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汀县林业局
近日,长汀县委、县政府印发通知,全面推行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制”。一是明确主要目标。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9.8%、水土流失率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59万m3以上、林地保有量不少于25.9hm2,到2025年森林质量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二是明确组织体系。分级设立林长,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第一总林长和总林长,实行县领导挂钩乡镇制度;乡镇党政领导相应担任乡镇级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村级林长、副林长。分级设立森林警长。三是建立协作机制。建立涉及25个部门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