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南湖探索

2023-12-24 08:21夏汉民
农村经营管理 2023年11期
关键词:财产性农房盘活

◎夏汉民

增加农民收入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而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准。近年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积极开拓,创造条件,持续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2022 年,南湖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528 元,较上年增长6.3%,其中财产性收入1813 元,较上年增长9.2%。南湖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99 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9523 万元,农户持股分红1823 万元。

一、做法与成效

南湖区不断深化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改革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着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取得了明显成效。

明确财产权属,夯实农村居民财产性增收基础。明晰产权是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前提,南湖区从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内在要求出发,加大农村改革力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一是实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2010 年,南湖区有针对性地开展股份化改革工作试点。到2011 年年底,全区59个行政村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量化资产总额9.26 亿元,界定股东人数20.44 万人,确定股权 1027.97 万股。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截至2018 年年底,南湖区4 个镇41 个村,1016个村民小组,29358 户农户,全部完成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承包合同签字率和承包权证发放率均达到97%。三是推进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截至2022 年年底,南湖区共完成农房登记29379户,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房登记率达到100%;完成登记发证26594 户,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房发证率达到90.52%。

加强改革创新,持续推动农村居民持股增收。创新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方式是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南湖区多措并举促分红,持续推动农村居民持股增收。一是集体“抱团项目”促分红。自2017 年起,南湖区连续开展三轮区级抱团项目、二轮镇域抱团项目,各投资村按照投资额的10%进行保底分红,2022 年各村累计获得分红款2040 万元。二是村级“股份量化”促分红。支持年净收益50 万元以上或历年结余货币资金500 万元以上的村开展股份分红,全区16 个村开展股份分红,分红村达到30%以上。三是低收入农户抱团促分红。通过“家庭出一点、政府拨一点、村集体帮一点、慈善投一点”的形式支持低收入农户参与村级集体经济“飞地抱团”项目,每年获取稳定收益。2022 年全区参与低收入农户数535 户,实际获得分红35.55 万元。

健全衔接机制,不断增加农村居民土地收益。南湖区大力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探索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机制。一是依托集体分享规模经营效益。截至2022 年年底,南湖区土地流转总面积12.47 万亩,土地流转率61.18%。凤桥镇星火村土地流转率达到90%以上,对70 岁以上老人发放80 元/月生活补助,年补助金额46 万元。二是培育农业主体增加农业效益。鼓励有长期务农意愿的普通农户提升为家庭农场,引导农村劳动力变身乡村产业工人,不断增加土地流转附加收入。全区累计工商注册登记家庭农场达801 家,南湖区也入选全省家庭农场整体提升区。三是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效益。引导农民接受机械化育插秧、统防统治、机械收割、粮食烘干等社会化服务,既提高农户种田效益,也增加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全区累计打造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204 家,对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30余万亩(次),南湖区也被列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

探索三权分置,着力盘活农民“两地”增加收入。南湖区坚持把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切入点,积极探索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机制,提高了农村闲置房利用效率。一是保障建房需求促增收。巩固和完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开展专项调查摸底,摸清建房需求。2022 年,全区完成农民建房审批439 件,其中,异地新建审批128 件,审批面积13360 平方米;原拆原建审批311 件,审批面积32490 平方米。二是盘活农村闲置农房促增收。鼓励村集体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对在精品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范围内,符合规划要求,收储并改建农房的,按村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2022 年新增盘活闲置农房323 宗,农户增加收入232万元,村集体增收29 万元。三是鼓励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引导不以耕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承包地,2022 年,南湖区有偿退出农户108 户,面积440 余亩。退出后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不仅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也为农户增收拓展了渠道。

