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人民中心论对传统民本追求的本质性超越*

2023-12-29 12:10黄梓根
关键词:中心论利益思想

黄梓根,刘 江

(湖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

中国思想文化中,自古以来有着鲜明的民本思想传统。在中华民族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这个思想传统被赋予不同的内涵,同时也有着因社会历史条件和阶级关系所制约而产生的局限性。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逐步形成并始终坚持着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作风和价值理念。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多个场合、多次会议上反复阐述、一再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大命题,并致力使其成为贯穿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条主线。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作为“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六个坚持”的首要内容,[1]19阐释了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大原则,[1]27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1]70这一系列论断不仅是对党的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也为开创新的历史伟业指明了正确方向。习近平人民中心论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中国共产党的人民立场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同时,习近平人民中心论也是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处理人民与国家的关系上有着区别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本质性超越,充分彰显了其在理论发展上的原创性贡献和在实践运用中的时代价值。

一 实现了“从属”到“主体”的超越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与政治同时产生的,它是一种中国传统政治思维。这种政治思维萌芽于殷周之际,形成于春秋时期,在战国时达到成熟,汉唐以降趋于完备。虽然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治理中一直为统治者采用和阐发,但囿于中国传统社会的私有化特质,其核心主旨始终没有改变,那就是基于维护统治者利益的立场考量,其根本目的在于江山永固,家天下万万年,而不在于真正让老百姓成为利益维护的核心位置。传统民本思想主观上是要塑造仁德贤明、爱护百姓的理想君王形象,客观上也能起到一定程度上的稳定社会秩序、安定天下的进步作用。在其背后恰恰又凸显了古代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强化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君”与“民”的政治关系。在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追求中,无论是“敬德保民”(《尚书·康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还是“国以民为存亡”(《新书·大政上》)、“天下为主,君为客”(《明夷待访录·原君》)等众多尊民、重民的政治主张,虽然一再强调和呼吁人民是国家的基础和根本,不断论证人民对于国家兴衰成败的作用,但始终改变不了在传统民本思想逻辑中老百姓的从属性地位。中国古代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君主帝制,是封建帝王的私天下、家天下。在这种政治结构下,老百姓这个“民”永远是依附和服从于皇帝及其统治集团这个“君”的。“民本”只能是一种空想,一剂幻药。古代民本思想的强调,其作用重在提醒和激发统治者要重视老百姓而已,因为“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后汉书·皇甫规传》。而且,古代的统治者也能够意识到,“民”实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统治安全的维系者,因此要贵民、爱民。可以说,中国古代几乎所有的贤明君主都会注意到民本思想,并在其统治中加以不同程度地体现,但没有谁是真正为了确立老百姓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主体地位。梁启超曾揭示过这种情况,他说:“夫徒言民为邦本,政在养民,而政之所从出,其权力乃在人民以外”[2]5,确切揭示出古代的君主绝不可能与民众分享权力,也绝不可能让民众实际拥有参政、议政等权利,因而在这种专制社会格局下,民众是无法真正实现当家做主的。

中国古代社会的人民大众在自己的思想观念上,也已经习惯了这种逻辑,习惯了作为从属于君主而存在的客体,将自己忠实地定位为 “子民”“草民”“臣民”,接受帝王及其家族对他们个人的权威性、决定性的主宰。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就从根本上说明了民众处于社会等级序列中最底层位置,强调土地和臣民的天子专属性。也就是说臣民的财产、社会地位等都由君主所决定和控制。从现实层面来讲,封建社会的很多惠民政策都是统治者逢吉遇喜才会实行,具有大赦天下、格外开恩的性质。这种轻徭薄赋、皇恩浩荡,错误地让统治者被误以为是老百姓的救世主,成了被人感戴的“圣主明君”。久而久之,广大的中国老百姓已经习惯了这种从属性的地位,直到被压迫得无法生存的时候,他们才会被一小部分觉醒的人率领,揭竿而起推翻统治者,夺取政权改朝换代。但很快又陷入了下一轮的统治和被统治。中国古代社会这种历史兴衰已经陷入了一种周期现象。直到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建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这种情况才因为所有制的根本性改变而得以彻底改变。

