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艳
(上海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40)
在早期经典儒学中,有修身和治身两个方面,修身所关注的是身的内在心性的方面,治身所重视的则是身的形体实在的方面(1)余治平:《董仲舒的养身理念及性教育思想》,《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第35-38页。。修身与治身问题是儒家关注的重要话题。治身是相对修身而言的,重在强调对人之体格养成所采取的具体保护措施与治理方法。而“中和”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观念,先秦时期常被作为个体修身的法则被强调,在治身方面往往有所忽视。《尚书·虞书·大禹谟》曰“允执厥中”(2)孔颖达:《重刊宋本尚书注疏附校勘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第1册),台北:艺文印书馆,2013年版,第55页。,“中”是做人做事所坚守的不偏不倚之正道。孔子曰“礼之用,和为贵”(3)刘宝楠:《论语正义》(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9页。“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4)邢昺:《重刊宋本论语注疏附校勘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第8册),第119页。,“和”不仅是礼的最高追求,也是君子道德修养的内在要求。孟子把“人和”看作比“天时”“地利”(5)孙奭:《重刊宋本孟子注疏附校勘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第8册),第72页。更重要的伦理要求。荀子则强调“食饮、衣服、动静、居处,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6)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23页。,以“礼”来规范人之衣食住行,其目的就是使人保持“中和”的向善状态。董仲舒吸收了孔、孟、荀及上古方术、黄老道家的思想,将“中和”置入天道宇宙运作结构中加以理性论证和逻辑分析,突破了先秦儒家修德重于治身、崇礼贵于养体的思想倾向。目前,有关董仲舒天道思想的研究趋势也是养心重于养身(7)有学者提出了董仲舒的“道德养生学”;吴飞以阴阳五行论证董仲舒“中和”之道的发生;肖群忠、霍艳云从“大德”的角度论证了“和”是养生长寿之根本的合法性;余治平提出,较之孔子,董仲舒对儒家的养身思想做了系统化、科学化的有效补充。本文进一步揭示董仲舒“循天之道以养其身”的内在发生原理,凸显其治身思想独特的理论架构与实践意义。参阅陈晨捷:《“仁者寿”:董仲舒道德养生学述论》,王学典主编:《第八届世界儒学大会学术论文集》,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7年版,第323-331页;吴飞:《董仲舒的五行说与中和论》,《中国哲学史》2020年第4期,第74-82页;肖群忠、霍艳云:《董仲舒“德莫大于和”思想探析》,《伦理学研究》2017年第4期,第48-51页;余治平:《董仲舒的养身理念及性教育思想》,《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第35-38页。。本文试图全面系统地揭示董仲舒天道“中和”法则的运作机理,为儒家君子治身思想找到可靠的理论依据与有效的实施路径,以推动儒家“中和”观念的本体化、科学化、理性化进程。
“中和”乃万物生长延续之根本大法,是天地宇宙构建与万物生命发生的核心原则。《中庸》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8)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0页。“中和”之道是天地万物生生不息的内在动因。董仲舒吸取了上古时期的精气学说与阴阳五行理论,以阴阳、四时、五行元素的协同运行来构建和论证“中和”之道的发生机理与形成过程,把“中和”从以往静态的文本诠释转变为动态的宇宙图式。《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中者,天地之所终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赖炎元注曰:“中是天地的终结与开始,和是天地的生长与成熟。”(9)赖炎元:《春秋繁露今注今译》,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423页。“中”是天道内部固有的、自在的、贯通终始的本体状态,代表着天地万物生死的起点与归宿,“是一个涵盖天人之际的内容极其广阔的范畴”(10)李民:《中庸精义》,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和”是万物发展变化的完美生命呈现,“起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生,养长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成。成于和,生必和也,始于中,止必中也”(11)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38页。。万物的终、始离不开“中”,生、成离不开“和”,任何一物,从生到死,都是“中”“和”之道相互作用而持续维系着生命的整个运作过程,故能以“中和”之道养护身体的人,能够遵循生命的自然法则,最容易保持机体的生生状态而延年益寿。
