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金华市民俗类非遗项目传承发展调查

2023-12-25 19:19赖雪芳
非遗传承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金华民俗活动

黄 欢 赖雪芳

金华地处浙江中部,原属古婺州地区,历史上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素有“江南邹鲁”“文物之邦”之称。自古以来,金华地区保持传统农耕文化传统,崇文重教尚武,民间民俗文化丰富多样。这些民俗文化是金华地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生动展示了金华地区的人文特性与民风民情。然而,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任何文化遗产都无法避免社会变迁带给它的影响。作为传统文化遗产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金华地区的民俗类非遗项目也会随时代和社会的变迁而发生演变,甚至面临消失的风险。对金华地区民俗类非遗项目在当下的存续状况展开调查,将为推动新时代非遗的系统性保护工作机制确立、政策制定提供可资参考的实践案例。

一、调查概述

金华地区省级以上民俗类非遗项目共18项,其中国家级非遗项目共4 项(项目数据截至2020 年12 月),包括兰溪“诸葛后裔祭祖”“浦江迎会”“方岩庙会”和“赶茶场”。调查项目基本覆盖全市,项目类型涵盖祭典、仪式和大型庙会等集体性活动。根据课题组安排,金华地区的项目调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次调查在浦江、兰溪和金华婺城区三地展开,调查了“浦江迎会”、“杭坪摆祭”、“浦江抬阁”、“汤溪城隍庙摆胜”、“金华斗牛”、兰溪“诸葛后裔祭祖”等项目;第二批次调查在义乌、金华金东区、永康、磐安、武义五地进行,完成了“义乌抬阁跷”“迎花树”“迎大蜡烛”“武义抬阁”“畲族三月三”“永康迎花烛”“方岩庙会”“赶茶场”“婺州南宗祭孔典礼”“炼火”等项目的实地走访调查。

1.调查内容

为尽可能确保调查工作的全面性,调查从三个层面着手。

基础层面,包括:民俗项目的变迁、存续情况,以及其与地方社会生活的关系;民俗项目的传承区域、传承人情况、传承现状问题;民俗项目的传播方式、周边区域影响情况。

专业工作层面,调查了地方非遗工作机构(非遗保护中心)对相关民俗项目的整理、记录和研究情况;地方政府对民俗项目的相关政策;为保护、发展民俗项目所开展的其他工作情况。

公众认知(态度)层面,调查了普通民众对项目的感知、态度与参与情况。

2.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综合采用文献研究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展开。在调查前期阶段,以文献研究为基础,梳理和筛选调查研究对象、拟写访谈提纲、设计信息采集表格等。在调查期间,通过实地走访,采用观察法、访谈法(个人访谈和集体座谈)以及拍摄录像(音)等方法和手段,采集和收录实地调查数据。这是本次调查研究的重点环节。

3.调查目的

从学术研究的维度来说,深入了解金华地区有代表性、地域特色的民俗类非遗项目存续状态,发现问题,并提出对策。这既可为浙江省非遗数据库采集积累数据资源,也可为未来研究、宣传金华非遗留下基础资料。从保护工作实践角度来说,开展民俗类非遗项目调查研究,亦是当下现实工作的需求。在受到互联网影响的当下,社会大众生活方式发生深刻改变。当前的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全新挑战。通过调查研究,摸清底细、发现问题,将有助于进一步探索与思考新时期民俗类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和保护工作的走向和理念。

二、项目存续特点

金华“三面环山夹一川,盆地错落涵三江”的地理生态,孕育和发展了丰富多样的民俗事象。在金华,儒学思想深刻浸润,佛教、道教文化亦影响深厚,还存在大量民间信仰,如胡公大帝、黄大仙等。这些民间性神祇与正统宗教的神灵具有同等的神圣性。为朝拜或祭祀,金华民众发展出复杂多样的祭祀礼仪,如以容纳民间信仰、传统祭祀仪式、传统体育竞技、传统艺术、传统社会组织等多重文化事象的“方岩庙会”,是金华地区最具代表性的民俗类非遗项目,也是覆盖金衢地区的地域民俗圈。[1]它体现了地域性、家族性、实利性、集体性和综合性等文化特征,也展现了当地民俗的多元精神和信仰内核。这些民俗类非遗项目在当下依然有较高的民众参与度和关注度,在政府的保护和引导下,显示出顺应新时代存续和发展的时代特征和生命力。

