团设置、建制等重要历史信息,印证了冀鲁豫边区抗日儿童团实行军事化编制的历史事实。在抗战期间,卫河县儿童团员积极组织参加抗日救亡宣传,并配合民兵活动,在抗日根据地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安宏轩,清丰县文物管理所馆员。
清丰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抗日战争时期曾是中共中央北方局、中共中央冀鲁豫分局(亦称平原分局)、冀鲁豫军区司令部所在地,拥有丰富的革命文物资源。1999年至2000年,在河南省文物局组织开展的“继往开来·百年文物征集”活动中,清丰县文物管理所在本县古城乡古城集村发现一枚卫河县第三区抗日建国儿童团印章。本文正是根据相关文献资料的记载,通过对卫河县第三区抗日建国儿童团印章的考证,就抗日战争时期原卫河县辖区及其周边儿童团的设置及主要活动做一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卫河县“儿童团”印章概述
卫河县第三区抗日建国儿童团印章(图1),木质,平面呈长方形,无钮,截面为梯形。
顶面长7.6厘米,宽4.9厘米;印面长8厘米,宽5.3厘米;厚2.2厘米。印面为阳刻,四周为凸起的直线边框,印文从右至左依次排列,上下共计4行,行与行之间用凸起的直线分隔。首行为“卫河县第三区”,其文字正中为线型五角星;第2行为“抗日建国儿童团”;第3行为“团、营、连、职别”,“团、营、连”三字右侧分别留空,“职别”用竖线与同行其它印文分隔,左侧为空格;第4行为“姓名、年龄”,“姓名”左侧留空,“年龄”与第3行“职别”上下相对,亦由竖线分隔,左侧为空格。
据调查,该印章于1944年由卫河县青年抗日救国会刻制,并授予卫河县第三区儿童团,以此来印制儿童团团员身份凭证(图2),凭证空白处用于填写儿童团团员所属建制、职务、姓名和年龄等信息,以其来强化儿童团军事化管理。
二、卫河县的建立及其第三区辖区
(一)卫河县的建立
原卫河县处于今清丰县西北部,在新中国成立前属直南地区(原直隶省南部地区),其辖区西半部沙丘连绵,为黄河改道后形成的沙区,地广人稀,丘高林密,是抗战初期直南地区中共党组织发动抗日救亡运动和开展平原游击战争的中心区。1940年6月,日本侵略者纠集八千多人的兵力大举进攻直南地区,并控制了清(丰)南(乐)公路,把清丰县东西一分为二割裂开来。至1940年底,日军在半年时间内对直南地区连续进行4次“扫荡”,清丰县“县境周围悉成沟垒,公路交互如织,敌伪穿梭如市”,抗日斗争形势日趋残酷和困难。1941年3月,为了扭转抗战被动局面,中共直南地委根据冀鲁豫区党委和行署的指示,对清丰县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清丰县西部划分出去,成立卫河县和顿丘县。
(二)卫河县第三区辖区
卫河县成立时下辖6个区,其中第三区辖区主要包括今清丰县古城乡大部及高堡乡106国道以西部分村庄,该地区是清丰县较早建立农村基层党支部的地区之一,有较好的群众基础。1937年10月,在古城乡古城集组建了共产党领导的直南豫北地区第一支抗日武装——河北省民军第二路第四支队(简称四支队)。同年11月,中共直南特委在古城集恢复重建,不久,特委机关迁至古城乡梁村。梁村不仅是直南特委驻地,而且是八路军东进纵队办事处、八路军黄河支队、清(丰)南(乐)大(名)边区抗日救国会的诞生地,还是清(丰)南(乐)边西县委、卫河县委、卫河县基干大队、冀鲁豫边区后方医院等机关驻地,曾为直南地区抗日救亡活动的组织、指挥中心,被周边地区誉为直南地区的“小延安”。
三、卫河县抗日儿童团的设置
抗日战争初期,中共直南特委以卫河县所在地区为依托,广泛发动群众,于1938年先后建立冀鲁豫抗日救国总会、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冀南分队部、冀鲁豫农民救国会、冀鲁豫妇女救国会及其基层组织,并相继建立儿童团、少先队、姊妹团等村级组织。据1941年1月《直南豫北工作报告》记载,到1939年抗战形势恶化前,直南豫北地区抗日群众团体总人数达30万人,其中,儿童团团员达3万人。
抗日儿童团是中国共产党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创建的少年儿童组织,是我党组织领导的重要基层群众组织之一。抗战初期,包括卫河县所辖区域在内的冀鲁豫边区抗日儿童团多以村为单位来组建。凡建立儿童团的村都设有团部,设团长、副团长;下设分队,以人数多少又分大、中、小队,各队设队长1人,其在组织上由各地各界抗日救国会的妇女儿童部直接领导。随着冀鲁豫边区群众运动的不断发展,各地抗日儿童团改属青年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青救会”)领导。卫河县在县青救会设有儿童部,区、村青救会配备负责儿童工作的干事。
四、卫河县及周边儿童团主要活动
(一)开展抗日救亡宣传
儿童团员是抗日宣传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踊跃参加剧社、歌咏队、舞蹈队、宣传队等文娱团体组织,利用唱歌、演剧、跳舞、讲演、贴标语、散传单等各种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宣传抗日救亡的道理,在直南地区如火如荼的抗日宣传活动中到处有他们活跃的身影。