董仲舒借助阴阳变化法则清晰地论证和演绎了“中和”之道的运作轨迹和发生过程。《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天有两和以成二中,岁立其中,用之无穷。是故北方之中用合阴,而物始动于下,南方之中用合阳,而养始美于上。其动于下者,不得东方之和不能生,中春是也。其养于上者,不得西方之和不能成,中秋是也。然则天地之美恶在?两和之处,二中之所来归,而遂其为也。是故和东方生而西方成,东方和生,北方之所起,西方和成,南方之所长起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生;养长,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成。”(12)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23页。“两和”指“东方之和”与“西方之和”,即春分(二月)和秋分(八月);“二中”指“南方之中”与“北方之中”,即夏至(五月)和冬至(十一月)。“两和”与“二中”每年循环交替推动着四时岁月周而复始地不停运转。“北方之中”(冬至),阳气初生与阴气相合,万物生长于地下,若不经过“东方之和”(春分),就不可能获得新生与成长;“南方之中”(夏至),阴气初生与阳气相合,万物生长得最为茂盛,若不经“西方之和”(秋分),就不可能发展与成熟。苏舆曰:“圣人之道以中和为则,故取春秋而不取冬夏。”(13)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38页。阴阳二气交合至“中春”“中秋”之时而致“和”,象征着生命养成之大功。而冬、夏分别是“中用合阴”“中用合阳”的“始”“终”状态,代表万物的源初与归宿。冬至之目的是春分,夏至之目的是秋分,没有冬至和夏至,便谈不上春分和秋分。始、止、生、成之间严密的因果逻辑关系构成了万物流变与生长发展的动态过程,董仲舒称其为“天地之经”(14)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34、1035页。。
在董仲舒阴阳四时运行的宇宙架构中,“中”“和”各自有着不同的角色、功能、特点与价值,二者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中”代表阴、阳极盛而止的状态,主物之“终始”;“和”为“天地之正”“阴阳之平”(15)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34页。,主物之“生成”,二者互相依存、互相作用。《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一岁四起业,而必于中。中之所为,而必就于和,故曰和其要也。”董天工《春秋繁露笺注》引徐谓曰:“惟和故见中,然惟中故能和。”(16)董天工:《春秋繁露笺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15-216页。“中”是“和”的前提,“和”是“中”的呈现。“物之所生也,诚择其和者,以为大得天地之奉也”(17)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41页。,万物皆须循天道而将“和”作为绝对至上的生生大法。唯有经过“和”的调整与作用,才能促进生命的正常发展。《淮南子·氾论训》篇曰:“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刘文典解曰:“和,故能生万物。”(18)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39页。天地万物保持阴阳和谐是个体生长发展的内在要求。《黄帝内经·素问·生气通天论篇》曰:“凡阴阳之要,阳固乃密,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19)张志聪:《黄帝内经集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阴阳必须交合,四季必须轮回,一中一和,彼此推进,才有春暖花开、夏树苍翠、落叶知秋、雪兆丰年的绚丽多彩的生命景象,天地宇宙才能转动起来而生机勃勃。
董仲舒将“中和”视为“天地之美达理”,董天工《笺注》曰:“美”谓“中”,“达理”谓“和”,人的治身问题当遵从天道完美的中和法则(20)参阅董天工:《春秋繁露笺注》,第214页。。“中”与“和”为天地万物的本来属性与生存规定,“是存在世界里的无上境界,是阴阳走出本体领域后运行转移的第一原则、最高原理”(21)余治平:《中国的气质:发现活的哲学传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万物发展无不以“中和”之道为根本原则。董仲舒还提出“德莫大于和,道莫正于中”(22)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23页。的观点,“道”“德”之最高境界仍然离不开“中”“和”。“中和”之道是天、地、人之间共通的普遍追求。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具体的德性实践与伦理规范去体达和彰显“中和”大道,才能活得轻松自在、活力四射。“君子治身,不敢违天”(23)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45页。,“循天之道以养其身”(24)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23页。,天道是君子治理身体的至上法则,保持“中和”是存养身体的终极诉求。君子欲治理身体,必须以“中”道守其本源,保持人之为人的自性与本真,无论在任何年龄、境遇、状态下都能回归到生命之初的率性与纯真;以“和”节制行为、控制欲求,以充分彰显身体的生养与成熟功能。