二、困难与问题

虽然南湖区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收环境日益优化、收入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总额持续增长,但总体上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不高。一是股份分红的规模和比例较小。2022 年,南湖区村集体总资产达26.64 亿元,村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长,但村级负担也日益加重。村集体收入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社会建设和日常运转,大部分村仍不具备分红能力或者不愿意分红。二是土地增收潜力没有充分释放。南湖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率虽然逐年上升,但也存在流转收益偏低、流转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尤其是受种粮效益偏低影响,亩均土地流转费还不高。三是农户闲置农房的利用效率还不高。近年来,南湖区自然村落保留点翻建住房也不断加快,农村户均住房面积达280 平方米以上。但农户住房除了少量用于出租外,大部分还处于闲置状态。

三、对策与建议

切实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是推进农村发展、农民富裕,进而实现社会共富的重要举措和关键环节。南湖区也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把握重点,精准施策,充分释放财产性增收的潜力,持续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

着眼强村富民,加快发展促增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做大集体资产,巩固分红基础,释放分红潜力,是农村居民增收的持续来源。一是持续做强“飞地抱团”。要加快共富体强村公司和镇级强村公司设立和实质运行,完善“飞地抱团”项目收益分配办法,鼓励引导村集体参建入股镇街道“两创中心”、公共服务设施等共富项目,不断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二是因村制宜发展集体经济。要依托本地特色产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培育美丽经济,积极发展劳务服务、农家休闲、乡村旅游等产业,拓展收益来源。凤桥镇三星村依托水蜜桃产业,打造水蜜桃智能化检测与分级生产线,一方面提高了本地水蜜桃的品级分选分拣能力,降低了损失,另一方面延长了销售时间,在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2022 年,受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凤桥水蜜桃在减产三成的情况下,农户亩均效益仍然稳定在1.5 万元左右。三是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深化打造“农培家”服务品牌,围绕“未来谁种地、谁能种好地”问题,加强农业技术人员、乡土人才的培养,努力培育一批有情怀、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通过“线上+线下”“课堂+ 实训”“请进来+ 走出去”等形式,更好满足农民多样化学习需求、产品多渠道推介需求,让农民真正学得会、用得上、富起来,着力提高农村居民发展、经营、理财能力,为实现财产性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着力改革创新,盘活资产促增收。通过深化改革,让土地、农房等“沉睡”的资产活起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渠道。一是大力推进农户持股增收。要鼓励村集体创新经营模式,推广村集体经济“共富体”模式,推动各地以村集体经济为主体,联合农户、社会工商资本等组建“共富体”项目,支持农户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参股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分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完善“股份分红+善治积分”集体收益分配机制,结合微家园、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农村治理评价体系,构建“政府有奖励、集体有激励、社会有福利”善治积分综合运用体系,使农户获得多重红利,实现农户增收与社会管理提升“双赢”。二是积极利用和盘活农村闲置住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机制,鼓励村集体开展闲置农房盘活服务,以点带面,打造更多的“共富公寓”。结合景区村庄打造,因地制宜利用农房发展民宿、农家乐、专业工作室等,进一步扩大增收渠道。三是大力推进农村“两地”有偿退出。加大政策激励,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等试点,让更多农户的“财产”变“资产”。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研究宅基地、承包地永久性退出和阶段性流转的操作程序、补偿标准,引导农户自愿有偿退出、节地建房、节支增收。

健全联结机制,深化合作促增收。建立健全农户与农业企业、经营主体的联结机制,让农户获得更多的土地增值效益,是促进增收的新增长点。一是深化“三位一体”联结机制。健全为农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各类农民合作社,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加强联合,拓展功能,提高组织化程度,更好促进农业增效、农户增收。二是探索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根据平原地区优势,探索设立为农业项目招引提供土地及设施条件的标准,包括土地连片流转、农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定位、土地用途管制等,推动农用地资源优化配置、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提高。三是推动农户以多种形式入股共富体项目。坚持试点先行,支持农户以承包地经营权、股权等形式作为主要出资方式,将土地经营权、股权折算入股资金,投入到共富体项目中去,采取“保底收益+投股分红”方式,帮助农户获得更多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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