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健
(龙门县林业事务中心,广东 惠州 516800)
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升使社会各领域对林业资源需求量增加,为避免森林资源过度砍伐,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需要重视林长制在林业草原保护工作中的落实,确保其发挥积极作用。因此研究此项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林长制的落实主要存在以下4 个方面的问题:①部分地区基层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日常巡林、林长会议等方面未能提高重视程度,管理力度不足。部分地区存在形式化、走过场的现象,一些林长对工作缺乏重视程度,工作未能落实到位,导致林业治理效果得不到保障。②当前部分地区的县林业局和自然资源局以合并的方式存在,基层林业工作站划入当地政府管理,对林业部门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难以吸引高学历专业人才。在森林草原灭火治理上,由于多数林区较为偏远,救援力量薄弱,加上装备落后,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尤为突出。③制度机制不健全。林长制的落实往往需要多部门的合作,但在实际的工作中相关考评机制、责任清单制未能及时落实到位,造成林长制无法发挥其重要的作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积极性也随之受到影响。④林业发展缺乏科技支撑。对于森林资源(图1)管护、森林防火工作来说,大多数的地区依然采用人工方式,林业减灾、防灾能力始终得不到提升。由于森林经营与产业发展科技力量不足,造成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缺失,林业效益无法充分体现。
图1 森林资源
为进一步完善林业管理体系,需要建立设立除林长外的监督员与护林员,不断规范和加强管理体制机制。依据森林资源的分布特点以及管理难度对人员予以配置,满足森林全覆盖的管理要求。对于护林员来说,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工作的专业性,开展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贯彻落实林长巡林制,各级林长要落实精准巡林,着力解决林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建立林长工作单,当发现问题时严格整改,全面落实责任,维护巡林成果。在林业基层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技术人才,以定岗定编的方式,创新林业草原保护措施。与其他政府部门加强协作,并开展常态化的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以及通报结果,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及整改时间,及时整改到位。将林长制考核结果纳入日常的综合考核评价中,对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做出优异成绩的人员予以一定的奖励,相反则应予以一定的惩罚,增强人员的责任感[1]。
作为地方政府部门,应将林业保护与草原保护纳入责任考核中,不断优化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巩固国土规划成果,科学划定林地范围,通过制定合理规划内容的方式,明确林业草原的保护方向与目标。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制度,守住林地红线,采取林地定额管理的方式,有效规范林地审核工作。针对公益林管理,不仅需要提高重视程度,还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措施与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现公益林的稳定增长。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最大程度控制森林消耗,强化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保持生态平衡与物种的多样性。积极探索林长制与互联网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形成全覆盖式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林长+”等协作机制,加强林长与专家的合作,实行科学防控管理目标,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形成协同治理的管理方案。为保护森林资源,林长办、林业部门应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强协作,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以乔木混交林(图2)为例,火灾问题容易对其造成严重的威胁,只有从预防、扑救以及维护等3 个方面出发,层层落实相关责任,并制定完善的应急管理预案,才能确保森林火灾能够在第一时间处置,打早、打小、扑灭。要制定物资计划方案,准备充足的物资,加强与气象、通信等部门信息互通,要有充足的备战思想,以此建立长效的森林防灭火机制。
图2 乔木混交林
以广东省龙门县为例,近年来,该县一直致力于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2023 年是绿美广东省建设开局之年。强化重点区域的生态完善与治理。以提高森林草原质量为基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措施,同时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提升、植绿护绿等活动,奋力建设绿色发展美幸福示范县。该县致力于到2027 年底,林分优化面积增加15.42 万亩、森林抚育面积增加14.1 万亩。改善该县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维护生物多样性。不仅丰富森林资源,还能够显著提高该县的绿色植被覆盖面积,达到绿色惠民的发展目标。在此过程中,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完善,为创建自然保护地建设示范县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龙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该县拟定到2035 年,全县林分优化面积增加25.32 万亩、森林抚育面积增加46.8 万亩、混交林比例超过55%,使得森林结构更加优化和完善。森林单位面积总量显著提升,在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持续性方面有着突出贡献,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区域样板,人民共享绿色生态改革成果[2]。