1938年10月,中共直南特委在驻地清丰县古城乡梁村,组建了一支由20多名13至16岁青少年参加的宣传队——八路军一二九师东进纵队后方留守处宣传队,后改称“战号剧团”,亦称“战号宣传队”。“战号”小队员多是来自周边乡村的儿童团员,他们一方面学习表演艺术,一方面学习文化知识,接受革命教育。他们编排的剧目,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深受当地人民群众的欢迎。翌年5月,由清丰县抗战话剧团与冀鲁豫抗日救国总会宣传队合并成立“大众剧社”。他们的演出以豫剧为主,兼演话剧及曲艺,曲目多是为抗战服务、自编自演的现代戏,如《皖南事变》《沙区“扫荡”》《骂寇》等。他们还积极排练演唱《游击队之歌》《义勇军进行曲》《八路军之歌》等歌曲,并有组织地向儿童团、姊妹团、成人识字班等传唱,激扬的歌声响彻直南豫北大地。
(二)站岗放哨,盘查汉奸
儿童团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站岗放哨。儿童团员个个手持红缨枪和木制刀、枪,到村口、路口站岗放哨,盘查行人。他们凭借着对本村及周边村庄群众、人际关系与地理环境的熟悉和了解,对来往陌生人进行认真盘查。他们的行动对敌特、汉奸的刺探和破坏活动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譬如,清丰县桂寨村儿童团员在村头给八路军站岗,凡是从村子里路过的,都要查验通行证,没有通行证或通行证有疑点的绝不放过。有一天,县抗日民主政府建设科的一名干部途径桂寨村去解放区,儿童团长宋金波向这位干部要通行证,这位干部故意试探他,不仅没有出示通行证,而且还要强行通过,他便举起红缨枪,向干部的车胎扎去,结果把车条弄弯了,后经解释并出示通行证后才得以放行。
(三)侦察敌情,传递消息
儿童团员经常利用自己年龄小等特点,接受八路军或地方武装的侦察任务,乔装打扮后,深入到日伪军的据点侦察敌情。有的还主动承担起给地方政府和部队送信、送情报的重要任务。他们风雨无阻,机智敏捷,躲过层层关卡,完成一个又一个任务。儿童团员在对敌斗争中英勇机智,涌现许多少年英雄,例如内黄县李卜村的李和尚,受地方党组织指派到10里外的田庄给八路军送情报,途经王庄时被敌人发现跟踪,李和尚急中生智迅速将信撕碎,用脚踩进泥里。敌人捉住他严刑拷打,李和尚坚贞不屈,凶残的敌人无计可施,竟将他枪杀在枣树林里。又如内黄县梁庄小学的两名小学生,在1942年秋季敌人“扫荡”时将情报包在豆叶里,另提几条豆虫也用豆叶包住,混在一起,机警地躲过敌人的盘查。
(四)拥军优属,支援前线
儿童团在拥军工作上的主要表现是配合当地抗日救国组织,募集慰劳品送给八路军和地方抗日武装。清丰县大屯集柳朝琦烈士,“七七”事变后辍学返乡,联合本村先进分子,组织成立抗日救国儿童团,因其精明强干,被大家推选为儿童团长。儿童团员在他的带领下走街串巷刷写抗日宣传标语,高呼“抗日救国人人有责”和“有人出人,有枪出枪,有钱出钱”等动员口号。在优属工作上,儿童团平时给抗属拾柴、担水、打扫院子,春节时给军烈属打扫卫生、送慰问品、贴春联,农忙时节帮助军烈属送肥、耕种、收割。1945年的春节,冀鲁豫军区司令部驻地清丰县单拐村显得格外热闹,杨勇副司令员带领军区机关人员和抗日完小儿童团慰问军烈属。每到一家,儿童团员争先恐后地给军烈属打水、扫院子、贴对联,军区还送去米、面和肉食,处处洋溢着军民一家亲的气氛。
儿童团团员支援前线的方式有很多,他们捡拾废铜、废铁、子弹壳等物资送到附近的八路军兵工厂,支援兵工生产,有的参加八路军部队组织开展的大生产运动,有的还直接参与对敌军事斗争。内黄县反动道会门头子孙步月部包围了桑村、薛村,这时一个15岁的儿童团员临危不惧,一连几次把暴徒扔过来的手榴弹迅速地扔回去,与村里的民兵一起把敌人赶跑。儿童团还组织开展了“五不”运动,即不告诉敌人一句话,不向敌人报告干部和八路军的去向,不向敌人报告地洞和物资,不要敌人的东西、不上敌人的当,不上敌人的学、不参加敌人的少年团等,儿童团团员通过各种方式来支援前线。
抗战时期,卫河县辖区及其周边地区儿童团还动员组织参与了减租减息运动,积极配合民兵禁烟、禁赌等,在巩固和发展敌后抗日根据地的革命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结语
冀鲁豫边区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期间创建的敌后抗日根据地之一。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冀鲁豫边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大打人民战争,把成千上万的民众组成抵御日本侵略者的人山人海,形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最终同全国人民一起取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卫河县第三区抗日建国儿童团印章是冀鲁豫边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这一伟大实践的历史见证,保存完整,流传经过详实有序,保留着卫河县抗日儿童团设置、建制等重要历史信息,对研究卫河县及周边地区乃至整个冀鲁豫边区抗日儿童团的发展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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