在习近平人民中心论的理论框架中,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人民不再居于被支配的“附庸”地位、处于政治权力的边缘位置,而是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促进改革创新的主体力量和动力来源。对此,习近平深刻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3]5历史不是由少数英雄创造的,人民的幸福生活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己创造的,他们将个人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因而习近平进一步强调“只有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之力。”[4]可以看出,习近平真正认识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和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建设和社会治理的积极性的内在意蕴和现实意义。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人民中心论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37,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之心处理一切党务和政务,通过一系列民主制度的设计和运转来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体现人民意志和实现人民利益,确保民主程序上不断链、民主参与上不缺位、民主实践上无盲区,保障人民在经济建设、政治发展、文化繁荣、社会治理和生态文明中的参与权与发展权,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使人民真正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和核心。这一最新理论和实践充分展现出中国式民主超越于其他民主形态的独特治理优势,实现了从“替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根本性转变,增强了从“民本”到“民主”的真实性体认。与此同时,人民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积极建设者和贡献者,理所当然成为受益者和获得者,共同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凸显人民主体地位的应有之义。为此,我们要“以百姓之心为心”,真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5]400。这个“人民”,不是少数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全体人民,是真实的、具体的人。要让全体人民普遍享受幸福的权利,做到“脱贫路上、新征程上一个也不能少”[6],如此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更进一步的是,人民“主体性”还意味着衡量、判断党的工作成败得失的最终者是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效是由人民在评价,权力运行的科学有效是由人民在监督。正如习近平所阐明的:“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7]69-70只有真正基于人民的现实需求和时代关切,做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才能确证和夯实人民中心论的可行性和现实性,打破和超越传统民本思想在形式和内容上的悖论。总言之,习近平人民中心论着重强调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认为人民群众既是发展成果的创造者也是建设成果的共享者、发展成效的评价者,强调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传统民本思想相比,这使人民有了地位上的本质超越,实现了“从属性”到“主体性”的超越。

二 实现了“异路”到“同向”的超越

传统民本思想中,以君王为代表的统治者和人民大众有着严格的阶级等级差异,具有先天的内在矛盾。他们是两个利益完全不同的群体,处于利益相对立而不是相一致的两端。君王爱民、利民是希望通过稳定民心实现“享国永年”的治理愿景,民众则期望能在所拥戴的君主统治之下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8]这一以利君为目的、以利民为手段的矛盾必然导致这双向期盼是背离的、异路的。从根本上来说,封建统治者不是民众中的一员,而是置于人民之上的一个社会主体。他们实际上是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分离开来的,并把一人、一家之私凌驾于集体的民众利益之上,甚至将自身的利益冒充为国家利益,因此这种民本思想是无法成为约束官僚集团政治行为的准绳的,其最终为统治者在安定中获取利益服务。对于古代政治家或思想家而言,“民”确实是可畏的。儒家就把君民关系比作鱼水关系,提出“鱼失水则死,水失鱼犹为水也”(《尸子·君治》),强调鱼和水并不是相互依存和相互融通的,不是一种互相必需的平等关系,而是有贵贱之分、水鱼之别的,其中突出的是“鱼”(君)离不开“水”(民)的根本关系。《国语·周语中》中记有:“圣人知民之不可加也。故王天下者必先诸民,然后庇焉,则能长利。”[9]21这是说要懂得老百姓是不可欺侮的。所以称王天下的人一定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前面,然后才能受到庇护,长久地得到好处。《六韬·顺启》中也提到:“利天下者,天下启之;害天下者,天下闭之。”[10]120给天下百姓利益的人,天下百姓自然欢迎他;使天下百姓受害的人,天下自然不欢迎他。可见,古代统治者从实践中感受到了人民的力量。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和手中的权力,就广泛争取民心,重视、提倡、宣扬“民本”思想,并做一些有实效的事。在古代,普通的“民”被称为“庶民”、“野人”“黎氓”等,就说明民已经理所当然被认为是可怜、愚昧、被剥削的。即使在所谓的盛世,开明统治者关于顺民、恤民等政治理念和政策主张,实质上也不过是披着人民利益外衣来作用于统治集团利益。统治者为民谋利的内在逻辑就是换得民众在政治上的支持和服从,从而实现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巩固其所认为属于他们自己的江山社稷。

在传统民本思想的认识中,民众绝不是权力的主体。民众的利益只能是由统治者来谋的,这固然强调了统治者的社会责任,但同时也否定了民众为己谋利的权利。老百姓不断被强化着被动的参与者和执行者的角色认知,把自己更好生活的希望寄托于圣贤君王对他们的拯救。在古代宗法关系和伦理秩序下,老百姓被迫表现出对统治阶级虔诚地认同和跟随,而不敢作为和统治者一体化的整体,去追求目标一致的社会权益。或者换句话说,在所有的利益实现上,老百姓和统治者的利益并不具有同向性,而是各自异路的,老百姓是奔着自己的生活诉求去的,统治者是奔着自己的统治利益去的。这种异路,很容易走到完全对立的危险境地,一旦这种完全对立的情况发生,社会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剧烈的动荡,甚至是颠覆性的运动。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历次农民起义,直到推翻了当时的统治王朝,实现改朝换代,这一切都是因这种利益的异路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危险境地而发生的。这种异路而非同向的利益路径,是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自身所无法解决的。质而言之,正是由于封建剥削和私有制度的存在,这种名为民本、实为君本和官本的民本思想只能是一种理想,它是无法跳出那种类似于“二律背反”的种种限制的,不可能将为民谋利益真正落到实处。

