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公开问题探讨

2023-12-19 20:26江阴知远战略与防务研究所
现代经济信息 2023年33期
关键词:非营利财务信息

王 强 江阴知远战略与防务研究所

引言

资金与资产是保证任何单位、组织以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而资金与资产的获得方式(即是否具有营利性)则是划分某组织或机构是否属于政界、商界或非营利组织的重要标准。政府部门及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履行政府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构,具有非营利属性。而非营利组织则是产生于民间的非营利组织,目前为人们所熟知的非营利组织如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中国残疾人协会、华侨商会、作家协会等。非营利组织的作用与影响广泛渗透于教育、慈善、宗教、生产制造、服务等诸多领域,其主要服务群体为社会弱势群体或社会大众。非营利组织的存在在相当程度上填补了因为政府职能未及之处,并解决因为市场经济自由调控下所出现的不足与失灵所造成的相关问题,在保证社会公平、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与利用方面发挥着自身强大而积极的作用。但即便是非营利组织,也只是表明其资金与资产来源不是通过经营手段而来,要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样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资金资产,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社会捐赠、会员会费、政府资助或民间募资等,用以维持日常运作及各项工作开展。而是否实现了财务信息公开和财务信息及时披露,就直接影响到非营利组织运作以及整个社会的秩序。

一、保证非营利组织信息有效披露的必要性

第一,财务信息有效披露是非营利组织应当履行的责任。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活动及工作经费都来源于包括政府、企业、个人在内的多方捐赠与支持。非营利组织作为受捐赠的一方,在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及资助捐赠的同时也应当积极接受国家及社会民众、社会媒体的严格监督。

第二,无论是有捐赠行为的捐赠者还是没有进行过捐赠的普通民众及社会媒体,都拥有知晓非营利组织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知情权,这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而积极维护公众知情权及时进行财务信息有效披露,不仅是非营利组织应尽的责任,更是对捐赠者的积极反馈,有助于提升捐赠者与支持者对机构的信任。此外,非营利组织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公益活动,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市场调控产生的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众各项基本权益发挥着巨大作用。因此,非营利组织积极进行财务信息有效披露也是推动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举措。

二、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公开现存问题

关于财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前文中已经进行了探讨,但从现状来看,非营利组织关于财务信息公开以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普遍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影响到了社会大众以及国家监管部门对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的获取,同时也不利于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声誉及公信力提升。首先,非营利组织由于缺乏盈利这一重要的财务管理强化内驱力,从而导致一些机构或单位并不重视财务信息公开以及信息及时披露。其次,财务信息披露不完整和简单化现象也较为常见,例如,许多组织机构仅对捐赠者、捐赠数额以及捐赠时间进行了披露,对于捐赠的实际使用情况、受益者以及后续产生的效益及影响并未及时披露,从而外界难以获悉更为详细的财务信息并且无法就此对非营利组织的运作情况进行更加深入和全面的了解。此外,许多进行财务信息披露的组织往往也存在着披露对象范围较窄的问题,仅对直接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对于外界与公众没有进行及时披露甚至不进行披露,从而大大影响到普通民众对相关信息的有效获取,有损于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层面上的良好形象塑造。此外,披露滞后、披露数据可信度不高、披露方式单一形式化严重等也都是目前存在于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当中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有效披露的措施

由前文所知,加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有效性与完整性,不仅是保证非营利组织有效履责和保护社会大众知情权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公平、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一步。而面对目前普遍存在于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公开当中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如下多方面入手加强具体工作,全面提升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一)积极引导教育,提升披露意愿

由于非营利组织的非盈利属性,作为机构和组织管理者与决策者不需要通过信息披露提升投资者或支持者信心以获取更多资金支持,同时,非营利组织也无需进行年终利润分配等。因此,许多时候非营利组织管理者没有将财务信息披露视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财务信息披露在相当程度上需要依靠机构及组织管理者本身的主动意识。为此,在社会媒体及政府层面上应当重视对非营利组织管理者与决策者的财务信息披露重要性教育及引导,提高其披露工作的自愿意识与重视程度。此外,组织者与管理者本身也应当充分认识到及时有效且全面的财务信息披露,对于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只有保证了大众及媒体的知情权才能不断塑造与提升自身的社会形象、维护机构和组织的良好声誉,这样不仅能够让更多爱心人士提升信心、增强捐赠意愿,同时也能够最大限度避免组织及机构内部出现贪污腐败、违法违规问题,保证内部管理秩序的规范、减少信息失真问题。