天地之道也存在“不中”“不和”的情况,但并没有被天道所排斥,这恰恰是追求“中和”之道的自然表现(25)余治平认为:“尽管阴阳运行的路线互不相同,但是二者都‘至于盛而皆止于中’。然而,‘不中’与‘不和’的存在也是合理的、被允许的,天地之制,兼得和与不和、中与不中。对于天来说,和与不和、中与不中不但都有发挥功能的机会和处所,都不是多余的赘物,而且只有在这两种因素相与协力、共尽职责的前提下,才能产生现实性的功用效果。‘不中’与‘不和’可以存在,但无论如何都还是次要的、非主流的。”参见余治平:《中国的气质:发现活的哲学传统》,第52页。。“虽有不和者,必归之于和,而所为有功;虽有不中者,必止之于中,而所为不失”,“不中”与“不和”是天地阴阳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过程性、阶段性、形成性状态,由“不中”到“中”,由“不和”到“和”,方可昭示万物不断趋向“中和”的发展特征与前进方向。无论如何,“中和”之道一定是万物生命发展的理想追求与终极境界。
天地阴阳之气怎样运转,人就应该怎样治理身体。“中和”是阴阳之气运行的基本法则,人就必须取法“中和”之道来养护生命。《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能以中和理天下者,其德大盛,能以中和养其身者,其寿极命。”治理天下与养护身体的大道相通,只要遵循天地“中和”之法就不会遇到困难和阻碍,对统治者而言,德业容易成功;对个体发展而言,生命容易保存。苏舆引子程子曰:“今人不怠情放肆,必太严厉,圣人便自有中和之气。”(26)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39页。“中和”之道是顺天道而尽人事的最高法则,更是一种做人的品德修养与境界修炼,唯有圣人能够时刻把持住这一原则。一个人若能按照“中和”之道去调理和善待自己的身体,便可与天地同道共生,朝气蓬勃。钟肇鹏将“极命”解释为“尽其天命、尽其天年”(27)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29页。,“中和”之道似乎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人们在后天生活中对生命的消耗、破坏与减损,使人之寿命能够全尽地、完整地彰显出来而达到极致状态。
天地“中和”之道虽然通达万物,但要将其解释清楚并运用于复杂的治身实践活动中并非易事,董仲舒刻意对饮食与两性问题做了详尽论述。《礼记·礼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28)孙希旦:《礼记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607页。“食”“色”是人最难屈服于理性控制与德性规范的本能欲求。《孟子·告子上》曰:“食色,性也。”(29)孙奭:《重刊宋本孟子注疏附校勘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第8册),第193页。“饮食”与“男女”是人之为人的自然需求,人人生来皆有,无一例外。董仲舒将“食”“色”问题从德性伦理层面上升至天道信念高度,把天地之美与人身之养合二为一,人如何饮食、如何对待两性问题都可以从天道“中和”法则里找到依据。
一方面,男女取法阴阳,董仲舒以天地阴阳的“中和”之道寻求男女两性的交合法则。《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男女之法,法阴与阳。阳气起于北方,至南方而盛,盛极而合乎阴。阴气起乎中夏,至中冬而盛,盛极而合乎阳。不盛不合,是故十月而壹俱盛,终岁而乃再合。天地久节,以此为常,是故先法之内矣,养身以全,使男子不坚牡不家室,阴不极盛不相接。是故身精明,难衰而坚固,寿考无忒,此天地之道也。”(30)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39页。根据阴阳运行的规律,阳气兴起于北方,至南方最为旺盛,故在“南方之中”开始与阴气相结合;而阴气兴起于南方,至北方最为旺盛,故在“北方之中”开始与阳气结合。总的来看,一岁之中,夏至(五月)与冬至(十一月)分别为“合阴”“合阳”之时,原则是阴阳不盛则不合,依次循环往复,天地万物生生不息,经久不衰。男女交合取法于阴阳和合之道,才能保持身体健康而寿命无损。“君子法乎其所贵,天地之阴阳当男女,人之男女当阴阳,阴阳亦可以谓男女,男女亦可以谓阴阳”,董仲舒认为,儒家君子所尊奉的行事法则源于天道,天人同类、同道,人之男女与天之阴阳的运作法则是一致的。天地阴阳交合的前提是“盛”,即阴阳之气各自达到饱满、丰盈状态才能与另外一方交合,进而日渐达到“中和”状态以促进万事万物的生长与成熟。同理,男女夫妇应该在阳气、阴气饱满时,才能进行两性结合,进而阴阳互济互成,致“中和”而化育生命。男子阳气旺盛、身强力壮时方可与女性交合,女子阴气最盛、母血充沛时方可孕育生命,这是最符合天道中和运作之道的两性交合要求。倘若人们逆天道而行之,必然会损耗精气、伤害身体,进而影响到人的寿命。故“使男子不坚牡不家室,阴不极盛不相接”,董天工《笺注》曰:“古者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31)董天工:《春秋繁露笺注》,第215页。古者对于男女婚育年龄的规定是根据其各自体格发育状况而论的,男子三十而壮,女子二十而气血足,这时候就能够举行嫁娶之事,正是遵从天地阴阳“中和”变化之道的体现。“天气先盛牡而后施精,故其精固,地气盛牝而后化,故其化良”(32)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32页。,无论男女,筋骨强盛,体态丰盈,内在生理机制完善且达到高峰,方可顺利交合而化育优良生命。