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框架下,问题才有可能得以根本性的解决。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强调人民是父母、主人和老师,认为党和人民有着共同的追求目标,是高度契合、荣辱与共的同心圆和利益共同体,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同向同求的。其一,在思考“我是谁”这一根本性问题上,习近平指出,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11],并强调“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12]471这表明党性和人民性本质上是同一性的,是党与人民“同根”联系的必然结果。党从人民群众中产生,其本身既是普通群众中的一员,又是人民的代表和先锋队。党和人民紧紧团结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形成了血肉相连、风雨同舟、命运与共的亲密关系。我们党执政治国的本领来源于人民的智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和执行与否也取决于人民的意愿和需求,检验党所有工作的成效更是源自人民的意见。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摆在最高位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大追求,始终在答卷中彰显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其二,在回答“为了谁”这个根本性问题上,党章规定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13]习近平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14]。党从来没有自己的私利,如果说党有什么利益的话,也是与人民的利益完全一致、融为一体的。并且,我们党庄严宣告和始终坚守的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3]424,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15]。中国共产党就是人民根本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坚定代表者和忠实践行者,这就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历史告诫我们,只要党永远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接受人民监督、勇于自我革命,就能跳出历史周期律,赢得历史主动。其三,在回答“依靠谁”的根本性问题上,那就是“紧紧依靠人民”。习近平多次强调“群众路线”,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依靠人民”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贯彻到治国理政实践中,也融入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更化于“与群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盐同咸、无盐同淡”[16]16的人民情怀中。从存在形态上讲,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是浑然一体、相互支撑的。中国共产党总是把人民群众放在心头,全心全意造福人民;人民群众也把共产党当作自己的亲人,凝心聚力创造伟大成就。正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的,“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17],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根植于思想灵魂、落实到行动上。“血肉联系”这一依存度更高、不可分离的关系是历史的,也是具体的。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习近平突出强调了人民在一切工作中的核心地位,阐明了党与人民亲密无间、相辅相成的内在逻辑,彼此水乳交融、牢不可破的联结性。因此,中国共产党“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1]19,扑下身子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纾民怨、解民忧,顺民意、惠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概言之,习近平人民中心论克服了传统民本思想中君民利益二元异路的先天缺陷,强调党与人民是平等同向、一体同心的关系,要求中国共产党密切保持与人民群众生死相依、休戚与共的血肉联系,真正实现了利益追求上“异路”到“同向”的超越。

三 实现了“治术”到“信仰”的超越

在传统民本思想中,“民本”作为“君本”“国本”等政治命题表达的先导,它不是对君主专制王权的断然否定,也不是真真切切将黎民百姓放在首位,实则是调和阶级矛盾、维护政权长治久安的政治工具,是统治阶级的驭臣治民之权术。古代民本思想在君主那里具有一种毋庸置疑的功利性价值。作为积极参与现实政治、与君王合作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们拥有现实政治运作的政治手段,掌握、倡导了一系列巩固统治的柔性“治术”。如“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即使强调了民众是国家的根本,也只是说明他们是国家的、为君主所驾驭的基本群众,“邦宁”才是目的。所谓“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 ,“民心”也只是置于政治“兴废”考量算计中才具有意义。荀子甚至以“民”正负两面的意义警示君主,但舟水之训即便强调君民依存关系,君主更关心的是社稷安危,唯想稳定统治,方才思考民生问题。而且水不载此舟,仍要载彼舟;民不拥此君,仍要拥彼君。荀子的一个“用”字将民本观的工具性特征说得更为明确:“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己用、为己死,不可得也。民不为己用、不为己死,而求兵之劲、城之固,不可得也”(《荀子·君道》),亲近老百姓的根本性目的是巩固国家安全,并非真正置民于君之上。孟子的“制民恒产”更是进一步暗蕴了统治者要求富民的根本原因:“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孟子·滕文公章句上》),老百姓没有固定的产业,因而没有长久不变的心,就会不服从约束、犯上作乱、无所不为,因此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已有的政治体系,必须将促进民众的经济发展、改善民众的生活状态化作治国之策。[18]董仲舒则从把教化作为对人民的主要统治术出发,向汉武帝提出了“察举”和“立太学”的建议。他认为“民性”要成为善,就必须接受帝王的教化,而帝王的职责也在于“承天意以成民之性”(《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使人民自觉地遵守封建道德,控制自己的诉求。从这些“富民”“惠民”“教民”等富强之治术可以看出让人民幸福安康并不是统治阶级的终极旨向,而是为了引导他们遵循国家法令和社会伦理规范,以及选拔阶级管理者的基本路径。所以说“民”并不是以价值主体的方式存在,而是以工具性的价值存在。[19]掌握绝对权力的君主并不是为了在民本的基础上建立封建统治,而只是想利用这种手段让民众听从统治阶级当权者的指挥和支配,让民众忍受其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确保自己的统治权威传至万万世而已。这一民本思想反映了古代政治伦理关系的本质。

