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晓旭
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诞生,网络时代的符号化催生了“网红”这种新的媒体文化与社群现象。关于网红的界定,学界尚未有清晰明确的定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厦门大学杨玲在《网红文化与网红经济》中指出的:“‘网红’是‘网络红人’一词的简称,最早指的是一些因独特的外貌或言行在网络上走红的普通民众,现泛指一切主要通过网络特别是社交媒体获取和维系声名的人。”[1]在资本孵化下,“网红”被创造出更多衍生物,从人物身份到物品、店铺、地点等一切在网络空间中广受欢迎的事物皆可冠以“网红”的前缀,“网红”逐渐扩展成为一种文化现象。网红文化以隐秘、微妙的功能路径全面嵌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影响并形塑青少年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带来诸多意识形态隐忧和挑战。因此,深入探究网红文化所展现的意识形态图式,对于全面把握网红文化意识形态运作的功能路径并提出针对性的化解策略,切实维护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网红文化持续活跃的背后,离不开资本的操纵。这就造成在利益驱动下的网红文化蕴含的错误思潮、资本主义强势话语、不良价值等在日常生活中呈现出诸多意识形态隐忧。
首先从网红文化内在和外界生成语境溯源,意涵了一定意识形态的网红文化在价值观导向生成过程中,依托网络流量带来的狂欢热潮进行各种 “恶搞”“戏说”“笑谈”,以浅薄化、戏谑化和娱乐化的方式对严肃、宏大、崇高的政治话语、传统经典、公共议题等主流文化进行解构,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性,突出呈现为物质文化超越精神文化、泛娱乐化思潮消解主流文化、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掩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舶来文化侵蚀本土文化。其次从网红文化的话语特征和青少年认知路径来看,网红文化本身话语具有娱乐化和去政治化倾向,在物质利益的催动下,其话语裹挟各种社会观念和思想意识形态形成新的变体,极易造成价值越位,阻滞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传播。同时依托算法推荐技术的网红文化话语本身具有强烈的迎合性,定向化的推送机制会使主体逐渐丧失对价值客体的认知能力、反思能力和批判意识,导致主体变成了价值观念的被动接收和接受者。在认知过程中,网红文化的碎片化和快速更迭削弱了青少年的领悟力和系统分析能力,空洞和无意义的文化参与不利于青少年对文本的理解和把握,使他们逐渐沦为缺乏深度思辨意识的单向度的人。
在多种观念交织、多种文化交融、多种意识形态碰撞的网络环境中,蓬勃发展的网红文化必然具有显著的价值多元性,造成青少年的思想紊乱和自主意识异化,引发青少年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反叛。一方面,网红与资本的合谋表演,以“消费自由”“平等消费”等观念试图转移、掩盖、消弭现实社会的深层矛盾和阶级差异,过度宣扬个人物质欲望及时满足,让青少年迷失在这场繁华却虚无的消费主义浪潮中,在集体无意识中接受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观的侵蚀,解构了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念。另一方面,为了博出位,许多网红不惜游走在道德伦理和社会公德的边缘,不仅污染了网络生态而且极易引发社会秩序混乱,并且,经过专业机构包装起来的网红的“一夜成名”以及他们不遗余力展示出来的经过美化渲染的生活方式,深深地吸引着被现实生活困扰的青少年。表象与现实的巨大落差极易引发青少年的思想困顿与精神焦灼,在人声鼎沸的网络狂欢中逐渐迷失自我,进而导致青少年价值立场的含糊和动摇,甚至抛弃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约束和控制,加剧网络价值失范和多元冲突。
厘清网红文化如何影响青少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内在逻辑,才能进行及时正确的引导以消除负面影响、促进价值归位。
算法推荐技术是网红文化传播的重要助力,但由此带来的技术偏见会使主流意识形态自身的特点和功能指向被遮蔽。一方面,信息传播平台为了获取关注度和扩大影响力,过多地制造出低俗化、媚俗化、庸俗化的内容,破坏了健康的网络文化生态。另一方面,算法推荐的资本和权力逻辑本着 “利益优先”“流量至上”的秉性助推了信息获取差异的产生,隐蔽的技术操控引发和强化了算法偏见和算法独裁。受众的注意力成为衡量信息价值的唯一标准和绝对指标,信息本身的“传播力”决定了其内容的影响力。这种“热度”导向的信息分发模式还会诱发“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良社会思潮肆意横行,污染社会舆论生态,溢出负面效应。而主流意识形态要素被过滤在“信息孤岛”之外,导致青少年陷入非主流话语和错误思潮的包围圈,阻碍了主流意识形态的用户抵达。网红文化进入并挤压青少年的意识活动,解构着主体思维和价值理性,再加上技术设计主体隐秘嵌入的价值倾向和主观意图,必然会对正处于“拔节孕穗期”的青少年的思想和价值选择产生戕害。