1.显示强大的文化生命力

在调查中发现,“浦江迎会”、“杭坪摆祭”、“浦江抬阁”、“汤溪城隍庙摆胜”、兰溪“诸葛后裔祭祖”这五个集体参与式项目,有完整、规范的仪式流程,群众参与度高,传承发展情况总体良好。这些项目在具体实践中,在保持核心内容的基本前提下,部分环节调整并吸收现代性内容,不断与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理念调适,如抬阁类项目中的安装会桌环节,原本秘而不宣,现已经公开安装制作方法;“汤溪城隍庙摆胜”在经费筹措上,可以由独立个人承担,相对应地调整祭品分配方式;兰溪“诸葛后裔祭祖”祭文的编写,在格式章程上遵循传统体例,在内容上则吸收当下主流价值观的要点,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这些非遗项目,在更新的社会环境中自主调适、不断创新,显示出极强的文化生命力。

2.让地方旅游形神兼具

在文旅融合和全域旅游发展的背景下,依托优越的自然人文资源,文旅融合,非遗赋能,民俗类非遗项目在旅游开发中合理融入,让地方旅游在有形的基础上,创造出更多触动心灵的精神性体验,从而使得地方旅游达到形神兼具。永康“方岩庙会”亦称“胡公庙会”,是永康一带最盛大的民俗活动。它以永康为中心,以衢婺二州为重点,覆盖浙中、浙西、浙南、浙东。民众到方岩山胡公祠进香朝拜,形成了胡公文化氛围。依托独特的丹霞地貌景观,方岩山景区对胡公文化进行充分展示与融合,胡公祠、胡公殿,胡公塑像、胡公碑廊、胡公会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语录壁、赫灵壁、圆梦塔等,均为胡公文化内涵的发掘和外延的拓展。方岩山是方岩庙会的重要活动空间载体,一年一度的庙会活动,有“打罗汉”“打莲花”“三十六行”“十八蝴蝶”等体育竞技与文艺表演活动,场面之盛大、影响之广泛,为方岩山景区的推广发挥了强大的宣传作用。因为拥有自然景观之形与胡公文化之神,永康方岩镇在文旅融合的大时代中,打好了一手“胡公牌”。兰溪诸葛八卦村依托古村落古民居资源,进行乡村旅游开发,同时将诸葛后裔祭祖项目与之充分融合,丰富了当地古村落旅游内容,提升了旅游者的参与式体验。永康方岩与兰溪诸葛八卦村的文旅融合模式,为民俗类非遗项目保护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创新,提供了生动的实践案例参照。

3.打造花样生产性保护模式

地方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节律是民俗类非遗项目生存的土壤。大多数民俗类非遗项目,似乎被动式地存在于时代的洪流中,不免出现迷失、淡化的趋势,甚至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可有可无。然而,在调查中发现,金东区传统“迎花树”民俗活动在当下的存续,显示出新时代的生机。金东区孝顺镇南仓村、让河一村和让河二村的“迎花树”民俗活动源自清朝年间当地摘赏茶花以示吉利的传统,由此,当地栽培茶花等花木传统延续到今天,已经演变为当地的苗木种植产业,成为当地村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迎花树”从寄托美好生活祈愿的生活节俗,转化为农村产业发展的源动力,为当地民众助创美好生活,书写生动的花样生产性保护模式。

4.促进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

类似庙会之类的大型民俗活动,一般会跨越区域,涉及一定数量的人群,活动体量和规模往往较为巨大。传统上,各地民间会根据特定方式形成活动组织机构,主导或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如“杭坪摆祭”“方岩庙会”“汤溪城隍庙摆胜”等民俗活动的开展和传承,也倚赖案堂会等民间组织发挥组织和管理作用。活动期间,在活动组织的调和下,大家往往有齐心协力把活动办好的自觉共识。由于习俗和传统的惯性,除了活动组织者,心怀美好祈愿的普通民众也大多能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武义“迎大蜡烛”活动中,在“16 头人”组织下,全村每户献出一支红蜡烛,以融小烛成大烛的传统,意在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也在团结村民、凝聚人心。正是由于传统民俗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不仅联动了不同地区与群体,同时也促进了彼此的沟通、协作与情感交流,还增强了对共同文化的认同感,增进了集体向心力与凝聚力。这对当下金华农村地区发挥村民自治管理、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促进地方和谐社会建设与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项目保护存在的问题

在实地调查中,金华地区民俗类非遗项目存续发展除了表现出积极正向的发展,同样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在国内同类型非遗项目中,这些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共通性。

