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平
秦汉至隋,鄂西南地区已纳入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成为连接中原与西南、荆楚与巴蜀地区的重要通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得到初步发展。秦王朝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诸侯分裂割据的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奠定了中国大一统王朝的统治基础,开启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这一时期,既有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不断融合与凝聚,也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大迁徙和民族大融合,由此推动了鄂西南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初步发展,这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均有体现。本文运用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对秦汉至隋鄂西南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进行简要梳理。
各封建王朝统治者在鄂西南地区推行郡县制度,实行羁縻政策,加强与鄂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首领的政治交往,这有利于促进各民族政治上的团结统一,巩固中央王朝大一统的政治基础。秦汉至隋,各封建王朝在鄂西南地区实行全国统一的郡县制度,以制度化模式加强对该地区的政治控制。秦统一六国后,在巴人住地设巴郡、南郡、黔中郡三个郡,分而治之,将鄂西南地区划入黔中郡管辖。秦汉至隋各封建王朝在鄂西南地区设置郡县,委派官吏进行治理,但是控制比较松弛,多以“蛮夷”首领治理其地。秦代,“但其初虽有郡名,仍令其君长治之,如后世之羁縻州之类”。西汉继秦,将黔中郡改为武陵郡,在其境内设允县(含今来凤、宣恩等地)、佷山县(含今长阳、五峰等地),在南郡设巫县(含今巴东、建始、恩施等地)。《元和郡县图志》载,施州“秦属黔中郡,汉为巫县之地,即今夔州巫山县是也”。《太平御览》云:“清江县,本汉巫县地,属南郡巫县,今夔州巫山县是也。”同治《来凤县志》载,来凤县“汉属武陵郡。按:武陵郡即黔中郡,汉高祖五年改置”。同治《长阳县志》载,长阳县“汉属武陵郡佷山县”。可见,西汉时鄂西南地区北部属于南郡巫县,南部属武陵郡允县、佷山县。西汉更为广泛对“蛮夷”封官赐爵,“有邑君长,皆赐印绶”,并“喻告诸蛮夷,降者奏封君长”。东汉继西汉之制,建置略有变动(佷山属南郡),仍以“蛮夷”首领治理其地,继续实行羁縻政策。三国时期,鄂西南地区先后被蜀汉、东吴政权控制,均隶属荆州。康熙《巴东县志》载,巴东县“三国初属蜀,后并入吴,隶北荆州”。同治《长阳县志》载,长阳县“三国蜀宜都郡佷山县,吴因之”。道光《施南府志》载,施南府三国(吴)置建平郡,辖沙渠、信陵、建始三县。可见,三国时期鄂西南地区置宜都郡、建平郡,辖佷山、沙渠、信陵、建始等县。这一时期,封建王朝长期处于分裂动荡之中,对鄂西南地区的控制时强时弱,因此各种势力都相继激烈争夺峡江地区,使该地区的“蛮夷”首领成为他们争相笼络的重要对象,导致有的首领依附于各方之间,或者时此时彼,客观上促进了各民族政治领域的交往交流交融。蜀汉、东吴统治者为了争取“蛮夷”的支持,双方均以金、银、爵赏赐“蛮夷”君长。“章武元年(221 年)秋七月,刘备率诸军伐吴。吴将陆议、李异、刘阿等屯巫、秭归;将军吴班、冯习自巫攻破异等,军次秭归,武陵五溪蛮夷遣使请兵。”