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鸽
读者提问:
小刘上初三后沉迷于网络游戏,学习成绩直线下降。老师及父母多次劝说,小刘一直不听。于是,父母决定让小劉体验一下打工的艰辛,为他办了一年休学手续,让他到同村村民开的火锅店当服务员。小刘打工不到一个星期,便在火锅店被烫伤。小刘住院治疗期间,其父母联系火锅店老板,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老板认为小刘是未成年人,父母让他出来打工赚钱,本身也有过错,也应承担责任。
请问,未成年人打工受伤,父母是否需要担责?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提供劳务方和接受劳务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上述法律,火锅店老板作为接受劳务一方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小刘作为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应由火锅店老板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小刘在受伤时未满16周岁,到火锅店打工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小刘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使小刘脱离监管和保护范围而受伤,亦有过错。该案中,根据小刘所遭受的损害,法院判决火锅店老板承担80%的赔偿责任,小刘父母承担20%的责任。
【编辑:潘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