根据天地“中和”之道,男女两性结合之事不可放纵,亦不可禁止,而是要遵循天道阴阳变化法则有节律、有限度地进行。《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是故君子甚爱气而游于房,以体天也。气不伤于以盛通,而伤于不时天并。不与阴阳俱往来,谓之不时;恣其欲而不顾天数,谓之天并。”君子要体察天道而后谨慎对待自身的阴阳之气,该交则交,该止则止,避免损害精气的“不时”而交,亦要避免纵欲无度的“天并”之交,严格按照阴阳“中和”规律来行两性之事,则可以强身益寿。甚至连嫁娶时间也应与阴阳交合法则保持一致,“天之道,向秋冬而阴来,向春夏而阴去。是故古之人霜降而逆女,冰泮而杀止”(33)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义证》(校补本),第1043页。,秋冬阴气渐至,凝露为霜,天气渐冷,以霜降为节点,便可开始迎娶新妇。春夏阴气渐去,冰冻融化,天气渐暖,迎娶活动该在此时停止。
另一方面,人的饮食问题也须符合“中和”之道。董仲舒从天道阴阳变化的“中和”法则中探寻人的饮食规律与方法,把“食”与“天”紧密联结在一起,将“中和”之道渗透到人最基本的饮食需求当中进行具体、充分、生动的理论诠释与实践演绎。《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是故物生。”(34)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34页。有天地之和而后生万物,万物生而后人能食之。天地万物虽层次、种类繁多,但其生死变化规律有章可循,天道“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35)赖炎元:《春秋繁露今注今译》,第335页。。董仲舒融入了阴阳、四时、五行元素来解读万物生死变化的整个过程,“凡天地之物,乘于其泰而生,厌于其胜而死,四时之变是也。故冬之水气,东加于春而木生,乘其泰也。春之生,西至金而死,厌于胜也。生于木者,至金而死;生于金者,至火而死。春之所生而不得过秋,秋之所生不得过夏,天之数也。饮食臭味,每至一时,亦有所胜,有所不胜,之理不可不察也”(36)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48页。,天地万物的生命节律基本都是随着天道运作机理而变化的。春天木气旺盛而生之物,到秋天金气旺盛之时便会死亡;秋天金气旺盛而生之物,到夏天火气旺盛之时便死亡。因而,春天的物种活不过秋天,秋天的物种活不过第二年的夏天,这是上天生养万物的基本规律。《淮南子·地形训》曰:“故禾春生秋死,菽夏生冬死,麦秋生夏死。”(37)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第175页。禾、菽、麦之谷物的五行属性不同,生死各有其时,因而人在食用五谷时必须考虑其何时成熟的问题,不同时节吃不同的食物,才能吃得健康、吃得放心。食物根据天道变化在不同时间呈现不同的生长状态,天生五谷,五谷养人,天、人、物之间保持统一和谐,才能彼此助益。“春秋杂物其和,而冬夏代服其宜,则当得天地之美,四时和矣”(38)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49页。,天于四时所赐予人的美好食物,我们就应该用它来保养身体,东方之春主“生大养”,西方之秋主“养大成”,此时食物种类较多,人们可以杂食;而冬夏之物各有所宜,人们应该细察天意,领会天在不同时节的“所胜”之物与“所不胜”之物,顺天道而谨慎择食。
天地阴阳之气以“中和”之美生养万物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有个漫长而有规律的发生过程。阴阳之气运行到什么程度,万物就只能生长到什么程度,人也必须依据食物的长势变化合理地选取食物,食其所当食,才是真正享受到天地精气滋养过的美食。《春秋繁露·天地之行》曰:“四时不同气,气各有所宜,宜之所在,其物代美。视代美而代养之,同时美者杂食之,是皆其所宜也。”(39)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59页。人无法用肉眼看见阴阳中和变化的具象过程,但上天总会选择适宜的事物生长状态来呈现和传达,并且会将天地精华恰如其分地赋予不同食物来养育人,以实现其生养之大德。故而食物本身就潜藏着其所属季节最好的精气与品格,这些食物也最适合人们当季食用。“荠以冬美,而荼以夏成,此可以见冬夏之所宜服矣”(40)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48、449页。,冬天水气为主,荠菜味道甘甜,借水气而盛,以甘甜战胜寒冷,能够滋阴养人;夏天为火气,荼菜味苦,借火气而熟,苦味胜过炎热,可以缓解酷暑。故《吕氏春秋·尽数》曰:“食能以时,身必无灾。”(41)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68页。人们的饮食取舍符合四时生长规律,身体便不会有疾病或灾难。