“刘备帅军来伐,至巫山、秭归,使使诱导武陵蛮夷,假与印传,许之封赏。于是诸县及五溪民皆反为蜀。”“汉主遣将军吴班、冯习攻破权将李异、刘阿等于巫,进军秭归,兵四万余人,武陵蛮夷皆遣使往请兵。”蜀汉自佷山通武陵后,派马良安抚招纳五溪“蛮夷”。章武二年(221 年),“先主自秭归率诸将进军,缘山截岭,于夷道猇亭驻营,自佷山通武陵,遣侍中马良安慰五溪蛮夷,咸相率响应”。“及东征吴,遣良入武陵招纳五溪蛮夷,蛮夷渠帅皆受印号,咸如意指。”“汉人自佷山通武陵,使侍中襄阳马良以金锦赐五溪诸蛮夷,授以官爵。”吴克南郡后,“诸城长吏及蛮夷君长皆降。(陆)逊请金银铜印,以假授初附”,利用其首领拒蜀。吴黄武元年(222 年),刘备兴师伐吴,蜀汉之军“从巫峡、建平连围至夷陵界,立数十屯,以金锦爵赏诱动诸夷”,又以“建平蛮”抗吴。南北朝时,从司马睿起,各封建王朝继续实行羁縻政策,采取给“蛮夷”首领封官授爵的措施,因而部分“蛮夷”首领被授予各种将军、王侯等称号。如“(南朝刘宋)太祖元嘉六年,建平蛮张雍之等五十人,七年,宜都蛮田生等一百一十三人,并诣阙献见。”“晋太兴三年(320 年),建平夷王向弘、向瓂等诣台求拜除……元帝诏特以弘为折冲将军、当平乡侯,并亲晋王,赐以朝服。”这种封官授爵逐渐成为世袭制度,以至于南齐在治理“蛮左”的奏折中,已把加封各族首领事说成“酋豪世袭,事炳前叶”,其目的是“宜存名以训殊俗”。鄂西南地区“蛮夷”相继归附后,北周在此设置了施州、业州、资田郡、盐水县等州、郡、县,如“周武帝建德二年(573年),酋长向邹兄弟四人相率内附,置施州”。北周置施州、清江、江州、资田郡、亭州、业州,辖盐水、乌飞二县。隋重新统一全国后继续加强对鄂西南地区的控制,仍然设置郡县。“隋开皇五年置清江县,属施州,置在清江之西,因以为名。”“隋开皇初废郡改为清江县,分置沙渠县,大业初废施州,改亭州为庸州,寻改庸州为清江郡。义宁二年复置施州。”隋开皇置清江郡、津州,辖清江、盐水、开夷、建始四县。隋朝在郡县所在地由中央王朝直接派遣官吏管理,对于表示愿意归顺的首领仍委以官爵,治理其地,或薄徭轻役,重加厚赏,甚至互为婚姻,以示笼络;一旦反抗,就派兵镇压。
这一时期,由于历代封建王朝不断加强对鄂西南地区的统治,有的地方官吏增派赋税,因而激起了当地少数民族的反抗。“建武二十三年(47 年),南郡潳山蛮雷迁等始反叛,寇掠百姓,遣武威将军刘尚将万余人讨破之,徙其种人七千余口置江夏界中,今沔中蛮是也。和帝永元十三年(101 年),巫蛮许圣等以郡收税不均,怀怨恨,遂屯聚反叛。明年夏,遣使者督荆州诸郡兵万余人讨之。……乘胜追之,大破圣等。圣等乞降,复悉徙置江夏。”“(宋)世祖大明中(457—464 年),建平蛮向光侯寇暴峡川,巴东太守王济、以荆州刺史米修之遣军讨之,光侯走清江。”“宋泰始以来,巴建蛮向宗头反,刺史沈攸之断其盐米,连讨不克。”“时向五子王据石墨城,令其子宝胜据双城。水逻平后,频遗喻之,而五子王犹不从命。腾又遣王亮屯牢坪,司马裔屯双城以图之……于是纵兵击破之,禽五子王于石墨,获宝胜于双城。”
各封建王朝向鄂西南地区征收赋税,推动各民族民间贸易初步发展,这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经济上的互通有无,巩固中央王朝大一统的经济基础。秦汉时期,按照中央王朝统一的经济制度,鄂西南地区“蛮夷”及其首领均向朝廷交纳赋税。秦王朝为了对巴人遗存势力和本地土著势力的笼络,“其君长岁出赋二千一十六钱,三岁一出义赋千八百钱。其民户出幏布八丈二尺,鸡羽三十鍭”。从“汉兴,南郡太守蕲强请一依秦时故事”的记载可知,汉王朝仍通过賨布、賨钱等方式加强与“蛮夷”的经济联系。对武陵蛮“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谓賨布”。与秦有所不同的是,已不再以户输赋,而在口赋上有大小口和数量上的不同。晋时,封建王朝对鄂西南地区少数民族赋税甚轻,故《晋书·食货志》称“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锦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夷人输賨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可见,“夷人”的户调不及汉区的三分之一;“远夷”不交田税,只输义米及算钱,赋税比汉人轻得多。