青少年面临的是一个具备多种传播与互动方式的新媒介时代,用户参与表达成为互联网时代舆情生成过程的重要环节。他们总能在网络参与互动过程中找到对自己观点、情绪、态度的认同者,并在价值观同频的人群中建立起社交圈层,同时圈层的强互动性也让青少年获得了“共同身份”的认可。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红文化在获取参与者高度认同感的同时,也使原本理性的自我约束能力减弱,造成参与者网络人格的异化,把对现实生活的怨怼转化成网络世界里的恣意妄为,并且在同质化的圈层中容易导致价值错位,个体的思想观念与行为认知逐渐偏离主流,产生意识形态偏差,形成“绝对自由”的错误认知。甚至任何东西被安上“网红”的标签后,就会引起青少年群体的争相模仿和盲目追逐。在过度追求“网红”体验感的过程中,参与者的思想和心理被操纵,网红文化也由此成为异化的文化力量。这种“用户参与内容生产”的机制进一步刺激网红文化的再生产和更广泛的传播,同时受限于参与者的文化水平和政治素养以及文化监管的不到位,断章取义的舆情表达、局部问题夸大等非理性话语也会离散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理论解释力,多种意识形态交织而成的 “暗流”不断向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发起冲击,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整合功能和凝聚作用。
网红文化的受众是去个性化的人,具有非理性、冲动性和盲目性的倾向,其中身心不成熟的青少年群体更是在海量的网络信息中无力进行信息选择和评价。很多网红的成名体现的是群体性的认知共识,这种心理上的认同成为维系群体认知的黏合剂。群体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群集聚时的从众效应会使得他们更容易失去理性,加剧感性化、情绪化、极端化的心理状况,类似于狂欢式的情绪与行为表达极易受到负面的情感宣泄的浸染而失去正确的价值导向。这种集体无意识的狂欢和娱乐化世俗化的情感宣泄会导致整个群体出现规模性的价值观“崩塌”,增强错误思潮的情感依附性和渗透性,给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复杂严峻的网络生态难以形成青少年支持、认同的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磁场,长期浸润在这种文化氛围中,会使正处于价值观形塑期的青少年心中的“自我”意识、功利化特质、叛逆心理不断生长,从而陷入“价值虚无主义”的泥潭,拒绝积极健康、昂扬奋进的主流价值观的鼓励和宣教,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信息的价值赋予。
网红文化的产生和传播具有偶然、自发的特征,呈现出纷繁复杂的乱象,需要国家建立一系列具有鲜明导向的规章制度,及时对网红文化进行道德校准和净化,并且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甄别,相关平台加强监控,构建起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网络管控体系。
全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与意识形态安全。为此,必须从网红文化的根源进行网络舆情的科学研判和疏导,规范青少年的网络参与,引导青少年群体正确关注和理性参与社会议题,促进主体意识回归。首先,要重点关注网红文化背后隐含的利益诉求。网红文化往往会与社会热点问题紧密交叠,透过网红文化可以窥见青少年的生活状态、社会心态和思想观念。理解和尊重网红文化,以包容的心态合理回应青少年的诉求。因此,一方面,国家要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引导社会资源良性流动,促进机会平等,增加青少年的实际获得感。另一方面,社会层面应切实关怀当代青少年的精神生活,尽可能地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压力和现实困惑。其次,主流媒体要抢占舆论阵地,牢牢把握网络舆情引导权、主动权,有效“缝合”主流意识形态潜在的风险漏洞。通过主动设置议题、圈层舆论与主流价值共振、建立与青少年平等有效的对话机制等手段巧妙、灵活地引导网络舆情,鼓励青少年将关注点与主流价值观对接,培养青少年群体的公共理性精神。
主流意识形态应从青少年的需求出发,深入了解青少年的情感期待,积极主动参与到网红文化中去,在传播实践中适度引入网红文化,用感性化、具体化、形象化呈现相对理性严肃的内容,依托网红文化积极效应,促进青少年的情感认同和自觉实践。因此,在理论阐述方面,注重宏大叙事与微观表达相结合,将宏观理念融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利用网红文化的热点聚焦进而增加青少年和主流价值观的接触,把抽象的理论变成可感知的生命体验,激发青少年的情感共鸣和观念认同。在生产实践方面,主流媒体通过运用传播效率更高、覆盖面更广的新媒体营造一个突破时空隔阂的开放式交流空间,打造符合青少年群体观赏习惯的传媒主场,设计优质内容,精耕细作,使青少年在视听氛围和感官刺激下对主流意识形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愉悦的情感体验中达到理性的升华,在视觉与精神上得到双重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