和传统民本思想不同的是,习近平将为人民服务作为价值追求,把人民当信仰。习近平常说,“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20]49。心中的信仰是什么,那就是“始终信仰人民”。毛泽东曾鼓励全党:“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一定要不断地工作,我们也会感动上帝的。这个上帝不是别人,就是全中国的人民大众”[21]1102,阐明真正的共产党人的终极信仰就是人民。也有学者对此作出阐释:“为人民服务”或“人民至上”是共产党人的信仰。对于“共产党人信仰的最高对象是什么”这一问题,明确指出共产党人的“上帝”是人民。[22]这一观点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深化发展与当代阐释,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文化基因和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首先,信仰人民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目标和价值立场决定的。人民中心论本是一个关于目标性表达的理论范式,有着丰富的观点表述和饱含深情的语句表达:“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23]1“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4]从中可以看出,习近平特别强调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目标,指明了新时代治国理政的的价值定位和行动实践。这论断充分彰显出我们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而不是像传统民本观那样还有愚化、驯化等目的,从不带有任何虚假欺骗或隐性附带的承诺和期冀。为此,全党同志“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25],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以巨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其次,人民的力量是我们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的坚实基础和深厚根基。习近平指出,“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22]35“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进现代化最坚实的根基、最深厚的力量。”[26]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和民族的存续与发展是离不开国民精神的支撑的,且有赖于人民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这是对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的深刻认识,是对人民群众智慧和能力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27]的伟大坚守。每逢中国面临向何处去的重大节点,每当党的事业面临重大风险挑战,人民群众总能看得最清楚,想得最长远,成为推动社会改革发展的原动力。无论在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中,还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前线、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风雨无阻、踔厉奋发的最大底气和根本动力,汇聚成民族复兴的强大合力。再次,信仰人民体现在领袖的人生境界和崇高品格上。习近平所讲的“我将无我, 不负人民”[28]144“我是人民的勤务员”[29]“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30]“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31], 生动诠释了深厚的人民情怀和高尚的精神境界, 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和行动准则的深刻注解。因为“无我”就是秉持人民立场,为人民谋幸福,是一种把“小我”置于“大我”中的“无我”,展现的是一种大境界、大担当, 是不计得失、不谋私利、恪尽职守、无私奉献, 更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夙夜在公、勤勉工作。这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位卑不敢忘忧国”等典型的儒家“忘我”精神传统是一脉相传的。然而,这种“我将无我”的精神状态是将实现人民利益作为信仰追求和动力之源,充分展现了党与人民休戚与共、同心同德的紧密联系,超越了传统民本思想中君为体、民为用的思维方式。

总之,“深入研究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32]是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要求,而习近平人民中心论正是坚持“两个结合”的重大成果和光辉典范。人民中心论在汲取传统民本思想的合理内核和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实现了对其历史局限性和思想狭隘性的有力突破与本质超越,为回应重大时代课题和人民发展需求提供了基本立足点。理论上,传统民本思想虽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民心、民意在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有着亲民、爱民、顺民、宽民等思想倾向,蕴含着“为民立命”“立君为民”“以民为本”“政在养民”等治理谋略和政治智慧,体现着深刻的人民性和进步性,但其从未成为封建统治者的价值旨归和根本目的,本质上只是为了更好地统治民众来服从于专制。习近平人民中心论则不同,它不是把人民当成得民心、固社稷、固君位的工具和治术,也不是把“为了人民”当成一句抽象的理论口号和政治宣传,而是将服务人民视为终极目标和价值实现,把人民当成理想信仰,把自己当成人民公仆、群众贴心人,并转化为一项项具体的实践策略。此外,人民中心论着重强调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深刻认识到党同人民的“血肉”关系,并要求中国共产党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奋斗目标,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好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道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可见,习近平人民中心论使传统民本思想攀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达到了一种更高的境界。国家和社会不再是封建统治者的“家天下”,而是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天下”。因此,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我们必须进一步坚定中国的民主自信,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为全面保障、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贡献新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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