南朝宋时,刘裕在湘鄂川黔边施行轻徭薄赋政策,“蛮民顺附者,一户输谷数斛,其余无杂调,而宋民赋役严苦,贫者不复堪命,多逃亡入蛮。蛮无徭役,强者不攻官税”。这是采用晋朝“输义米”即按户交纳米谷的办法,把交纳赋税由布改为粮食。由于“蛮民”所交纳赋税较之内郡轻得多,导致大批汉人流入鄂西南等武陵地区。这些汉族移民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促进了该地区各民族的经济交流。
秦汉至隋,随着鄂西南地区三峡航道、巴盐古道等水上、陆上交通不断发展,该地区各民族的贸易往来也随之发展,这已为考古资料所证实。在三峡库区东汉到六朝时期的墓葬中,几乎绝大部分砖、石墓都有钱币出土。如巴东炮台子、将军滩、官田包、张家坟、沿渡河、上码头、蔡家包、高桅子、万人坑、雷家坪、王家湾等墓群的砖室券顶墓和石室券顶墓当中,均出土了东汉至六朝时期的货币。在巴东沿江岸的考古发掘里,一般在汉代以后的墓葬中,几乎都随葬了钱币,以五铢钱为多;清江中的汉代墓葬,发现与发掘多为东汉或以后,钱币以五铢为主。在巴东县旧县坪两汉时期的遗迹中发现五铢钱18 枚、货泉1 枚。在长阳天池口东汉墓M1 发现钱币3 枚,M2 发现钱币8枚,M3 发现钱币17 枚,有五铢、货泉、布币、贝币等。在长阳州衙坪六朝中期墓葬M1 发现铜钱2 枚,M2 发现铜钱6 枚,M3 发现铜钱14 枚,M4 发现铜钱13 枚,M5 发现五铢钱12 枚,M9 发现钱币45 枚,M11 发现钱币32 枚,M13 发现铜钱48 枚。以上考古资料证实,汉代之后鄂西南地区各民族的商品交换十分活跃,货币已深入各族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
东汉双虎钮青铜錞于(建始景阳革塘坝二台子出土)
各封建王朝开始将中原汉文化传入鄂西南地区,使之逐渐渗入该地区各民族文化之中,促进该地区少数民族文化逐渐融入中华文化之中,这有利于促进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巩固中央王朝大一统的文化基础。秦汉之后,鄂西南地区纳入中央王朝版图,随着学校的兴办和汉族移民的迁入,中原汉文化逐渐在鄂西南地区传播,对该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产生一定影响,使其逐渐融入中华文化之中。这正如专家所言,到西汉初年,作为区域性、民族性的巴文化,已逐渐融合于中华文化的整体之中。从东汉以后,汉族统治者不断扩大汉文化在武陵地区的影响。“其俗少学者而信巫鬼,均立学校,禁绝淫祀,人皆安之。”东汉和帝永兴年间,应奉作武陵郡太守,也曾在该地“兴学校,举侧陋,政称远迩”。鄂西南地区办学之风逐渐兴起。如咸丰“县境自周秦以来,日渐开化,汉、晋而后,郡邑分治,学校之兴,应臻完备”。东汉后期,道教传入鄂西南地区,逐渐与巴人的原始宗教信仰融合。三国至隋,尽管鄂西南地区受社会长期分裂和动荡不安的形势影响,但是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仍然得到一定发展。东晋司马睿南迁之后,南郡、巴东等地,有的成为军事要地,汉人与巴人彼此往来,相互影响。至隋,在交通方便的军事重镇附近,巴人学文化的风气逐渐增强,有的巴人与汉人已无多大区别。汉传佛教传入鄂西南地区后,在来凤酉水河畔修建了我国南方最早的石窟寺仙佛寺。仙佛寺石窟始凿于东晋咸康元年(335 年),具有鄂西南干栏风格的庙宇建筑和具有中原特色的造像艺术完美结合,是当时鄂西南与中原、川鄂湘之间的佛教文化、艺术交流的历史见证。在巴东县旧县坪遗址两汉时期遗迹中发现了筒瓦1 件、板瓦1 件、瓦当12 件等建筑材料,六朝时期遗迹中发现筒瓦12 件、板瓦18 件、瓦当7 件等建筑材料。这些物质文化显然来源于中原汉文化或江汉楚文化,是这一时期各民族文化领域交往交流交融的实物见证。
