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威
近年来,龙岩市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岩考察时“老区为革命、建设、改革作出了很大贡献,我们永远不要忘记老区人民”这一嘱托,按照习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精准脱贫要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产业理念,结合森林覆盖率高、生态环境好的区域优势,下好绣花功夫,努力攻克难中之难,引导和鼓励贫困户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林下经济,助力精准脱贫。
近期,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到龙岩市长汀县“长汀素”兰花基地调研,了解贫困户参与区域特色林下经济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发展区域特色林下经济具有资金投入少、易操作、见效快、潜力大、可持续发展等特点,而龙岩市大部分贫困人口分布在山区,他们拥有宝贵的脱贫资源——林地资源,非常适于发展区域特色林下经济。2016年以来,龙岩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64.7万hm2,参与农户13.5万户,实现产值 186 亿元;有2147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6742 人参与林下经济产业。如今,得益于区域特色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参与贫困户基本能够稳定脱贫。
龙岩市长汀县元仕花卉专业合作社,通过流转林地作为“长汀素”兰花生产基地,实行“合作社-基地- 贫困户”模式,大力发展林下“长汀素”兰花产业,成功带领周边一批贫困户脱贫致富。发展初期,由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种苗、地租补贴政策;合作社提供种植场所、种苗技术指导和产品销售,并采取激励性考核机制,对种植成果较好的贫困户进行额外奖励。参与贫困户只需付出劳动力种植管理即可获得收益,每亩可带来近3万元的收入,市场风险低、收入稳定有保障,如果自主寻找销售渠道扩大经济效益还能获得政策补助,参与贫困户的积极性被充分地调动。如今,合作社兰花种植面积从最初的0.67 hm2扩展到如今的17.5hm2,实现年产值600 余万元,发展社员112 人,辐射周边6个乡镇12个行政村,帮扶贫困户45 户166 人。
龙岩市武平县梁野仙蜜养蜂专业合作社依托“全国林改第一县”“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独特的天然生态资源,大力发展既有地方特色,又顺应国家生态战略和社会公众追求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朝阳产业—养蜂业。合作社通过实行“公司- 合作社-基地- 贫困户”的模式,按照“搭平台、建基地、扶残户、帮贫户”的思路,通过残联补助三分之一、合作社赊销三分之一、蜂农自筹三分之一的“三三制”扶贫措施,带动武平县16个乡镇、80 多个村,86 户贫困户278 人和154 位残疾人发展养蜂业,其中规模超过20箱的100 多户,带动参与贫困户年均增收1000 多元。目前,全部参与贫困户和残疾人均实现稳定脱贫。
龙岩市上杭县庐丰金花茶专业合作社,成立庐丰畲族乡金花茶扶贫基地,依托福建世纪金花茶有限公司深加工平台,采取“公司- 合作社- 基地- 贫困户”的模式统一集中种植金花茶并进行深加工。当地党委政府牵头将全乡94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将挂钩干部落实的2000 元/户的发展生产启动资金。合作社每年按80万元的股本对94 户入股贫困户进行年度8%的保底分红作为农户收益;按20万元的股本对村集体进行8%的分红作为村财收益。同时,合作社优先在生产经营中招用贫困户参与,以增加贫困户收入。合作社针对贫困户缺资金、少技术、观念转变等原因,使他们依靠扶贫项目,发挥自我创造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目前,参与贫困户通过实现10%以上的利润收入及务工收入,94 户贫困户289 人全部实现稳定脱贫。
一是产品同质化问题。2018年,某地林下经济产品出现大丰收,同时出现林下经济产品滞销的问题,其中包括部分贫困户所有的林下经济产品。究其原因,主要是产品同质化导致相互恶性竞争的结果。一方面,我们在鼓励贫困户发展林下经济的时候,引导他们发展的产业比较单一。另一方面,贫困户在选择林下经济产业的时候,往往更相信周边已经成功的经验,进而蜂拥而上盲目发展同一种产业。当林下经济产品供大于求时,导致产品滞销,容易引发低价恶性竞争,最终可能不仅没有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还额外新增贫困户。
二是生态破坏性问题。林下种养殖在坡度较大区域会加大水土流失;种植过程中使用化肥与农药会造成污染;种植过程中需要对林地进行清理,造成树木幼苗受损;在林下放牧和养殖,畜禽的啃食和践踏能够导致林下植被特别是幼树的机械损伤,可直接导致林地表层土壤结构和土壤含水量等方面的变化;对土壤的动植物、微生物选择性采食和践踏会影响植物的生长和繁殖。
三是发展规模问题。一方面,为了更好的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在选好林下经济项目后,我们希望贫困户能够大规模的发展产业,有可能造成让贫困户超负荷承受发展压力的情况,在发展过程中有可能导致贫困户知难而退。另一方面,为了帮助贫困户稳定脱贫、安心脱贫,在帮助贫困户发展林下经济的时候,我们希望贫困户能保守性的发展产业规模,导致错失发展良机。
四是产品深加工问题。贫困户发展林下经济一般是把产品直接进行对外销售,缺乏深加工意识和能力,无法通过提高产品附加值达到增收的目的,亦无法通过深加工的手段来规避林下种养殖产品产量激增导致产品滞销的风险。如,某地贫困户去年种植的脐橙迎来了丰收,但是却出现了价格大幅度下降的现象,而且供远远大于求,销售出现问题,因为缺乏深加工企业,无法把脐橙转化为橙汁、橙干之类的二次加工产品,无法通过深加工的手段来化解林下种养产品滞销的风险。
一是生态优先,合理确定规模。要科学利用并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坚持生态优先,确保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良性互动。充分分析林地生态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林下经济的种类和规模,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项目。同时,进一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调动和保护林农管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科学确定发展重点、规模和布局,积极引导贫困户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经营,引导贫困户合理发展产业规模,防止出现林下经济产品同质化恶性竞争现象。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紧紧围绕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求,有针对性的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区域特色林下经济。结合当地的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前提下,灵活选择各种适宜林下产业和模式,进行多元化组合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及贫困户向“一村一品、一乡一特色、一区一优势”的方向发展。防止搞“一刀切”,避免盲目跟进、一哄而上,贪大求全。对规模大、效益好、管理规范的林下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给予重点扶持,尽快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发展林下经济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突出典型。同时,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带动贫困户积极开展林下经济活动,有力推动林下经济产业向纵深发展。
三是创新机制,充分调动贫困户积极性。要创新有利于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及组织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贫困户积极参与发展区域特色林下经济。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推进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经营。通过财政投入、企业投资、贫困户出资等方式,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林下经济。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加大“惠林卡”的投放力度,解决贫困户发展林下经济融资难的问题。
四是规范标准,打造林下经济旅游产业。根据各地森林资源的特色,结合当地丰富特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旅游产业。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着力规范乡村旅游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安全措施,完善旅游配套政策和发展激励机制,提升乡村旅游的价值和内涵,创造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旅客深入参与型的可持续的旅游方式,全面建设和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打造新的旅游品牌,营造良好旅游发展环境,带动周边附属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