1.民间参与内驱力不足

民俗类非遗项目,大多反映了民族的宗教信仰、审美情趣、社会生活、精神风貌和心理情感等。但缺乏精神信仰内核的民俗类非遗项目在社会环境急剧变化的当下,存续与传承存在很大问题,即民间参与内驱力不足。“义乌抬阁跷”和“武义抬阁”两个非遗项目没有特定的信仰对象,更偏向为集体性的娱乐活动。近些年,这两个项目所在地政府从推动文化或旅游经济工作角度出发,自上而下组织开展活动。但因为项目本身没有具体的信仰对象,缺乏信仰支撑,民间甚少自发举行活动。这类型非遗项目的存续和保护工作,目前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2.传承后继乏人

通过调查发现,非遗项目后续传承人培养艰难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以“金华斗牛”项目为例,这一项目受现代社会发展变化影响较大,项目总体保护和传承相对薄弱。斗牛所依赖的传统稻作农耕的生产方式和总体基本被现代生活方式取代,斗牛数量少、饲养斗牛成本增高、斗牛交易市场减少等,都是金华斗牛项目保护和发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金华斗牛项目目前仅有省级传承人一名,市级传承人一名。项目传承人培养模式,以父子相传为主。“金华斗牛”两位传承人均提到要将自身的技艺传承给儿子,因为很少有人感兴趣主动来学习。“浦江抬阁”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为张根志,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为其子张劲松。“诸葛后裔祭祖项目”要求传承人既需熟悉了解传统仪规流程,还要有较深的历史、文学素养,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由此可见,是否有兴趣当传承人、传承人如何选择和培养等问题,都面临窘境。

3.传承人认定困难

由于民俗类非遗项目大多为集体性、群众性的活动,但现有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标准和管理模式偏向以独立个体作为量化指标,适用于一个社会个体即可独立掌握核心技艺的单一性项目,如舞蹈、民间文学、雕刻、剪纸等技艺型项目,而在民俗类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认定中缺乏实际操作性。在调查中发现,因为名额的限定,代表性传承人按照级别进行认定,但大部分尚未形成完整的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对于民俗类非遗项目,既有组织者,也有参与者;组织者之间,有职责分工,每个人各有所长,大家通过密切协作完成活动。代表性传承人基本在组织者中筛选。因为名额等制度条款的限定,选择谁作为代表性传承人,往往需要平衡多方面因素,以免产生矛盾。由此造成了不能及时评选出最合适的代表性传承人的现状。这也从客观上对民俗类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

4.活动主导单一

当下非遗面临的威胁,包括商业化、商品化和去语境化。大多数民俗活动的展开,由于所涉及项目众多、体量大,往往人财物消耗巨大。在国家大力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宏大背景下,一些地方将诸如传统节日、庙会大型民俗活动纳入到地方政府文旅部门工作计划中,并大多呈现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模式。政府文旅部门通过提供经费、活动统筹等方式,组织和开展活动,成为此类民间活动的主导者。在政府主导下,民俗活动的民间自发性被稀释。长此以往,有可能导致民间民俗活动的开展、传承依赖于政府的动员或经济利益的驱动,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在保护其所持有的非遗过程中应具有的主要作用则难以发挥。

四、新时代保护的建议对策

进入新时代,包括民俗类非遗项目在内的各类非遗时刻都在发生着变化,以彰显自身的时代性。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在政府主导下,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成绩可圈可点,然而,面对新形势、新趋势,民俗类非遗的保护工作理念、方法,亦需要做新调整,新探索。针对上述金华地区民俗项目保护和传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尝试在新时代背景下,提出民俗类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思路与方法,以供探讨。

1.反思项目名录制度

民俗类非遗项目与民众日常生活深度融合,也极易受到时代变化的影响。从文化整体性视角来看,民俗类非遗项目涵纳的多重文化事象在社会生活中是一种相互关联的存在。在保护传承实践中,民俗文化往往按照非遗名录制度的十大门类划分,进行分解归置。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分类名录制度在推动非遗项目的申报、管理和保护上效果显著。但我们无法否认由此带来的因分解某些文化事象而造成的在认识和保护管理上的整体性意识和观念的缺失。[2]

当前,人们需要反思项目名录制度对的民俗类非遗的分解带来的影响。“一旦被割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象就会人为地改变了它的性质内涵和社会功能”,“孤立的、割裂的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那种保护和传承也是难以奏效的一种仪式”。[3]以“方岩庙会”为例,它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形成了集合展演的民间体育、民间文艺综合性民间庙会活动,是国家级民俗类非遗项目。其中的部分表演项目,如“十八蝴蝶”被列入国家级传统舞蹈门类非遗项目。由此,会影响对庙会活动的整体性认识,进而会造成对各项子活动之间的保护和研究关注力度的失衡。