两性与饮食虽为君子治身的不同领域,但其所遵循的天道“中和”运作原理是一致的。《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是故男女体其盛,臭味取其胜,居处就其和,劳佚居其中,寒暖无失适,饥饱无过平,欲恶度理,动静顺性,喜怒止于中,忧惧反之正,中和常在乎其身,此谓之得天地泰。”人之生活起居处处离不开“中和”之道,衣物保持清洁,饥饱不过度,劳逸结合,冷暖适宜,居处旷而不散,高而不危,才能与天道保持一致,因而最有利于人的身体健康。除了两性与饮食之外,董仲舒还试图把天地“中和”之道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穿衣、言行、礼仪、伦理、政治、教化等各个领域。“春袭葛,夏居密阴,秋避杀风,冬避重漯,就其和也。衣欲常漂,食欲常饥。体欲常劳,而无长佚居多也”(42)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49、1050页。,春天穿葛布衣,夏天居住阴凉之地,秋天避免寒风杀气,冬天避免阴气潮湿,这些都是为了使人的身体处于阴阳“中和”的状态。从男女、饮食、居处、劳佚、寒暖、饥饱,到欲恶、动静、喜怒、忧惧,“中和”之道都是第一原则与根本大法,为君子治身找到了坚实可靠的理论依据与实施路径。
董仲舒将气视为人养生的关键,将“爱气”称为“养生之大者”,人要养其“精气”“和气”“良气”,才能保证身体如山泉活水般清亮透彻,生发不息,活力无限。“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43)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41页。,天地阴阳之气在中春、中秋之时达到平衡、和谐,这时候气最精良,最有利于万物生长,是故人当效仿天道而养“中和”之气,身体内部才能无所凝滞,不生病害。康有为《春秋董氏学》曰:“生本于气,养生莫精于气,气莫善于和。”(44)康有为:《春秋董氏学》,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95页。气是生命的存在根基,“和”是气的最佳状态与终极境界,治身本质上就是养人之“和”气。“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是故物生皆贵气而迎养之”(45)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34页。,“和”气是天道实现养、成之功的内在要求,是天道绝对、至上的生存法则,只要这种“中和”属性能体现在人身上,那么人就能成功掌握生养大法与治身秘诀。《黄帝内经·素问·生气通天论》曰:“凡人有生,受气于天。”(46)张志聪:《黄帝内经集注》,第14页。人之气是上天所给予的,人气的存在方式当与天气的运行节律保持统一。《淮南子·氾论训》曰:“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刘文典解曰:“和,故能生万物。”(47)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第520页。阴阳之气不“和”,万物就不能生长成熟,人不养其“和”气,同样不可能活得长久。只有人体有相对和谐、平衡的内在机体运作环境,方可维持最佳的生命状态,这与现代生物医学的结论也是一致的。
君子应善于存养自身的“中和”之气。董仲舒引孟子和公孙尼子之言做了一番精彩诠释:“孟子曰:‘我喜养吾浩然之气者也。’谓行必终礼,而心自喜,常以阳得生其意也。公孙之养气曰:‘里藏,泰实则气不通,泰虚则气不足,热胜则气耗,寒胜则气滞,泰劳则气不入,泰佚则气宛至,怒则气高,喜则气散,忧则气狂,惧则气摄。凡此十者气之害也,而皆生于不中和。故君子怒则反中,而自说以和;喜则反中,而收之以正;忧则反中,而舒之以意;惧则反中,而实之以精。’夫中和之不可不反如此。”(48)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34页。孟子的浩然之气,至大至刚,是充塞于宇宙之间的正大之气,是君子坦荡荡的豁达恢宏之气(49)杨海文认为孟子的浩然之气有两种解释:一种浩然之气是人们依靠正义的力量培育它,而不伤害它,这股气就会弥漫于天地之间;二是浩然之气必须跟正义与道德配合在一起,假如做不到,它就会疲软。浩然之气不仅弥漫于天地之间,而且弥漫于自我的心中。参见杨海文:《“浩然之气”与孟子的人格修养论》,《社会科学战线》2018年第12期,第28-37页。。气极其微妙、抽象,难以把控,君子欲养好“中和”之气并非易事,不仅要从外在礼法上规范言行,还要关照自己的内在情绪与心境变化。公孙尼子提出泰实、泰虚、热胜、寒胜、泰劳、泰佚、怒、喜、忧、惧之“十大忌”,皆因人的阴阳之气无法保持“中和”状态所致,这也是养气过程中最易出现的问题。君子必须时刻警醒和检讨自己,守住“中和”之道,亢奋发怒时需沉着冷静,防止火气太大;兴奋愉悦时也不要过了头,冲动是魔鬼,容易犯错、伤身;忧郁悲伤也不能太久,及时用自己的坚强意志力去克服负面情绪,尽快排除体内的郁怨之气。《吕氏春秋·达郁》曰:“血脉欲其通也,筋骨欲其固也,心志欲其和也,精气欲其行也。若此则病无所居,而恶无由生矣,病之留,恶之生也,精气郁也。”许维遹解曰:“郁,滞,不通也。”(50)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第563页。人之精气如同流水,潺潺不息,顺畅无阻,才不会淤滞而产生杂气、浊气,身体自然也会清新健康,不染恶疾。