推进国土资源绿化管理有利于扩大森林面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充分发挥林长制的积极作用。因此需要科学制定国土绿化制度,划定绿化区域,有效落实国土绿化空间,充分挖掘造林潜力,做到绿色造林、科学造林,构建多元化的林业发展格局。在此过程中还应做好森林与湿地(图3)修复工作,最大程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生物提供生存空间。一方面,加大森林抚育力度,有效维护造林绿化成果,促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另一方面,立足因地制宜发展目标,打造特色的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强化古树名木管理,做到一树一保护,达到精准保护的效果。除此之外,还应重点强调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的有效落实,逐步完善网络监测,积极推广现代化的监测技术。重点开展物资储备、科学防控等工作,降低灾害的发生概率。
图3 湿地
通过稳定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的方式,推动设立县级林长制事务中心,深度开展基层林长办与林业工作站一体化建设,不断进行人员优化与配置,对有编制的人员提供应有待遇,并将其纳入编制部门中,稳定基层林长办,为引入专业化的技术人员以及护林人员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实现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强化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护林员队伍动态评价制度,采取严格的绩效考核标准,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及时展开教育,当考核结果再次不合格时,则应予以辞退。通过该种方式有助于提升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成立专业的森林消防队伍与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林长制不仅能够保护森林草原资源,还能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使得森林资源能够成为发展经济、发展乡村的重要推动力。因此在解决林地流转、林业融资等林业生产经营问题的基础上,还要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充分激发产业活力,发展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盘活和激活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实现生态保护发展目标。依靠优质的绿色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与森林体验,形成多元化的优质生态产品,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融合产业发展,增加林农收入,助力乡村振兴,为本地经济建设贡献林长制力量[3]。
以龙门县为例,县林业局和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建立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总占地面积670 亩,这是龙门县创新生态文明成果的新尝试。在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中包括生态修复、乡村振兴等多功能特色区。该县在推动森林草原发展建设中,逐步意识到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进一步推动了乡村振兴与科普教育的深入细致发展,为当地生态资源保护提供了新思路,有助于保障当地林业生态安全与稳定。该县生态文明建设基地中还预留了一部分休闲用地,主要用于打造网红旅游景点,有效带动周边农村旅游产业、生态产业化发展。同时还预留了研学用地,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到基地展开公益生态修复研学活动。龙门县以落实林长制的方式,进一步创新了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采用林长制与工作模式相结合的方式,促进龙门林业生态的高质量发展。
现代林业建设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扶持,在健全护林员队伍、发展现代林业等方面予以资金政策支持,保证林业可持续发展。强化生态修复,完善国土绿化新机制,发展特色经济林,精准定位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本地路径,依托丰富的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大力引导发展森林民宿、森林人家、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图4),打造有本地特色的高品质生态产品,将林业产业与林业旅游深入融合,推动和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4]。
图4 休闲林业产业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风力的影响下,火灾极易扩散蔓延,烧毁更多的树木、林业资源。严重影响森林草原高质量发展,加上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森林火灾扑救难度较大。在实行林长制的同时还要积极建立火灾预防机制,最大程度降低森林火灾的风险,保障护林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5]。一方面,创新“天地空”一体化、全方位巡查,借力高科技产品,利用无人机等设备积极寻找可能发生火灾的源头位置,针对可能发生火灾的位置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出台了明确的火灾预防制度和规范要求,针对人群进山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和限制,采用现代化的预防火灾技术,通过科学化的防火措施,降低火灾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宣传教育的方式,组织林长、护林员进行定期的防火宣传,确保更多的群众了解火灾对森林资源、对人类生命以及自然环境的危害性。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的方式,提高群众的重视程度,提升森林防火效果。
总而言之,林业高质量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同时也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必要保障。林长制是林业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有助于提升生态保护质量、发挥林业资源生态调节的巨大作用。在恢复生态环境、满足社会发展上都有着良好的表现。因此各级需要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全面以林长制为抓手,推动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全面推行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营造共建共享氛围,推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