(二)重视信息技术在财务信息披露中的应用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来临,信息技术更新迭代也呈现出飞速发展的趋势。现代社会的财务信息不仅具有体量庞大、产生速度快等特点,同时有效信息与无效信息交杂、非结构性数据规模不断扩大也是当今社会财务信息的主要特征。非营利组织想要真正实现财务信息及时有效披露必然需要将各类信息技术在财务信息披露工作中进行充分应用,同时还需要确立起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披露意识,即“实时”与“共享”。具体来说,首先,对组织与机构内部各部门的各项信息数据进行格式及编码的规范统一,提升数据传输与交互效率,提升财务信息数据在组织机构内部传输的效率与质量。其次,提升财务部门对财务信息获取的智能化以及充分利用信息挖掘技术,在海量数据当中对有价值数据信息进行快速有效甄别,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并减少处理时间,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时效性。此外,由于长期以来非营利组织缺乏盈利这一重要的财务管理创新内驱力,从而导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相对被动与消极。因此,应当积极学习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模式,如引入区块链技术提升财务信息披露真实性、可靠性,以及积极推动财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让财务数据信息不仅能够在内部有效传递,也能够更加及时地对外公布与披露,提升财务信息使用者的使用体验与便捷性。最后,组织与机构管理者还应当积极树立起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披露意识“实时”与“共享”,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开设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全面、积极地对外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与财务事件,在提升信息使用者便利性的同时进一步塑造其自身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建立与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内控机制

内部控制作为现代企事业单位强化自身管理、提升管理层与执行层主动性与自觉性的重要手段,非营利组织也应当将其视为加强自身财务信息公开与信息披露有效性、及时性的主要工作内容。鉴于目前在国家层面上虽然出台了有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应用规范与相关指引,但尚未出台针对非营利组织的具体的内部控制指导规范。因此,非营利组织应当在积极学习与借鉴的基础之上,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具体来说,第一,要以制度的形式保证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的工作开展独立性与严肃性,避免内部控制工作执行人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受到不必要的影响和阻碍。第二,加强内部各部门及人员的宣传教育,提升人员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正确认识以及对内部控制工作的支持度与配合度,帮助内部控制执行人员更快更好地实现内控信息数据的获取。第三,根据组织规模的大小以及日常事务的繁杂程度进行财务信息披露内控执行岗或财务信息披露内控专职部门的设置,保证内控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度。切忌由机构财务人员兼任财务信息披露内控监督职务,避免过度消耗财务人员时间精力以及避免非专业人员主持工作影响到内控工作整体质量。第四,财务信息披露内控岗位及部门职能不仅需要包括严格保证内控、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同时,还要肩负起促进内部部门间沟通交流、机构与外部监管部门良好沟通的重要职能,确保财务信息披露内控工作始终符合机构管理需求以及国家对非营利组织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管理要求。第五,建设财务信息披露内控风险预警机制,预警机制建设包括风险分类、风险甄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方案设计以及全天候风险数据监控,及时纠正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当中存在的漏洞与偏差,保证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开展。第六,重视财务信息披露规范性专项审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同样有助于提升管理效能、规范管理秩序,而专项审计更能提升对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审计针对性,应该也应当作为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一环予以重视。专项审计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审计计划的编写、审计资料的获取,同时更需要大力培养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敏感性,避免审计风险以及审计质量问题,切实为提升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质量并完善内控做出有益推动。

(四)加强政府层面对财务信息公开的推动

虽然财务信息公开、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真实性及时性与有效性,是非营利组织管理工作当中的重要一环,但政府在推动财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当中也应当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具体来说,政府方面应当发挥两方面的引导与规范作用。首先,要为非营利组织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与引导意义的财务信息披露操作指导。在缺乏正确指导和操作规范和约束的情况下,非营利组织管理者与决策者就算具有很强的财务信息披露意愿也难免在实际操作中遭遇困难或者出现管理问题。因此,政府方面需要为其提供更加有效的帮助、出台更具非营利组织管理需求针对性的会计准则以及财务信息披露标准,如明确非营利组织会计基准、会计核算基础、会计工作目标、会计信息质量标准、界定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使用者身份等等,以及依据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帮助其确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计量方法、具体披露内容,以及有助于上述工作切实执行的具体操作规范和指南。其次,针对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公开及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国家层面上还应进一步出台更具标准性与规范性的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法规及执行规范。如界定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监管部门及监管要点、针对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目的制定监管目标。此外,国家还应当针对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以保障公众及媒体知情权为前提,针对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违纪行为打通线上与线下投诉举报渠道,并不断加快各类信息的反馈速度。最后,政府方面还应当从源头做起,出台相关政策及规定对向非营利组织进行捐款的行为进行规范、对接收捐款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及操作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管,为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推进打好基础。

四、结语

非营利组织对于行业发展、社会民众权益保障以及维护社会安定和谐都具有着十分突出的积极作用。但非营利组织自身也需要尽可能做好财务信息披露工作,以保证社会大众及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对财务信息的及时有效获悉,这不仅是非营利组织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保证非营利组织能够始终发挥自身积极作用的重要内容。

猜你喜欢
非营利财务信息
欲望不控制,财务不自由
水利财务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非营利”是一大进步
台湾城市更新中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及其启示
“营利性与非营利”不能再混沌下去
俄罗斯修订《非营利组织法》