《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人有五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故喜怒伤气,寒暑伤形。”张志聪解曰:“肝志为怒,心志为喜,脾志为悲,肺志为忧,肾志为恐。”(51)张志聪:《黄帝内经集注》,第39页。人之喜、怒、哀、乐的不同情绪会影响五脏六腑的健康状况,因而要“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可使导引行气”(52)张志聪:《黄帝内经集注》,第419、420页。。君子必须要有很强的情绪控制能力与自我调节能力,无论何时都要保持心境平和,维护自己的心性底线和人格形象。而在现实生活中,常人一般很难保持“中和”状态,尤其是遇到应激或突发情况时,只有德性极高的人才能做到处变不惊、从容应对。保持“中和”之气,决不能死守规矩、僵化教条,而当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灵活变通,理性调和。
“天地之气不是任何理性原则和知性分析所能诠释的概念”(53)唐艳:《董仲舒:“先经而后权,贵阳而贱阴”——公羊家经权哲学如何完成天道化改造》,《哲学分析》2022年第5期,第91-105页。,其作用于人的过程是十分精妙的(54)金春峰说:“董仲舒所讲的气,也是神秘化了的,但他的气的某种基本性质则仍是一种物质实体……是可以感知的客观存在。它若虚而实,在天地之间占有确定的空间,并有固定的运动。”余治平则认为,“天、地之气”似乎是“十端”之外的现象或事物,分别附属于“十端”之天、地,气自身并不独立存在。但其实,气也可能是一种更具有本源性的世界存在,它并不专属于任何一个宇宙创生元素,但又可以粘附于、表现在任何一个宇宙创生元素的身上,因而气本身虽没有自性,却也是有力量的。董仲舒所讲的气,是物质构成的根源性存在,而并非物质本身,似乎在形上层面更容易被理解。参见金春峰:《汉代思想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页;余治平:《“推阴阳”而动天地:董仲舒宇宙图式新探——如何实现对先秦儒家宇宙论的改造与超越》,《河北学刊》2021年第2期,第52-63页。。董仲舒强调要保持“外无贪而内清净,心和平而不失中正”的心境,方可达到中和状态。君子“闲欲止恶以平意,平意以静神,静神以养气”,人之身、心、意、气、行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其中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造成气不“和”,是故养气必须动静结合、内外相通、知行合一。董仲舒以鹤、猿为例来说明“中和”之气的作用原理,“鹤之所以寿者,无宛气于中,是故食冰。猿之所以寿者,好引其末,是故气四越”。鹤长寿的原因是体内无郁气,猿长寿在于四肢发散而气通畅,一个人内心若也能保持通达舒畅、澄明无怨、豁达开朗,其体内便会充盈着和谐之气。君子在具体生活琐事上也要做到“行中正,声向荣,气意和平,居处虞乐”(55)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40-1049页。,以一种平静、中庸、温和、从容的生活方式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相反,如果烦躁、忧伤、哀怨、愤怒、急躁,体内之气便会淤积、阻塞、耗散,自然难以保持“中和”,从而对人的身体造成损伤。
董仲舒还吸收道家的精神修炼方法,提出“内充”的养气方法。《春秋繁露·循天之道》引古之道士有言曰:“将欲无陵,固守一德。”董仲舒解释曰:“此言神无离形,而气多内充,而忍饥寒也。和乐者,生之外泰也;精神者,生之内充也。外泰不若内充,而况外伤乎?忿恤忧恨者,生之伤也;和说劝善者,生之养也。”(56)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47页。“中和”之气是充盈、饱满、自足、适度的精良状态,葆有这种良气可使人由内而外散发出泰然自若、善良温和的人格魅力与生命气质。《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曰:“恬憺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57)马莳:《黄帝内经素问注证发微》,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人要时刻反省、体察自己的体内之气,控制嗜欲,虚心恬静,摒除杂念,保留真气、纯气、精气,才不会因气血亏损而患病。
君子欲养其“中和”之气,表现在具体行为举止,“中”就是以礼法节制自身欲求,并将其控制在合适之范围和限度之内,而不至于过或不及。《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是故君子养而和之,节而法之,去其群泰,取其众和。高台多阳,广室多阴,远天地之和也,故圣人弗为,适中而已矣。”君子应该懂得以“中和”之道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用心存养谐和之气,而绝不能自我放任、挥霍生命。“法而节之”即“调节之使合乎规律”(58)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40-1042页。,君子通过节制自身行为而达到“中和”状态。因为人的本能欲求一旦被刺激和放纵,便会陷入恶性循环的无底漩涡之中,而不可能被彻底满足和穷尽。人要成其为人,无论是衣食住行、言谈举止,还是礼法规约、道德要求,都必须要有个收口,坚守底线。若不知节制,不讲礼仪,放纵本能,与禽兽何异!吃得太多,肠胃就会痛;看得太多,眼睛就会近视;听得太多,耳朵就会失灵。这些都是因人类不知节制而损害生命的恶果。天赋予人生命的先天本能,只允许在规定限度之内发挥作用、彰显价值,一旦超出使用域限,势必会损耗人的天命之数。所以,做人做事之终极原则是“适中而已”,恰到好处,才能得到最好结果。
