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顺
(贵州财经大学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近十年来,中国计算机以迅猛的速度普及到全国各地,计算机的快速普及,带来了大数据在中国的蓬勃发展,在各领域的应用达到了新的高度。 因此,大数据技术的高速发展使纳税服务面临着诸多的机遇与挑战,加上当前中国处于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渡时期,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纳税服务优化成为适应新时代国家发展的需要。2021 年3 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意见强调应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建成功能集成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高的智慧税务。 通过对当前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中国大数据时代纳税服务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提出大数据时代纳税服务优化的思考方向,加强中国大数据技术在纳税服务优化上的应用。 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为目标,满足纳税人合理合法的需求。 拓宽纳税服务的空间与范围,积极的完善纳税服务相关工作, 为纳税人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近年来, 大数据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到纳税服务中, 不少学者也对大数据时代的纳税服务优化做出了研究,给出了许多优化建议。在总结发达国家利用大数据信息和技术满足纳税人纳税需求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纳税服务创新思路,包括建立个性化纳税服务体系、创建办税服务新格局、搭建电子化信息传递系统和构筑立体化税收风险防范机制等(林颖等,2015)。从理论、应用和局限上详细阐述了税收大数据的现状与发展前景(樊勇、杜涵,2021)。 通过大数据视角,分析中国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和挑战,为建立智慧税务的个人所得税方面提供建议 (杜小娟,2021)。 在信息化与技术支持上,在健全数据信息的法律保障和税务机关人才培养方面进行研究, 整理出大数据背景下纳税服务的优化途径 (申小倩,2019)。 将大数据思维运用到纳税服务中,结合新公共服务理论、办税流程优化和纳税人满意度,提出纳税服务的优化方案(李艳玲,2019)。通过完善大数据平台,健全税务数据信息的收集与整合等,加强税务数据的处理,打造有特色的的纳税服务,以完成纳税服务的优化(高皓天,2019)。 通过大数据技术,优化纳税服务流程,完善税务信息收集与共享,强化网络咨询平台服务和解决税务信息的回流问题, 进而优化纳税服务(王梦婷等,2018)。借鉴发达经济体智慧税务的实践对中国信息时代纳税服务提出启示(张学诞、高婧,2022)。 在当前时代,开放数据有助于创新公共服务机关的治理模式, 在对公共服务机关开放数据的动力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以科学方式对开放数据进行了划分(Maria Sashinskaya,2017)。 研究了互联网的出现对于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影响,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随着各国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 互联网对国家税制改革的影响也在不断加大(G Jagadish, K J Reshma,2020)。
综上所述,在大数据时代进行纳税服务优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经济社会和大数据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全世界已经进入了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在纳税服务领域应用大数据不仅可以减轻税务部门的工作量,还能提高纳税服务效率,从而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但是大数据应用于纳税服务仍面临着各种挑战,技术分析层面、法律体系层面、人员配置层面都需要紧跟时代浪潮,不断创新完善。
在大数据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以及国家金税工程一期与二期的基础上,2008 年9 月24 日国家正式启动金税三期工程,克服前期工程建设中的信息资源共享不充分,各子系统匹配度不够完善,国地税数据衔接不顺畅等问题, 在新技术的支持下,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系统。 与此同时,2021年9 月15 日,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视频会议中,国家税务局长王军指出,中国税务工作正迈向“以数治税”的新时代,并宣布已启动金税四期工程。 此外,2021 年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金税四期的功能部署,充分运用大数据实现智慧税务和智慧监管。 在此基础上, 税务机关提升了纳税人的大数据体验,同时也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这样就形成良性循环,从而营造了良好的纳税环境。
在数据化发展时代,纳税服务工作有了更多的发展方向。 第一, 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自媒体、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信息化平台进行税务知识宣传,让纳税人及时并准确地了解最新的税务资讯,提高税收相关法律的普及力度,减少纳税人因接收税务信息不及时而造成的非自愿性漏税现象。 第二,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当前的税务相关法律及政策,提供纳税人自我查询平台。 减轻税务工作人员被咨询时的查询压力, 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优化纳税人维权渠道以及纳税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监督机制,简化维权途径。 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维权途径,在办税后可对税务工作人员进行匿名评价等方式,加强纳税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
随着金税工程四期建设的启动,大数据在纳税服务领域的应用必将更加广泛,也必将对中国纳税服务提供更为明显的优化作用。 但是,目前大数据在应用于纳税服务时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在税收大数据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由于税务部门的大部分工作人员所学专业是财会类所属经济学和管理学学科门类,对于信息技术的了解极其有限。 大部分税务工作人员只能进行常规电脑操作,部分年龄稍大的工作人员甚至不能熟练操作电脑,导致一些税务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落后,不能很好地将大数据技术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在面对数量庞大,结构复杂的涉税数据时不免感觉乏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少量具备大数据思维的工作人员远远不足以满足大数据日益发展的需求。 所以在金税工程四期实施中,不仅需要招聘一批拥有大数据操控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及挖掘工作,还需要当前的税务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信息技术水平,以满足新时代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 同时,目前税务部门缺乏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工作人员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工作,有时依赖外部专业人士进行分析,这将导致税务机关的大数据技术发展与时代脱节,并且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
目前税务部门对纳税服务的供给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着不对称。 主要问题在于,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供给是将税务信息及政策以平铺的形式提供给所有纳税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纳税人在查询所需要的税务信息及政策时,往往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随着大数据的蓬勃发展以及纳税人的多元化需求,目前现状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特别是某些纳税服务对于纳税人而言可有可无,却花费税务机关大量的人力物力。 在这样的纳税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对称的情况下,不仅使得纳税人的满意度下降,而且造成了税务资源的浪费和纳税服务的低效率。 所以通过大数据为纳税人提供精准性服务成为纳税服务的改革方向。
