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华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 355000)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关键举措,通过完善耕地基本设施配套、改善耕地周边生态环境、增强耕地抗灾能力等,将普通耕地改造为旱涝保收、稳定高产的高标准农田,有助于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率、保障农民年收益。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职能划归农业农村部门后,福建省福安市加快推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速度。截至2020 年,福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达1 333.33 hm2,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140.00 hm2,总共投资3 272.07万元。笔者现以2020 年为例,拟对福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并对福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阐述,以期进一步推进福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以及为周边地区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参考。
高标准农田即是土地平整、田面相连、水电等基本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适合机械作业、土壤肥沃、对生态环境友好、抗灾能力强、能够旱涝保收和稳定高产的耕地[1]。而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平整与治理田块,增设水电输送等基础设施,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采用土壤培肥等措施改良土壤、提升耕地地力等,减轻或消除耕地发展主要限制因素,全面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活动。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是推进耕地改造,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农产品产量和产值,确保多数农产品供需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总结起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1.2.1 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建设质量合格的高标准农田,即使遭遇了恶劣的天气(干旱、洪涝等),也可以保证农田获得稳定的产出。另外,由于实施了合理的灌溉、排水、施肥等措施,高标准农田上的农作物产量远高于同等面积的普通农田,再加上高标准农田通畅、平整的田间道路提高了农机利用率,削减了人工成本,从而增加了农民收益,推动了农业经济发展。
1.2.2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含土地整治、土地培肥、土壤改良、排灌系统配置等措施,通过实施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提高耕地的水土保持能力和肥料利用率,增强了耕地应对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农作物的抗逆性和抗病虫能力,减少了化肥、农药对周边生态的污染,加强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1.2.3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根本,建设符合质量标准的高标准农田能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率,提供足量的农产品,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产值,从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福安市耕地总面积为16 500 hm2左右。其中,水田面积为12 600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76.36%,主要分布在潭头镇、溪潭镇、溪柄镇和康厝畲族乡;旱地面积为3 200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19.39%,主要分布在下白石镇、湾坞镇和溪尾镇;水浇地面积为700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4.24%,主要分布在溪潭镇、甘棠镇和溪柄镇。全市全年平均气温在13.6~19.8 ℃[2]。全市耕地土壤种类以红壤为主,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在18~30 g/kg 之间,pH 为3.1~8.6[3],大部分耕地为酸性土壤。
2020年福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总面积为1 290.35 hm2,分布在17 个乡镇50 个村,其中,溪柄镇榕头村等5个村的建设面积为82.67 hm2,坂中乡江家渡村等3 个村的建设面积为100.00 hm2,甘棠镇牛柏洋村等3 个村的建设面积为55.21 hm2,康厝乡象地村等7个村的建设面积为86.67 hm2,湾坞镇炉山村等3 个村的建设面积为60.67 hm2,范坑乡蛇头村和八斗村的建设面积为94.67 hm2,赛岐镇苏阳村和大象村的建设面积为36.67 hm2,上白石镇上白石村等4 个村的建设面积为91.73 hm2,晓阳镇首洋村的建设面积为52.53 hm2,城阳镇仙岭村等3 个村的建设面积为86.53 hm2,潭头镇东岭洋村等3 个村的建设面积为131.87 hm2,社口镇利岔村的建设面积为101.00 hm2,下白石镇大梨村等4 个村的建设面积为74.87 hm2,穆云乡隆坪村等3 个村的建设面积为41.13 hm2,溪尾镇仙洋村和利洋村的建设面积为33.33 hm2,松罗乡柳溪村的建设面积为50.80 hm2,溪潭镇磻溪村等3 个村的建设面积为110.00 hm2。
2.3.1 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就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平整田块,并清除田块内所有杂草(树)。经过实地调查,福安市耕地地力瘠薄,田间道路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缺乏,导致当地农民种植农作物的成本高、收益低,所以造成了耕地抛荒。耕地抛荒后经常会出现芦苇等杂草(树)乱生的现象,这给耕地的复耕、复种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通过土地整治,可大大减少农民的复耕、复种成本,提高抛荒耕地的利用率。
2.3.2 土壤改良
土壤改良是针对土壤的不良质地和结构,采取相应的物理措施、生物措施、化学措施等,达到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增加农作物产量、改善土壤环境等目标。例如,通过沟施或穴施商品有机肥,可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4],达到土壤改良的目的。
2.3.3 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和其他工程等。
2020 年福安市土壤改良过程中,共增施商品有机肥1 065 t,改良土壤面积约为112 hm2。其中,马铃薯有机肥施用量为1.50~2.25 t/hm2,甘薯有机肥施用量为1.50~2.25 t/hm2,包菜有机肥施用量为15.0~22.5 t/hm2,大白菜有机肥施用量为15.0~22.5 t/hm2,黄瓜有机肥施用量为15.0~22.5 t/hm2,白萝卜有机肥施用量为37.5~45.0 t/hm2,茄子有机肥施用量为15.0~22.5 t/hm2,花菜有机肥施用量为15.0~30.0 t/hm2,大豆有机肥施用量为15.0~22.5 t/hm2,花生有机肥施用量为1.5~2.3 t/hm2,葡萄有机肥施用量为4.5~7.5 t/hm2。
福安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2020 年共新建塘堰(坝)29 座、小型拦河坝89 座、小型集雨设施83 座、泵站1 座、排水暗渠(管)95 m、农桥5 座、涵洞132 个、跌水836 个、放水口(井)等1 392个、岸坡防护工程295 m、坡面防护工程1 811 m,衬砌明渠(沟)69.63 km,铺设管道面积达142.57 hm2,新建(改建)机耕路15.39 km(其中道路硬化1.67 km)、生产路45.80 km、其他田间道路7.66 km,新增(改善)灌溉面积688.0 hm2(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142.6 hm2),年节约用水约2.92×106m3,新增(改善)排水面积279.7 hm2。
福安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2020 年较2019 年农作物产量增加2 108 t、产值增加407.19万元,直接受益农户达6 873 户,受益农业人口约20 000 人,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福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在提高农作物产量和产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田生态功能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福安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单位面积投资较低、建后管护不足等问题。因此,福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下一步工作重点为:(1)建设前应做好实地勘测,牢牢掌握当地的地形现状,为以后的设计图绘制打好坚实基础。(2)重视实地考察,弄清耕地的土壤性状,选择合适的土地改良方案,并依据当地的交通、水利现状,设计合理、便利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3)坚持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将项目区内的耕地建成“路相通、渠相连、涝能排、旱能灌,适应农机化、规模化生产”的高标准农田。(4)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选种适宜耕地生态环境的农作物,达到效益最大化。(5)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和建后管护机制,加强建后监管,并落实奖励和管护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