“中和”之道作为一种抽象的道德境界,君子要真切体达与践行,须通过“自渐”的方法进行自我修炼与提升。《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法人八尺,四尺其中也。宫者,中央之音也;甘者,中央之味也;四尺者,中央之制也。是故三王之礼,味皆尚甘,声皆尚和。处其身所以常自渐于天地之道,其道同类,一气之辨也。”人长八尺取其中为四,五音以“宫”为主,五味以“甘”为美,先王制礼乐无不以“中和”为贵。苏舆解曰:“渐,犹寖润也”,“法天者法人之所以自治而已”(59)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44页。,阴阳之气在天亦在人,法天之道与法人之道实质上是一回事,人要将自身沉浸于天地“中和”之气的氛围中认真、深切地感受和体悟这种泰然自若又满富生机的美好境界。《春秋繁露·天地阴阳》曰:“天地之间,有阴阳之气,常渐人者,若水常渐鱼也。所以异于水者,可见与不可见耳,其澹澹也。然则人之居天地之间,其犹鱼之离水,一也。其无间,若气而淖于水。水之比于气也,若泥之比于水也。是天地之间,若虚而实,人常渐是澹澹之中,而以治乱之气,与之流通相殽也。故人气和调,而天地之化美,殽于恶而味败,此易见之物也。”(60)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89页。阴阳之气作用于人,如同水与鱼般呴湿濡沫,虽不见其形,却无时无刻不在浸润、滋养着人的整个身心。《论衡·变虚》曰“人在天地之间,犹鱼在水中”(61)张宗祥:《论衡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95页。,天地养人,如同水养鱼一样清透灵动。人之生命正是在阴阳二气不断流行、交互、转化、生成、和合的过程中得以维持和延续,就像鱼儿在水中用鳃呼吸、来回游动而维持生命一样自在。英国剑桥大学鲁惟一教授说:“天地阴阳变化给人带来影响,就像水的变化会影响鱼一样。所以君主要体察天意,观察阴阳的变化和五行的顺逆。”(62)[英]鲁惟一著,戚轩铭等译:《董仲舒:“儒家”遗产与〈春秋繁露〉》,香港: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2017年版,第258页。鱼儿无论如何顺逆奔腾、欢畅雀跃,都不可能离开水的滋养与支撑,并且要根据水流特点来调节自身的游动、呼吸方式。君子治理身体,要善于体察与践行天意,遵循天道阴阳变化而随时调节自身的行为,时刻让“中和”之气包围、滋养着自己,如同感受空气、阳光一样亲密无间,这样个体生命不被人为耗损和破坏,便会顺应自然、长盛不衰。董仲舒通过一个“渐”字,把人的治身问题从天道化、德性化、普遍化的抽象法则,转变为一种精微、细腻、生动而满富想象色彩的心理体验与行为要求,可感可知,可行可得。
董仲舒主张以阴阳“中和”之道为根本大法来指导人的养身问题,并没有消除人在天面前的自主性与能动性。君子当取法天地之美,以“中和”之道治其身,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绝对定律,任何人都不可能摆脱或超越天道法则的制约而达到存养生命之目的。但是,君子能不能、愿不愿意、诚不诚心去坚守“中和”之道而治其身,则是由其主观努力所决定的。金春峰说:“董仲舒在‘神权’的大声喧嚷中,我们看到的反而到处是对人的力量、作用、地位的重视与强调,是对人的‘参天’之力的极大信任。”(63)金春峰:《汉代思想史》,第171页。董仲舒“循天之道以养其身”(64)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38页。的观点,并非天命决定论,而是充分强调要发挥人的主动性、自觉性与创造性。
人最终寿命的长短是检验其是否以“中和”之道得“天地之泰”治理身体的重要衡量标准。《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中和常在乎其身,谓之得天地泰。得天地泰者,其寿引而长;不得天地泰者,其寿伤而短。短长之质,人之所由受于天也。”(65)钟肇鹏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第1050页。“引”与“伤”,“长”与“短”,形成两种完全相反的生命结果。寿命短的人,其体内阴阳不合,精气耗损。而寿命长的人,便能很好地调节阴阳二气的运作而使其保持和谐,气“和”而物能生,寿命自然就会延长,此可谓养生最高境界的“圣度”(66)“因而和之,是为圣度”,张志聪解曰:“因而和之,是谓圣人调养之法度。”唯有圣贤睿智之人才能始终坚持将“中和”之道作为养身大法,常人恐怕连认识与理解“中和”之道都要下一番工夫,更不用谈践行中和之道来管理身体了,现实生活中能够真正取法天地之美而达到寿命之极的人是十分少见的。参见张志聪:《黄帝内经集注》,第23页。。“短长之质,人之所由受于天也”,董天工《笺注》曰:“天地之气在吾身而寿长,不得其养则寿短,长短由人自取也。”(67)董天工:《春秋繁露笺注》,第215页。天地之气以“中和”为美,其施之于人亦必求“中和”以应天之道,人若能以“中和”之道治其身,天人同道而生,互感互应,则可汲取天地之美而滋养其体。若人不以“中和”之道治其身,则天人逆道而亡,便是背离天地之美而伤其体。因而,寿命的长短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的主观努力与自觉意识。