目前,税务数据获取的壁垒依旧存在,税务部门与其他第三方信息部门诸如工商、海关、公安、银行、 法院等之间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所以税务部门不能及时的获取和运用这些部门拥有的纳税人很多涉税信息。 一方面,由于税务部门使用自己的数据获取和运用的平台,与其他部门缺少数据网络传输机制,没有主动整合利用各个部门的数据。 另一方面,目前国家对于第三方信息部门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分享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硬性规定,这也加大了税务部门对于数据获取的难度。 这些都使得税务部门的数据获取和运用出现信息孤岛问题。
数据是一切与大数据相关技术革新的关键,所以数据资源也成为各行各业至关重要的财富。 税务部门掌握着企业的纳税数据以及企业的部分商业资料,这些税务数据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所以税务数据的安全性成为税收大数据发展中一个必须着重加以考虑的问题。 税收大数据的改革必须在信息安全的基础上进行。 在大数据时代,纳税数据的安全性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第一,大数据技术的充分运用需要由省一级税务部门统一进行数据的收集和运用。 这种省级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数据的高度集中也带来了风险最大化,若省级税务数据泄露,将会对整个省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造成严重的冲击。 第二,各税务部门对于数据信息安全的重视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往往会认为数据信息安全由专门的网络技术部门负责,而对税务部门内部税务数据泄露的源头重视不够。 第三,由于税务数据包含着大量的商业信息,具有极其重要的商业价值,所以税务信息自然也成为黑客攻击的目标,在各部门数据共享过程中,最容易受到网络攻击,使得数据泄露,导致税务数据安全性问题。
一个有效的政策保障体系才能使纳税服务得到有力的执行, 纳税服务的优化进程才能得到保障。 然而目前中国在纳税服务领域的法律保障体系尚不完善。 一方面,虽然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了税务机关必须要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但是该法更多强调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权力以及纳税人的义务,而对于纳税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方面涉及较少。 诚然,近几年国家提出“放管服”改革的概念,出台了一系列纳税服务方面的政策,但是在立法方面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另一方面,在电子资料法律方面中国目前仅有《电子签名法》,然而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电子签名法》无法解决人们日益复杂化的网络问题。
最近几年来,大数据在中国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在将大数据技术运用到经营和管理领域。 在这样的发展潮流之下,纳税服务模式也应该利用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得到更好优化。 在大数据技术下,本着降低税收成本、提升质量与效率的原则,利用数据资源整合、办税流程优化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服务。
在当前政府部门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情况下,各级政府正着力打造具有更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的服务型政府新形象。 虽然近年来中国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服务能力却没有得到较好的提升。 由于人才培养和利用上缺乏创新机制,没有有效的手段推动运行,服务能力跟不上服务意识和服务要求的发展。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必须加强对税务机关内部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加强干部培训力度。 要加强税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还要对税务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分级分类培训,使他们熟悉大数据技术相关软件系统和电子税务平台的应用。 要着力提升税务工作人员对新技术的运用能力,强化纳税服务意识,在现有的纳税服务模式下, 对税务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为纳税人提供有差别的针对性服务。
大数据时代对纳税服务的精准性提出了要求,是税务机关改革的重点方向。 面对纳税服务的供给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的不对称问题,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所拥有的海量税务数据,使数据资源发挥真正的价值。 通过大数据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与处理,从庞杂的数据库中提取出有效的信息资源,结合不同纳税人的具体经营情况和纳税服务需求,建立更有针对性、更加高效的纳税服务系统。 积极缩短税务办理时间,提高报税效率,改善税务机关的办税质量,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从而达到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效果。
当今社会,纳税人的商业活动越来越复杂且相互交错,所以数据信息的收集也不是税务部门仅仅依靠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就可以获得的。 收集全面、准确的数据信息需要依靠社会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加快建立与银行、工商、金融、审计、社会保障等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完善对税务数据信息的处理流程和数据交流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数据收集协作力度,打破相互之间的数据获取壁垒。 此外,税务机关应抓住大数据技术发展的机遇,改善现有信息技术,对纳税数据信息平台进行整合。 打造一体化数据平台,使得税务数据得到充分的流转与运用, 消除数据信息孤岛问题,为税收大数据改革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大数据技术在纳税服务领域的应用是一把双刃剑,在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税务数据信息安全问题。所以,加强税务信息安全建设也是税务机关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方面,要利用流量监测、防火墙等技术组成税务安全屏障。另一方面,要加强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内部税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加强税务工作人员的税务安全意识培养, 严禁机密文件的拷贝与外传,明确税务信息安全问责制。
当前中国正加快推动依法治国,大数据时代推进纳税服务优化亟须加快推进法律体系建设。 一方面,在信息化应用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家应加快对数据开放共享性和安全性等法律保障不足领域的立法进程。 涉税信息只有在法律的保障下才能够得到及时的共享,有效的税务信息才能在短时间内在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中发挥作用,如果没有法律对涉税信息共享的内容、范围、权限以及违法责任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各部门就可能会用各自的部门规章、行业行规等来进行搪塞,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或者提供经过自己筛选后,无关紧要的无效信息资源,造成数据信息的不完整性、分散性,税务部门就很难将这些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分析和有效的利用。 另一方面,由于当前税收征管法对纳税服务的涉及较少,应在为纳税义务人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时,推动涉税服务相关领域的立法,如涉及税务代理及中介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