2.反思非遗的活态性

为了消解非遗的活态性与项目名录制度的固化之间形成矛盾,促进非遗的活态性,需要建立动态记录体系和完善非遗项目的档案化存档机制。

首先,建立动态记录体系。非遗对于所在社区、群体具有文化意义与社会功能,才有存续的生命力。上述所提的非遗项目,没有集体公认的信仰对象,也就缺少了文化、心理、精神认同与社会功能。对于民俗类非遗项目为了顺应当下社会生活而做出的调整与变化,须保持审慎态度和理性认知,不能单纯为了保护原生态而批判。依托数字化技术手段,对项目本身、文化空间、传承基地和传承人群体等,建立动态跟踪记录和保护工作机制是值得全面推行实施的。

其次,完善非遗项目的档案化存档机制。具有经验实践性和实用性的非遗项目,深嵌于民众生活背景之中,与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关系不可分离,因而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动态性和变化性。金华“斗牛”目前面临的问题所依存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其所根植的土壤日渐贫瘠、甚至消失,因此,该项目的发展日渐式微。对于此类非遗项目的保护,应从长远角度、以客观理性的态度,采取适度措施,延缓非遗项目的消逝,但不应该一厢情愿地通过恢复传统的社会生态来保障非遗的传承。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项目会面临此类境况,这将不可避免。因此,应该建立濒临消逝类非遗项目的档案化存档机制,即对于失去活态存续环境的非遗项目,可以考虑转向收藏、记录的馆藏化、档案化的非遗馆、博物馆收藏和保护的路径。

3.集体性传承人的遴选与认定

民俗类非遗项目,如节庆、庙会,是多个社会个体参与、共同掌握文化核心的综合性项目。这些项目传承人的遴选与认定,应该以项目的集体共同传承与传播作为基础和出发点,以特定集体内数个个体作为一个传承主体,共同承担某一项非遗项目的传承、传播。[4]这既能抓住该项目的保护主体,同时也能更好地平衡和协调项目关键人员的内部关系,从而使该项目得以更为有效地传承。因此,推出集体性传承人遴选和认定工作制度,不仅是解决当下非遗保护工作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也是对现有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完善与补充。

4.遵循新时代非遗保护需求

非遗内容的多样性,决定其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包括历史文化、精神情感、审美情操、道德教育和经济效益等多重文化功能和价值。在国家实施新时代发展战略背景下,非遗自然而然地肩负着时代使命。作为非遗的重要构成,民俗类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要以整体性思维,尊重非遗持有者的主体性态度,遵循民俗发展演变规律,密切结合当下的时代需求和具体实践展开。浦江县“杭坪摆祭”是全县最大的民俗活动,该项活动的开展实践,呈现出所在地地方政府与村民之间的良好协作关系。对于摆祭活动,镇政府自身定位为服务者角色,专心做好后勤服务工作;摆祭的费用筹措、人员邀约、活动流程等具体事务,均由杭坪村当值的厅堂负责。在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杭坪摆祭活动依然兴盛,不仅发挥了民间组织自治力量,更在推动建设和谐乡村、文化乡村、文旅融合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换言之,民俗活动的实践、传承和保护,应以当地民众为主,同时兼顾各相关主体的协商、沟通和交流,才可以实现民俗活动的良性传承和整体保护。

5.拓展民俗类活动的传播途径

民俗类非遗项目,更强调在地性、时间性和族群性,节庆、庙会等民俗类非遗对外传播影响力和外来者的关注度相对较低。但只有扩大民俗类非遗项目的传播影响,才能加深大众对民俗文化的认知、理解和认同。当下,非遗传播主要通过展馆的传统展示、活动展演和旅游市场上的文化产品销售等形式进行,同时,互联网和新媒体的现代大众传播也逐渐成为扩大民俗类非遗项目传播的重要手段。但需要注意的是,民俗类非遗项目的对外传播,需要与本土传承有效结合起来,形成民俗遗产社区内外的广泛传播,才能更好地激发民俗类非遗项目的活力和传续力。

每一项民俗类非遗项目,都是一个相对自足的体系,有其自身传承、发展的规律与内在逻辑。因此,民俗类非遗项目在新时代的传承、发展和保护应该秉持这样的意识理念和工作逻辑,即尊重民俗文化的发展演化规律,尊重民俗文化遗产持有者的主体地位,同时协调好包括政府、专业工作者(机构)、学者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其内核不被改变的前提下,进行适当地调整创新。这样,民俗类非遗才能健康存续和良好发展,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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