然而,人的寿命之长短如果完全取决于人是否遵循天道,似乎又与董仲舒所谓的天之数、天之命、天之制的至上性、权威性、绝对性相互矛盾。实际上,董仲舒所强调的并非一种因果报应论,而是试图在天道神权与生命主体之间构建一种合理的张力,坚持天人感应、天人同类观念的同时,还要对人的能动性与主体性予以关注和重视。《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寿之为言,犹雠也。天下之人虽众,不得不各雠其所生,而寿夭于其所自行。自行可久之道者,其寿雠于久;自行不可久之道者,其寿亦雠于不久。久与不久之情,各雠其生平之所行,今如后至,不可得胜,故曰:寿者雠也。然则人之所自行,乃与寿夭相益损也。其自行佚而寿长者,命益之也;其自行端而寿短者,命损之也。以天命之所损益,疑人之所得失,此大惑也。是故天长之而人伤之者,其长损;天短之而人养之者,其短益。夫损益者皆人,人其天之继欤?出其质而人弗继,岂独立哉!”(68)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451页。一方面,人之命由天所赐,天给予每个人不同的命数与天赋。在这个层面上,寿命与个人后天的德性、修为、背景、主观努力无关,因而放荡不羁有长寿者,正直懿德亦有短寿者。另一方面,人的寿命又不完全由天决定,完全可以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有意识地调节、控制和修炼,顺应天意而谨慎治理身体,从而延长自己的寿命。天道与人为之间的关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二者必须协同运行,谁也离不开谁。“雠”,赖炎元解曰“相应”(69)赖炎元:《春秋繁露今注今译》,第423页。,即有应答、应对、回报、报酬、反馈之意,即天对人所作所为的报酬或回应。董仲舒试图把天人格化、性情化、道德化,天会根据人的行为表现灵活增加或减少人的寿命期限。《吕氏春秋·本生》曰:“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70)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第12页。人之性命起初源于天,而后期的发展完善则要靠人类自身努力践行与精心养护。“自行”即人对自己身体的主动治理,法“可久之道”的人,生活方式会尽量与天道相符合,时刻以天地“中和”之美的法则控制自己的饮食、居处、言行、心境等,自然能延年益寿。法“不可久之道”的人,急功近利,悖逆天道,为所欲为,毫无节度,完全顺着自己的生命欲求与主观愿望而过着不健康的生活,这样的人恐怕连天给予的命数都难以达到,更不用谈长寿了。
如果天年是个定数,人对生命的激情、理想、信心、价值将被磨灭掉,那么人类也将彻底失去存在的动力和希望。人之为人必须有其生命存在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其行为、精神、思想不可能完全处于被动或消极状态。好人好报,恶人恶报,在社会伦常规范与道德秩序的现象世界中,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否则就没有人愿意为仁向善了。上天不会强迫或威胁人去服从它的意志,人的寿命长短都是个体“自行”的结果。董仲舒“取天地之美以养其身”的最终目的是要把天道“中和”法则转变为人性的主体自觉,而非以天道神权限制、扼杀人的思想与行为。人之生死夭寿有“定”有“变”,“定”为天命,非人力所能及,而“变”则取决于人自身是否能将“中和”之道运用于人事生活。践行得好,便可得天之恩赐而长命;践行不好,便会或多或少受到天的惩罚而短命。董仲舒突破了孔子“生死有命,富贵在天”(71)钱穆:《论语新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278页。的命定论,充分肯定了人在生命面前自我生长、自我完善、自我创造的积极面向,在儒家生命哲学观念上具有一定的突破性与前瞻性。
儒家自孔子之后,对“治身”之术有所忽视,到董仲舒这里,又从天道高度重新关注个体的生命养护问题。董仲舒抓住天道中最为重要的“中和”观念作为人治身的根本大法,借助阴阳、四时、五行所构建的宇宙图式,为“中和”之道演绎出一套系统、完整、动态的运作机制,为儒家君子的治身问题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和强大的精神力量。两千年多来,追求不偏不倚的“中和”之道已经成为人们普遍接受且共同坚持的生存法则,甚至成为中国人灵魂深处的民族信念与道德追求。这也说明,董仲舒以“中和”之道为人的生命活动立法,无疑是深刻的、成功的。
当然,董仲舒在以天地“中和”之道论证人事生活实践时,还有诸多问题有待澄清和解释,例如,天道之“中和”与人道之“中和”是否完全可以契合相通?人的寿命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天?但是,回归到董仲舒所处的时代,这种自洽的天人关系理论无疑是具有说服力与解释力的。今人应该结合当代的生活经验、时代背景和理论成果,为董仲舒君子“中和”治身思想注入丰富精彩、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内容,不断挖掘其中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助推人类寻求现代化的向善生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