各封建王朝通过政府移民和官方联姻等措施,推动鄂西南地区族群流动、族际通婚初步发展,从而产生了一定区域的习俗交融和一定范围的民族融合,这有利于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巩固中央王朝大一统的社会基础。秦汉至隋,鄂西南地区已是多民族聚居区,主要分布着巴人、濮人、苗族、汉族等民族,其中以巴人居多。随着鄂西南融入统一多民族国家,该地区族群流动以部分巴人迁出、大批汉人迁入为主要特征,由先秦时期大规模的民族迁徙转为小规模的移民活动,逐步形成了各民族交错杂居的分布格局。秦灭巴后,定居于鄂西南的巴人虽然经历了历代王朝更迭和战争变乱,但他们基本上没有大的迁徙,一直比较稳定地生活于这一地区。但是,一些小规模的移民活动仍然时有发生。如前文所述的汉王朝徙“巫蛮”于鄂东江夏郡就是明证。各种战争纷扰造成了部分巴人的短暂流动,但是并未形成大规模的迁徙。秦汉至隋,鄂西南地区仍然人烟稀少。隋清江郡“户二千六百五十八”。秦汉时期,中央王朝加强西南蛮夷地区的治理与开发,使部分汉族移民迁入鄂西南境内。建武十八年(42 年),吴汉率大军征讨起兵反叛的宕渠杨伟、朐徐容,“徙其党羽数百家于南郡、长沙而还。”鄂西南北部属于南郡,因此这次移民也有部分移民迁入鄂西南境内。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的民族大迁徙和民族大融合促进了鄂西南地区的族群流动,使之人口有所增加。由于这一时期国家长期处于动荡之中,大批汉族流民迁入鄂西南地区躲避战乱。东晋司马睿南迁以后,南郡、巴东等地已成为军事重镇,部分汉族陆续迁入这些地区。这些族群流动逐步改变了鄂西南地区的民族结构,形成了各民族交错杂居的分布格局,促进了族际通婚和习俗交融。鄂西南地区的族际通婚以下层百姓的规模通婚为主。秦汉至隋,中原王朝统治者与鄂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首领之间的个体通婚得到延续与发展。秦统一中国之后,根据鄂西南地区的特点实行了“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的特殊措施。据云梦秦简《法律答问》载,父为少数民族(臣邦)人、母为秦人所生的儿子,在法律上视为秦人后裔(夏子)。这证明秦与臣邦君长之间确实存在通婚关系。隋重新统一中国之后,仍通过互为婚姻的方式,加强对鄂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首领的笼络。与此同时,鄂西南地区各族人民之间的规模通婚得到一定发展。迁出鄂西南地区的巴人长期与汉族通婚,最终融合于汉族之中,或融合于与之邻近的其他民族;迁入鄂西南地区的汉族绝大部分融入土家族之中。由于各民族交错杂居,产生了族际通婚、习俗交融和民族融合,因而族群边界逐渐模糊。正如《隋书·地理志》所云:“南郡、夷陵、竟陵、沔阳、沅陵、清江……江夏诸郡,多杂蛮左,其与夏人居者,则与诸夏不别。”
综上所述,秦汉至隋鄂西南地区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交往交流交融都得到初步发展,尤其是各民族政治、经济领域的交往交流交融发展较快,这充分反映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和各封建王朝对鄂西南地区的治理成效。一方面,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直接推动了鄂西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发展,尤其是全国统一的政治、经济制度的推动作用尤为明显;另一方面,鄂西南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了中央王朝大一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成为推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